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林地补偿标准
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

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
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对林地征用后所需支付给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
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资源,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首先,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林地的类型和功能。
不同类型和功能的林地,其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根据林地的类型和功能进行分类,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定价。
例如,对于生态保护功能较强的自然保护林地,其征用补偿标准应当更加倾向于保护性补偿,以保障其生态功能的完整和稳定;而对于经济林地,应当充分考虑其经济效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其次,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在征用林地时,应当充分尊重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意愿,依法进行协商和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补偿机制,确保补偿款项的及时足额支付,避免因补偿不到位而导致的社会稳定问题。
最后,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林地资源的可再生性、稀缺性、生态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促进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综上所述,林业用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林地的类型和功能、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等因素,确保补偿标准的科学合理,促进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河南征用林地补偿标准

河南征用林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林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对于河南省的生态环境
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征用林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条例》,征用林地需要进行合理补偿。
河南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林地的类型和面积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征用林地补偿标准。
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根据征用林地的类型(林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等)和面积进行分类,然后按照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和政府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计算。
其次,补偿标准还会考虑到征用林地对农民生活和生产的影响。
在征用林地的
过程中,政府会对受影响的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包括对农民的住房、耕地、生产设施等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同时,政府还会根据征用林地的用途,对农民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就业安置,以保障农民的生计和生活水平。
最后,为了保障征用林地补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河南省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
制和投诉渠道。
一旦发现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执行不到位或存在违法行为,农民可以通过投诉渠道进行申诉,政府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河南省的征用林地补偿标准是在保护林地资源的基础上,兼顾了农
民的利益和生活,促进了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投诉渠道,保障了补偿标准的执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河南省能够进一步完善征用林地补偿标准,促进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林地而需要进行的补偿标准规定。
林地作为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用对于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征用林地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以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发展。
下面将对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林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反映林地的使用价值和生态效益,确保被征用林地的保护和恢复。
2. 公平性原则,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既要保障被征用林地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3. 可操作性原则,补偿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方便实施和监督,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林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 林地征用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征用费、林木补偿费、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等。
2. 土地征用费的确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根据被征用林地的土地等级、土地市场价格和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确定。
3. 林木补偿费的确定,根据被征用林地上的林木种类、树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4. 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的确定,根据被征用林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失补偿费用。
三、林地补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1. 补偿标准的执行,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林地补偿标准进行执行,确保补偿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 补偿标准的监督,社会各界应当对林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性。
四、林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
1.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林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补偿标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林地补偿标准的研究和调整,促进补偿标准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五、结语。
陕西省林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确保林地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执行,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林地补偿标准

林地补偿标准森林地补偿标准是森林管理部门的一种法律补偿政策,提供对被占用森林地的受益人补偿。
主要是为了调节森林地的供需关系,促进周边地区的健康发展,维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
一、补偿标准1.森林流动税。
依照《森林法》第三十六条关于森林地补偿标准,对批准占用林地以及占用前及占用后不同森林资源等项目,应补偿流动税,每亩收费1元/m2。
2.森林经营地补贴。
依照《森林法》实施的森林补偿标准,补贴森林经营地,其中,东北林业大学地区每亩优生应补贴为105元/m2,优势林业应补贴180元/m2,耐寒优势尝试林应补贴160元/m2,专门林应补贴140元/m2,平地林应补贴110元/m2,其他林种应补贴90元/m2。
3.森林发展补贴。
依照《木材生产补助费管理暂行条例》,对于拥有壮林植被的森林,实施补偿标准,每亩补贴为2元/m2。
此外,对于特殊区域及特殊用途,可以实施不同的森林补偿标准,特殊区域补贴每亩按2.5元/m2,特殊用途补贴每亩按3元/m2。
二、补偿目的1.维护和保护森林地植被。
通过补偿,可以调节森林地供应和需求,促进有效管理和保护森林植被,维护当地森林环境。
2.开发森林行业。
通过补偿,可以使林业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林业的发展,同时提高森林行业的经济效益和公众认可度。
3.维护当地生态平衡。
通过对森林植被的管理,可以有效地保护地表水质、空气质量以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维护当地生态平衡。
4.保护当地生态安全。
