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DOC30(1)
CNAS发布认可规范文件和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政策

CNAS发布认可规范文件和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政策鄢国强(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 200437)摘要:介绍了CNAS的认可规范文件以及认可体系运作过渡转换政策。
关键词:CNAS 认可规范文件过渡转换政策合格评定是国际上通行的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根据合格评定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我国的认证认可组织体系进行了调整,于2006年3月31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详见文献[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根据2006年3月31日CNAS 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完成了所有认可规范文件的修订工作,经CNAS委员会主任批准,已于2006年6月1日正式发布[2]。
1.修订背景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分别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原则,编制发布了各自的认可规范文件,作为开展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的依据。
这些规范文件分别在CNAB和CNAL的认可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分别通过了IAF(国际认可论坛)和ILA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国际同行评审。
随着CNAB与CNAL整合为CNAS,需对CNAB和CNAL的认可规范文件进行部分修订或重新确认,形成统一的CNAS认可规范文件,作为CNAS开展各项认可工作的依据,以适应认可制度变化发展的需要。
CNAS认可规范文件包括:(1)适用于CNAS全部认可制度的通用认可规则和适用于特定认可制度的专用认可规则;(2)适用于CNAS特定认可制度的基本认可准则和适用于特定认可制度中的某些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应用指南、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
根据认可制度的运行情况,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修订遵循了统一、协调、连续的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将CNAB和CNAL两套认可规范文件合并为一套统一的CNAS认可规范;(2)认可规范文件之间的内容、用语协调一致;(3)本次修订主要是CNAS 的通用认可规则,对于适用于各特定认可制度的CNAB 和CNAL 认可规范文件的内容原则上不作大的改变。
ISO 14000与环境监测

ISO 14000与环境监测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将有利于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而环境监测,能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在ISO 14000标准中,其中的基本要求之一是组织必须承诺符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并确保遵守与保持,此外还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以外的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要求。
因此,要判断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对组织所处在的环境进行监测,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予以证明。
环境监测的内容包括:水和废水监测、大气和废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污染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生物污染物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
其中,企业最普遍的为水、气及噪声监测,以下为企业环境监测的一般要求企业水质量监测的内容1.黑色金属矿山:pH值、悬浮物、硫化物、铜、铅、锌、镉、六价铬等;2. 黑色冶金: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铜、铅、锌、砷、镉、汞等;3. 选矿药剂: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等;4. 有色金属矿山及冶炼: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铜、铅、锌、砷、镉、汞、六价铬等;5. 火力发电、热电:pH值、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铜、铅、砷、镉、水温等;6. 煤矿:pH值、悬浮物、硫化物、砷等;7. 焦化: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氨氮、苯类、多环芳烃、水温等8. 石油开发: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硫化物、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等;9. 石油炼制: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苯类、多环芳烃等;10. 化学硫铁矿开采:pH值、悬浮物、硫化物、铜、铅、锌、砷、镉、汞、六价铬等1. 化学雄黄矿开采:pH值、悬浮物、硫化物、砷等;12. 化学磷矿开采:pH值、悬浮物、氟化物、硫化物、砷、铅、磷等;13. 化学萤火石矿开采:pH值、悬浮物、氟化物等;14. 化学汞矿:pH值、悬浮物、硫化物、砷、汞等;15. 硫酸原料:pH值、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铜、铅、锌、镉、砷等;16. 氯碱原料: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汞等;17. 铬盐原料:pH值、总铬、六价铬等;18. 有机原料: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苯类、硝基苯、有机氯等;19. 化肥(磷肥):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氟化物、砷、磷等;20. 化肥(氮肥):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砷等;21. 合成橡胶: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铜、锌、六价铬、多环芳烃等;22. 橡胶加工: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硫化物、六价铬、石油类、苯、多环芳烃等;23. 塑料: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氰化物、铅、砷、汞、石油类、有机氯、苯类、多环芳烃等;.24. 化纤: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铜、锌、石油类等;25. 石棉制品:pH值、悬浮物、石棉等;26. 陶瓷制品:pH值、化学需氧量、铅、镉等;27. 人造板、木材加工: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等;28. 食品: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氨氮等;29.纺织品、印染: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硫化物、苯胺类、色度、六价铬等;30.