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范围及内容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范围及内容1.范围: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接近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分承包方和参观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还是他人提供的2.内容:消防管理生产设备管理劳防用品管理机动车管理办公条件管理保健管理什么是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
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
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
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l)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2)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3)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4)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5)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6)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7)政府、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8)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9)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10)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ll)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12)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
其中个人因素包括:体能/生理结构能力不足,例如身高、体重、伸展不足,对物质敏感或有过敏症等;思维/心理能力不足,例如理解能力不足,判断不良,方向感不良等;生理压力,例如感官过度负荷而疲劳,接触极端的温度,氧气不足等;思维或心理压力,例如感情过度负荷,要求极端集中力/注意力等;缺乏知识,例如训练不足,误解指示等;缺乏技能,例如实习不足;不正确的驱动力,例如不适当的同事竞争等。
45001认证内容

45001认证内容
45001认证内容如下:
1、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
2、管理体系的范围:确定OHSMS的范围,并将其与组织的业务、法规和合同要求相一致。
3、管理体系的政策:确立职业健康安全政策,并确保其符合组织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4、风险评估和处理:在管理体系中定义、实施、监控和持续改进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过程,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得到保障。
5、资产管理:建立、维护和改进资产清单,并确保对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资产进行适当的保护和管理。
6、控制和减少危险:建立、实施、监控和持续改进控制和减少危险的措施,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得到保障。
7、操作管理: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包括培训、沟通、参与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8、紧急事件准备和应对:确保组织及时识别、报告、调查和应对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以减少职业健康安全事件对组织造成的损失。
9、监控、测量和持续改进:建立、实施、监控和持续改进监控和测量过程,以评估OHSMS的绩效和有效性,并采取措施进行持续改进。
10、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以确保OHSMS符合标准的要求和组织的目标。
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范围的确定

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范围的确定审核范围规定了审核的内容和界限,明确了审核拟覆盖的对象。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术语3.13“注”就审核范围的内涵提供了进一步的注释说明,给出了描述审核范围通常宜包括的要素,即实际位置、组织单元、活动和过程以及所覆盖的时期。
由此可见,审核范围是一个在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与组织管理职能、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活动区域等诸多因素有关的、并由其构成的集合。
在构成审核范围的四项要素中,活动和过程作为其核心要素,为其它三项要素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即:●组织单元:为实施和管理组织活动和过程所设置的组织结构;●实际位置:组织活动和过程所在的场所区域及所处的位置;●覆盖的时期:确定审核所覆盖的时间段。
因此,在界定审核范围时,宜围绕着受组织管理控制下的组织活动和过程这条主线,识别并确定与之相关的组织单元和实际位置。
由于不同管理体系所关注的对象和管理的内容不同,在界定审核范围时,宜结合每一个管理体系的特点,确定其适宜的审核范围。
一、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范围质量管理体系关注组织产品的质量管理能力,致力于组织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质量管理体系而言,该审核范围宜是一个在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围绕着组织产品/服务及其实现过程、并由与之相关的管理职能和现场区域等要素组成的集合。
通常,在确定审核范围时,应根据受审核方申请的认证范围及其涉及的产品/服务实现过程,识别并确定:1、组织的产品/服务范围即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下的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服务。
该产品/服务范围的确定包括确定组织产品/服务的类别,了解组织从事相关活动须具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诸如许可、资质等级的范围或实际能力等。
2、组织的业务活动范围该业务活动范围包括在组织管理控制下的、与组织的产品/服务质量形成有关的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监视和/或测量活动和过程。
3、组织的管理职能范围即承担组织业务活动和过程职能的组织机构及其权责范围。
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范围的确定

认可说明编号:CNAS-EC –015:2007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关于审核范围的确定审核范围规定了审核的内容和界限,明确了审核拟覆盖的对象。
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术语 3.13“注”就审核范围的内涵提供了进一步的注释说明,给出了描述审核范围通常宜包括的要素,即实际位置、组织单元、活动和过程以及所覆盖的时期。
