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政管理细则.doc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定及细则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一、院长办公会,每月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院长主持,副院长参加、办公室主任作记录.二、院委会,由院长、副院长、院委成员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三、全体职工会,全体职工参加,每月5日召开,必要时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四、支部大会,每季一次,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五、工作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人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院办公室负责以上会务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场准备和会议记录等.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六、外出参加会议1、凡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必须凭会议通知或记录,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派人参加.院班子成员外出参加有关会议,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后方可外出参会.2、外出参加会议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向有关领导汇报会议内容,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供领导参考决策.3、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后,然后进行办理.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科室及院领导请示或报告: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人时;二、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三、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贵重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四、收治涉及法律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五、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害危险和安全问题时;六、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七、增补、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八、工作人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九、未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习制度一、政治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二、业务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医务科制定学习计划,并根据不同授课内容相关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三、凡召开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辅导员必须先熟悉、掌握所要学习的内容,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学习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作好记录.四、学习纪律:坚持“三不准”,不准缺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学习时间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故不参加者按旷会处理.五、学习要求:做到“六有”,办公室有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专人记录及学习考勤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院领导每年撰写一篇以上卫生工作调研文章.行政总值班制度一、行政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承接未办事宜.二、行政总值班要保持值班和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行政值班负责.三、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要负责检查夜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全院安全巡视至少2次.四、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上班后向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五、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关事件处理,不得无故推诿.如遇重大问题无法处理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指示完成相关处理事宜.六、值班人员有权调动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性发生的问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自行与其他行政值班人员调好班次,不得擅自找人替代.七、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规定,严禁擅离职守,如发生责任事故,除经济处罚外,是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罚.八、带班领导原则上留宿单位,督促和稽查值班人员做好相关工作.若特殊情况不能留宿者,须向院长和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密工作制度一、卫生院文件、档案、科技资料和印章,应妥善保管,严防失密、失窃、丢失、损坏.二、明确专人保管,文件柜,文件箱,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登记建卡,方便取阅.三、综合档案一般不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应征得院长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保密工作.四、需要销毁、处理的资料、档案、要有院长批准,并造目录清册,由分管院长监销.五、印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准随身携带,特殊用印章需经院长同意批准,并登记.六、保守国家机密,发现文件丢失、材料和泄密事件以后,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追查、处理,并上报县卫生局,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党纪政纪处理.公文办理制度一、收文1、签收登记凡送卫生院的公文包括网上办公系统传入的文件和外出参加各类会议领取的会议材料和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填附“文件传阅卡处理签”,办公室签署办理意见.2、文件批阅办公室将附有“文件传阅卡处理签”的文件,先送院长批示,再送有关领导签阅,原则上当天阅毕,并将已阅件送办公室存档或办理.3、承办对院领导批示的承办性公文,办公室应及时送各科室承办.特急文件应随收随办,必须在当时或当日之内办理完毕,急件也应随收随办,最迟不能超过三日;对于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公文,一般在十天内办理完毕;对于需要制定贯彻方案才能承办的公文,应及时拟定方案,报有关领导批准执行.阅办完毕,各科室应及时将阅办公文和阅办情况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整理归档.二、办文1、公文的交拟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经过思考或商议,安排有关科室拟文.领导要把行文的意图和目的说清楚,要把公文的主要精神和有关的方针、政策说透,并且对于一些具体的办法、措施及受文机关、公文的篇幅都应该有明确的交待,以便加快工作效率和减少修改的工作量.2、公文的起草根据领导交拟意见,相关科室负责起草和校对,拟出分发方案,科室负责人审阅签字后,送办公室核稿,再送分管该科室领导审核签字.3、公文的审核,要把握三个环节:1文稿送领导审签之前,由办公室对文稿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为:是否需要行文,是否与法律、规章、政策一致;文字表述、文种、计量单位、标点符号使用、人名、地点、引文、数字引用和文字书写是否统一、准确、规范;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2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原起草科室协商或请其修改.3经领导人审签过的文稿,在印发之前再作校核,经校核如需对涉及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需报审签领导人复审.4、文件的签发文稿经办公室审核以后,报分管行政院长签发,确需送院长签发的,由分管行政院长签署明确意见后送院长签发.5、文件核对由起草科室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用印、封发、送达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文件和材料成文后,各科室要将发文原稿含各次修改稿和正文送院办公室整理归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一、成立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科室岗位职责,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各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坚持计划生育政策.