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管理
医政管理法律制度

医政管理法律制度医政管理法律制度一、医政管理概述医政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管理的过程,旨在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效率。
医政管理涉及诸多法律制度和规范,围绕着保障公众健康利益展开工作。
二、医政管理法律规定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是医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国均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程序、条件和要求。
例如,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申请、审核、审批等具体流程。
2. 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各国法律规定了医务人员的资格认定、注册管理等制度。
例如,美国的《医师法》规定了医师的执业条件和要求。
3.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医疗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国法律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定义、报告、调查和赔偿机制。
例如,英国的《医疗事故和医疗责任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程序。
4. 医疗纠纷解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是医政管理的常见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了医疗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例如,德国的《医疗事故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的仲裁程序。
三、医政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1. 依法治医加强医政管理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医疗事业依法治理,是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和医疗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
各国应不断完善医政管理法律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依法管理。
2. 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医政管理法律制度的执法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体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医疗行为,维护公众健康利益。
3. 完善医疗责任制度健全医疗责任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和赔偿机制,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增强医疗服务质量控制。
四、总结与展望医政管理法律制度是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国应加强医政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促进医疗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众健康利益。
未来,随着医疗技术和医疗市场的发展,医政管理法律制度也将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医疗服务新形势和新需求。
第十六章医政管理

❖ 医疗机构设置应遵循: 公平性原则、整体效益 原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原则、公有制主导原则、 中西医并重原则等。
❖(四)医疗机构准入程序
1.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申请
2.有审批权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医疗机 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批,同意则发给《设置医疗机 构批准书》
3.申请者据《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进行建设,
❖ 二是医疗机构登记制度。医疗机构执业必须登记,领取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证不得从事医疗活动。这一 关把好了,有利于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也有利于对医疗机 构实行行业管理。
❖ 三是医疗机构评审制度。这是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服 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做好了,可以 促使医疗机构的管理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护士准入管理
❖ 护士—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 执业证书》,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包 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护理专 业技术人员。
❖ 1993年卫生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 法》,实行护士执业考试注册制度,1994年1月1日起 施行。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一次,实行一次性考试注册, 通过考试并注册后两年有效,两年期满继续从事护士 工作,须在期满前60日内进行校验注册(连续注册)。 未通过护士执业考试注册者一律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医院医政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政工作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政工作是指医院内部与医疗业务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收费、医疗纠纷处理等。
第三条医政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 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 依法依规,确保医疗安全;4. 勤勉敬业,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政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医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医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医政工作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收费、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3. 监督检查各科室医政工作落实情况;4. 对违反医政工作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5. 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医政工作情况。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政工作的核心内容,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疗服务流程;2. 医疗技术水平;3. 医疗安全;4. 医疗收费;5. 医疗纠纷处理。
四、医疗安全第九条医疗安全是医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疗事故应急预案;2.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3. 医疗用药安全管理;4. 医疗废物处理;5. 医疗信息安全管理。
五、医疗技术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第十三条医院应引进和推广先进医疗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医疗收费第十四条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收费政策,确保医疗收费的合法、合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医政管理法律制度精简版

医政管理法律制度精简版一、医疗机构管理法规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设立标准、经营行为规范、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医疗机构的资质审核、许可申请、审批程序等,以防止非法医疗机构的存在和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执业。
3.医疗机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对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包括医疗机构的报告义务、不良事件的定义和分类、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事故的及时处理。
二、医务人员管理法规1.医师法该法规定了医师的资格条件、执业注册、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要求等,以确保医生的职业行为符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
2.医疗技术人员法该法规定了医疗技术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行为规范、权益保障等,以保证医疗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环境的合理性。
3.护士法该法规定了护士的资格条件、执业行为规范、权益保障等,以保障护士的职业荣誉和合法权益。
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法规1.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和方式,包括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务人员的责任、患者的救济途径等,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务人员的公正处理。
2.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程序,包括调解委员会的组成、调解程序、仲裁机构的设立等,以提供多元化的解决途径,促进医患间纠纷的和谐解决。
四、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1.医学伦理学指导原则医学伦理学是指在医学实践中涉及到的道德准则与原则。
该指导原则包括尊重患者自主权、保护患者隐私和机密、维护医生职业道德等方面。
2.《医师执业道德规范》该规范是针对医生的职业行为制定的标准,规定了医生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以保证医生的职业行为符合医学伦理和社会道德的要求。
综上所述,医政管理法律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医务人员管理法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法规和医学伦理和道德规范。
医政管理的四个重要内容

