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经销不做电子台账,要被罚过万元,或将被关停
肥料销售台账管理制度范文

肥料销售台账管理制度范文肥料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为了规范肥料销售台账的管理,提高销售台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对销售流程的监控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销售肥料的业务。
三、基本原则1. 准确性和完整性:销售台账要准确记录每一笔销售业务和相关费用,确保台账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及时性:销售台账要及时更新和处理,确保及时准确地反映销售业务的实际情况。
3. 机密性:销售台账涉及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仅限授权人员查看和处理。
4. 责任制:销售台账的管理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确保台账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销售台账管理流程1. 台账的设置和编制销售台账根据销售业务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客户名称- 销售日期- 商品名称和规格- 数量- 销售价格- 金额- 销售人员- 客户联系方式- 销售状态(已付款、未付款、已发货等)- 备注销售台账的编制要求:- 每一笔销售业务都要在销售台账中有相应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销售台账必须由销售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已有记录。
- 销售台账必须连续编号,每月开启一个新的销售台账,并在销售台账开启时填写台账编号和日期。
2. 销售台账的使用和更新销售人员在进行销售业务时,必须按照销售台账的要求进行填写和记录。
销售台账的使用和更新要求:- 每一笔销售业务发生后,销售人员要及时将销售信息记录在销售台账中,包括客户名称、销售日期、商品名称和规格、数量、销售价格、金额等。
- 销售人员要确保台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每一次销售业务完成后核对信息的正确性。
- 销售台账的信息要及时更新和修改,包括客户付款信息、发货信息等。
- 销售人员在销售台账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或夸大销售业绩。
- 销售人员在填写销售台账时要注意标点符号、小写数额和大写数额的书写规范。
3. 销售台账的审核和审批销售台账的审核和审批要求:- 销售台账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台账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农业公司销售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销售管理,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确保销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包括产品销售、服务销售、项目销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销售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账册管理第四条销售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销售合同号;2. 客户名称;3. 产品名称及规格;4. 销售数量;5. 销售单价;6. 销售金额;7. 销售日期;8. 销售人员;9. 付款方式;10. 发货日期;11. 客户反馈。
第五条销售台账应使用统一的格式,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应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便于查询、统计和分析。
第六条销售台账的填写要求:1. 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挖补;2. 销售合同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等关键信息应准确无误;3. 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等数据应真实反映实际销售情况;4. 销售日期、发货日期等时间信息应填写完整。
第三章账册审核第七条销售台账由销售人员负责填写,销售经理负责审核。
第八条销售经理在审核销售台账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销售合同号、客户名称、产品名称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2. 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等数据是否真实;3. 销售日期、发货日期等时间信息是否完整;4. 销售台账的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第九条销售经理审核通过的台账,需签字确认。
如发现错误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销售人员更正。
第四章账册保管第十条销售台账的保管责任由销售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销售台账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销售台账的存档期限为五年,到期后由销售部门负责销毁。
第五章账册查询与统计第十三条销售台账的查询和统计工作由销售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台账进行查询和统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销售额统计;2. 客户分类统计;3. 产品销售情况统计;4. 销售人员业绩统计。
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应根据查询和统计结果,为销售决策提供依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涉嫌违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函-农办政函[20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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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涉嫌违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函
正文: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涉嫌违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函
(农办政函[2012]82号)
广东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有关涉嫌违规生产销售肥料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粤农[2012]258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一微量元素肥料属于免于登记的肥料品种,单一中量元素肥料应当申请肥料登记。
对未取得登记擅自生产、销售单一中量元素肥料的行为,应当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二、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生产肥料,除免予登记的肥料品种外,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肥料登记。
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不得假冒、伪造和转让。
应当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委托加工,否则应当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肥料产品,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委托加工。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28日
——结束——。
农资经营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农资经营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六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助农业农村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七条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八条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九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第十条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
第十一条生产者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也可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生产者和试验单位应当对所出具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案例

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案例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是农药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保障农药产品质量和安全、防范农药事故的发生的重要措施。
