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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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制度

继承制度

一、(四)继承的分类



根据继承的对象(标的)继承可以分为财产继 承、身份继承和祭祀继承 根据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 和遗嘱继承 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 ,继承可以分为限定继承和不限定继承 根据参与继承关系的人数,继承可以分为共同 继承和单一继承 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继承可以分为 本位继承 和代位继承

(二)继承权的行使
是指继承人实现自己的继承权 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形 式,其内容是取得遗产,包括占有、管 理遗产、遗产的分割请求权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 的行使 法第6条规定

(三)继承权的放弃
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作出的放弃其继 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1 .放弃的时间只能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 产分割前。
案例2
【案情摘要】 甲、乙夫妻二人有共有房屋12间。甲有 一母丙,乙有一父丁;1999年,甲因心脏 病突发死亡,当时,妻乙已有 8 个月身孕 。两个月后,妻乙在医院产下一 4 斤重的 男婴。该男婴因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 ,出生 3 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个月 后,乙与甲母丙因继承甲的房产发生纠纷 ,诉至法院。
被继承人 的债权人、 债务人
继承人
法律直接规定 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具有继承能力

被继承人 生存 生存
遗嘱继承人 承权、 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 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 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45.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 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 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 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一、遗产继承的基本概念及法律意义遗产继承是指在继承人死亡后,将其财产权益合法转移给他人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遗产继承制度一直被赋予重要的法律地位,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护。

我国实行的继承制度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为主,民法典继承编对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二、继承顺序与法定继承人民法典规定了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包括配偶继承、子女继承、父母继承、兄弟姐妹继承等,依据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进行排序。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继承人死亡时,按照继承顺序规定的,有权继承其遗产的被继承人。

民法典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继承顺序和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三、遗嘱继承的条件和效力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在死者生前,依法进行的书面继承声明。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成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作出遗嘱等。

同时,遗嘱的效力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定,民法典对遗嘱继承的条件和效力作了详尽的规定。

四、特殊遗产继承情形的处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一些特殊的遗产继承情形,如无遗嘱继承人、遗嘱被撤销等。

对于这些情况,民法典对其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例如,在无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将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遗产;而在遗嘱被撤销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再行继承,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继承权的保护民法典对继承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在实施遗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保护。

民法典规定了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了对继承纠纷的解决机制,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六、遗产继承的限制和排除遗产继承制度并非完全无限制,民法典对继承的限制和排除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某些情况下,有关人员可以申请对继承的限制或排除,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被继承人遗嘱中有过错行为或不当规定时,相关人员可以申请对继承进行限制或排除。

2024遗产继承新规

2024遗产继承新规

2024遗产继承新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2024年遗产继承法规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4年遗产继承的新规定。

首先,新规明确了继承人的范围。

与以往不同,2024年新规规定,无论亲属关系的远近,只要是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逝者的遗产。

这一规定更加注重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公平,避免了因亲属关系远近而产生的纠纷。

其次,新规对遗产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调整。

过去,遗产往往由单一的继承人继承。

但在2024年的新规定中,提倡采用按份共有的方式分割遗产,即多名法定继承人按比例分割遗产。

这种方式更符合现代社会的财产观念,体现了公平与合理。

此外,新规还对遗嘱的形式进行了规范。

过去,遗嘱的形式多样,有时容易产生法律效力的问题。

2024年新规明确了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确保了遗嘱的法律效力,为继承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新规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对于无主财产的处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等,都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与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特别强调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承人,新规给予了更多的照顾和权益保障。

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公平原则,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感受到温暖与关怀。

总之,2024年的遗产继承新规更加注重公平与合理,强调家庭关系的和谐与财产分配的均衡。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应遵循这些规定,共同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公正。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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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法定继承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

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

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

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条明确了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仅是继承法的立法依据,而且也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是:(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不收归国有,尽可能由继承人继承;(3)公民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4)保障继承人、受遗赠****利的实现;(5)公民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得到司法救济。

2.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继承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的精神:(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2)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3)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5)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

4.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在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外财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国外财产继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财产继承是指个人在其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将财产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或其他指定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不同国家的财产继承法律规定各有特色,以下将对一些主要国家的财产继承法律制度进行概述。

一、美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税制美国实行联邦和州两级继承税制。

联邦继承税对死者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征税,而州继承税则由各州自行制定。

2. 继承顺序美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将财产分配给死者亲属。

遗嘱继承是指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3. 法定继承顺序(1)配偶:死者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2)子女:如果死者有子女,配偶可以继承1/2的遗产,子女平分剩余的1/2。

(3)父母:如果死者有父母,配偶可以继承1/3的遗产,子女和父母各继承1/6。

(4)兄弟姐妹: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

4.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遗嘱可以是口头遗嘱、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

二、英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税制英国实行遗产税制,对死者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征税。

2. 继承顺序英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将财产分配给死者亲属。

3. 法定继承顺序(1)配偶:死者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2)子女:如果死者有子女,配偶可以继承1/2的遗产,子女平分剩余的1/2。

(3)父母:如果死者有父母,配偶可以继承1/3的遗产,子女和父母各继承1/6。

(4)兄弟姐妹: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

4.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遗嘱可以是书面遗嘱或公证遗嘱。

三、德国财产继承法律规定1. 继承税制德国实行遗产税制,对死者遗产价值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征税。

2. 继承顺序德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制度的重点知识解析

继承制度的重点知识解析

继承制度的重点知识解析一、继承的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全部的法律制度。

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有权猎取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

二、继承的法律特征(一)自然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是发生继承的前提。

只有财产全部人死亡,才能发生继承问题。

(二)死者有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财产继承的基本条件。

继承是对死者遗产的继承,假如死者没有遗留财产,继承不会发生。

(三)依法或依遗嘱,死者应有合法继承人。

合法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者的合法有效遗嘱,依法享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财产全部人死亡,假如没有合法继承人,就不会发生继承问题,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当依法处理。