由此可见,审核范围是一个在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与组织管理职能、活动、产品和服务,以及活动区域等诸多因素有关的、并由其构成的集合。
在构成审核范围的四项要素中,活动和过程作为其核心要素,为其它三项要素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即:组织单元:为实施和管理组织活动和过程所设置的组织结构;● 实际位置:组织活动和过程所在的场所区域及所处的位置;● 覆盖的时期:确定审核所覆盖的时间段。
●因此,在界定审核范围时,宜围绕着受组织管理控制下的组织活动和过程这条主线,识别并确定与之相关的组织单元和实际位置。
由于不同管理体系所关注的对象和管理的内容不同,在界定审核范围时,宜结合每一个管理体系的特点,确定其适宜的审核范围。
一、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范围质量管理体系关注组织产品的质量管理能力,致力于组织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质量管理体系而言,该审核范围宜是一个在所确定的时间范围内,围绕着组织产品/服务及其实现过程、并由与之相关的管理职能和现场区域等要素组成的集合。
通常,在确定审核范围时,应根据受审核方申请的认证范围及其涉及的产品/服务实现过程,识别并确定:组织的产品/服务范围1、即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下的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服务。
该产品/服务范围的确定包括确定组织产品/服务的类别,了解组织从事相关活动须具备的有关发布日期:2007年2月12日 1认可说明编号:CNAS-EC –015:2007法律法规规定的诸如许可、资质等级的范围或实际能力等。
组织的业务活动范围2、该业务活动范围包括在组织管理控制下的、与组织的产品/服务质量形成有关的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监视和/或测量活动和过程。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摘要: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概述二、认证的好处1.提升企业形象2.增强客户信任3.提高员工素质4.降低风险5.节省成本三、如何进行认证1.选择认证机构2.准备相关资料3.开展内部培训4.进行审核5.获取证书四、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2.关注认证过程中的细节3.持续改进管理体系4.定期进行复审正文: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概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简称三体系认证)是一种对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全面评估。
通过认证,企业可以证明其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面达到了国际标准,为顾客、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我国,认监委负责审核和批准认证机构,确保认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认证的好处1.提升企业形象:获得三体系认证意味着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声誉和竞争力。
2.增强客户信任:认证有助于提升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从而增加订单和市场份额。
3.提高员工素质:认证过程中,企业需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整体队伍的素质和技能。
4.降低风险:三体系认证有助于发现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防范,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5.节省成本: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降低企业成本。
三、如何进行认证1.选择认证机构:企业在认监委官方网站上查询并选择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
2.准备相关资料:企业需整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3.开展内部培训:企业应针对三体系认证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内部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支持认证工作。
4.进行审核:认证机构将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企业是否符合认证要求。
5.获取证书:通过审核后,企业将获得三体系认证证书。
四、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企业应充分了解认证机构的资质、口碑和业务能力,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
2.关注认证过程中的细节:企业应确保认证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流程得到充分关注,确保认证的顺利进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与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与认证第三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与认证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类型依据审核方(实施审核的机构)与受审核方(提出审核要求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关系,可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种基本类型,内部审核又称为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又分为第二方审核及第三方审核。
(一)第一方审核第一方审核指由用人单位的成员或其他人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的审核。
第一方审核的审核准则主要依据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必要时包括第二方或第三方要求。
(二)第二方审核第二方审核是在某种合同要求的状况下,由与用人单位(受审核方)有某种利益关系的相关方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实施的审核。
第二方审核可以采纳一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准则,也可以由合同方进行特别规定。
(三)第三方审核第三方审核是由与其无经济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特定的审核准则,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受审核方进行的审核。
在第三方审核中,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认可制度的要求实施的以认证为目的的审核又称为认证审核。