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三、认真抓好辖区内计生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卫生院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监督两个环节,为流动人口办理证件时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对于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如独生子女费等,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落实孕产妇查验计划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制度,实行实名登记,定期向镇计生办通报统计信息、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出生情况信息.六、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严格执行B超彩超管理制度,建立B超彩超登记薄,实行双签字医生和B超人员.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及染色体检测管理,施行手术前要查验相关证明.档案管理制度一、规范管理全院档案,建立由院档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院档案人员具体操作,各科室共同配合的档案管理体系.二、认真收集档案资料,凡是反映本院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文书、图片、光盘、碟片等档案材料,都要收集齐全.三、院档案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凡是本年度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图片等档案材料,必须在下一年度的6月底以前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四、办公室负责收集、归档各科室档案.各科室按照要求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好本科室应归档的各类材料,年底按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及时送交办公室.病案管理由医务科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五、加强档案开发和利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内外有别.院内部借阅文件资料实行登记制度,并按期归还.外单位查阅本院文件或档案资料,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查阅档案,更不能查阅“三密”文件资料,不得抄录、复制、打垮、剪裁.六、档案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做到知密不泄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档案.印章管理制度一、印章的保管1、“XXX镇卫生院”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XXX镇卫生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保管;“XXX镇卫生院党支部委员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各科室印章由科室负责人保管.2、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细致工作,严格印章管理.对不合符手续或不合理、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防止和杜绝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己谋私或其他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印章的使用1、对要求用印的文件材料,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确定是否用印和用印范围,凡因随便用印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2、除本院制发的文件用印不需登记外,其他需用印的文字材料都必须登记.一般材料或表格必须有领导签批的意见方可用印;证明性材料须先由印章管理人员认真了解情况再报分管领导确定后方可用印.3、凡空白凭证材料以及空白纸,不得加盖公章,确需加盖印章的,须经办公室主任请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备留存根.4、印章使用必须在办公室,不得将印章携带出院外使用,确需携带公章外出办公的须有院长分管院长的明确意见,并出据备存,作好登记.5、用印人员盖章时,必须集中精力,用力均匀,盖出的印章必须端正骑年压月.清晰、美观、易于识别.管理制度一、固定办公均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长话短说,严禁公话私用.二、各办公室固定均锁长途.凡因公确需拨打长途,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办公室设立长途登记薄,指定专人负责记载.三、财务科负责话费监督,对长途话费,把办公室的长途登记情况与电信局逐月核对,一经查出公费长途私话,以该私话费的五倍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赔.四、全院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常用通讯工具畅通,通讯号码更换要及时到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图书管理制度一、办公室负责图书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对图书室藏书及单位每年订阅的相关业务杂志按其类别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妥善保管.二、每年按图书登记本对全部藏书进行一次核对.三、建立图书借阅制度,凡借书者必须办理借书手续,并作好登记.四、私人借阅的图书、重要报刊,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归还,并保持完好,如有损坏、丢失由借阅者赔偿.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建档建卡,统一管理.二、各科室计算机由专人管理,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必须将电源开关和切断网线.三、不准将外来软件程序在本单位计算机上试用,如有违反,出现“病毒”应追究操作者责任.四、严禁外来人员任意使用计算机.五、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淘宝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六、计算机的消耗材料由各科室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报办公室审批后统一购买.救护车管理制度一、救护车是院前急救伤病员、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急救的特殊车辆,必须加强管理,专业驾驶,规范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二、救护车只能从事与医疗救治业务相关的活动,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伤病员、处理紧急疫情、运送血液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三、驾驶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使用报警器和任务灯,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伤病员服务.严禁酒驾.四、救护车内应配备抢救设备、担架、氧气和急救药品,并做好登记.驾驶员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检修、消毒,保持车内容车貌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应急需要.五、住院部护士长定期对车内药品、器材、物品进行检查、出诊以后要及时清理、消毒、检查和补充,保持完好备用,并做好登记,确保应急需要.六、如救护车因公外出或驾驶员休假遇有转送任务时,应按立即通知邻近的卫生院救护车或“120”前往,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抢救和转运.七、救护车在非执行任务不得出现在娱乐场所、饭店附近停放.八、建立救护车出动登记制度,由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诊时间、病人转运地点、疾病诊断情况等.车费由出诊医生开具处方交收费室,驾驶员备案,月底与收费室对帐.九、车辆的维修.