然而,在一些农药企业的实践中,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以下是一个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的案例:
案例:某农药企业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农药制造商,在销售方面有着较为完善
的销售渠道和管理系统。
然而,在采购方面,该企业并没有建立相应的采购台账制度。
据调查,该企业的采购部门在采购农药时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市场分析和风险评估,也没有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此外,该企业的采购部门在采购农药时,常常会通过大量采购来获取价格优惠,而忽略了对农药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关注。
由于采购部门没有建立采购台账制度,无法对农药采购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企业也无法及时了解农药的使用情况。
因此,在农药使用过程中,该企业的采购部门和供应商之间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例如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
最后,由于采购部门无法对农药采购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企业也无法及时
了解农药的销售情况。
因此,在销售过程中,该企业可能会出现库存过多、销售不畅等问题,这也会影响到企业的销售业绩和利润。
综上所述,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的案例表明,农药企业在建
立和管理采购和销售台账方面需要认真考虑和做好工作,以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提高企业的销售业绩和利润。
2018年8月1日前,没有电子台账的农资店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2018年8月1日前,没有电子台账的农资店将被取消经营资格A5农资电子台账系统是取代原先农资店手工记账的模式,采用新技术用于记录农资商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农资店的进销存业务。
真正做到农药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门店账目有据可查等,这样不仅能提高农资经营门店管理效率,还能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日,青海、陕西、四川、河北、贵州、江苏、浙江等省份陆续发放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严格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新规,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建立符合农药追溯管理要求的生产、销售体系,农资经营者要实行全程可追溯销售电子台账,如果今年8月以后,还不符合规定则取消经营资格。
而与此同时,5月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推进会,会上再次重点强调各级农业部门都要大力落实推进《条例》的实施,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由此可见,新《条例》发展到今天,不是说说而已,政府对于规范化管理农药市场已然是下定决心,狠抓落实。
为什么一定要用电子台账系统?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资店要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在经营设备上规定“经营场所需配备具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以及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除此之外,传统记账方式粗放,手工记账不仅效率低,还很容易出现错账、漏账现象;且门店库存不易统计,进销数据难以实时更新,必须人工盘点才能查看数据。
电子台账系统怎么选?农业部门并没有强制农资店必须使用某一款产品,反而他们鼓励企业自建或第三方追溯系统对接。
因此,简单、易操作的软件是零售商的首选。
A5农资电子台账系统是一款经过市场多年沉淀的进销存软件,既简单又很容易操作,农资经营管理者可直接通过多种渠道实时记账和追溯,实现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等功能。
目前,A5农资电子台账系统已在全国多个省份落地实施。
农资台账记录制度范本

农资台账记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资台账管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农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台账记录制度,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农资购进、销售、库存等有关情况。
第四条农资台账记录应当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安全。
第二章台账记录内容第五条农资台账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农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数量、进货价格、销售价格、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二)农资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三)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四)购买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五)其他有关农资经营的信息。
第六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农资进行质量检测,并在台账记录中注明检测结果。
第七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召回制度,并在台账记录中注明召回数量、日期、原因等信息。
第三章台账管理要求第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农资台账记录工作,确保台账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台账记录进行检查、汇总,确保台账记录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第十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台账记录的保存、查阅、复制、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台账记录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资台账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查阅、复制农资台账记录,农资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农资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农资经营者提供虚假农资台账记录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农资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药销售台账管理制度

农药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一、销售台账管理目的农药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销售行为,保证销售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防止违规销售行为,减少损失,提高经营效益。
通过建立规范的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销售行为,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销售台账管理内容1、销售登记:每一笔销售交易都应该进行登记,包括购买农药的农户信息、农药品种、数量、单价、销售员姓名等信息。
2、销售销账:每笔销售交易完成后,及时将销售金额按照规定的方式记录到销售账户中,保留明细账。
3、销售汇总: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销售数据进行汇总,包括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额同比、环比情况等。
4、销售审计: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审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况。
5、销售报表:根据销售数据生成销售报表,包括销售额、毛利润、库存情况、促销情况等,用于企业管理决策。
6、销售风险控制:建立销售风险控制机制,对风险较大的销售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销售台账管理实施步骤1、建立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企业应该建立科学规范的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责任分工、数据处理等内容。
2、培训销售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销售能力和自律意识,确保他们能够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销售。
