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讲座讲稿(同名2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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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演讲稿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演讲稿

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的演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的未来发展,因此,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脆弱群体。

他们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的影响。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抵御犯罪的能力。

其次,家庭和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境。

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要做好榜样,引导他们走向阳光健康的成长之路。

同时,家庭和学校也要建立健全的法制教育体系,让未成年人从小就懂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再者,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

政府要加大力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和教育,让他们明白犯罪的后果,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也要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最后,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工作。

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好公民,做未成年人的榜样,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

同时,我们也要关心周围的未成年人,发现他们身边的问题及时帮助和引导,让他们远离犯罪的诱惑,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的未来发展。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预防犯罪,让他们在一个和平、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谢谢大家!。

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普法宣传讲稿范文

关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普法宣传讲稿范文

预防未成年犯罪普法宣传讲稿范文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共同探讨一个严肃而重要的主题——预防未成年犯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兴衰。

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因此,加强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对于预防未成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的趋势。

一些未成年人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或者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也给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深重的伤害。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因素。

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不足、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等,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应该承担起教育和引导孩子的责任,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完善学校教育:学校应该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开设法制课程、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3.净化社会环境: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未成年人在面对不良诱惑和危险时,应该学会自我保护。

这包括:1.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行为是犯罪的。

2.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在遇到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比如及时报警、寻求帮助等。

3.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不良嗜好,如吸烟、饮酒、赌博等,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结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合作,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来给大家讲解一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的相关内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社会的安全稳定,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在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之前,触犯刑法规定而受到法律追究的行为。

未成年人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挑战,缺乏足够的生活经验和判断力,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产生误导和错误的价值观。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势在必行。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欺凌及打击欺凌行为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办法。

大家要深入了解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应该遵守的纪律和规定,以免违法犯罪。

接下来,我们要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共同努力。

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应承担起责任,共同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在学校方面,学校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同时,学校也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不良行为。

在家庭方面,家长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亲近的人,更是他们的第一任教师。

家庭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和谐、宽松的家庭氛围。

家长要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引导他们健康地参与各项活动。

在社会方面,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聊聊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就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呵护,也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走上健康、积极的人生道路。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给他们自己的人生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伤痛和损失。

所以,了解和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简单来说,未成年人犯罪就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的违反法律、危害社会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等。

也许有人会觉得,未成年人还小,不懂事,犯点错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

未成年人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虽然在处理方式上会与成年人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为所欲为。

那么,为什么未成年人会犯罪呢?这其中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

家庭环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一个不和睦、缺乏关爱和教育的家庭,很容易让未成年人产生心理问题,走上犯罪的道路。

比如,父母经常吵架、打架,对孩子不管不顾,或者过分溺爱、纵容孩子,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学校教育也起着关键作用。

如果学校只注重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那么一些孩子可能会因为压力过大或者找不到正确的价值取向而误入歧途。

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

现在的网络非常发达,未成年人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良信息,比如暴力、色情的内容。

还有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比如追求享乐、攀比虚荣等,也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的引导。

除了这些外部因素,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和生理特点也是导致犯罪的原因之一。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好奇心强,自控能力弱,容易冲动,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如果没有得到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而犯错。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家庭方面,父母要给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关心孩子的成长,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演讲稿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学生朋友们:大家好!我今天有幸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题为《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讲座。

未成年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给我们的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保障我们的社会稳定和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了解未成年犯罪的背景和现状未成年犯罪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未成年犯罪的背景和现状,才能更好地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最新的研究数据,未成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其中青少年犯罪占比较高。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现代社会发展迅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影响巨大。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青少年更容易接触到各种涉及暴力、犯罪的内容,容易受到负面影响。

其次,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了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一些家庭对于孩子的管教不力,或者存在溺爱现象,使得孩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另外,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于青少年的触动力也不容小觑。

一些学校教育存在僵化、重视考试成绩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的问题,社会环境中也存在不良的榜样和影响。