车辆的维修,应先由驾驶员将修理的部位和情况故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更换零部件名称以及经费预算等内容交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途中例外.建立修车档案,车辆每次修理后,将修理时间、费用,主要零部件的更换,修理单位等内容记录在案.车辆修理后,司机应认真对车辆的修理部分进行检查试车,确认无误后方能出车,并办理好有关结帐手续.十、因违章驾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单位不予报销,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按直接责任和损失的大小,由驾驶员按一定的比例承担赔款.十一、按照元/公里标准核销驾驶员公里补助.实行油费刷卡制度,按油耗×里程核销油费.十二、驾驶员休息时,救护车不得离院,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十三、驾驶员夜间出车后,次日白天可适当补休.党务、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一、公开内容全院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重大基建投资项目及其规模;财务状况,包括经常性行政经费支出如水电费、燃料费、车辆维护及油料费、通讯费、招待费、办公用品经费、宣传费等收入情况,负债情况等;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情况,中层干部考核情况;行政事务民意调查情况;重大事件处理情况通报;群众要求而又可以公开的内容;其他需要公开或公示的内容;入党积极分子;二、公开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公开政务一次,特殊情况另定.三、公开方式一般情况下以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张贴有关内容,也可以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有关事项.四、政务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公开内容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廉政建设制度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搞好廉政建设.二、自觉维护单位整体形象,坚持“十不准”:不准索贿受贿、以权谋私;不准挪用公款、损公肥私;不准在生活上奢侈腐化、违法乱纪;不准公款私进娱乐场所;不准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不准耍部门作风,借故刁难;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准敷衍塞责,生拉硬扯;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出差、开会要照章办事,在外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影响工作,变相公费旅游.四、实行公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进行责任追究.食堂管理制度一、本职工食堂成立的目的是为解决全院职工的日常伙食问题,仅对本院职工开放.未经许可,不得带病人在本食堂就餐.二、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除燃料外其它支出由单位据实核销,院内职工生活及就餐支出实行成本核算,炊事员工资由院部行政办公经费支出.三、办公室负责做好食堂账目核算和职工生活费结算等工作.四、为避免浪费及伙食费记载不实现象的发生,需就餐的职工必须于当天上午十时、下午三时报知食堂,并到食堂签署本人名字,不得代签.凡签字后未到食堂就餐者,任按已就餐计算伙食费.上午8:30分夏季8:00之后,食堂不在提供早餐.若有违反,卫生院将对食堂负责人、催事员、就餐人员予以100元/次的扣款急诊、出诊、下夜班、休息等特殊情况除外.五、食堂公物一律不予以外借,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赔偿必须当场交给食堂负责人,若食堂负责人未在现场,则交给分管院长.赔款由食堂负责人登记后统一上交财务科.六、严禁在工作日内酗酒.七、上中班的人员于11:40开饭,食堂师傅提前做好准备,其余人12:10开饭.清洁卫生制度一、讲卫生、讲公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二、坚持每周一上午的集体卫生大扫除制度,重点是卫生院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卫生和办公场所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死角.三、宿舍住户要讲卫生、讲公德,积极参加义务劳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私人物资未经允许不准堆放在院坝、走道、房顶、门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四、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办公室内无垃圾,无痰迹,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蛛网,物品陈列有序,图表悬挂整齐.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室内卫生,不乱扔烟头、纸屑等废弃物,杜绝随地吐痰、乱倒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六、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按规定搞好门前地段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七、护理人员对入院病人做好健康宣教,保持病区清洁卫生.八、保持公共场所卫生.如洗浴室、宿舍走廊等,用过后的日用品及垃圾由当事人及时清理.九、检查评比.院质控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开展1次检查评比.评比先进者给予奖励,后进者给予全院通报.住房管理制度一、单位职工宿舍只为职工提供住宿,非单位人员不得占用、出租、转让.二、凡居住在卫生院宿舍的职工,都应自觉维护秩序,做到相互关心、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夜间11点后和午休时间不高声喧哗,音响、电视播放音量不影响他人休息.三、宿舍住户要讲卫生、讲公德,自家产生的废物、废气排放不得影响他人,院内不放养家畜.四、宿舍住户要注意防火防盗,保证用水用电安全,因用电用水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责,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五、坚持“公平、节约”的原则,凡住在医院办公楼和宿舍楼有住宿的职工每月摊销水费5元,电费按表量计费自费,缴住房管理费20元用于水电线路维护.六、办公室做好宿舍使用登记,凡职工调离医院宿舍钥匙交于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规定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和不假外出.二、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公或休假须经科主任及分管领导批准,履行有关手续报办公室备案,同时向科室讲明去向、所办事宜、时间及,并交办有关工作后方可外出或休假.三、科室负责人、院班子外出或休假须征得分管院长或院长同意后,向办公室讲明去向外及,交办有关工作事宜.四、凡院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遇有重大、紧急、特殊情况需要急时到岗者,接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岗到位,否则按旷工处理,造成重大事故或影响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五、考勤由各科室负责考核登记,当月核对、公布,月底由各科室将排班表和出勤情况交财务科.六、工作人员在休假前,必须办理完毕工作期间需办结束的事宜,不留后遗症,否则不予批准.七、各类休假、病假、事假等一律要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八、每月保证出勤26天,未休完者不累计休假,当月有效.休假请假管理规定一、病假1、病假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病后其病情严重或较重,不能继续工作的休假,凡请病假一律要出具医疗部门的正规证明急性病住院的补办,否则不予确认.2、病假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只发财政下拨的工资和津贴,不发奖金和单位自筹解决的其他津贴.长时间病休指2个月以上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病假可以抵工休假.4、有重病必须到上级医院检查治疗者,省内可报销车船费,危重病人报销救护车车费.5、病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事假1、事假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在不妨碍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确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时的请假,凡请事假一律要向办公室及有关领导讲明具体情况,由领导签字同意之后方可执行.2、事假可以抵工休假.3、长时间事假指超过半月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事假期间不发绩效、奖金和补助.三、婚假1、职工结婚婚假三天;2、是晚婚者男二十五岁以上,女二十三岁以上者增加婚假15天;3、婚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等照发.