认证审核旨在为受审核方提供符合性的客观证实和书面确保。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程序包括认证申请及受理、审核策划及审核准备、审核的实施、改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以及审批发证及认证后的监督和复评。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及受理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符合体系认证基本条件的用人单位如果必须要通过认证,则应以书面形式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向认证机构递交以下材料:(1)申请认证的范围。
(2)申请方同意遵守认证要求,提供审核所必要的信息。
(3)申请方一般简况。
(4)申请方安全状况简介,包括近两年中的事故发生状况。
(5)申请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
(6)申请方对拟认证体系所适用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的说明。
(7)申请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受理认证机构在接到申请认证单位的有效文件后,对其申请进行受理,申请受理的一般条件是:(1)申请方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关登记注册证实,具备二级或委托方法人资格也可。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说明书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说明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说明书OHSAS18000系列标准及由此产⽣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是近⼏年⼜⼀个风靡全球的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制度。
OHSAS18000系列标准是由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N)等13个组织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国际性标准,在⽬前ISO尚未制定情况下,它起到了准国际标准的作⽤。
其中的0HSAS18001标准是认证性标准,它是组织(企业)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企业进⾏内审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审核的主要依据。
⼀、认证需要的基础条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员⼯体检、相关的国家⾏政审批资质或⾏业资质)2、具备必要的⼚房、设备、办公场所、⽣产设备等相关基础⽣产许可证或企业资质证书3、法规要求的“三同时”验收报告、安全批复、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批复(⾮必须,国家对企业有此要求的需要提供)4、作业场所有对⼈体危害较⼤的尘毒、噪声等的企业,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卫⽣监测或疾控中⼼近⼀年内出具的尘毒、噪声等监测报告。
⼆、认证步骤组织(企业)建⽴0HSAS,要依据OHSAS18001要求,结合组织(企业)实际,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建⽴:(1)领导决策与准备:领导决策、提供资源、任命管代、宣贯培训。
(2)初始安全评审:识别并判定危险源、识别并获取安全法规、分析现状、找出薄弱环节。
(3)体系策划与设计: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针、⽬标、管理⽅案;确定体系结构、职责及⽂件框架。
(4)编制体系⽂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册、有关程序⽂件及作业⽂件。
(5)体系试运⾏:各部门、全体员⼯严格按体系要求规范⾃⼰的活动和操作。
(6)内审和管理评审:体系运⾏2个多⽉后,进⾏内审和管评,⾃我完善与改进。
证书有效期三年,每年年检。
三、办理时限⼀般办理时间是受理后3个⽉(条件符合,相关部门受理后开始计算时间)。
bv认证范围

bv认证范围BV认证是指企业在市场监管机构的审核和认可下,合法、合规地经营,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的一种商业行为。
BV认证范围涵盖了许多领域,以下将逐一介绍。
1.质量管理系统认证:通过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确认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如ISO 9001认证等。
这些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在质量管理上具备了高效、稳定的能力,提升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对企业与环境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如ISO 14001认证等。
这些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增强了对环境的管理能力。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ISO 45001认证等。
这些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建立了健全的管理体系,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HACCP认证等。
这些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具备了科学、规范的能力,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社会责任认证: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文件的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社会责任管理标准,如SA8000认证等。
这些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权益、环境保护、反腐败等方面的表现。
6.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对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ISO 27001认证等。
这些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具备了规范、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7.产品认证:通过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评估和检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产品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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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认可实施指南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认可实施指南1 总则1.1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C)为了科学规范地对认证机构的认证业务范围进行认可评审,特制订本指南。
1.2 本指南适用于CNASC对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OSHMS)认证的认证机构申请认可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评审工作,同时也适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对其业务范围专业能力的管理。