医政管理的四个重要内容医政管理是医院的一面镜子,医政管理体现着医院整体形象的塑造,一个医院医疗服务意识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的高低可以从医政管理上窥见大概,因此,提高医院医政管理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必须完善医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内容,使医政管理人员必须有意识地增强服务能力,尽最大努力完成并完善好本职工作任务,让医政管理工作更加正规系统化、科学合理化。
本文将从建立健全制度、医疗质量监督、采供血的管理、综合事物管理四个方面进行展开讨论有关医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是医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①制定医疗工作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医疗工作的现状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明确制度的目标和方向;之后确定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制度的范围、内容和适用对象等,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国家和地方对医疗工作管理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②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现状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明确建立制度和机制的目标和方向,根据研究和分析的结果,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和指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流程、质量监督和评估、质量改进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设计医疗质量考评的指标和标准,制定医疗质量考评的具体方法和程序,确保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③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医疗机构内部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随机抽查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反馈,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④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医政管理精品医学课件

第五节 医疗安全管理
一、医疗安全管理概述 (一)概念 1.医疗安全 是病人在医院医疗过程中, 不发生允许范围以外 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障碍、缺陷或死亡。
2.医疗不安全 是病人在医院医疗过程中, 凡是由于医疗系
统的低能状态或医疗管理过失等原因而给 病人造成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 或功能上的障碍、缺陷或死亡。
3. 医疗技术日新月异, 但新技术的使用还 存在许多未知的情况, 可能带来一些新 的医疗纠纷;
4. 医患之间的关系因医疗保险的实施而呈 现多元化, 医疗保险的实施使原来医患 两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医、患和第三方 之间的关系, 可能带来一些新的纠纷。
(四)医疗纠纷的处理 当医疗纠纷出现时,即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
三、医政司的主要职责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 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 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 拟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 务规范; 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依法监督管 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 件组织紧急救护; 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医政司。
5. 各级各类医院设医务处(或科)、护理部; 6. 乡镇卫生院设医疗和护理组。
这些机构分别管理所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 院属于事业单位,处在医疗第一线,所设医务处 (或科)和护理部较卫生行政机关的医政管理要单 纯,主要负责医院内医疗质量和护理质量的管理。 二、医政管理的基本功能 医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主要有: 规划职能、组织职 能、规范职能、协调职能、指挥职能、控制职能。
第四节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一、基本概念 1.质量 是指产品和服务的优劣程度, 是满足规定和顾
客潜在需要的特征总和。
质量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含义: 规定质量、 要求质量和魅力质量。 规定质量: 指产品和服务达到预定标准; 要求质量: 满足顾客的要求; 魅力质量: 指产品和服务的特性远超出顾 客的期望。
第8章 医政管理

2、医疗纠纷的分类 医患纠纷:医疗纠纷和非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 纷 医疗过失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 非医疗过失纠纷:医疗意外、并发症和自 然转归
3、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院方面: 病人方面:
4、医疗纠纷的处理
首先是医疗机构和病人及家属进行协商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不成,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 调解的方式: (1)行政调解 (2)律师调解 (3)仲裁调解 (4)诉讼调解
3. 医疗机构分类的核定程序
第三节 执业医师管理
一、医师的概念 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 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医师的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政部门
三、医师的准入管理
1. 医师资格考试 2. 医师执业注册 3. 医师考核与培训
四、医师的执业管理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
第四节
医疗安全管理
一、医疗安全 医疗安全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通过医院管 理手段,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 责任感,保证病人的人身安全不因医疗失误或 过失而受到伤害。
二、医疗纠纷 1、医疗纠纷的概念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 因产生分歧的纠纷。
三、医政管理的特点
1.依法行政 2.以人为本 3.专业突出 4.实践性强 5.自由裁量
四、医政管理的手段
1. 行政手段 2. 法律手段 3. 经济手段
第二节 医疗机构管理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疗机构是以保护和促进健康为宗 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活动 的组织。
医疗机构分为:(1)医院;(2)妇幼 保健院(所、站);(3)卫生院;(4) 疗养院;(5)门诊部;(6)诊所 (室);(7)急救中心、急救站;(8) 临床检验中心;(9)专科疾病防治院 (所、站);(10)护理院(站)。
医 政 管 理1医 政 管 理1

