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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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1184 住宅建筑4.1 允许噪声级4.1.1、4.1.2 住宅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是对住宅楼内、外噪声源在住宅卧室、起居室(厅)产生的噪声的总体控制要求。

本规范对住宅户内其他房间的允许噪声级暂不作规定。

住宅的室内允许噪声级按安静程度划分为两个档次的标准,以适应不同标准的建筑。

其中4.1.1条的标准是所有住宅都要达到的最低要求标准,4.1.2条是住宅噪声控制的高要求标准,供高标准住宅设计使用。

住宅室内噪声的测量条件和测量方法见本规范附录A。

修编的主要依据:参考了国内外对住宅噪声反应的调研成果以及相关噪声标准指南,并考虑与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协调性和标准的可操作性。

为了确定住宅的允许噪声级,曾在北京、上海、南京、重庆等地进行过大量测量调查。

从北京120个住户的测量调查资料看,当室内昼间噪声级在45dB(A)以下时,有95%以上的住户觉得可以接受。

其他地区的调查结论也基本接近。

另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年承担的噪声委托检测工作的统计资料,住宅室内夜间噪声在40dB(A)左右时,住户的意见比较大,普遍反映噪声影响睡眠休息。

世界卫生组织(WHO)通过专家组对噪声与烦恼程度、语言交流、信息提取、睡眠干扰等关系的调查以及对噪声传递的研究,该组织发表了噪声限值指南。

1999年版的环境噪声指南中有关住宅室内噪声的指导限值见表1。

日本集合住宅居室噪声标准设为三级,昼间指标值分别为35dB(A)、40dB(A)和45dB(A),夜间指标值比昼间低10dB。

英国标准BS 8233中的住宅室内噪声设计指南值为:起居室,30dB(A)~40dB(A);卧室,夜间:30dB(A)~35dB(A)。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分别规定了各类区域的室外环境噪声限值,见表2。

完整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完整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118-20101总则1.0.1为减少民用建筑受噪声影响,保证民用建筑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学校、医院、旅馆、办公建筑及商业建筑等六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吸声、减噪设计。

其他类建筑中的房间,根据其使用功能,可采用本规范的相应规定。

1.0.3本规范中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采用A声级作为评价量。

本规范中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应为关窗状态下昼间和夜间时段的标准值。

医院建筑中应开窗使用的房间,开窗时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宜与关窗状态下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相同。

昼间和夜间时段所对应的时间分别为:昼间,6:00~22:00时;夜间,22:00~6:00时;或者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室内噪声级的测量应按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执行。

1.0.4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A声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2.1.2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 pressure level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计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

单位为分贝,dB。

2.1.3空气声air-borne sound声源经过空气向四周传播的声音。

2.1.4撞击声impact sound在建筑结构上撞击而引起的噪声。

2.1.5单值评价量single-number quantity按照国家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规定的方法,综合考虑了关注对象在100Hz~3150Hz中心频率范围内各1/3倍频程(或125Hz~2000Hz中心频率范围内各1/1倍频程)的隔声性能后,所确定的单一隔声参数。

(强制性条文)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强制性条文)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4.1.1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噪声级,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
允许噪声级(A 声级,dB) 房间名称 昼间 夜间
卧室 ≤45 ≤37
起居室(厅) ≤45
4.2.1分户墙、分户楼板及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分户构件空气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分户墙、分户楼板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
>45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 用途空间的楼板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tr
>51 4.2.2相邻两户房间之间及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
房间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卧室、起居室(厅) 与邻户房间之间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
≥45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 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tr
≥514.2.5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4.2.5的规定。

表4.2.5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厅)的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
量Rw+Ctr
≥30
其他窗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
量Rw+Ctr
≥25。

gb50118-2010

gb50118-2010

水泵噪声:
水泵噪声又称水泵噪音、水泵声振动、水泵声噪声,属于物理性质上的噪声。

综合来讲,水泵噪声就是水泵在运行时产生的不规则的、间歇的、连续的或随机的噪声。

水泵噪声与日常生活接触的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相同,属于低频噪声(频率在500赫兹以下的声音)。

