员工自购电脑管理办法修订版1
员工自带笔记本办公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满足员工办公电脑使用个性化需求,公司决定推行由公司补贴,员工“自带电脑”方案,鼓励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用于办公,具体规定如下:
1.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电脑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属:
●电脑所有权属于员工本人,享受公司补贴的员工所购电脑必须用于办公,公司将不再另
为其配置电脑,原配置的电脑将由公司收回统一调配;
●公司将为自带电脑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日常软件维护,但电脑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维修
费用和增加配置需求均由个人承担;
3.信息安全及保密:
●电脑中存储的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等其所有权均属于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的规定,对有
关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公司有权对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数据进行备份,员工必须给予配合;
●员工离职时,应将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商业秘密等从其电脑中删除并不得作任何备
份,并移交给交接人,方可结算工资。
4.公司补贴标准:
●新购电脑,公司将从购买并将发票送至财务办理入帐手续后次月起按月给予以下标准的
补贴;
●员工原有笔记本如自愿带来公司办公使用,必须满足公司办公要求(支持公司各版本软
件顺畅运行);
●员工自带笔记本没有发票的,由行财部进行估价后(行财部结合笔记本的品牌型号、配
置及商家报价进行估价)按公司制度进行补贴;
●凡员工员自带笔记本满足公司办公要求,价格在7000元以上(含7000元)公司补贴
3000元,价格在5000元(含5000元)到7000元之间的公司补贴2000元,补贴年
限均为三年;
●若员工自享受公司补贴之月起不满三年离职的,则补贴自员工离职当月起停止;
●“自带电脑”补贴每月以现金形式随工资一并发放。
5.申请批准手续:
●员工若自愿购买新电脑,需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提出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1),经总经
理同意后方可购买所需电脑并享受公司统一补贴。
●员工若自愿自带笔记本电脑,需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部提出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2),经
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所需电脑并享受公司统一补贴。
6.为了满足工作需要,自带笔记本电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并须经公司行财部确认:
●支持公司各版本软件顺畅运行;
●笔记本价位在3000元以上;
●屏幕:屏幕尺寸最好是标准尺寸14寸(最低屏幕尺寸不得小于12寸)。
7.准备新购笔记本电脑的员工,为了保障员工以最优惠的价格购买笔记本电脑,可由公司统一
洽谈供应商并集中采购;
8.自购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司统一采购的,申请人需事先上缴50%的货款至公司财务部作为定
金,申请公司统一订购,货到后员工一次性自付电脑款,公司退还定金,不允许由公司垫付资金。
9.公司保留对补贴标准根据电脑价格市场行情变化做相应调整的权利,但一般不涉及追溯调整。
10.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自购电脑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并追溯有关补贴。11.解释和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行财中心;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自购办公电脑申请表
自购办公电脑申请表
购笔记本电脑品牌及型号:
购买价格:5000元以上
3000元到5000元
附件2:自带办公电脑申请表
自带办公电脑申请表
购笔记本电脑品牌及型号:
购买价格:5000元以上
3000元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