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
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

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女职工权益保护是很多人关注的内容,当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用劳动法来保护。
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享有以下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1、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应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3、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除此之外,还有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等其他权益。
女职工劳动强度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三期”劳动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以下劳动: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一、孕期保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应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避免从事高强度、高风险或其他对孕妇和胎儿有害的作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工作。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应给予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必要的保健服务和营养支持。
二、产期保护女职工在预产期前15天,单位应安排其停止原工作,进行产前休息。
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其全额工资,并提供必要的生育医疗保健服务。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单位应为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确保其身体康复和工作顺利过渡。
三、哺乳期保护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应为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避免从事有害婴儿健康的作业。
女职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哺乳设施,如哺乳室等,保障女职工的哺乳权益。
四、经期保护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应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避免从事过度劳累或有害身体健康的作业。
女职工月经期间,单位应给予适当的休息时间和必要的保健服务。
五、禁止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禁止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六、工资与合同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单位应依法支付其全额工资,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和晋升机会。
七、劳动强度与工时单位应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劳动强度,避免过度劳动和超时工作。
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八、健康检查与休假单位应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女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单位应依法安排其休假。
以上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各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女职工权益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权益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女职工权益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女职工,其权益保护事项遵从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敬重和保护女职工的人格尊严,确保她们在工作期间享受平等的待遇、权益,促进家庭与工作的平衡发展。
第二章权益保护措施第四条公平就业和晋升机会1.公司不得因性别鄙视女职工的入职、调岗、晋升等机会,全部招聘和职业晋升决策均应基于个人的本领、素养和表现。
2.公司将供应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鼓舞女职工乐观参加各类培训和职业发展项目,为她们供应取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平等机会。
第五条工资和福利待遇1.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因性别差别而产生薪酬鄙视。
2.公司将为女职工供应适应其特殊生理期的休假、工时调整、人性化布置等便利措施。
第六条产假和育儿休假1.女职工享有产假和育儿休假的权益,具体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公司支持女职工在返岗后适当休息和哺乳,供应相应的婴儿哺乳室等设施和布置。
第七条保护女职工的隐私和尊严1.公司不得对女职工进行性骚扰、恶意评价、人身羞辱等行为,员工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和敬重。
2.任何涉及女职工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八条安全与健康保护1.公司将为女职工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工作条件,保障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
2.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保护培训,加强女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第九条维护婚育平衡和家庭支持1.公司将鼓舞女职工在婚育期间保持工作关系,供应弹性工作时间和敏捷的工作布置,帮忙她们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
2.公司将供应必需的家庭支持,例如婚礼、生日、出嫁、分娩等特殊时刻的福利和关怀。
第十条投诉和申诉渠道1.公司将建立女职工权益保护投诉和申诉渠道,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女职工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内部渠道进行投诉和申诉,公司将严格保密及时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答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答嗨,姐妹们!今天咱们来好好唠唠女职工权益保护的那些事儿。
这可都是和咱们切身相关的哦,要是不知道,就像在黑夜里走路没带灯,那可容易吃亏的呢!先来说说啥是女职工权益吧。
简单来讲,就是咱们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应该享有的权利。
比如说,同工同酬,这就好比在一个果园里,男职工和女职工都在摘果子,干的活一样多,一样好,那得到的报酬就得一样,总不能因为是女的,就少给几个果子吧?这可不行!有人可能就问了:“那要是在找工作的时候,因为我是女的就不要我,这咋办呢?”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啊!在就业这方面,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因为性别就把咱们拒之门外。
就像一场赛跑,男职工和女职工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凭啥就不让女的跑呢?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可不能忍气吞声。
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让他们来主持公道。
再说说在孕期的权益。
哎呀,怀孕可是咱们女职工的大事。
这时候,单位可不能随便把咱们开除或者给咱们降薪。
有姐妹可能担心:“我怀孕了,工作干得少了,单位会不会刁难我呀?”按照规定,单位得照顾咱们呢!就像一棵小树苗,刚刚种下,需要呵护,咱们怀孕的女职工就像这小树苗,单位得给咱们创造好的条件。
咱们有产假,而且产假期间还有工资拿。
这是咱们应得的呀!有些单位要是不遵守,那可真是没良心,就像一个守着宝藏却舍不得给一点的小气鬼。
哺乳期的权益也很重要。
咱在哺乳期的时候,单位得给咱们安排哺乳时间。
这就像宝宝饿了要吃奶,咱们得有时间去喂呀。
如果单位不给安排,这不是为难人嘛。
而且,不能安排咱们从事一些对宝宝健康有危害的工作,这就好比不能让宝宝靠近危险的东西一样。
在工作环境方面,女职工也有自己的权益。
有些工作环境可能对咱们身体有特殊的影响,比如一些化学物质比较多的地方,或者噪音特别大的地方。
