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卫生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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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卫生费管理制度

收取卫生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员工及公共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及使用本单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收取卫生费是本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经济来源,用于改善环境卫生设施,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第二章收费范围及标准第四条收费范围:1. 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洗手间等。

2. 厨房及餐厅:包括厨房操作间、餐厅、储藏室等。

3. 休息区:包括休息室、茶水间等。

4. 公共区域:包括大厅、楼梯、电梯间、停车场等。

第五条收费标准:1. 办公区域:每人每月收取XX元。

2. 厨房及餐厅:每人每月收取XX元。

3. 休息区:每人每月收取XX元。

4. 公共区域:根据使用面积及卫生状况,按月收取XX元。

第六条特殊情况:1. 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按照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收取卫生费。

2. 离职员工:离职当月按实际在岗时间按比例收取卫生费。

3. 临时用工: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收取卫生费。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七条收费通知:1. 每月月初,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人数及收费标准,编制卫生费收费通知单。

2. 收费通知单由财务部门送达各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收费缴纳:1. 各部门负责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及时通知本部门员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卫生费。

2. 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卫生费:- 现金缴纳:将现金交至财务部门;- 银行转账:通过单位指定银行账户转账;- 微信支付:扫描财务部门提供的二维码支付。

第九条收费记录:1. 财务部门应建立卫生费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情况。

2. 收费台账应包括收费时间、收费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环境卫生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确保费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卫生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收费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院所有收费项目,包括门诊、住院、药品、检查、治疗、手术等。

第三条本卫生院收费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保收费透明、合理、规范。

第二章收费原则第四条公平原则:收费价格应公平合理,体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透明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应向患者公开,接受患者监督。

第六条合法原则:收费行为应合法合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服务原则:收费服务应与医疗服务质量相匹配,不得以高收费为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收费标准第八条门诊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门诊收费标准。

第九条住院收费标准:住院收费标准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药品收费标准:药品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零差率销售。

第十一条检查、治疗、手术收费标准:检查、治疗、手术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四章收费流程第十二条收费项目公示:本卫生院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接受患者查询。

第十三条收费告知:在患者就诊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取得患者同意。

第十四条收费结算:患者就诊结束后,收费人员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出具收费票据。

第十五条退费处理:患者对收费有异议时,应及时向本卫生院财务部门提出,经核实后按规定予以退费。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本卫生院设立收费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对收费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第十七条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卫生院负责解释。

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环境卫生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卫生收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合理收费,保障服务;(三)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四)规范运作,高效便民。

第二章收费范围与标准第四条环境卫生收费范围包括:(一)生活垃圾清运费;(二)公共厕所保洁费;(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四)垃圾分类处理费;(五)其他环境卫生服务费。

第五条环境卫生收费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生活垃圾清运费:居民生活垃圾按照每户每月一定标准收取,非居民生活垃圾按照重量或体积计费;(二)公共厕所保洁费:按座次或面积计费;(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费:按道路长度或面积计费;(四)垃圾分类处理费:按照垃圾种类和重量计费;(五)其他环境卫生服务费:根据服务内容、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六条环境卫生收费实行统一收费、分级管理。

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收费标准,监督收费行为;各区(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收费工作。

第七条收费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人员职责,规范收费流程,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合规、合理。

第八条收费单位应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收费单位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票据的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条收费单位应定期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送收费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卫生收费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接到投诉、举报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收取环境卫生费用的;(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不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的;(四)未按规定报送收费情况的;(五)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物业卫生费管理制度

物业卫生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确保公共区域整洁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住宅、商业、办公等物业区域的卫生费用收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物业管理卫生费用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物业管理卫生费用包括公共区域清洁费、绿化养护费、垃圾清运费等。

第五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市场价格及小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公共区域清洁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0.5元收取;2. 绿化养护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0.3元收取;3. 垃圾清运费:按每户每月30元收取。

第六条物业管理卫生费用根据物业面积和收费标准,按月计费,由物业公司统一收取。

第三章收费方式第七条物业管理卫生费用采取预收费方式,居民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内缴纳。