二、加强家庭教育,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有着重要的作用。

家长们应该:首先,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和成长烦恼。

家长要成为孩子的朋友,让孩子在家里有属于自己的空间,充分发展个性和才能。

其次,给予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家长要注重品德教育,让孩子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培养他们健康向上的思维方式。

同时,也要避免过度保护和溺爱孩子。

孩子需要面对挫折和困难,才能更好地成长。

家长们要给予他们适度的自由和责任,让孩子学会独立和自主。

三、加强学校教育,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也是重要的教育阵地。

学校应该:首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校要将德育融入到各个科目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注重个人品德和社会责任感培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讲稿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和了解一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看到一些未成年人因为种种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不仅给他们自己的人生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今天相聚在这里的重要原因。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那么,为什么未成年人会犯罪呢?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家庭环境的影响至关重要。

一个缺乏关爱、教育不当、父母关系紧张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往往容易让孩子产生心理问题,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比如,有些家长过于溺爱孩子,导致孩子任性、自私,缺乏规则意识;而有些家长则对孩子过于严厉,甚至打骂孩子,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学校教育的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学校如果只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那么学生就可能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此外,校园欺凌现象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也可能让一些孩子为了保护自己或者报复他人而犯罪。

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同样不可忽视。

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影视作品中的暴力镜头、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等,都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让他们模仿错误的行为。

那么,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家庭方面,家长要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给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

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教育孩子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遵守规则。

同时,家长也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开设专门的课程,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建立心理咨询室,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还要加强校园管理,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做一场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演讲。

我相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呈现出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人涉罪人数逐年增加,犯罪年龄也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这个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那么,该如何才能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下面,我将就此问题向大家分享我的观点。

首先,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是孩子学习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最初场所。

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孩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积极的行为习惯,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对与错,明白社会规则的重要性。

同时,家长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关注他们的成长需求,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指导,避免孩子误入歧途。

其次,学校的教育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教育工作者应积极承担起培养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

学校应该倡导积极向上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对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可能面临的安全隐患。

此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

社会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同时,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帮助,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教育、文化和娱乐环境,引导他们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热爱祖国。

最后,未成年人自身也要自觉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应努力学习和成长,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学会正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和困难,增强自己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同时,未成年人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机会,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避免与不良朋友交往,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演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宣传演讲稿同学们:今天,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

犯罪。

”简单的说,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

湖北大冶震惊全国的“9•13”大冶罗桥中学抢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岁、另一名明姓少年则只有14岁。

2004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学校去“找”。

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罗桥中学校园抢劫学生53人,殴打学生40人,其中致2人轻伤,16人轻微伤,却得300多元及牛仔裤1条、怀表1块。

3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大冶法院判处9年、8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海南“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16岁。

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

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边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黑社会老大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

他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

由于有了平日里势单力薄遭“追杀”的经历,他便一步步走进拉帮结派以图自保的泥潭。

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

就是在我们江都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我所知,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学校发现后,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写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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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青少年朋友们:大家好!按照中共北古城镇党委副书记付佐松同志的安排布署,今天很高兴和各位青少年朋友一起学习交流有关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的相关知识。

首先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称你们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

但在适用法律时,都称谓为“未成年人”。

一.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

为预防和整治校园暴力,今年3月昆明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今后,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2周岁至17周岁,有以下严重不良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学生,将送交工读学校进行为期10至15天的法制教育矫正措施。

届时,派出所在办理涉校案件时,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如有需要送工读学校的学生,将对学校提出建议,经县、区教育局、公安局审核同意后,送至工读学校(昆明市金殿中学)进行法制教育矫正。

这8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工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物品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夜不归宿: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劳动教养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从劳动教养的决定程序来看,公安机关是事实上的审批机关,劳动教养管理所是执行机关。

接下来,我就给青少年朋友们讲两个违法案例来介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措施:昆明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昆劳管字(2010)第XX号。

