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学字〔2012〕号

关于评选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

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激励我校大学毕业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玉师院学工[2006]8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2届优秀毕业大学生评选工作全面展开。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学生总数的25%。

二、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实习成绩良好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学年均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称号;毕业学年符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的条件。

三、表彰和奖励办法

(一)玉林师范学院颁发《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

(二)《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选程序为:在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批准。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填报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此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并附上1份获奖证书和学习成绩的复印件等材料,

并于3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附件2同时发送OA到乔鹏),逾期自误。

附件:1.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2.玉林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文档)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抄送:二级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2012年2月25日印

(共印25份)附件1

玉林师范学院201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存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附件2

2012届玉林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