4. 医疗机构执业 5. 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 6. 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
(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准入管理 医师准入管理 医师是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包括计生) 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我国医师分四类两级 护士准入管理
(三)医疗卫生技术管理 评估:安全、有效、经济、社会伦理
三、医疗急救管理的任务 1 健全机构:急诊科,人员 2 配好设施、药品、设备、通讯、车辆。 3 培训人员:急救医学 4 加强科研
医疗卫生行业管理
医疗机构准入的管理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准入管理 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管理 大型医疗设备准入管理
(一)医疗机构准入管理
医疗机构: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 事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活动的组织。 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 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
1. 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
2.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四)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 审批,调整分布,提高效率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一、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 1. 安全性 2. 有效性 3. 价廉性 4. 及时性 5. 效益性 6. 舒适性 7. 忠诚性
二、医疗质量管理 1、医疗质量管理 2、医疗质量控制管理 三、护理质量管理
四、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的涵义
4 监督管理医疗服务质量 5 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血和临
床应用血质量 6 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
事件实施紧急救护
7 负责其他相关医疗政务的综合管理
行政主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卫生部医政司 各级卫生行政组织医政处
(三)医政管理的性质 (四)医政管理的原则
1、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的原则 2、正确处理两个效益关系的原则 3、公平性原则 4、可及性原则 5、分级原则 6、中西医并重原则 7、整体效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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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前医疗质量管理具有共性 的突出问题
1.三级查房与病史质量问题
查房频次及时效性问题;三级查房职责 不清、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大病史书写的 问题;病程记录单调雷同的问题;上级医 师“动口不动手”的问题;医嘱制度执行 不严的问题等。
2.过度服务与诊疗行为的合理性问题
过度服务拉动需求在医疗费用增长中的“贡 献”占有相当的比重。不合理行为的主要表现: 药品生物制品的不合理使用(抗菌素高档多联使 用、延长疗程、预防性使用过滥、未开展药品不 良反应监测和临床用药指导工作等);不合理检 查(指征掌握过宽、重复检查、体检的随意性、 非必要的扩大项目);无效住院日;手术指征掌 握与术式选择的问题等。
过程所进行的组织、计划、协调和控制,
使之经常处于应有状态,并对变化了的
客观环境有较强的适应性,达到最佳医 疗效率和医疗效果的目的。
二、医疗机构设置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疗养院
三、医疗机构规划布局、设置审 批、登记、执业和监督管理
1、规划布局按照区域实际进行,纳入
现代的医疗质量概念外延扩大,内涵更加丰富,
它包括了对医疗效率、医疗技术、经济效益、病
人心理及其他医疗服务(营养、卫生环境)的满 意程度。
医疗质量管理的定义
医疗质量管理是指为提高病人对医
疗技术、医疗服务、医疗效果和医
疗价格的满意程度而进行的组织和
控制活动。
(三)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的特点
1.强调病人受益——病人满意不等于病人受益; 2. 重视前瞻措施——预防为主的思想; 3.关注实际效果——病种分类和结合成本的质量 控制; 4.技术力量整合与群众参与——强调集体精神与 协作,人人参与(包括病人、家属、社会); 5.运用内力和借助外力共同促进——院内建立质 控体系;外部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审。
一、安全血液与安全输血
(一)安全的血液 安全的血液是指不含有任何病毒、寄生 虫、药物、酒精、化学物质或其他能给受血 者带来损害、危险或疾病的外来物质。献血 者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也未曾患过任何严重 的疾病。受血者不应因受血而受到损害,献 血者也不应因献血而招致风险。
(二)安全输血
安全输血不仅要求血液产品本身具有良好的安 全性,同时还包括血液的采集、加工、保存和临床 使用全过程都是安全的;不仅对受血者是安全的, 对献血者也是安全的。 1975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WHA28.72), 敦促各个成员国:一是促进建立以志愿无偿献血为 基础的国家血液服务机构;二是通过管理血液服务 的立法,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保护和促进献血者 和血液及血液制品接受者的健康。
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符合一定的标准 2、设置时提交相应文件,向相应卫生 行政部门申请。 3、向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并领取《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 ,更改需上报。 4、对医疗机构执业进行管理 5、监督管理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条件
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
医政管理的职能:规划、组织、规范、
协调、指挥、控制职能
医政管理的基本手段:宣传教育手段;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
六、医政管理依据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部令规章: (四)卫生部规范性文件: (五)地方性法规: (六)省卫生厅文件:
主要内容
医政管理概述
医政管理
管理学教研室:郭建
主要内容
医政管理概述 医疗机构管理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血液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与防范
一、医政管理的概念
医政管理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 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医 疗技术人员、医疗服务及其相关领 域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
工作性质
1、政府对医疗机构实施指导、督导、领 导、监督和评价的职能。 2.具有很强的计划性。 3.对医疗机构实施管理的过程中起枢纽 作用。