低频噪声的特点就是穿透力极强、衰减缓慢、声波较长、其衍射波能轻易绕过障碍物,所以低频噪声不易处理。

简介:
Pump noise
高层建筑的高层供水一般是由位于室外或者建筑物下方的水泵向顶楼的水箱压水来完成的,这种水泵在顶楼的水箱注满水后,直到下一次水箱的水位低于设置限值时才会进行再次压水,也有部分建筑采用水泵二次供水等方式来完成,是24小时压水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水泵在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我们就称为水泵噪声。

清华大学建筑物理实验室专家介绍,低频噪声比高频噪声强烈得多,穿透性也强得多,容易被人们注意,长期的低频噪声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大影响,是城市居民健康的潜在杀手。

噪声源:
水泵房噪声是由水泵工作噪声和电机噪声引起的综合噪声源。

水泵工作噪声主要包括:水泵本身运行的噪声、水泵运行引起的管道谐振噪声、水泵运行引起的水流运动和撞击噪声。

作为电机噪声,主要有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噪声
三部分。

当电机工作时,冷却空气的气流噪声加上风扇高速旋转的叶片噪声组成空气动力性噪声。

机械噪声包括轴承噪声及电机转子不平衡转子受“沟槽谐波力”作用等引起的结构振动而产生的噪声。

电磁噪声是由定子与转子之间交变电磁引力、磁滞伸缩引起的泵房噪声向外传递的主要途径是空气传递和固体传声。

强制性条文汇编2015.2.建筑.节能热工

强制性条文汇编2015.2.建筑.节能热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二册建筑.热工节能目录一、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1993.10.1)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2013.5.1日)三、建筑隔声3.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2011.6.1)3.2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2006.5.1)四、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2011.6.1)五、建筑节能4.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 (2010.8.1)4.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标准)DB33/1051-2003(2004.1.1)4.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征求意见稿)(老版2005.7.1)4.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浙江省标准 DB33/1036-2007(2008.1.1) 4.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4-20074.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2005.3.1)4.7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 253-2011(2012.6.1)4.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2007.10.1)4.9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2009.12.1)六、可再生能源5.1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2006.1.1)5.2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5.3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2012.10.1)5.4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 50797-20125.5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2010附件A: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附件B:《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一、《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现批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人们在居住和工作环境中的舒适和隐私,避免噪音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而制定的。

以下是关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和建议。

1.隔声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和建筑物的用途,确定合适的隔声要求。

一般来说,室内隔声应达到40-50分贝,卧室和学习室的隔声性能要求更高,应达到30-35分贝。

同时,在室外环境噪声高的地方,如市中心或交通枢纽附近,需要更高的隔声性能。

2.材料选择选择合适的隔声材料是实现隔声效果的关键。

常用的隔声材料包括隔声砖、隔声玻璃、隔声饰面板等。

此外,还可以使用吸声材料,如吸音板、吸音毯等,来减少室内声波的反射和扩散。

3.结构设计采取合适的建筑结构和布局设计,以减少声音的传播和反射。

例如,采用重质结构,在墙体、地板和天花板上加装隔声层等。

4.密封设计确保建筑物的密封性能良好,封堵漏风、漏水和外界噪声侵入的漏洞。

在门窗、管道和电气设备周围采用密封条、轴封等措施,减少声音的泄露。

5.空间布置合理布置室内空间,减少声音的传播路径。

例如,将卧室和噪音源相隔远一些,使用装饰隔板或屏风来隔离不同功能区域,避免噪音的传递。

6.家具和装饰选择具有吸声性能的家具和装饰材料,如布艺沙发、地毯等,以减少声音的反射和扩散。

避免使用大量的硬质材料和表面光滑的家具,因为这些材料容易造成声音的反射和共振。

7.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隔声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修复损坏的隔声层或密封措施,保持它们的原有性能。

总之,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旨在保护人们免受噪音干扰,确保他们在室内生活和工作的舒适和安宁。

通过合适的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密封措施和空间布置等手段,可以有效地实现良好的隔声效果。