通过补偿,可以有效地鼓励森林地管理从业人员,降低森林服务提供者的森林合理化开发、费用和利益方面的风险,确保当地的生态安全。
三、补偿领域1.森林地土壤保护补偿。
对于林权人在森林地限制其使用范围的管理项目,可补偿林权人因限制林地使用而遭受的损失,每亩按50元/m2。
2.森林商品化/量化赔偿。
依照《森林法》实施,对于森林地占用后影响到其林业收益,则依据原林业收益计算,按每年1.5-2倍补偿给林权人。
3.森林地防洪补偿。
山西省林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林地补偿标准山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因征收、占用林地而需要补偿的标准和办法。
山西省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补偿标准的确定。
1. 林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林地的类型、面积、地理位置、生态功能、土地等级、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
针对不同情况和不同地区的林地,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2. 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确保被征收、占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承包人、农民等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 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当事人的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和合理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二、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 林地被征收、占用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包括土地征收补偿金、土地占用补偿金等。
2. 对于因林地被征收、占用而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应当进行生态环境补偿,包括生态补偿金、生态修复费用等。
3. 对于因林地被征收、占用而导致的农民、承包人等合法权益受损,应当进行经济补偿,包括农民补偿金、承包人补偿金等。
4. 补偿标准还应当考虑林地的植被、野生动物、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对于因林地被征收、占用而影响生态功能的,应当进行相应的生态补偿。
三、补偿标准的执行。
1. 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补偿标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 对于林地被征收、占用后的补偿款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确保被征收、占用林地的所有权人、承包人、农民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补偿标准的完善。
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应当不断完善林地补偿标准,提高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2. 加强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后代留下更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山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山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森林资源是一个国家的宝贵财富,森林地征收补偿标准在法律法规上具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支付补偿。
一般情况下,补偿标准根据征地区域、森林类型、森林地形、森林资源等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
具体来说,森林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树木林分补偿,具体标准是按照林木的规格和等级的不同,按一定的树木补偿单价支付给当地群众补偿;
二是其他植被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森林地草原、草动物、灌木野山花草植物、野生动植物等补偿,可按当地价格或国家规定的价格给予补偿;
三是土地流失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为当地农民补偿耕地损失,一般按农民实际损失计算出补偿金额,并给予实物补偿。
此外,法律法规还规定,森林地征收补偿应当比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更高,不少于100元/亩,以确保当地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集体林地补偿标准

集体林地补偿标准
集体林地补偿标准是指为了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弥补因征用集体林地而造成的损失,政府对集体林地的征用方提供的一定补偿金额或其他补偿方式的规定。
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征用的集体林地的面积、类型、地理位置、森林资源价值和影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征用的集体林地的面积和土地估价,以每亩(或每公顷)土地的价格计算。
2. 林木补偿费:根据征用的集体林地内的森林资源的价值,如木材产量和品质,以每立方米(或每吨)木材的价格计算。
3. 产权转让费:根据征用前集体林地的产权情况和征用后的土地用途,支付给集体林地的法人代表或经营管理单位的一定款项。
4. 生态环境补偿费:根据征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如破坏的森林生态、植被恢复成本等,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补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同时,补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补偿金额过低或支付不及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林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林地征收补偿标准二、林地转让的流程怎么走(1)提出申请,林木所有者提出申请时,应附有林地所有者意见。
申请时应提交原林权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2)审核登记,在进行林地林木登记时,要做到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经毗邻单位认定后逐级审核,并填写《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审核结果要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转让费也是市场火爆程度的重要表征。
三、林地转让合同合法吗依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12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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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 ×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 至 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 ×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 1.5- 3 倍, 占用期二年为 5 倍)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 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 款低于 5.5 万元的,按 5.5 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 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 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 1 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 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 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 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本条例自 2011 年 3 月 1 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 920 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 165 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 4600 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 190—300 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 150—260 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 165—280 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 180—330 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 190 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 450 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 2400 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 1000 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 15000 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 3 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 80—150 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 200 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 300 元。 坟每座补偿 5000 元。 3 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 2 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征用林地补偿标准