单位就得采取措施保护咱们。
要是把咱们往那种有害的环境里一扔,不管不顾,这像话吗?这就跟把人往火坑里推似的。
还有,在职业发展方面,女职工也应该有平等的机会。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7篇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7篇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保护公司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公司行政与女职工代表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公司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权益保护,促进性别平等,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合同主体(一)公司行政方(二)公司全体女职工三、合同内容(一)就业机会平等1. 公司应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在招聘、录用、晋升、培训等环节对女职工进行歧视。
2. 公司应积极落实女职工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女职工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
(二)工资福利保障1.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工资待遇,不得因性别差异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
2.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同等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利。
2. 公司应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作量,避免过度劳累。
3. 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工时和休息时间。
(四)安全与卫生1. 公司应为女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女职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五)特殊权益保护1. 孕期保护:公司应对孕期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合理安排工作,避免从事有害的体力劳动。
2. 产期保护:公司应保障女职工产假的合法权益,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
3. 哺乳期保护:公司应对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女职工的哺乳时间。
4. 公司应关注女职工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六)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鼓励和支持女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2. 公司应为女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女职工担任管理职务。
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3篇

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3篇篇1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一、协议的目的女性在职场上所面临的种种挑战和困难日益凸显,她们往往面临着性别歧视、职场暴力、工资不公等种种问题。
为了保护女性在职场上的权益,提高她们的工作环境和待遇,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1. 保障性别平等公司确保在招聘、晋升、培训、评定等方面不因性别而作歧视。
公司不得要求女性员工进行低俗表演、性暗示的言行或行为,不得将女性员工性别作为晋升、培训、薪酬等方面的歧视依据。
2. 预防职场性骚扰公司制定明确的职场性骚扰防范政策,并定期向员工进行相关培训,鼓励员工举报任何形式的职场性骚扰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涉及性骚扰的投诉,确保被侵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3. 健康权保障公司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公司加大对孕期女性员工的关怀和照顾力度,提供合适的工作安排,保障孕期女性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4. 工资公平公司遵循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员工的工资权益,严禁工资不公,确保同岗位不同性别员工的工资相同。
同时,公司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和晋升机制,提高女性员工的薪资水平和晋升机会。
5. 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公司合理安排女性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充分考虑员工的家庭生活和工作平衡。
公司支持女性员工的产假和哺乳假,提供必要的工作灵活性和支持,确保女性员工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得到平衡。
6. 职业发展支持公司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机会,鼓励女性员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公司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晋升机制,为女性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7. 异议处理机制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异议处理机制,确保女性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合理回应和解决方案,保持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
8. 福利待遇公司提供丰富多样的福利待遇,包括健康保险、子女教育等福利,为女性员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
同时,公司鼓励女性员工参与各类团队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和交流。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职⼯权益保护法职⼯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对⼥职⼯和未成年职⼯的保护是更强、更全⾯的。
我国还专门规定了《⼥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接下来,店铺⼩编为⼤家带来这个规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条为了减少和解决⼥职⼯在劳动中因⽣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职⼯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条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及其⼥职⼯,适⽤本规定。
第三条⽤⼈单位应当加强⼥职⼯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职⼯劳动安全卫⽣条件,对⼥职⼯进⾏劳动安全卫⽣知识培训。
第四条⽤⼈单位应当遵守⼥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告知⼥职⼯。
⼥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
国务院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国务院卫⽣⾏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职⼯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调整。
第五条⽤⼈单位不得因⼥职⼯怀孕、⽣育、哺乳降低其⼯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合同。
第六条⼥职⼯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以上的⼥职⼯,⽤⼈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劳动时间。
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职⼯产假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嘿,姐妹们!今天咱就来讲讲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先说一个例子哈,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那工作起来真是兢兢业业,可公司居然因为她怀孕了就要给她调岗,还降薪!这像话吗?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嘛!