卫生机构。
(二)单采血浆站
单采血浆站是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采供血机构。 1.单采血浆站设置 国务院卫行政部门根据 核准的全国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需求,对单采血浆站 的布局、数量和规模制定总体规划。单采血浆站由 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设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2.单采血浆站的性质 关于单采血浆站的性质 我国的法律和法规没有明确的界定。实际中,大部 分单采血浆站仍保留着非营利事业单位的性质。也 有部分被核定为独立法人、企业性质的机构。
输血是抢救和治疗病人的有效手段之
一,在临床被广泛运用。血液是一种 特殊的生命物质,现阶段还没有功能 完全相同替代产品,只能从人体采集。 全世界每年采集的血液超过1亿单位, 但仍不能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
输血治疗同其他治疗方法一样存在风险,除了能 引起如溶血反应、寒颤、发热以及移植物抗宿主 病等免疫和非免疫反应外,血液还可作为传染性 疾病的载体,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等很多病 原体都可以通过血液进行传播。1985年法国发生 的血液感染事件中,3000名血友病人有1200人被 HIV感染。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资料表明,全世 界5%~10%的HIV感染是因为输注了含HIV病毒的 血液和血液制品。因此,提高输血的安全性,一 直是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努力的方向,也是世界 卫生组织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
3.医疗纠纷与安全管理问题
1)现状:“四多一难”,即纠纷多、赔偿多、 诉讼多、暴力维权多,处理难。 2)原因:包括非医源性因素——法律意识,市 场经济价值取向,新技术使用,健康需求的增长, 专业立法滞后等;医源性因素——执行制度不严, 技术水平缺陷,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谈话 或病情交待不细致,院外诊疗活动管理不到位,病 案管理失控等。
四、医政管理的主要职责
4、参与研究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 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 5、拟定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服务质量、安 全绩效的监督、评价、管理规范并组织、指导 实施。
6、协调组织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工作;
7、协助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五、医政管理的职能和基本手段
2.血站的设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 临床用血需要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 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血液中心的 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其他血站 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批准。
3.血站的性质 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
(三)献血办公室
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献血办事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草拟献血工作规划和计划、进行无 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落实政府献血工作的 各项具体措施等。
(四)输血协会
是输血行业社团,其主要任务是开展输血技术交 流与推广、培训输血业务技术人员、开展采供血机 构执业验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监督实施血 液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近年来,HIV和乙型、丙型肝炎病毒给血液安全
带来了严重威胁。为此, WHO提出了保证血液安全的
全面战略,其核心内容包括: l 确立国家协调、布局合理的采供血体系; l 从来自低危人群的志愿无偿献血者中采集血液; l严格进行血液HIV和其他经血液传播病原体的筛选
检测;
l 临床合理用血。
(三)我国血液管理工作概况
传统的医疗质量概念
是指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有
效性,是通过临床技术科室和医务人 员遵循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操作 规程和技术规范,实施自我评价和控 制所达到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效果。
现代医疗质量的定义
美国卫生机构资格认证联合委员会(JCAHO)对现
代医疗质量的定义是:在现有医学知识的基础上, 医疗卫生服务可以提高满意结果可能性的程度和 降低不满意结果可能性的程度。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血液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与防范
(一)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定义
狭义医疗质量:是诊疗质量,包括诊断是否 正确、及时,治疗是否合理有效,诊疗措施 是否安全。
广义医疗质量:为医疗服务质量或医院服务 质量,在诊疗质量的基础上,还包括医院工 作效率、医疗技术经济效果和对病人提供其 他相关服务的满意程度等。
二、医政管理的对象
包括直接对象和间接对象 1、直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 机构、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医 疗执业活动等。 2、间接对象:与医疗有关的 一切相关组织和活动等。
具体包括
医疗机构
从业人员
医疗活动
医疗设备
医疗技术
医疗市场
三、医政管理的组织机构
卫生部设医政司; 各省级卫生厅设医政处; 各地区级卫生局设医政科; 各县级卫生局设医政股; 各乡、镇政府设有专人(卫生助理) 负责卫生行政和医政工作。
二、采供血服务体系
(一)血站 血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是采集、制 备、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提供血液的采供 血机构的总称。血站的管理以省、自治区 、直辖市为区域,实行统一规划设置血站 、统一管理采供血和统一管理临床用血的 原则。
1.血站的分类
1)血液中心: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供血 工作的业务、教学和科研中心,负责直辖市、省 会所在市和自治区首府所地的采供血工作。一般 设在省会城市。 2)中心血站:是设区的市设置的采供血机构,负 责所在市及所辖县(市)的采供血。 3)基层血站:是县或县级市设置的独立采供血机 构,负责所在县、市的采供血工作。 4)中心血库:是县或县级市设置在当地的政府办 医疗机构内的采供血机构,负责所在县、市的采 供血工作。
4.经济政策与分配导向问题 医院劳务考核 分配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总体上是 一种“利益挂钩型”的导向。其四种形式为: 支付制度与服务项目挂钩,补偿制度与药品收 入挂钩,分配总量与医疗费用挂钩,个人劳务 与提成结余挂钩。 5.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问题 医 疗机构质量控制未能正常化;卫生行政部门监 管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