第八条缴费方式如下:1. 现金缴费:居民可在物业管理处或指定缴费点进行现金缴费;2. 网上缴费:居民可通过物业公司提供的网上缴费平台进行缴费;3. 银行转账:居民可将物业管理卫生费用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卫生费用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公布物业管理卫生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卫生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加强物业管理卫生费用的使用管理,确保费用用于小区环境卫生维护。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绿化养护和垃圾清运,确保环境卫生。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居民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卫生费用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居民对物业管理卫生费用有异议的,可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投诉,物业公司应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挪用物业管理卫生费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的预算、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公共卫生经费只能用于公共卫生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效益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共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经费预算第四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预算由医院公共卫生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国家及地方财政补助政策。

(二)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需求。

(三)经费使用历史数据。

(四)其他相关因素。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资料,分析需求。

(二)编制预算草案。

(三)财务部门审核。

(四)医院领导审批。

第三章经费拨付第七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经费拨付方式:(一)直接拨付:将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间接拨付:通过医院财务部门拨付。

第九条经费拨付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经费申请。

(二)公共卫生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办理拨付手续。

(四)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第四章经费使用第十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范围:(一)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耗材、设备等费用。

(二)公共卫生宣传、培训、督导等费用。

(三)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等费用。

(四)其他与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经费使用计划。

(二)公共卫生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四)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第五章经费监督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经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共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盐湖股份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保障专项经费的正常提取及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质量,维护公司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 】16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经费是指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用和职业卫生费用的总和。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省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环保费用、职业卫生费用是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进行的用于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节能减排、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青海盐湖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专项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专项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必须在股份公司的监管下按“ 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的原则进行计提,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盐湖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公司专项经费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完善专项经费相关制度、对各单位专项经费的预算计划进行审批、对各单位合理计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档案,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

1第六条股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经安全环保部审核的专项经费按财务流程进行审批,并按本办法及时、足额拨付专项经费,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专项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股份公司监审部负责对安全环保部和财务部专项经费的审核和审批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办法,及时制定专项经费预算及计划,经分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各单位财务、安全管理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有权向股份公司反映,并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明细档案。

职业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模版

职业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模版

职业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业卫生服务经费的合理安排和使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和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业卫生服务经费应当纳入企业经营预算,由企业负责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四条职业卫生服务经费的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费用、职业健康监护费用、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等。

第五条职业卫生服务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职业卫生服务经费的具体数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测算,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成立职业卫生经费专项管理小组,负责职业卫生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经费保障第八条为有效防控职业病风险,企业应当定期购置和更新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

第九条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经费应当作为职业卫生服务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经费投入。

第十条企业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和作业环境特点,制定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经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采购,确保设备器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滥用和浪费。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治设备器材采购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相关文件及时报销,并做好相关凭证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费用保障第十四条企业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费用应当纳入职业卫生服务经费范围,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