你想想,女职工在工作中付出的可不比男职工少啊,凭啥在权益上就要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呢?就像我们精心培育的花朵,好不容易要绽放了,却有人要来掐掉它的花瓣,能不气愤吗?
还有啊,小赵在公司干了好几年,业绩也很不错。
有一次公司有个晋升机会,各方面条件小赵都符合,可最后却选了一个能力不如她的男同事,就因为领导觉得她以后可能要照顾家庭,没那么多精力放在工作上!这多让人心寒啊!这就好比你跑得气喘吁吁快到终点了,突然有人把你拽下来,让别人跑过去了,能不难受吗?
还有王姐,在公司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去维权,结果却被各种刁难和拖延。
这不就像是你走在路上被石头绊倒了,想找个人帮忙扶一下,却没人理会你,得多无助啊!
我们女职工要团结起来,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能让别人随意践踏我们的努力和付出!那些不重视女职工权益的公司,难道他们不知道女职工也能撑起半边天吗?我们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可不是好欺负的!我们的权益不容侵犯,就像坚固的城堡不容敌人轻易攻破一样!姐妹们,一起加油吧!让我们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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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职工的生理结构的特殊性 + 二、女职工除从事社会劳动外还承担着社
会再生产的使命 + 三、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比较严重
+ 相关法律法规
+ 一、《劳动法》
+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哺乳期内的)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 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现自己已有40天身孕了。
+
于是她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单位。哪知道单位不买账,声
称终止合同通知发出时已经生效,那时窦女士没有提出来就不
算。窦女士多次找单位协商都没有谈拢。无奈之下,窦女士只
得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延续到“三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
事后补交病假证明,单位动辄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缺
乏依据。但如果员工存在假造病假证明等情形,则可能构成严
重违纪。“三期”女工确实构成严重违纪的,单位也可解除劳
动关系。
+ 退工以后才知有孕 可否恢复劳动关系
+
窦女士是外地某汽车4S店客服部就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天,窦女士发
同。但如劳动者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办理
了退工手续后才发现怀孕了,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实践中也有不同意见,但确有
支持职工请求的司法判例。一种意见认为,当时劳动者同意终
止合同是一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应
被撤销,劳动合同至少应顺延至“三期”期满。
天请假到医院看看。”经理未回复。
+
次日上午魏某又电话向经理请假,并说明妇幼保健院已出
具建议休息一月的医疗证明单。4月24日,公司以魏某“擅自连
续旷工三天、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决定自4月27日起
解除劳动关系。后法院判决,公司须在10日内恢复与魏小姐的
劳动关系。
+
+
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即使未严格履行规定的请假手续,也可
+ 二、《妇女权益保护法》
+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 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 劳动。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 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 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涵义 + 《保护规定》与《特别保
护规定》 + 为什么要对女职工进行特
殊保护 + 对女职工进行保护的规定 + 侵犯女职工权益的现象 + 案例
+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 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对女职工的权益做特 别的保护。
+ 《特别保护规定》的明显进步之处 1. 扩大了适用范围 2. 延长了产假假期 3. 划定了女性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4. 对哺乳期女职工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5. 明确提出不得对女性职工进行性骚扰
+ 四、《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 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 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 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 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 作业。
+ 五、《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乡镇企业 劳动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
+ 1、劳动强度超负荷,加班不发工资。 + 2、“四期”期间停发工资、奖励等,甚至
被辞退。
+ 3、被“性骚扰”取证难。
+ 孕期请假遭解职 法院判决须恢复
+
魏某是上海某电子设备公司职工,2008年4月22日,魏某
因孕期不适,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经理:“我身体不舒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