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机管理制度
提升机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
第一条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为此,公司、部门都必须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
1.主机: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
2.动力及控制部分: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
3.制动系统: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
4.井架及井筒设施:由井架、天轮、罐道绳、管道等组成;
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
第三条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423-2006)第6.3.5.10条所列的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及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6423-2006)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加减速度图、制动(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提升系统图、润滑系统图、交接
班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七条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八条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九条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经审批、设计、审查后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的改造,必须经设备主管副总经理和设备管理部门批准。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必须将方案报请总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条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根据相关规程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验收项目)。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总公司的有关部门参加。中修工程的验收由设备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提升设备所属部门组织。
各种工程的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后由设备使用单位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提升设备的管理机构组成:
总公司(设备部)
设备所属车间(设备副经理和机、电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升工段(设运转班和维修班组)
各级机构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各负其责。
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并接受技术咨询;各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如实汇报设备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责任。
第十二条提升设备在检修、维修中严格执行点检定修制,在检修中推行网络技术,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第十三条提升设备管理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经济统计资料。提升系统的材料、备件、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应单独统计。
第三节提升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十四条提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运转记录、点检记录、检修记录、绳检记录、调试报告等。
第十五条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当设备调拨时随机转移。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选型设计说明书及系统主要参数;设备履历表;设备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及运转记录表;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设备开箱验收记录等。
第十六条设备运转记录由设备操作人员(运转工)负责填写,每月上交车间,由车间审阅后汇总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摘要载入设备档案(如提升次数、提升量、累计运转时间等)。运转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如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有特殊情况记录(如事故、损失1万元以上或停机8小时以上的设备故障等)时,原始记录应随当次事故、故障原因分析等档案一并保存。
第十七条当班操作人员负责按点检内容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电、钳工负责日点检、定期点检,并认真天写记录,每月上交车间。车间应对各点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缺陷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之后车间应将点检记录和分析结果一并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并载入设备档案。点检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分为车间自行检修和外委检修,车间自行检