第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费用的支出应当合理、合规,并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服务质量和费用的合理性。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发布《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发布《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发布《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1998.11.17•【文号】财社字[1998]148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1日)废止财务部、卫生部关于发布《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1998年11月17日财社字〔1998〕1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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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总费用的来源
•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卫生管理体制从集中统一领 导模式转向“宏观指导,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条块结合” 模式,筹资政策由原来的中央政府集中筹资转向多元化筹 资模式,非政府筹资形式已经成为增加卫生资金投入的主 要渠道。 • (一)政府预算卫生支出 • 指各级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拨款。 • 按其来源,可分为上级财政拨款和本级财政拨款; • 按其投入方向,可分为卫生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食 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费、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费、预算 内基本建设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和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补助经费等。
(一)卫生资源与卫生筹资
• 3、筹资行为主体 • (1)卫生服务使用者(user) 政府是最大的购买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 • (2)卫生服务提供者(provider) 在提供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消耗的人力资源应得到合理 的报酬,消耗的物力资源应得到合理的补偿。 • (3)卫生服务融资者(financer) 通过保险机制筹集资金,保险对象消费卫生服务时,负责 支付费用。 • 卫生服务使用者与融资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称为支付形式; 对卫生服务提供者而言称之为补偿形式;卫生服务使用者 与融资者则成为付费办法。
二.卫生总费用影响因素分析
• (四)医药科技进步因素 • 高新技术不断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服务 成本不断攀升,费用增长; • 诊疗手段增多,治疗能力增强,需求相应 增加,总费用增加。 • (五)疾病谱变化因素 • 慢非病成主要为疾病负担。其特点是:病 因复杂、病程长、难治愈、服务强度高, 从而导致医疗总费用增加。
• • • • • • • (一)筹资来源法指标体系 1.政府预算卫生支出 各级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拨款 2.社会卫生支出 政府预算外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3.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城乡居民用自己的可支配收入向医疗卫生机构支 付的各种卫生支出。 • 4.其他卫生支出 • 如政府对外援助卫生支出
二.卫生总费用核算的指标体系
(一)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指标
• 2.人均卫生总费用 • 该指标消除了人口数量因素对卫生总费用绝对值 的影响,是分析与评价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有 卫生保健公平性的重要指标。 • 3.卫生总费用占GDP的百分比 • 该指标通常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定 经济发展水平上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反映该 国家或地区对卫生工作和居民健康的重视程度, 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卫生费用是否符合当地 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的卫生服务需要。
(三)卫生总费用分配流向指标
• 4.医疗服务与药品消耗 • 药品费用占医药费用的比例偏高。 • 药品比例高的原因:药品批零差价与以药 养医的政策;政府投入不足;医务人员劳 动报酬严重偏低。
(四)卫生总费用使用消耗评价指标
• 1.卫生总费用利用的公平性 • 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卫生服务利用的分布及消耗 卫生资源的差距。 • 2.卫生总费用利用的效率 • 投入产出比值 • 3.卫生总费用利用的效益 • 以货币价值形式对一定卫生资金投入使得人群健 康得到改善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 • 4.卫生总费用利用的效果 • 卫生资源利用后对人群健康水平的影响。
(五)卫生总费用变化趋势指标
• 1.卫生总费用年增长速度 • 反映各年卫生总费用变动趋势和发展程度。一般 应该采用可比价格进行测量。 • 2.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速度 • 衡量卫生总费用各年平均增长变化程度和卫生总 费用变化趋势的指标。 • 3.卫生总费用增长对GDP的弹性系数 • 用于比较卫生总费用变动与GDP增长速度之间的 关系。 • 4.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与政府财政支出的弹性系数 • 反映政府算卫生支出变动与政府财政支出增长之 间的关系。
• • • • • • • • (二)机构流向法指标体系 1.医院费用 2.门诊机构费用 3.药品零售机构费用 4.公共卫生机构费用 5.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机构管理费用 6.其他卫生费用 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增加值、干部 培训机构费用和医学科研机构费用。
二.卫生总费用核算的指标体系
• (三)卫生总费用使用消耗法指标体系 • 这是指在卫生服务过程中实际消耗掉的经 济资源,而不是指实际占用的经济资源。 而且这种资源消耗还必须是通过卫生机构 或卫生人员的卫生服务活动来实现的,否 则不能计入卫生费用。 • 卫生总费用使用消耗总额具体表现为卫生 机构的人员经费、设备购置费、修缮维护 费、业务费、公务费等各项费用支出。
一.测算方法
• (二)卫生费用分配流向法 • 这是卫生总费用核算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按照 卫生服务提供机构进行分类,对卫生总费用进行 测算的方法。它测算的是卫生服务的最终产品的 价值。 • 其测算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 构、药品零售机构、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 构的费用,反映卫生资金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 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分配状况。