3、销售数据录入:销售人员在每一笔销售交易完成后,应该及时将销售数据录入系统中,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销售数据汇总:根据销售数据,定期进行销售数据汇总,生成销售报表,用于企业管理者分析销售情况和制定计划。
5、销售审计检查: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销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销售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销售风险控制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应对,保证销售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销售台账管理制度的意义1、规范销售行为:通过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销售行为,保证销售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违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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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经销不做电子台账,要被罚过万元,或将被关停
近期,执法大队在对各大小农资店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家农资店经销台账长期未记录,对该农资店依照未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规定进行了处罚。
据悉,在对农资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将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流入市场;农资店是否有营业资质;农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建立健全农产品经销台账等。
部分农资店内货物陈列杂乱无章,且农资经销台账连续多月未作更新。
据了解,化肥经销商应建立和保存包括化肥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
如果没有建立正规的台账,需要作出责令整改,有可能会被并处2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农资不建台账会被罚农户可以投诉
进货和销货台帐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特别是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随着工商部门规范农资经营户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保护农资经营户和农民的利益,彰显重要,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
农资公司所经营的农资产品未按法定要求建立进货台账,未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受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农资经营者是农资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农资经营者应当对经营的农资产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销货台帐,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等,进货和销货台帐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执法队员提醒消费者,请到正规场所购买农资用品,以确保所购买的农资来源、去向皆可追溯,保障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家如有发现未作化肥经销记录的农资经销点或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可立即向执法部门举报。
“一个店,两本账”现象普遍存在
罚款标准少则2000,多则过万元
近年来,在工商局查处的一些农资产品纠纷案中,不少基层农资经销商、零售商因未建立进销存台账,无法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真实来源,只好甘心受罚。
为强化经销商、零售商的自律意识,实行可追溯管理,农资监管部门推行“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一留样”(进货台账、销货台账、进货发票、销货发票、经销产品质量责任书、信誉卡)等制度。
但在基层农资销售中,进货台账、销售台账不是一片空白,就是流于形式,认真做台帐的少之又少。
某些农资经营者为了应付台账检查,有一套独特的办法:“一个店,两本账”。
除了工商发的台账本,店里还有自己的账本,两本同时记录,但是内容则不相同——工商局发的台账表面上记得很全,不过多是假的,自己的账本才如实记录。
据调查,各地对不做台账的处罚尺度参差不齐,没有明确的标准,有的地方不罚,有的罚二三千元。
徐闻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透露,这类案子太小,天天去查不现实,而且数额不大,不少零售商情愿交罚款也不做台账,被罚后还不整改。
一些执法人员表示,在处
理这类案件时都较为宽松,一般有小本子记流水账也算有做,查到有相关票据都很少会处罚。
根据规定,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对于有条件的农资经营户,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农资店无论从事批发还是零售,一律要建立销售台账。
台账全面普及难度大
项目较多,记录不到位
缺乏相应跟踪管理制度,台账登记行为难以实现有效监督。
按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农资经营者应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由于各种原因,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索证索票、填写进销货台账及进销货情况不可能全过程跟踪和全天候督导,一些自律意识差的经营者不按规定填写台账和索取票证,也不容易被发现。
即使管理部门巡查,一个周期内,经营者已完成进、销货全过程,难以监督。
台账项目较多,记录不到位。
按照各省《农资商品购进台账》要求,内容各有不同,多达10多项,特别是《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内容,不仅内容多,而且对农资产品有质量要求,如果登记量不大,经营者能够做到。
但在农资商品销售旺季,业务量相对较大,登记难度和工作量较大导致不少经营者偷工减料。
监管目的难实现,监管成本高。
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是把农资商品在整个销售至最终使用全过程记录在案,以便于掌握监管全部农资商品来龙去脉,保障农民利益。
各地为经营者无偿提供进销货台账,其经费来源于工商机关自掏腰包或政府赞助,管理部门催得紧,经营者就被动索取票证和登记台账,催得不紧,经营者就把进销货台账放一边。
小贴士
四步搞定台账
电子台账开始兴起
第一步:进货时索要供货商的资料,留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标准和登记证复印件备份,登记填写供货商目录(包括供货商名称、营业执照号
第四步:根据销售信息,填写销售台账。
内容应包括销货时间、商品名称及种类、生产单位、购货商联系人联系方式、规格、数量、单价等。
店管家是一款专门为200万农资店主开发的免费的农资进销存管理软件,不但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农资人的经营管理水平,而且完全符合新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同时店管家还可以给大家提供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全套办证资料。
(1)为农药经销商提供配套《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店管家平台为方便广大农药经营者成功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可免费帮助用户开具《农资电子台账系统用户使用证明》,并且是加盖公章的。
同时,提供全套农药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和私人订制经营场所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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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C端支持标配的超远程无线扫码枪
2018年农药正式步入“扫码时代”。
店管家电脑版适配扫码枪功能,各种农药产品条形码和二维码,超长距离一扫即可,大大提高了农资店进出库的开单效率。
(3)手机端全面支持农药追溯二维码扫码
同时,最新版的手机端全面支持农药追溯二维码扫码,新增商品信息时,扫描二维码可自动填入相关信息,而且销售开单和进货开单也支持扫追溯二维码开单入库,操作起来也简单。
(4)信息安全有保障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就是最重要的资源。
农资人的经营数据应该是属于农资人自己的,如果一个软件随随便便就可以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经营数据,岂不是自己的家底都被人知晓了。
因此,有的软件厂商就打着监管的幌子忽悠农资人,其实是在坑消费者。
而店管家的系统是通过了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的,和我们平常使用的支付宝的安全性一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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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