修记录由检修工段负责填写,外委检修记录由负责检修工程的单位填写(项目、内容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无论哪种检修,均应按检修规模要求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车间应对检修记录统计分析后上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载入设备档案,技术改造、设备大中修记录整理归档。工程竣工验收后连同验收记录一并由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归档。检修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十九条绳检记录由绳检工负责填写(包括首绳、尾绳、罐道绳及组合钢罐道)。每月交车间,车间在分析审阅后报设备管理部门。车间及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绳检记录认真分析,找出钢丝绳(组合罐道)磨损、锈蚀、疲劳、断丝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之后整理归档。绳检记录一般保存一个换绳周期。
第二十条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调试记录由负责调试的单位编制,全部归入设备档案。并复制一份交设备所属车间。
第二章矿井提升作业标准
第一节提升机房环境设施及文明生产标准第二十一条提升机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设计配齐并保持完整。主机和操作台应涂灰色或浅绿色;润滑油和液压油管道、上油管应涂红色,回油管应涂黄色;水管应涂绿色;压气管道应涂天蓝色;地脚螺丝的露出部分应涂红色;其它非外表部分可涂黑色。
第二十二条提升机房必须配备下列用具和材料,并且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1、能适合司机日常紧固用的活动扳手、改锥、钳子和加油用的稀油壶、黄油枪等。
2、清洗、擦拭用具用品。
3、常用润滑油料。
第二十三条提升机房的记录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并且统一装订、悬挂(或摆放)整齐,填写认真:
1、要害岗位出入登记;
2、交接班记录;
3、运转记录;
4、点检记录(班检、日检、定期点检);
5、绳检记录;
6、维修记录;
第二十四条提升机房必须悬挂“六图”、“三制”、“一规程”,并且字迹清晰,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六图”指提升系统速度(加、减速度)图、力图、制动(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提升系统原理图、润滑系统图及润滑“五定”图表。
“三制”指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点(巡)检制。
“一规程”指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机房和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节提升机作业组织标准
第二十六条司机
1、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考核应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提升机司机岗位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每天三班轮值并保证每班有两人上岗操作。
第二十七条维修钳工
1、提升机维修钳工应单独设置。维修钳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值班维修工。
2、维修钳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或设置专职绳工。
3、提升机维修钳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提升机结构、性能、参数和维修技能。
第二十八条维修电工
1、提升机维修电工应单独设置。维修电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名值班维修电工。
2、提升机维修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其结构、性能、参数、控制原理和维修技能、调试知识。
第三节提升机司机作业标准
第二十九条司机在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房,按照“交接班制度”要求进行交接班。
第三十条司机接班后应立即按润滑图表要求,对每班加油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天加油的润滑点由白天班司机加油。加油工作由副司机进行。
第三十一条司机坐在操作台前应姿势端正,保证两手操作自如(如双脚很方便地踏着动力制动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眼睛能方便地看到深度指示器全行程。
第三十二条与电工联系,手动试验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是否可靠,试验动力制动是否正常,紧急制动是否可靠。
第三十三条完成上述工作后和信号工联系,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车试运行,试验井筒上、下过卷开关的可靠性,二级制动通过上、下减速点后能否自动解除,实验结果记录在设备运行记录上。然后根据
信号,进行正式提升作业。
第三十四条提升机的操作
(一)每一台提升机都必须根据控制原理,编制适合本机的操作规程,但任何一台提升机操作时都必须听清并辨明信号。
(二)提升机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非计算机控制的提升机,提升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三)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深度指示器指针运行情况,注意听减速铃响;
2、通过观察测速电压或通过上位机,监视速度变化;
3、注意听停车信号;
4、注意监视各种保护与故障显示。
(四)监护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2、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运行情况;
3、设备运行声音和气味;
4、润滑油压力和制动油压力;
5、减速铃声响后监视操作者是否有误操作;
6、运行中操作者发生突发性疾病,立即代替其操作。
(五)运行中,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才能施行紧急制动:
1、听到事故警铃;
2、听到井筒有异常声响;
3、看到提升钢丝绳有剧烈抖动;
4、电控系统起火;
5、减速点后没有减速;
6、深度指示器传动失效,指针停止运转;
7、主电机电流突然增大;
8、其它特殊情况。
第三十五条下班前30分钟开始做交接班准备,按照“交接班制”规定向下班司机交班。
第四节维修钳工作业标准
第三十六条维修钳工应根据“点检定修制”规定,对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按照周期、方式、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司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检修、调整。
检查方法和检修、调整标准如下(可根据提升系统实际情况增减):
(一)检查主轴:轴与滚筒应配合紧密、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用手锤敲击主轴键,不应有松动现象。