(二)卫生总费用筹资结构指标
• 4.卫生事业费占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 • 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财政部门对本国或本 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和重视程度。 • 5.公共卫生经费占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 • 是各级政府为了防治疾病、保障人民健康, 由国家财政预算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的卫 生保健服务资金,反映国家财政对公共卫 生事业支持程度以及该国家或地区居民享 受卫生服务公平性的重要指标。
陈竺文章:医患矛盾原因分析
• 1、医疗服务供应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的健康需要之间存在的矛盾 • 2、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要求与管理体制运行j 机制之间存在矛盾 • 3、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经济 承受能力之间存在矛盾 • 4、医学技术发展的有限性与患者期望值的 无限性之间存在矛盾
陈竺文章:医患矛盾原因分析
三.卫生总费用研究进展
• (二)中国卫生费用研究 • 1981年,WB与中国政府合作,采用筹资来源法 对中国卫生总费用进行测算。 • 1987年, WB与中国政府合作,再次对中国卫生 总费用进行估计和测算。 • 1991年,中国卫生经济培训与研究网络成立后, 逐步形成了适合中国特点的卫生总费用研究的理 论体系和方法学基础,编写了《卫生总费用研究 指导手册》。 • 1995年, WB与中国政府合作,进行了“中国卫 生筹资政策研究”,完成了“中国全国性卫生费 用核算的评估”报告,帮助中国完善了卫生总费 用研究方法。
二.卫生总费用影响因素分析
• (一)社会经济因素 • 经济水平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消费能力 增强,从而卫生服务需求增加,最终导致卫生总 费用增加。 • (二)人口因素 • 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结构的变化是导致卫生总费用 增加的重要因素。 • (三)物价因素 • 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必然导致卫生总费用增加。
二.卫生总费用影响因素分析
• (六)管理体制因素 • 管理体制的弊端可能导致卫生总费用增加。支付 方式落后、补偿机制不合理、政府投入不足等 • (七)其他因素 • 交通通讯条件改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使得卫生增加卫生总费用。
(三)卫生总费用分配流向指标
• 1.部门结构 • 主要指卫生部门与非卫生部门,中央、地方(省 市地区)、军队等部门卫生费用的分配情况,可 反映卫生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 2.城乡结构 • 城乡概念如何界定?城乡居民流动性如何界定? • 3.防治结构 • 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何界定? • 预防为主是一个全方位的工作,不仅限于疾病控 制、卫生监督与妇幼保健院等机构。
第四讲 卫生总费用
• • • • 第一节 概述 一.卫生总费用概念 (一)卫生资源与卫生筹资 1.卫生资源:卫生机构在提供卫生服务过程中所 使用和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主要表现为 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两种形式。 • 2.卫生筹资:狭义的卫生筹资仅指卫生资金的筹 集,包括资金的来源、渠道、内容、数量、比例 等;广义的卫生筹资不仅包括资金的筹集,还包 括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如资金的去向和数量,使 用的公平与效率等)。
第三节 卫生总费用分析与评价
• • • • 一.卫生总费用分析与评价指标 (一)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指标 1.卫生筹资总额 指一个国家和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从全社 会筹集到的卫生资金总额。它是从筹资来 源角度测算卫生总费用,用于评价全社会 卫生投入水平,反映不同筹资渠道对卫生 总费用的贡献程度。 • 可以用当年价格或可比价格来表示。
第二节 卫生总费用测算
• 一.测算方法 • (一)卫生费用筹资来源法 • 是卫生总费用测算的第一个层次,是按照资金的 筹集渠道与筹集形式收集、整理卫生总费用数据, 测算卫生总费用的方法。 • 卫生费用筹资总额测算以卫生服务活动为主线, 根据卫生资金的来源进行分类,测算全社会卫生 资源投入总量及其结构,从宏观上反映一个国家 或地区在一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有关各方对 健康的重视程度和费用负担状况、以及卫生筹资 的主要特征与卫生筹资的公平程度。
(二)卫生总费用筹资结构指标
• 1.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百分比 • 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支 持程度和投入力度,体现政府在卫生领域的财政 职能。 • 2.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百分比 • 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贡献 程度,也反映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的作用程度。 • 3.居民个人现金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百分比 • 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个人对卫生总费用的负 担水平,以及各地区不同人群卫生筹资负担以及 卫生服务享有的公平性。
二.卫生总费用的来源
• (二)社会卫生支出 • 指政府预算外社会各界对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 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其他保险医疗卫 生费、商业健康保险费、非卫生部门行政事业单 位办医支出、企业医疗卫生支出、农村居民医疗 保障经费、预算外基本建设支出、私人开业医初 始投入等。 • (三)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 城乡居民用自己可支配的经济收入,在接受各类 医疗服务时的现金支付。
一.卫生总费用概念
• (二)卫生总费用(NHS) • 1.概念: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 为一年),全社会用于卫生保健支出的货币总和。 也就是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卫生投入的总和。 • 2.意义:测算卫生总费用,可以为政府调整和制 度卫生经济政策提供依据;也是评价社会对人群 健康的重视程度,是分析保健体制公平与效率的 重要依据。 • 3.测算和分析的不同侧面和角度: • 筹资来源法、分配流向法、使用消耗法; • 筹资总额、分配总额、使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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