(四)继承的结果是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全部。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做出接受继承或者法律推定接受继承时,继承人就取得了对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只有一个继承人,实际上他已取得了对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假如有两个以上继承人,每个继承人就取得了对部分遗产的继承权,继承人对遗产享有财产共有权。

在遗产分割后,每个继承人对他所分到的遗产享有全部权,他可以依据自己的意志行使对该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由此可见,发生财产保管问题,失踪人与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问题等。

继承的结果是继承人取得了遗产的全部权。

三、我国继承法对自然人遗产的处理方式(一)继承,即依遗嘱或法律规定,由死者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情况。

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适用何种方式,依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来确定。

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适用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挨次、继承份额及遗产安排原则等来确定遗产继承的继承方式,是我国自然人继承遗产的主要方式;遗嘱继承是指依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二)遗赠,即依遗嘱由非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情况。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那些事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那些事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那些事继承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后,财产权利和义务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法典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涉及到了继承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关于民法典中继承的几个方面:一、被继承人及其遗产1.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是指自然人死亡时所留下的财产的所有者,应当享有承认为继承人的人依法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2.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留下的财产总和,包括全部财产权利和义务。

而负债也算是遗产的一部分,即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承担。

二、继承人1.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并可依照被继承人的意愿由遗嘱指定继承人。

如果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其继承份额分别为1/3、1/3、1/3。

2.遗嘱的效力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所作的关于财产分配的书面文件。

如遗嘱不合法,则无法发挥效力。

遗嘱的内容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三、继承权与继承份额1. 继承权继承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的权利。

具体来说,不同继承人享有不同的继承权。

2. 继承份额继承份额是指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的数量。

在继承过程中,如果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必须先被支付,遗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部分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份额扣除后计算。

四、继承顺序1. 法定继承顺序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继承,即先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

如其中一级亲属没有或者放弃继承权,则按照下一级亲属的继承权处理。

2.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的情况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遗嘱不合法,则无法发挥效力。

以上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内容,了解民法典对继承规定的规定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家人的财产权益。

在实际继承中,遗产的处理需要特别的注意,以避免产生纷争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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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链接一:
继承纠纷案 李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 两人陆续购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音响、空调等家用电器, 并有银行存款6万元,但未生育子女。2002年3月,王某以感情不 和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李某的婚姻关系。经过 审理,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8日作出第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并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同年6月15日,李某因抢救公物不幸身亡, 有关部门发给其家属抚恤金5 000元,保险公司给付人身保险金1 万元(李某生前与该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为 上述财产的分割,王某同李某的父母发生争执,遂诉至法院。



2、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 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在本案中;虽然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离婚的一审 判决,但在李某死亡时,上诉期尚未过,一审判决也 还没有生效,因此,王某仍是李某的配偶,与李某的 父母一样,同是李某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本案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 协议:王某分得全部家用电器及人民币4万元;李某 的父母分得人民币3.5万元。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将其遗产 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有效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4)不得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无劳动 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及胎儿对遗产的应继承份 额。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2、代位继承:
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应继承的 遗产份额有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 代位继承指适用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的子女。

2、对有人继承或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 (2)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 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 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约定的以 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 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4)继承遗产时,应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 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

案例链接二 :继子女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纠纷案
案情介绍: 原告:孙某 被告:刘某、刘某之子 孙某5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孙某随母亲付某改嫁到张某家, 由张某和母亲共同抚养。孙某的生父离婚后娶刘某为妻并生有一 子。1993年1月和6月,张某与付某先后去世,孙某作为他们唯一 的继承人继承全部遗产。1995年2月,孙某生父也因病故去,生 前未立遗嘱。于是刘某便同儿子一起分割了孙某生父的遗产。孙 某得知后,认为自己也有权继承,而刘某与儿子则不同意。双方 协商不成,孙某起诉到法院。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自然人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3、养老育幼的原则 4、和睦团结、互谅互让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亦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 承顺 序和遗产分配的方法均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 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依《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这意味着父母离婚不仅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血 缘关系,而且也不会消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离婚后 的子女不论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他同生父母之间权利义 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可以互为继承人。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与 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既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也 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即他们享有双重继承权。 本案中的孙某与继父形成了扶养关系,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 同 时她与生父之间也仍然存在着血缘关系与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有 权继承生父的遗产。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刘某与儿子从他们各 自继承的遗产中各拿出一部分分给了孙某。

分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是要解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有双重继承权 问题。对这个问题,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 (1)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是 第一顺序继承人,互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并非 血缘关系而是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本来不存在继承关系。但他们 之间一旦形成扶养关系,即只要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或 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那么就可以相互享有继承权。可 见,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是 否有扶养关系有扶养关系的就有继承权,没有扶养关系的,就没 有继承权。



1、关于遗产的范围。 所谓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案中李某的遗产包括: (1)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所有的那一半财产。因此,李某与王某婚 后购置的彩电等家用电器及银行存款6万元中应先分出一半归王某所有, 其余的财产才是李某的遗产。 (2)保险公司给付的1万元保险金。根据我国的有关法规,人身保险金 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 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人身保险金归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则应作遗产处理。本案属于后一种情况,所以这l万元人身保险金是李某 的遗产。 (3)有关部门发给的5 000元抚恤金,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因为这 5 000 元既不是李某生前的个人财产,也不是对他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其 家属的精神安慰和生活补助,应由受抚恤的对象所有。


一、继承权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继承权是指依法将死者的个人财产转归有权接受此项财 产的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继承法律关系中,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接 受遗产者称为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继承 人依法取得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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