(二)检查主轴承及减速器轴承:对滚动轴承:听声音无杂音和震动,温度不超过400C;对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55℃。
(三)检查卷筒或主导轮:筒体、焊缝、轮辐、支环等应无裂缝、开焊现象,无明显变形。
(四)检查减速机:齿轮无撞击无杂音;打开观察孔观察,检查齿面磨损、胶合、点蚀等情况。
(五)检查各地脚螺丝:用手锤敲击,不松动。
(六)检查卷筒衬垫:眼观不劈不裂;螺栓孔余深不少于10mm。
(七)检查主导轮衬垫:听声音无叩击声,说明不松动。
(八)检查导向轮衬垫:听声音无拍击声,说明不松动。
(九)检查联轴器:运行中应无杂音;如有杂音,则应打开外壳检查。
(十)检查润滑油站: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油压在本设备说明书或调试确定的范围内。
(十一)检查润滑油管道及油流量:油流正常,不堵不漏。
(十二)检查液压站:
1、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
2、对重锤式蓄压器,重锤举起后,当制动闸不工作时,重锤下降速度为15分钟内不超过150mm。
3、对于液压站,系统压力应符合整定值;如油压过高或过低,应调整溢流阀;如系统没有压力则应顺序进行检查。
4、检查液压站系统残压:对于低压液压站,残压不高于0.15Mpa,如高于此值,则调整至0.15Mpa以下;对于中高压液压站,残压不高于0.5Mpa,如高于此值,则调整至0.5Mpa以下。
(十三)检查闸瓦间隙:对盘形闸,间隙应≤1mm;闸瓦与闸盘解除面积≥60%;对瓦块式闸,间隙应≤2mm,并且上下间隙一致。
(十四)钢丝绳的检查:除按安全规程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应做到:
1、对单绳提升,每6个月串移一次绳卡位置,观察绳卡上下有无断丝;
2、对多绳提升,新换绳第一年一次、以后每6个月打开楔形环一次,观察楔形环内有无断丝。如若延长钢丝绳的使用期,在延长期内则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上述的检查。
(十五)检查多绳提升机各绳张紧程度:用秒表测定各绳对震波的传播时间,其差值不超过10%。
(十六)如各绳张紧度差别较大,则应首先检查主导轮各绳直径。检查方法:在主导轮上方拉一根绷紧的钢丝,并调整使之达到水平,
用深度游标卡尺测各绳槽深度,或用其它办法。如各绳槽直径差超过0.8mm,则应车绳槽。衬垫磨损达2/3,应及时更换。
(十七)绳槽车削满足绳槽直径差要求后,各绳张紧度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应打开楔形环调整钢丝绳长度。
(十八)平衡尾绳每天应观察一次,不应有破股、断股和严重变形,悬挂装置转动灵活。应定期认真检查一次断丝和锈蚀情况,对严重弯曲变形进行校直,并润滑尾绳悬挂装置。
(十九)罐道钢丝绳应每15天检查一次磨损和锈蚀情况,并涂油润滑。特别要注意井底车场以下不使用段的罐道绳,要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二十)防坠器制动钢丝绳及缓冲器应每月检查一次,进行除锈、防腐润滑处理。发生断绳制动,或进行断绳试验后,应检查钢丝绳状况,并检查缓冲器,必要时进行调整。
(二十一)检查罐笼联接装置锈蚀情况,除去锈迹和油垢,检查是否有裂纹,并对销轴进行润滑。
(二十二)检查天轮结构是否有裂纹和变形。检查衬垫磨损情况,衬垫磨损深度相当于钢丝绳直径或沿侧面磨损达到钢丝绳直径一半时,应立即更换;并定期对轴承进行润滑。
(二十三)按季度检查提升容器锈蚀情况,尤其要检查骨架和铆接部位锈蚀情况。除去锈迹,检查有无裂纹。
(二十四)检查罐道和弯曲变形情况,罐道卡子是否松动脱落。检查罐道磨损情况,其磨损值不超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423-2006)第6.3.3.8条、第6.3.3.9条之规定。
(二十五)液压站液压油每半年进行一次油箱清洗、油液过滤。
使用中的液压油,根据油液状况随时抽取化验,不合格及时更换。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液压油,新更换的液压油必须化验合格。
(二十六)有梯子间的矿井,每月用验绳速度对井筒装备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安排人员沿梯子间对井筒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井筒中电缆、水管的情况,梯子间的锈蚀情况等。
(二十七)检查井底装备,包括罐道绳拉紧装置、梯子间、分隔木、靠背木、尾绳开关等。
第五节维修电工作业标准
第三十八条主电机的维护保养
(一)定期吹扫电动机内积尘,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二)应经常检查运行中的电动机温升情况,其值不应超过铭牌规定。
(三)检查电机轴承的润滑情况,按规定定期补充或更换润滑油脂,禁止不同牌号的油脂混用。
(四)滑环表面应清洁光亮,碳刷露出部分应为8mm左右,压力大小适中,在刷握内能自由活动;碳刷弹簧无断裂,碳刷完好,接触良好。
(六)电动机运行3000小时以上,应对电机的绝缘作一次测定。高压电机的定子绕组每千伏工作电压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MΩ;转子和低压电机的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用摇表测电阻时,应在电动机发热后进行,并将电缆线断开。如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应查出原因并加以处理。
第三十九条高压开关柜的维护保养
(一)在不停电的情况下从外部观察:
1、支持绝缘子无裂纹、损坏和放电现象。
2、开关操作机构的机件不应有变形和脱落。
3、断路器及母线与真空开关连接线的接头不因过热而发红。
4、断路器无因真空灭弧室破裂真空损坏发出的丝丝声。
(二)每3-4个月测量高压开关柜绝缘电阻值,高压部分不低于200MΩ,二次线部分不低于1MΩ。
(三)检查真空泡有无漏气,真空泡外壳、绝缘子和绝缘拉杆等是否清洁,合分操作及重合闸操作是否正常。
(四)真空开关经常分合操作则要检查触头磨损程度,一般规定磨损程度小于3。
(五)若真空开关是用手车柜时,检修时还要注意与触头盒连接的触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发热现象,插入深度是否足够。
(六)定期检查并润滑操作机构,弹簧操作机构合闸操作和分闸后应自动在此储能。
(七)检查高压柜接地是否良好、可靠。
(八)检查高压电缆,电缆头有无老化、破损、放电现象,有无异常声响。
第四十条高压换向柜的维护保养
(一)检查高压换向柜必须切断高、低压电源,挂上停电作业牌,方可进入高压室工作。
(二)除去高压换向柜积尘,检查各部机件的完整性、稳固性和可靠性。
(三)真空开关经常分合操作时,要检查触头磨损程度,一般规定磨损程度小于3。
(四)测定绝缘电阻,对于受潮部位应随时干燥。
第四十一条磁力控制站的维护保养
(一)检查加速控制装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时间继电器
1、应动作灵活,触电压力、间隙、压缩行程应保持正常。
2、检查继电器线圈有无过热损坏和断线。测量线圈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1MΩ。
3、继电器的延时应保持系统的延时要求。继电器不允许在没有非磁性垫片的情况下工作,且垫片厚度不得小于0.1mm。
第四十二条操作台的维护
(一)各仪表指示准确。
(二)各按钮和转换开关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三)主令控制器触点的压力、间隙、弹簧的检查与维护