刘某,男1998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53XXX2199808010XXX初中文化,云南省曲靖市人,现查明刘某有下列违法事实:刘某于2010年9月4日13:00时许,在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某烟酒副食店抢夺一条云烟,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5元。

其逃跑时被店主抓获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违法事实有:本人陈述:店主证词:到案经过;现场指认笔录及相关物证照片;价格鉴定结论及通知书等证据予以证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第一条及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3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某劳动教养一年。

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昆劳管字(2010)第XX号。

黄某,男,1995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53XXX819XX10134XXX,初中文化,云南省昭通市人,户籍所在地住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某镇石夹村委会连动村民小组61号,现住址:同前。

违法犯罪经历:2010年6月6日因盗窃被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2009年10月18日因盗窃被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10年5月8日因盗窃被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现查明黄某有下列违法事实:黄某伙同胡某(另行处理)于2010年9月26日10时20分许,在本市1路公交车上,盗窃失主高某某的一个钱包(包内装有人民币585元),并将钱包递给胡某,二人下车逃跑时被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民警抓获。

上述违法事实有:查获经过,证人证言,报案材料,违法犯罪经历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2010年9月29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聆听告知书》已送达黄某,黄某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聆询。

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三)项及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黄某劳动教养壹年叁个月。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法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总结起来,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家庭的和学校的因素。

那么,今天我们就着重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的主观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都具有“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个性,都具有敏感、好奇、喜欢冒险、爱模仿的特点。

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就是优点,对吸收新鲜事物,探索未知事物都有好处。

如果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

有句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同时,未成年人处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阶段,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不知天高地厚,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顾后果。

犯罪这个词,青少年朋友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几个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云南省公安厅收容教养犯罪少年决定书,云少教字(2010)第X号,赵某,男,1998年4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53 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陆良县某镇派出所,家住陆良县某镇光明村三组53号。

收容教养事实与根据:2010年5月6日在某县一学校与另一学校进行篮球比赛时,赵某被王某推出篮球场边线,赛后赵某邀约五名同学携带匕首寻找王某报复,在校北侧围墙外的小河边遇到王某后,将王某踢倒在地,用携带的匕首对着王某的左大腿连刺两刀,随后王某在赵某送往医院的途中失血性休克死亡。

虽然赵某的年龄不满14周岁,法定监护人积极进行了经济赔偿,但赵某的犯罪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赵某实行收容教养三年(收容期限自2010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3日)。

据报道,某市公安局去年抓获140多名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无一例外都是游戏迷。

其中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抢劫、盗窃、敲诈得来5万元,有4万多元是用于打电子游戏机。

许多人都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丧失了理智,抛弃了做人的基本准则。

还有,前段时间发生这样一个案例,有几位未成年人为了吃夜宵,而又没有钱,就到江滨公园的黑暗处抢劫一对情侣的钱财,共获得50元,就因为这50元钱这几个人结果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同学们,为了这么小小的50元钱,去坐牢值得吗,“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几位未成年人后悔莫极。

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7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未吃的冰袋饮料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饮料后,很快就死了。

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4月发生的案件,江津市警方快速破获一起命案:两个14岁少年预谋后,持马刀和绳索杀害一名13岁学生,动机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练胆”。

他们杀害小健的原因仅是给今后闯社会“练胆”。

从刚才四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举例说明);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有可能将自己玩进拘留所,看守所,监狱。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

例如《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不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

”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

2001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逮捕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怎么会被判刑呢?同学们,如果有“小孩干点坏事没事”的想法,现在就有了答案。

郑某,已经15岁了,因此对于盗窃,法院没有认定为犯罪,而对于其实施的抢劫行为则认定为犯罪,所以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名十五岁初三男生,为了有钱买武侠小说,连续七次入室盗窃纵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服从老师和家长的管理教育,遵纪守法,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2005年2月16日下午3时许,松阳县有一个学校的学生小杨在西屏桃花园旅馆门口被七八名十五六岁的小青年抢走一部小灵通电话及现金30元;当天下午,又有学生报案说,手机被类似的一伙人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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