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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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

2016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一、“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回顾 (2)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二、“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形势 (9)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目标要求 (11)

四、重点任务 (13)

(一)积极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13)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14)

(三)集中连片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5)

(四)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 (16)

(五)完善国家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17)

(六)大力推进绿色建材,深入墙体材料革新 (17)

(七)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 (18)

(八)进一步发挥建设科技引领作用 (18)

五、保障措施 (19)

(一)加强法制建设,加大监管力度 (19)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 (19)

(三)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市场动力 (20)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能力建设 (21)

(五)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专业培训 (22)

前言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能耗和发展绿色建筑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低碳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我区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整个广西绿色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有关规定,回顾总结我区“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现状,评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十三五”规划,确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二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⒈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效果明显。

“十二五”期间,我区建筑节能工作以国家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纲领,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 50189)为基础,探索比现行标准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编完成了《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BJ/45-003-2012),结合《广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修编,新建建筑全面执行50%及以上节能设计标准。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对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到98%。全区累计建成节能建筑26062万平方米。全区建筑节能实现节约标准煤435万吨(相当于节电130.3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74万吨。

⒉全区绿色建筑工作稳步发展。

按照激励引导和强制推广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的通知》《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的通知》《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使用规定(试行)》及《广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价工作流程,为我区绿色建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绿色建筑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同时,“十二五”期间积极发挥自治区建筑节能专项财政资金作用,给予绿色建筑

项目专项资金激励,引导全区绿色建筑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10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部门职责,落实各级财政政策支撑指导思路,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466万平方米,有122个项目通过了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并获得设计标识,其中有6个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2014年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复南宁市五象新区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将在此后的两年内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

⒊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十二五”期间,我区出台相关技术政策,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市、县建设工作。南宁市、柳州市等7个设区城市,恭城县、灵川县等10个县获批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示范任务折合应用面积2285万平方米,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5.45亿元。实际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5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示范任务,极大地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在我区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为我区进一步深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2011—2012年,我区柳州市工业博物馆、岑溪市体育中心等10个项目获批成为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324万元,实际完成总装机容量达17185.9kWp。

目前10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在此推广应用基础上,我区积极总结经验,开阔思路,制定了《广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工程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DBJ45/008-2012)等相关技术规范,引导全区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推广。通过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水平。

⒋稳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十二五”期间,各地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采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活动外遮阳、隔热屋面、太阳能、地源热泵等绿色节能技术,稳步推进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区已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46万平方米。2015年6月29日,经财政部批复,百色市、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等“1市2校3院”被列入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获国家财政资金6540万元,要求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27万平方米。尤其在全国获批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中,百色市是唯一的非省会、非计划单列市试点城市。

⒌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成绩显著。

积极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公示和分项计量工作,推进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了451栋重点用能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对321栋建筑能耗情况进行了公示。在自治区本级和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建立了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123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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