第四十三条安全保护和闭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一)过卷开关、闸瓦过磨损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二)过速、限速及断线保护可靠。
(三)紧急制动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四)减速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五)制动有过热、过压,润滑油过压、欠压等保护可靠。
(六)各种安全保护信号指示正确。
第四十四条转子电阻的检查与维护
(一)电阻箱两端螺帽必须拧紧。使用初期的电阻箱,头两个月内必须每天拧紧一次;以后每隔一个月拧紧一次,不允许接头或夹板有烧蚀现象。
(二)瓷瓶或绝缘子无裂纹或破损。
(三)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应低于1MΩ。
第四十五条动力制动的检查与维护
(一)动力制动的接触器灵活,线圈完好,触点无锈蚀及烧蚀,接线完整无损。
(二)动力制动电流应平稳和平滑地增加或下降。
(三)脚踏动力制动电流应平稳地上升。
第四十六条其它部位的检修与维护
(一)可调闸线圈电流在松闸时应平稳地上升到设计值,抱闸时应平稳地下降到0mA。
(二)检查信号与提升机的闭锁。没打信号时,主电机应不能启动或不能加速。
(三)深度指示器的指示和动作正确(指圆盘式深度指示器),如不正常,应检查发送和接收自整角机是否能正常工作。
第六节润滑标准
第四十七条每一台提升设备都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编制出润滑图表。编制润滑图表必须体现“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原则,润滑图表必须适合于本台设备的性能和特点。
第四十八条润滑工作按润滑图表严格执行。机房内加油周期为每班和每天的润滑点,由提升机司机负责。其它周期的润滑点由维修钳工负责。
第四十九条所用油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使用代用用品时,必须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十条重要部位的加、换油必须留有记录。
第七节提升机的定期检查、调整、调试标准第五十一条制动闸的最大制动力矩应为系统最大静力矩的三倍,应根据此计算系统最大制动油压,必要时可对制动力矩进行实测。
第五十二条安全制动时,减速度应满足:满载提升时不得大于5m/s2,满载下放时不得小于1.5m/s2。当按第一条计算确定的油压值不能满足本条要求时,应调整二级制动延时时间。
第五十三条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432-2006)第6.3.5.16条规定。
第五十四条提升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标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423-2006)第6.3.4.1条至6.3.4.9条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竖井单绳提升的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第五十六条新更换的盘形闸闸瓦必须经过试磨使其与闸盘接触面积达60%以上,才准正式投入运行。更换时一组一组更换,两组之间必须间隔3天以上,保证闸瓦与闸盘制动可靠。
第五十七条在等速阶段发生安全制动,必须先检查闸瓦表面的状况,确认正常后,才允许开车。
第五十八条每年应实测一次各盘形闸油压值,其中最高油压值与最低油压值之差不应大于最大工作油压的10%,否则应更换油压最低的盘形闸中的碟形簧。
第五十九条当碟形簧工作循环次数达50万次时,应该更换。
第六十条提升机的电气调试应一年进行一次,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后的各项数据和性能,应符合电气调试规程和原设计的要求,及时编制调试报告提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并将调试结果报上级设备主管部门。
第六十一条每半年将罐道钢丝绳旋转45度,并上提200mm左右。
第六十二条每年对井架、井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锈蚀、腐蚀情况,震动情况,是否有裂纹、开焊等。
第三章矿井提升作业制度
第一节司机交接班制
第六十三条提升机司机上班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穿戴好劳保用品,精神饱满,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第六十四条司机到岗位后,按以下顺序做好接班工作:
(一)按点检制中规定的班检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
(二)检查室内工具、物品是否齐全,并已摆放整齐。
(三)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四)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五)向上班司机询问上班工作情况,设备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
(六)审阅上班司机运行记录、点检记录。
(七)审阅上班司机交班记录。
第六十五条接班时应注意:
(一)上班司机反映的设备缺陷,或接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双方要认真检查确认,并记录在案。
(二)对设备缺陷应通知维修工处理。
(三)较大缺陷(指修理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原因不明不能开车者;需要更换备件者等)应向部门经理或值班调度汇报。
(四)上班司机不在岗位不能接班。
第六十六条司机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
(一)按照点检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表。
(二)清点室内工具、用具、材料,并摆放整齐。
(三)打扫卫生,擦拭设备。
(四)填写运转记录,交班记录。
(五)向下班司机介绍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六)当下班司机确无异议,并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节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六十七条司机基本职责和任务
(一)树立为矿山生产努力奋斗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二)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提升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制度等。
(三)按时上班,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设备,认真维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
(四)对点检制中规定由司机负责检查的部位认真检查。