四、丧假1、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配偶去世时给丧假3天,工资奖。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乡镇卫生院是指在乡镇范围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负责医院的全面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预防保健等科室,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科室。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医疗文书书写、医疗设备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八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药剂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检验和放射工作管理,提高检测准确性和诊断水平。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应当根据当地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合理设置诊疗项目和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事故。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实行预算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模版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的行为,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本地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村医生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的医务工作者。
第四条乡村医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做到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保守秘密、奉献社会。
第二章乡村医生的资质要求第五条乡村医生应具备相关医学专业的学历和执业证书。
第六条乡村医生应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乡村医生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人际沟通能力,能够与农村居民有效沟通,了解居民需求。
第三章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第八条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和护理等。
2. 积极参与健康宣教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
3. 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4. 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防控工作。
5. 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提供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6. 参与农村卫生规划和项目的筹备与实施。
第九条乡村医生应遵守居民自愿、诚信和公平的原则,为居民提供公正、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章工作管理第十条乡村医生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违反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乡村医生应保护好医疗设备和药品,并及时报告和处理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第十二条乡村医生应定期开展学术讨论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
第十三条乡村医生应保护居民的隐私权,不得将居民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应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表现突出的乡村医生,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并记录在乡村医生的个人档案中。
第十六条对违反规定的乡村医生,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范本(3篇)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范本1.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乡村医生的行为和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
2. 乡村医生的职责2.1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和药物治疗服务;2.2 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疫苗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2.3 开展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居民进行健康管理;2.4 及时上报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5 完成其他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3. 乡村医生的要求3.1 具备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医疗资格证书;3.2 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3.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居民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3.4 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尊重患者权益;3.5 具备良好的防疫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4. 乡村医生的管理4.1 建立乡村医生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学历经历、专业职称和从业经验等;4.2 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4.3 设立考核机制,对乡村医生的综合业绩进行评估;4.4 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4.5 给予乡村医生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福利,激励其积极履行职责。
5. 乡村医生的权益保障5.1 给予乡村医生充分的工作条件和医疗设备支持;5.2 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法律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5.3 定期开展乡村医生的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5.4 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乡村医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乡村医生管理细则是为了规范乡村医生的行为和工作,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文件。
通过合理管理和保护乡村医生的权益,可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提高乡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乡村医生的选聘、考核、培训、职责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乡村医生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
乡村医院管理实施细则

乡村医院管理实施细则1.人员管理:- 人员编制:根据乡村医院的规模和服务范围,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编制数量。
- 人员招聘:确保招聘的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
-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设备管理:- 设备采购:根据医院的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 设备维护:建立设备维护台账,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药品管理:- 药品采购: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 药品存储:建立药品库房,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和清理库存。
- 药品使用:制定合理的药品使用指南,加强药品的监管,防止滥用和浪费。
4.病历管理:- 病历记录:要求医护人员规范、完整地记录病历信息,包括病情、治疗方案、药物使用等内容。