1.3 本指南依据《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基本要求》(CNASC/AZ01)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程序规则》(CNASC/AS01)及CNASC其它相关认可规范的规定制定,并参考了ISO10011的有关规定。
2 CNASC对OSHMS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2.1 CNASC对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所申请的认证业务范围按照业务类型和专业项目进行认可评审。
认证业务范围分类原则上参照欧共体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L083 Volume 36,3 April 1993)“经济活动分类”制定。
2.2 CNASC根据业务范围的自身特点和典型危害,按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其定性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在进行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评审时针对不同级别的业务范围分别采取不同的认可条件。
2.3 《OSHMS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在本文件附件1中给出。
2.4 CNASC强制见证评审的认证业务范围CNASC对甲级认证业务范围和部分乙级认证业务范围(用星号“*”在分类表中标出)实行强制见证评审。
认证机构在申请认可需强制见证评审的认证业务范围时,应向CNASC 提供见证项目。
3 认证机构对其认证业务范围的控制与管理3.1 认证机构的控制与管理3.1.1 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文件中表明本机构经CNASC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
3.1.2 认证机构应制定并实施对认证业务专业能力进行控制和管理的程序文件,至少应包括:a) 认证机构对拟申请认证业务范围审批程序;b) 评定和保持相关人员专业能力资格的要求和程序;c) 针对组织的认证审核实施专业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3.1.3 认证机构申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评定人员(又称专业管理人员)应经认证机构的管理委员会(或等同机构)审查并确认,并且该委员会的成员中应具有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专家。
3.1.4 对于拟申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机构应针对该相应业务类型或专业项目特点和其关键过程编制实施认证审核的作业指导文件,并且作业指导文件至少包括《OSHMS认证审核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附件2)的内容。
3.1.5 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审核(包括初审、监督和复评)的审核组内至少应有一名已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审核员或技术专家。
3.1.6 认证机构应具有符合本文件3.2.2条款的认证评定人员对认证决定提供技术支持。
3.2 认证机构的人员认证机构应为其申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定人员、审核人员(含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审核工作管理人员以及负责做出认证决定的认证评定人员。
3.2.1 专业评定人员认证机构中对审核员或技术专家专业能力进行评定以及对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定的人员应具备其评定的OSHMS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能力(必要时应有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专家对其提供技术支持)。
认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对专业评定人员的专业能力予以评定。
3.2.1.1 对于甲、乙级业务范围,专业评定人员资格条件最低应为:a) 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四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两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或,b) 非职业安全健康专业和非相关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六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c) 大专学历,十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四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或,d) 具有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注: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是指安全工程、卫生工程、消防工程、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化工安全技术等专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是指涉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监测、工程、科研、教育以及安全技术装备/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现场使用等方面的经历;相关专业是指石油化工类、机械工程类、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工程类、工程系统工程类、检测与测试技术、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电子工程类等具有较强工程技术背景的专业。
下同。
3.2.3.2 对于丙级业务范围,专业评定人员资格条件最低应为:大专学历,六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两年相应专业工作经历;或大学(含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两年相应专业工作经历。
3.2.2 审核员认证机构应按照附件1分类表中的专业项目对其审核员的专业能力予以评定。
3.2.2.1 审核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一般包括(但不限于):a) 具备建立OSHMS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结合专业特点正确理解《OSHMS 审核规范》或等同标准中各要素的内涵,并以此对组织OSHMS实施审核;b) 具有该专业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并了解其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c) 掌握了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与控制技术,并能对组织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判断;d) 了解熟悉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e) 具有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的注册资格。