(五)认真、详实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记录。
(六)运行中发现设备事故应立即停车,通知维修工处理,并向车间主管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未经许可不能继续运行。
(七)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一切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本工种点检内容不认真检查,对设备故障不汇报、不处理、带病运行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八)对明显知道是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执行,且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六十八条司机的权力
(一)当设备存在涉及安全运行的缺陷时,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开车。
(二)司机因身体不适或情绪不佳,可能影响正常操作时,可以申请不当班操作。
(三)当班司机只有一个人时,可以拒绝升降人员的作业。
(四)对上级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节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六十九条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检修、维护好提升设备。
第七十条严格执行本工种各项规程制度,熟练掌握提升设备技术性能和维修技能。
第七十一条认真执行点检制规定由维修工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七十二条点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检修,并作好记录,较大缺陷本班维修工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车间主任、值班调度或技术人员汇报。
第七十三条对由于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检修、调试不当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七十四条专(兼)职绳工职责
(一)认真执行绳检制度,并按润滑制度要求对各种钢丝绳进行润滑,填写绳检记录。
(二)对由于不按期检查或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缺陷而发生的断绳事故负主要责任。对由于不按制度润滑而使钢丝绳过早磨损
或锈蚀失效负主要责任。
第四节提升系统所属车间责任制
第七十四条负责对属于本部门的提升设备进行全面管理,组织主管技术人员和操作及检修工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努力管好、用好提升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第七十五条由车间主任组织,机电技术人员作指导,对点检制规定的月检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第七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全部缺陷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对较大缺陷本车间无力处理的向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第七十七条每月对运转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检查他们执行制度、规程的情况,发现违章者或技术缺陷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技术教育。对运转工和维修工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方面的责任。
第七十八条对属于本车间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七十九条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不正常磨损、锈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五节提升系统设备管理部门责任制
第八十条对本公司提升系统的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八十一条组织本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规程制度。
第八十二条对公司提升系统设备和设施的技术状况、操作、维修、改造等实施监督、指导。
第八十三条每月对各提升系统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的技术状况;各种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
检修记录等。经常进行不定期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填写点检表,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八十四条对重大技术问题和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公司主管经理和总公司汇报。
第八十五条对于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直接负责检查和调试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失误造成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基层技术指导上的错误造成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八十六条对由于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产生的设备不正常磨损、腐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六节提升设备点检制
第八十七条班检由司机负责,班检的部位和内容:
(一)检查闸盘,有无油污、水迹,闸盘表面磨损是否正常。
(二)检查主电机的运转声音和温升是否正常。
(三)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是否整齐、不咬绳,对多绳提升检查各绳运行是否平稳。
(四)检查液压站,压力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无泄漏。
(五)检查安全制动装置,观察动作是否灵活。
(六)检查润滑系统,压力和流量是否正常,润滑油是否无泄漏。
(七)检查主轴瓦(轴承),温升是否正常,轴瓦(轴承)是否漏油。联轴器声音是否正常。
(八)检查减速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减速器是否漏油,轴向有无窜动。
(九)检查主电机电压和电流是否正常。
(十)检查电压是否正常。
(十一)检查可调闸电流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