造纸: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硫化物、铅、汞、木质素、色度等;31. 皮革及皮革加工: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氯化物、总铬、六价铬、色度等;32. 电池:pH值、铅、锌、汞、镉等;33. 火工:铅、汞、硝基苯类、硫化物、锶、铜等;34. 绝缘材料: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等。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程序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一种证明企业质量水平的方法,它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市场机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但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要通过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程序。
一、认证机构1. 国际认证机构国际认证机构是全球认可的、权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它们基于ISO9000标准,认证全球范围内的企业。
国际认证机构包括英国国际认证公司(UKAS)、美国注册品质管理体系协会(RAB)、德国莱茵(TUV)和法国品质管理协会(AFAQ)等。
这些机构均获得国际认可,可以为企业提供全球通行的认证服务。
2. 国内认证机构国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也非常广泛。
这些机构多数是由权威部门或行业组织认证的,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国驰名商标认证中心等等。
国内的认证机构质量和技术水平与国际认证机构不相上下,但是国内认证机构的认证费用和时间更短,适合中小企业。
二、认证程序1. 申请阶段企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一般需要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资料。
认证机构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必要时对企业进行现场勘察。
2. 认证阶段企业通过申请审核之后,认证机构会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要对企业的各个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效性、流程控制的完整性、流程文件的可追踪性等。
现场审核通常分为初次审核和再次审核。
初次审核主要是检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可以达到认证标准,而再次审核则是确认企业是否真正有效执行了质量管理体系。
3. 颁发证书如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审核,认证机构会向企业颁发认证证书。
这个证书可以证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0标准,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通行。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企业需要每年进行一次认证审核,以确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度。
4. 维护质量水平企业需要不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度,并在必要时进行改进。
CNAS-GC3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LY

CNAS—G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1.目的与范围1.1本文件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管理,满足CNAS-CC32:2006文件G4.2.9能力分析的要求提供指南。
1.2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2002) NACE CODE:2003 《经济活动统计术语》(欧共体)3.总则3.1 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资源。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3.2 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至少覆盖以下活动:1)对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特点的分析与评估,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和分组;2)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需求分析和资格准则的确定;3)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培训需求分析;4)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编制的需求分析;5)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和监督的实施;6)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管理;7)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缩小的管理;8)认证机构的相关利益方(符合4.1.2-e)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务范围发展的意见。
3.3 认证机构应对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制定相应文件,并保持充分的分析和评价记录。
3.4 认证机构应有程序就申请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做出规定。
如何做好审核组长

如何做好审核组长如何做好审核组长原审核部经理杨长福作为管理体系认证的审核组长,不仅承担着审核任务,同时还承担着管理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沟通、编制审核报告、协调和处理审核过程中种种突发事件的职责,一个审核项目是否取得良好的审核效果,审核组长的作用至关重要,如何做好审核组长,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做好审核组长的标准:需考虑的基本原则:严谨、严肃、公正、合规、效率、效果;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审核能力、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敏感性;(一)明确并严格履行审核组长职责,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二)了解认证认可规范的要求,深刻理解审核用术语和标准;(三)熟练掌握中心体系文件和审核作业文件要求;(四)审核项目的档案材料顺利通过审议;(五)认可委确认审核及行政监管稽查不发生问题;(六)得到受审核方的认可;(七)与审核组成员及咨询人员关系和谐;(八)善于总结、学习并持续改进;二、如何做好审核组长:(一)、明确并严格履行审核组长职责1、作为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目前中心是实施审核组长负责制,有关审核过程发生的问题、审核结论及认证范围的界定等与现场审核有关的事项,审核组长均应负责。
2、与受审核方及审核组成员联络、沟通(1)可以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体系运行情况、对审核的了解程度;(2)与受审核方确认审核计划、行程安排;(3)购买车票,做好行程准备工作,购买车票的时间应考虑寒暑假、春运、黄金周等节假日,提前预定,以免延误行程。