3.2.2.2 审核员专业能力评定的依据a) 对于甲、乙级业务范围,依据是下列四种情况之一或其组合(但不限于):1) 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四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两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2) 非职业安全健康专业和非相关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六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3) 大专学历,十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四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4) 大专以上学历,参加相应专业项目OSHMS完整审核(初审或复评)的经历应不少于四次;监督审核三次可计为一次完整审核,并应有证据表明已参加了该业务类型/专业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专业知识培训。
b) 对于丙级业务范围,依据是:大专学历,六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两年相应专业工作经历;或大学(含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两年相应专业工作经历;或大专以上学历,参加相应专业项目OSHMS 完整审核(初审或复评)的经历应不少于二次,监督审核三次可计为一次完整审核。
3.2.2.3 审核人员需扩大专业能力范围时,应在具有资格的指定人员的培训和辅导下,完成必要的审核经历并接受相应专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且经评定符合要求。
3.2.3 审核工作管理人员认证机构中从事认证的申请受理、合同评审、审核组的委派、审核计划的审批和审核报告等资料的复查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该人员应是熟悉并了解审核工作管理要求、审核程序以及具有较多的审核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职人员。
3.2.4 技术专家在某些情况下,认证机构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来补充审核组的专业背景知识并提供技术支持。
认证机构OSHMS认证质量保证体系须包括技术专家的选择与控制和确保其技术专家的专业知识更新的细则,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应按照分类表中的专业项目予以评定。
技术专家资格条件应不低于:a) 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六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四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或,b) 非职业安全健康专业和非相关专业大学(含以上)学历,八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四年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历;或,c) 具有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5 认证评定人员认证评定人员宜满足相应专业的审核员条件,其专业能力按照本指南3.2.2的要求予以评定。
4 CNASC对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确认4.1 申请初次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的确认4.1.1 认证机构应按照分类表中的认证业务范围填报《OSHMS认证机构认可申请书》。
4.1.1.1 认证机构申请初次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其业务范围类型不得超过10个。
4.1.1.2 认证机构应随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表明:a) 对于所申请的甲级业务类型,至少有一名具备该业务类型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或兼职主任审核员和一名具备该业务类型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审核员(“专职”指专门为本机构提供认证服务的工作人员,下同),且每个没有审核员支撑的专业项目配有至少一名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技术专家,并按本文件附件2编制了审核作业指导书;b) 对于所申请的乙级业务类型,至少有一名具备该业务类型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审核员,且每个没有审核员支撑的专业项目配有至少一名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技术专家,并按本文件附件2编制了审核作业指导书;c) 对于所申请的丙级业务类型,至少有一名具备该业务类型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或兼职审核员,并按本文件附件2编制了审核作业指导书。
4.1.1.3 认证机构在向CNASC提交的认可申请书附件中应包括按附件1《OSHMS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中的业务类型/专业项目统计的下述资料:a) 每个业务类型/专业项目的获证组织数量(可提供时);b) 管理委员会或等同机构对拟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审查同意的证明材料(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等),专业评定人员名单(填写附件3表3/S);c) 已评定的具有专业能力资格的专职审核员、兼职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名单(填写附件3表1/A和表2/T)及背景材料、经历等,其中专职与兼职审核员应具有CNASC承认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注册资格;4.1.1.4 对于申请认可的业务类型/专业项目名称中含有“其它”字样的,提交的资料中应明确从事该业务类型/专业项目认证审核所具体涉及的活动内容。
4.1.2 CNASC对认证机构申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和专业评定/审核人员专业能力资格的认可确认,采用文件审查、机构评审和见证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为:a) 对申请机构专业能力的控制管理文件及其实施情况的审查;b) 对审核人员专业能力资格的评定材料的审查;c) 与审核人员面谈;d) 对审核人员的书面问卷;e) 见证评审和审核观察等。
由CNASC认可评审组在现场评审时确定其中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式进行。
4.1.3 CNASC提供给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报告》中将对申请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给出评审结论(对于甲级和乙级,若部分满足4.1.1.2条款则列出满足要求的专业项目)。
评审结论分为:a) 具备能力(符合本文件3.2条款和4.1.1.2条款要求,且颁发过覆盖该业务类型相应专业项目的认证证书并符合CNASC有关要求);b) 基本具备能力(符合本文件3.2条款和4.1.1.2条款要求,但未实施过审核;或虽实施过审核,但该审核或审核管理不符合CNASC有关要求,尚需改进);c) 不具备能力(不符合本文件3.2条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