- 病历归档:建立病历归档系统,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查找性。
- 病历保密:严格保护病人的个人隐私,确保病历的保密性。
5.医疗服务管理:- 服务流程:制定乡村医院的服务流程,包括接诊、检查、诊断、治疗和随访等环节,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效率。
- 服务质量: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改进。
- 医患关系:加强医患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6.医疗费用管理:- 费用核算:建立医疗费用的核算和报销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 费用收取:对医疗费用收取进行规范管理,遵循价格政策,提供凭证和发票。
7.卫生安全管理:- 环境卫生:加强医院内外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等。
- 感染防控:制定感染防控方案,建立感染监测和报告体系,加强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操作规范。
8.医疗纠纷管理:- 纠纷处理: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镇卫生院规章制度

镇卫生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镇卫生院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镇卫生院是镇级卫生机构,下设多个科室,负责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第三条镇卫生院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服务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镇卫生院的规章制度适用于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德,尊重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接诊、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禁私自泄露患者信息。
第八条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有医务人员必须佩戴医疗服装和口罩,确保医疗环境卫生。
第九条医疗器械和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治疗目的。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二条镇卫生院应当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评审,听取患者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定期参加医疗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医疗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镇卫生院应当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防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五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不得早退晚到。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医疗服务,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偷懒、玩忽职守,应认真对待每一位患者。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接受患者送礼,不得违规开具处方或变相向患者收取费用。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严重者将进行追责处理。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一条镇卫生院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处置,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十三条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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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夸姣的未来!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一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 200 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 100 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次(含 3 次),赋予取销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 20 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者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赋予签字允许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赋予扣除当月工资 100 元。
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 200 元,并赋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赋予取销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乡镇医疗机构运营管理规定

乡镇医疗机构运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乡镇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乡镇级别的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乡镇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法人负责、专业管理、患者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架构乡镇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乡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对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全面负责,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医疗机构的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高效运营。
第三章医疗服务与管理第七条医疗服务乡镇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要求的医疗服务。
第八条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九条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章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人员配置医疗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医疗服务的需求。
第十一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医疗机构的财务安全。
第十三条审计与监督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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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与分值
考评指标与细分值
考评标准与方法
得分
一、村卫生室管理(20分)
1、村卫生室建设(5分)
按照山东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和网络化建设,实行一体化的卫生室达95%。按标准每项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卫生院负责对一体化管理卫生室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续聘、劳务报酬等挂钩,每季度面向辖区内卫生室通报,考核结果未与乡村医生续聘等挂钩、未每季度通报扣1-5分。
6、医技质量(5分)
加强临床检验科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工作,病理科(室)、检验科、放射科达到青岛市的有关要求(包括人员资质)。缩短检验、心电图、超声、影像常规检验检查项目的预约、报告时间。积极配合青岛市各专业质控中心督导工作,对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反馈。查看检验试剂质量和质控台账。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检查项目每有一次超过报告时限扣0.5分。
三、医疗质量管理
(60分)
2、依法执业(5分)
是否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内容执业,抽查专业人员资质,无无资质人员独立值班的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3、基本医疗(10分)