3、主持首、末次会议开好首次会议会使受审核方明确现场审核的过程、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便其配合审核活动;开好末次会议会使受审核方了解其体系运行的状态和薄弱环节以及取得证书的条件、责任和义务,降低审核风险;4、控制审核进度和审核时间(1)以遵守审核计划、确保审核有效性、提高效率为原则;(2)适当考虑受审核方实际情况和需求;(3)不违反认可规范及行政监管要求;5、控制审核气氛(1)态度和蔼、语气平和、不居高临下、不提超出标准要求范围的问题;(2)消除受审核方惧怕心理,树立其信心,鼓励其自觉认真运行体系;(3)与受审核方保持适度距离,掌握审核主动权;(4)对受审核方的不合理要求要坚持原则、耐心解释,使其扭转态度,配合审核;6、确认审核材料(1)审核记录应现场完成,不能后补,审核组长应对组员的审核记录进行确认,以免遗漏;审核资料尽量现场整理完毕,待受审核方不符合项整改完成后一同提交审核部;(2)盖章、签字不要遗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HACCP体系认证还需在受审核方现场与其领导合影;7、关闭不符合项(1)向受审核方说明不符合项的整改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应在受审核方现场关闭不符合项;(2)应对不符合项的关闭材料进行验证,不充分时需请受审核方补充;8、提交审核档案,解决审议发现问题(1)审核档案提交审核部审议后,对于审议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目前审议问题清单均发至审核组长电子邮箱,组长应每天关注电子邮箱的的收信状态,避免拖延;以上8项审核组长的职责在中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作业文件中有明确的具体要求,应严格执行。
业务管理-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PDF86页)

技术报告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 (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业务范围分类指南的特点与应用说明 (4)3.1 业务范围分类的大类划分 (4)3.2 中类和小类的细分概述 (5)3.3 QMS、EMS、OHSMS认证业务范围的风险控制建议和应用说明 (5)3.4 业务范围分类表与原GC11/12/13附录分类表的关系 (7)附录A(资料性附录)CNAS-GC11/12/13提供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 (31)附录B(资料性附录)新业务范围分类与CNAS-GC11/12/13附录分类的对照 (50)参考资料 (86)本技术报告的编制参考了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简称IAF)发布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可范围》(IAF ID1:2014)和《欧共体经济活动统计分类》(第二版)(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NACE rev2)等技术文件,期望对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提供指南,也为认证机构管理其认证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活动提供指导性建议,适用于QMS、EMS及OHSMS认证活动。
本技术报告的正文部分提供的业务范围分类表中对管理体系认证业务活动划分为39个大类,与《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1)的附录A一致,并在39大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了中类和小类。
在本技术报告中,考虑了在不同认证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活动的风险及过程的复杂程度、环境影响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的复杂程度、职业健康安全相关危险源性质及控制措施的特点,分别识别出在QMS、EMS和OHSMS认证活动中应用本技术报告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有关活动(具体见业务范围分类表中标注为“*”的业务范围,意为CNAS认为具有较高风险的认证业务范围)。
认证人员专业能力评定

ISO/IEC 17021:2011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原则
5
通用要求
6
结构要求
7
资源要求
8
信息要求
9
过程要求
10 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要求
一、文件修订背景及依据
? —— 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ISO/IEC 17021:2011 目录 附录A ( 规范性) 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附录B ( 资料性) 可能的评价方法 附录C ( 资料性) 能力确定和保持流程的示例 附录D ( 资料性) 期望的个人行为 附录E ( 资料性) 第三方审核和认证过程 附录F ( 资料性) 审核方案、范围和计划的考虑因素
一、文件修订背景及依据
? —— 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ISO/IEC 17021:2011 的变化 7 资源要求 增加两个条款 7.1.2 能力准则的确定 ( 引用附录 A“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7.1.3 评价过程 ( 引用附录B“可能的评价方法”) 修改7.2.4 删去“适用的个人素质” 增加一个注,其中引用附录D“期望的个人行为”
√
与客户组织中的各个层级相适应的语言技能
作记录和撰写报告的技能
表达技能
面谈技能
审核管理技能
认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
√ √ √ √
审核员
√ √+ √+ √ √+ √ √ √ √ √ √
审核 组长
√ √+ √+ √ √+ √ √ √ √+ √ √+
一、文件修订背景及依据
获证组织信息报表填报要求

如果有两个阶段的审核,先填第一阶段日期,再填第二阶段日期,各日期之间用分号分隔。 当第27栏<认证类型>中涉及到审核,此栏为必填项。 33 AUDDAYS 审核人日数 文本
长50 用阿拉伯数字分别填写文审人日数和现场审核人日数,如:2(文审);2.5(现场)。如没有文审可不填。
3.证书撤销(含注销)或暂停时,如有相关情况发生应填写此栏。
4.未复评的证书,应在证书到期时填写此栏。 有相关情况发生时,此栏为必填项。 16 ORGSIZE 组织员工数 数字
长整型 获证组织的全体员工数。 必填项。 17 ORGSYSSIZE 体系/产品相关的员工数 数字
长整型 与认证证书对应的获证组织体系/产品相关的员工数。 必填项。 18 FAACDATE 初次获证日期 日期 获证组织第一次获得该认证领域认证证书的日期。 必填项。 19 OSCID 认证证书注册号 文本
此栏可以多选,但应注意必须是指当月发生的事情,代码之间用分号分隔,如03;05。 必填项。
1.当涉及审核工作时,应填写第28-34栏,如没有可不填写。
2.当涉及换证时,应填写第40栏(换证日期)。当换证时证书号发生了变化,应填写第41栏(原获认证的认证注册号)。
3.如填入04,则第42栏应填写原颁证机构。
长250 被现行有效名称替换的曾在认证证书上使用的名称。 当第43栏<变更类别>为01时,此栏为必填项,否则此栏为空。 6 ORGID 组织机构代码 文本
长20 依据获证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 必填项。 7 AREAID 组织所在地域代码 文本
长10 按照《地域代码表》的规定填写获证组织所在地域的代码。 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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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1 范围1.1本文件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管理,满足CNAB-AC32:2004文件G4.2.9能力分析的要求提供指南。