同时,维护和保养隔声设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其长期有效。

会议室隔音标准

会议室隔音标准

会议室隔音标准会议厅的声学设计应确保厅内的语言清晰度,通常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声学处理方式。

会议厅的规模(容积和容量)的差异较大,小至十几人,容积100in3左右;大的可容纳万名听众,容积为IOoOOOm3乃至更大规模的会议厅,差距达千倍。

因而相应的混响时间差别也很大,必须根据容积确定混响时间值,通常在0∙5s~L8s范围内;会议厅的等级、用途和标准的差异很大,如有本部门或本系统的会议厅,也有供国际会议使用的各类会议厅、室。

由于等级、用途和标准的不同,所用的设备、内装修和声学处理,显然也有较大的差别。

由于会议厅均采用强吸声、短混响的声学处理方式,因此,体形在声学上作用不大,选择比较自由。

会议厅根据容量和用途可采用扩声系统,也可用自然声,这在建筑设计和声学处理上也将区别对待。

一、会议室隔墙、楼板空气声隔声标准会议室隔声标准构件g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频谱修正量(dB)高要求标准低限标准会议室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的隔墙、楼板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造修正量>50≥45会议室与普通房间之间的隔馈、楼板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50>45二、会议厅堂的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会议室根据用途,需要满足一定的语言清晰度,要采用短混响声学设计;同时无明显回声和颤动回声等的声学缺陷;因此,需要用强吸声措施,降低室内混响时间,保证厅内语言清晰度。

会议厅堂的混响时间值可以根据《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2005中规定,不同体积的会议厅堂按下图进行设计。

会议厅堂内满场混响时间各频率特性比值如下表所示:频率(Hz)125250混响时间比值 1.0~1.3 1.0-1.15三、会议厅堂的背景噪声控制根据《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50356-2005中规定会堂、会议室和多用途礼堂的室内噪声限值,采用自然声时,会议中心内背景噪声应满足NR-30,采用扩声系统时,会议中心内背景噪声应满足NR-3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规范要求:对建 筑墙体、楼板、 门窗等隔声构件 的构造和材料提 出要求
建筑隔声设计的基本原则
章节副标题
避免不合理的布局和设计
避免大面积的开窗和玻璃幕墙 避免室内外空间的过度开放 避免室内外空间的直接贯通 避免室内外空间的相互干扰
合理选用建筑材料和构造做法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合理选用不同声学性能的建筑材料 注重材料的中高频隔声性能 充分利用不同材料的组合,提高隔声效果 考虑构造做法对隔声性能的影响
建筑围护结构隔声性能的评价指标和测试方法
评价指标:空气声隔声量、楼板 撞击声隔声量、构件组合隔声量 等
影响因素:材料特性、结构形式、 施工工艺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测试方法:混响室法、半自由场 法、现场测试法等
评价标准:根据不同使用功能和 噪声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隔声 标准
建筑隔声构件的设计和选用原则
规范的制定背景和目的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噪声问题日益突出,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 目的:制定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物隔声性能达到一定标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规范的应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
适用对象:建筑 师、结构工程师、 室内设计师等
规范目的:提高 建筑的隔声性能 ,改善居住和工 作环境的舒适度
城市环境影响:建筑隔声设计的改进将有助于减少城市噪音污染,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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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建筑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建筑隔声设计 应确保建筑内 部环境的安静, 避免外界噪音
的干扰。
建筑隔声设计 应考虑建筑的 使用功能和要 求,确保不同 功能区域之间 的独立性和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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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4.1.1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噪声级,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表4.1.1 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
允许噪声级(A 声级,dB) 房间名称 昼间 夜间
卧室 ≤45 ≤37
起居室(厅) ≤45
4.2.1分户墙、分户楼板及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 分户构件空气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分户墙、分户楼板 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
>45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 用途空间的楼板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 Rw+Ctr
>51 4.2.2相邻两户房间之间及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
房间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卧室、起居室(厅) 与邻户房间之间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
≥45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 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 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DnT,w+Ctr
≥514.2.5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
4.2.5的规定。

表4.2.5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
构件名称 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
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厅)的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
量Rw+Ctr
≥30
其他窗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
量Rw+Ctr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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