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提供诊断明确的慢性病诊疗;提供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提供双向转诊;提供康复医疗等6项基本医疗服务。每少一项扣1分。制定“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全科医生队伍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未开展扣2分。合理安排门诊及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门诊质量,抢救室设备齐备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有一项不合格扣0.5分。合理安排门诊及专业技术人员,保证门诊质量,门诊应设有抢救室,急救设备、急救药品配备齐全,处于备用状态,满足急救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
4、卫生室日常监管(5分)
抽检2个卫生室,对卫生室人员、各功能间设置、工作制度、医疗文书书写及登记以及日常监管进行现场查验,每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市卫生局不定期到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抽查暗访,发现卫生院、村卫生室执业行为不规范、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定和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每次扣1-2分;落实监管职责,认真开展卫生室(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摸清底数,规范执业,杜绝院感事故,检查辖区内有一处卫生室立案查处的扣1分,扣完为止。
开展外科手术的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市医院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技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每所医院随机抽取5份病历,发现一例未执行扣1分。
该项超出部分从总分中扣除。
5、医疗文书(10分)
病历、处方书写符合《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随机抽查处方10份,住院病历10份,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处方、住院病历每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有详细的继续教育计划、规章制度和总结,继教学分与职称晋升、聘任、考核挂钩,一项不合格扣2分。
3、学科建设(5分)
单位高度重视学科发展,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有专门领导负责,优先解决学科所遇到的问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明确,有明确发展目标;有明确的学科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优势,积极申报科研课题,积极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全年不少于1项;每有1项不达标扣1分。
1、人才培养(5分)
认真落实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建立考勤、培训等制度、计划等,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具体可行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没有制定目标和计划的不得分。按规定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不得出现不到位的现象。每一项不达标扣1分。
2、医学继续教育(5分)
二、技术帮扶(5分)
1、技术帮扶(5分)
为上级单位技术帮扶人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并加强管理;按照帮扶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职称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其工作,并管理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等,对未到位的人员要及时上报。及时安排好人员完成进修工作,没发现一人次不到位扣0.1分。做好双向转诊工作,并及时做好转诊记录。每有一项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10、妇幼工作(4分)
产科建设符合《山东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 分。依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从业人员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根据标准完成两癌筛查额定工作量,每降低1%扣1分。
确保母婴安全,孕产妇死亡率为零。每出现一例产妇死亡该项不得分(设产科的卫生院)。
五、科教兴医(15分)
7、护理质量(5分)
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护理文书书写及时规范,并按“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认真做好护理工作,正确施行护理程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现场每发现1例护士无证上岗扣0.5分,护理程序每有一次不到位扣0.5分。查10份护理文书,每有一份不规范扣0.5分。发现一人未执行核查制度、无输液记录卡各扣0.5分、无巡视记录扣0.5分。病房、门诊的治疗室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每有一处病房或门诊治疗室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扣0.5分, 扣完为止。出现一起因服务态度被投诉的事件扣3分,超出部分从总分中扣除。出现一起护理责任性医疗事故该项不得分,一起以上从总分中扣除。
8、医院感染管理(5分)
医院感染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每有1处没有组织机构或没有专(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扣1分,落实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医院感染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感染的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每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相关科室每有一处管理不到位扣1分,医疗废物按上级要求进行处理,避免医院感染事故的发生,处理率达100%,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每有一处不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扣1分,每发现一处一次用品不符合规定扣1分。出现一起院感事件该项不得分。
4、医疗安全(10分)
随机抽取医护人员各1名检查对医疗核心制度的掌握情况,不掌握每人扣1分。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参加医疗责任险,不参加扣1分。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有工作预案和处理程序,并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每缺一项扣1分,每出现一起因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等问题被投诉扣1分,发生医疗纠纷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2、村卫生室管理(5分)
按照《胶州市实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施行“六统一”为内容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取消一村多室,一村多室的村数/有卫生室村数×100%,控制在5%以内并逐年降低。每有一项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3、乡村医生培训(5分)
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落实做到有培训计划、备课本、签到本,培训总结。每名乡村医生培训时间达到15天,培训率达到10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每缺一项扣1分,培训时间下降1%扣1分,每少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
9、中医工作(6分)
完成国医馆建设任务,未完成扣2分;基层医疗机构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覆盖率100%,每降低2%扣1分。年内“西学中”普及班、研究生班、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护理技术骨干培训、养生保健指导医师培训班参训人数高于或等于本市卫生院平均水平,每降低2%扣1分;按照要求开展养生保健门诊及开展 “养生保健宣传月” 活动,完成额定工作量,每降低2%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