1.2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实施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B-AC3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B-AC3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B-AR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2002)NACE CODE:2003 经济活动统计术语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4.1针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认证机构应建立和实施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资源。
对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是认证机构的责任。
4.2 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至少覆盖以下活动:1)对认证业务范围的专业特点的分析与评估,确定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和分组;2)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需求分析和资格准则的确定;3)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培训需求分析;4)针对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编制的需求分析;5)认证人员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的评价、培训和监督的实施;6)认证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管理;7)认证业务范围的扩大和缩小的管理;8)认证机构的相关利益方(符合4.1.2-e)条要求的委员会)对认证业务范围发展的意见。
4.3认证机构应对能力分析和评价系统制定相应文件,并保持充分的分析和评价记录。
4.4认证机构应有程序就申请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做出规定。
4.5本指南仅就从事合同评审的人员、审核人员和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提出指导性意见,认证机构的能力分析系统还应包括对各类认证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其它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5 认证业务范围的管理5.1 认证业务范围的分类与分级5.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以NACE CODE:2003《经济活动统计术语》为基础,划分为不同的行业类别(见附表)。
5.1.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参考CNAB-AC3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附录1的表2《业务类别与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类别的联系示例》,按环境因素的复杂程度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表2中“有限的”复杂程度归为三级,特殊的复杂程度归为一级),每一大类可能包含不同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中、小类别(见附表)。
鉴于《经济活动统计术语》的特点,本文件未就每一经济活动(大类、中类和小类)中分属不同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认证业务范围逐一识别,认证机构宜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对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的合理性进行逐一识别并管理。
5.1.3同一认证业务范围的所有组织并不一定都属于同一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
认证机构的认证业务范围分级及合同评审等的管理应适应此特点,以确保在申报业务范围认可和确定组织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时充分考虑到了行业及组织的特殊活动。
注:例-1化学行业的大部分组织都属于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而从事无化学反应或排放的混合作业或贸易的组织则可以归为二级或三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
例-2运输、仓储业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一般为二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但一些专营或兼营危险品运输、仓储的公司则应按一级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要求对待。
5.1.4 对于作业过程和环境因素相似的认证业务范围,认证机构可根据情况采用分组管理的方式,并确保和证明分组管理的合理性。
5.2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管理认证机构应对各类认证人员(如:从事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管理、审核实施、认证决定、认证人员能力评价、培训指导与管理等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所承担的任务和认证机构对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管理的分析和评估,确定其管理能力和/或专业能力资格准则,并进行评价、聘用、培训和监督。
认证机构在评价认证人员的环境专业能力时,可以从专业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在适当情况下也可考虑相关专业的环境审核经历。
5.2.1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认证机构在相应业务范围内配备的专业审核人员均应满足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中7.3.1和7.3.4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以下条件可以作为一级和二级认证业务范围审核人员获得专业能力的最低要求(对三级认证业务范围未提供具体指南),认证机构还宜根据不同认证业务范围的特点确定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1)一级认证业务范围配备的专业审核人员宜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a)具有环保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本科具有2年)以上该专业的工作经历;b)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4年(本科具有3年)以上该专业的环保工作经历(注);c)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过2次以上(含2次)该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或负责完成2次以上该专业的环境工程项目设计;d)参加满足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不同人员背景培训需求(培训的课程内容、时间等)的环保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专业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参加相应专业不少于5次20天的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包括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2002)条款6.3至6.6所述的全部审核过程和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