征用林地补偿标准.txt 征用林地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 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 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 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 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 万元。
盛果期(9-25 年)平均每株补偿 600-1800 元;
衰果期 26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900 元。
2 梨树 培育期(1-5 年)平均每株补偿 45-120 元; 初果期(6-8 年)平均每株补偿 150-300 元; 盛果期(9-25 年)平均每株补偿 1900-2200 元; 衰果期 26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1200 元。 3 桃树 培育期(1-3 年)平均每株补偿 45-90 元; 初果期(4-8 年)平均每株补偿 150-280 元; 盛果期(9-20 年)平均每株补偿 350-680 元; 衰果期 21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280 元。 4 葡萄树 培育期(1-2 年)平均每株补偿 30-55 元; 初果期(3-5 年)平均每株补偿 40-150 元; 盛果期(6-11 年)平均每株补偿 150-330 元; 衰果期 12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190 元。 5 枣树 培育期(1-3 年)平均每株补偿 30-80 元; 初果期(4-8 年)平均每株补偿 50-120 元; 盛果期(9-30 年)平均每株补偿 520-130 元; 衰果期 31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680 元。 6 杏树 培育期(1-3 年)平均每株补偿 45-185 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 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 30000 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 1000 元,砼杆平均每根 1500 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 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 47000 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 根 6000 元,砼 H 杆平均每基 8000 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动迁补偿标准 1 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 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 元。 2 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 500 元; 砼杆平均每根 1000 元; 光(电)缆每米 50-150 元。 3 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 100-200 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 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 19000 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 16000 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 300 元。
初果期(4-7 年)平均每株补偿 200-310 元; 盛果期(8-35 年)平均每株补偿 500-1600 元; 衰果期 36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980 元 7 板栗 培育期(1-4 年)平均每株补偿 45-95 元; 初果期(5-7 年)平均每株补偿 190-210 元; 盛果期(8-35 年)平均每株补偿 50-1600 元; 衰果期 36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860 元。 8 杂果树 培育期(1-3 年)平均每株补偿 25-50 元; 初果期(4-10 年)平均每株补偿 80-130 元; 盛果期(11-25 年)平均每株补偿 130-280 元; 衰果期 26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140 元。
1 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 年平均每亩补偿 6000 元; 4—13 年平均每亩补偿 12000—36000 元; 14—20 年平均每亩补偿 60000-80000 元; 21 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 32000 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 年平均每亩补偿 12000 元; 4—20 年平均每亩补偿 18000—30000 元; 21—50 年平均每亩补偿 44000—60000 元; 51 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 24000 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 年平均每亩补偿 12000 元; 4—20 年平均每亩补偿 20000—31000 元; 21—40 年平均每亩补偿 56000—62000 元; 41—70 年平均每亩补偿 168000 元; 71 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 126000 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 年平均每亩补偿 150000 元; 4—20 年平均每亩补偿 180000—250000 元; 21—50 年平均每亩补偿 60000—130000 元; 51 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 110000 元。 2 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 年生)平均每株补偿 35-65 元; 中龄林(11—20 年生)平均每株补偿 220—300 元; 成熟林(21 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 350 元。 3 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 120000 元; 未成林每亩 86600 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 633
要求组织听证。 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 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 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 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 告征地批准事项。 6 支付征地补偿安
元;
60 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 76670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 50000 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 43340 元。
4 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 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 苹果树
培育期(1-5 年)平均每株补偿 150-220 元;
初果期(6-8 年)平均每株补偿 300-450 元;
2 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 15000-20000 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 80 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 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 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 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 20-35 万 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 9 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 4 万元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 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 12 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 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 8 万元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 5%计算。不可预见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 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