并且该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经评价符合要求。
2)二级认证业务范围内配备的专业审核人员宜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a)具有环保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本科具有1年)以上该专业的工作经历;b)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本科具有2年)以上该专业的环保工作经历;c)作为负责人参加过至少1次该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或完成1次以上该专业的环境工程项目设计;d)参加满足不同认证业务范围、不同人员背景培训需求(培训的课程内容、时间等)的环保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专业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参加相应专业不少于4次15天的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包括GB/T19011 -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O19011:2002)条款6.3至6.6所述的全部审核过程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
并且该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经评价符合要求。
注:环保工作经历通常是指:从事环境科研、环境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环境监测和环境规划、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审计等工作的经历。
5.2.2 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认证机构可以使用技术专家作为审核组的成员,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也可使用技术专家为认证业务范围分类的分析、认证决定、审核方案的管理、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认证机构应确保技术专家在相应的认证活动中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技术专家的专业能力要求不宜低于审核员的专业能力要求。
5.2.3合同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认证机构从事合同评审的人员(可以是一个人或一个小组)应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完成CNAB-AC32中 G4.2.10规定的合同评审工作。
5.2.4其他认证人员的专业能力1)认证机构应根据能力分析,对其它认证人员,如从事认证人员专业能力评定、审核方案管理的人员和认证决定等人员的专业能力需求进行分析、识别,制定各类人员专业能力评价的准则,并进行评价。
2)认证机构的符合CNAB-AC31的4.1.2 e)条要求的委员会(包括授权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宜考虑与认证机构的认证领域、认证业务范围相适宜的行业背景。
5.2.5认证人员专业能力的评价1)对认证人员专业能力的评价宜由具有必要专业识别能力的评价人员按照专业能力资格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价。
必要时,可辅以技术专家,采用面谈、专业知识问卷和现场见证等方式进行评价。
2)对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宜根据不同的认证业务范围类别的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确定其详细分类的程度,通常情况下可评价到本文件附件小类所覆盖的活动。
必要时,还需考虑进一步的详细分类。
应确保审核人员在评价的认证业务范围内(大类、中类、小类或更详细的分类)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认证机构对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价过程和结果应予以记录,应有充分证据证明人员能力满足能力分析系统的要求和支持其评价结果。
5.3 认证实施过程中的专业能力管理认证机构应在以下认证阶段对每个认证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适宜的专业能力管理:5.3.1申请受理和合同评审阶段认证机构应有专业人员或小组对拟认证的项目按CNAB-AC32文件G4.2.10的规定进行合同评审,包括对拟认证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并确定本机构已具备的专业能力与审核项目的专业能力需求是否相适应。
5.3.2审核前准备阶段认证机构应确保审核组已配备了足够的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审核员或技术专家,确保审核组各成员在分工承担具体审核任务时具有必要的专业环境知识,最终保证审核组的能力达到CNAB-AC32文件G4.2.11规定的要求。
审核组配备的技术专家可以是具有与组织相关的工艺或环境问题和/或法律知识的技术专家。
5.3.3审核阶段确保审核组的认证审核专业能力满足具体认证项目的需求。
5.3.4审核后续阶段必要时,确保不符合报告及纠正措施的验证和审核报告审查过程有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参加。
5.3.5认证决定阶段确保认证决定过程有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参加。
5.4 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认证机构应根据各专业的工艺过程、环境因素特点、环境管理技术与要点、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等,进行专业能力需求分析。
结合审核要求及机构在该专业的资源配备等情况确定编制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的需求。
专业审核指导性文件可针对具体情况按相应类别编制(必要时可细化至小类)并适时进行更新,以保证审核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附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附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注1:本表中带“※”号的类别可视具体生产材料、工艺和环境因素特点等划分至相应类别,并按此类别的环境因素复杂等级实施管理,如:塑料玩具应列入塑料制品的制造, 木制家具的制造应列入木制品的制作,依此类推。
注2:CNAB认证业务范围认可的见证评审原则:对于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的认证业务范围,需实施见证评审。
对于同属一个大类的不同中类或小类的一级认证业务范围可根据环境因素的相似性和认证机构专业能力分析与评价的情况等适当减少见证评审数量;1、在同一大类内,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的认证业务范围经见证评审予以认可后,对于其它属二级、三级认证业务范围的中类或小类,视环境因素的相似性和认证机构专业能力分析与评价的情况等适当减少见证评审数量;2、对于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的认证业务范围,CNAB可视情况抽样实施见证评审;3、需要时,CNAB可对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等级为三级认证业务范围实施见证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