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关于项目划分的规定

项目划分3.1 项目名称3.1.2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3.2 项目划分原则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3.2.2 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3.2.3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工程数目,不宜宜少于5个.3.2.4 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2 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3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3.3 项目划分及程序3.3.1 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3.3.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3.3.3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4 施工质量检验4.1 基本规定4.1.1 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位颁发的资质证书.其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4.1.2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国家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4.1.3 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4.1.4 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4.1.5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4.1.6 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4.1.7 工程项目中如遇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报批.4.1.8 工程中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可按相应行业标准执行.4.1.9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单位自检性质的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 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测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2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3 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并提出处理意见.4 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4.2 质量检验出现范围4.2.1 永久性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项目及数量并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办建管2002182号.2 监理单位应根据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其平行检测和跟踪的数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3 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4.3 质量检验内容4.4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4.4.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后,按照处理方案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4.5 数据处理4.5.1 测量误差的判断和处理,应符合JJG1027—91和JJF1059—1999的规定.4.5.2 数据保留位数,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试验规程及施工规范的规定.计算合格率时,小数点后保留一位.4.5.3 数值修约应符合GB8170—87的规定.4.5.4 检验和分析数据可靠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检查取样应具有代表性;2 检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3 操作应准确无误.4.5.5 实测数据是评定质量的基础资料,严禁伪造或随意舍弃检测数据.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做出书面记录.4.5.6 单元工序工程检测成果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计算.4.5.8 砂石骨料、石料及混凝土预制件等中间产品检测数据统计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规定.4.5.9 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试块组数较少或对结论有怀疑时,也可采取其他措施进行检验.2 碾压混凝土质量检验与评定按SL53—94的规定执行.3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验与评定应符合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详见附录D.。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划分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便于管理、控制和评估,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项目划分。
这就像是把一个大拼图分解成许多小块,每一块都有其特定的形状和位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清晰地了解整个工程的构成和进展。
首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按照功能和用途进行划分。
比如说,有的项目主要是为了防洪,像修建大坝、加固河堤等,以抵御洪水的侵袭,保护沿岸居民和农田的安全;有的项目侧重于发电,比如建设水电站,利用水流的能量转化为电能,为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电力;还有的项目旨在灌溉,通过修建渠道、水库等设施,将水资源合理分配到农田,保障农作物的生长需求。
从工程规模的角度来看,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
大型项目通常具有巨大的投资、广泛的影响力和复杂的技术要求。
比如说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它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还在防洪、航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型项目的规模相对较小,但也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
小型项目则更侧重于解决局部地区的水利水电需求,如一些小型的灌溉泵站、农村水电设施等。
在项目实施的阶段上,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分为前期工作项目、施工准备项目、施工项目和竣工验收项目。
前期工作项目包括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等。
这个阶段就像是为整个工程绘制蓝图,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社会经济等,以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施工准备项目则是为正式施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比如场地平整、临时道路和水电设施的建设等。
施工项目是整个工程的核心阶段,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等具体的施工活动。
最后是竣工验收项目,对工程的质量、性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从工程的组成部分来看,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划分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河道工程等。
枢纽工程是整个水利水电工程的核心部分,包括大坝、溢洪道、电站厂房等建筑物。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是指将水利工程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划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实施工程项目。
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任务和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实施质量。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的内容。
一、按工程规模划分1.1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指规模较小、投资较低的水利工程项目,如小型灌溉工程、小型水库等。
1.2 中型水利工程项目:规模适中、投资适中的水利工程项目,如中型水库、中型引水工程等。
1.3 大型水利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投资巨大的水利工程项目,如大型水库、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等。
二、按功能划分2.1 灌溉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生长的水利工程项目。
2.2 防洪工程项目:主要用于防止河流、湖泊等水体泛滥,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水利工程项目。
2.3 发电工程项目:主要利用水力发电原理,将水能转化为电能的水利工程项目。
三、按地理位置划分3.1 山区水利工程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山区地区的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问题的水利工程项目。
3.2 平原水利工程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平原地区的灌溉、防洪等水利问题的水利工程项目。
3.3 滨海水利工程项目:主要用于解决滨海地区的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问题的水利工程项目。
四、按技术特点划分4.1 传统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指采用传统技术和方法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如土石坝、引水渠等。
4.2 现代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指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建设的水利工程项目,如混凝土坝、水电站等。
4.3 生态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指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效益的水利工程项目。
五、按管理体制划分5.1 国家级水利工程项目:由国家政府直接管理和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
5.2 地方级水利工程项目: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水利部门管理和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
5.3 民间水利工程项目:由民间组织或个人自发组织和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
总结:水利工程项目划分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实施水利工程项目,通过按工程规模、功能、地理位置、技术特点和管理体制等不同角度进行划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把握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效率。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03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划分的方法
按照工程规模和投资比例划分
按照工程规模划分: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按照投资比例划分:国家投资、地方投资、企业投资等
按照工程性质和功能划分
02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划分的依据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等 级划分及设计标准》《水源自水电工程初 步设计报告编制规 程》
《水利水电工程验 收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调整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中央财政 投资部分绩效评价 方式的通知》
行业标准和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工程规 模、重要性等进行划分,确定相应的设计、 施工和运行管理要求。
05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划分的实践应用
实际案例分析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浙江乌溪江水库工程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 贵州天生桥水电站工程
经验总结和改进建议
实践应用中的 经验教训:对 已完成项目的 总结分析,找 出成功和失败
的原因。
划分的合理性 和科学性:评 估现有划分标 准的适用性和 有效性,提出
改进建议。
按照投资主体划分
政府投资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
混合投资项目
其他投资项目
按照工程性质划分
枢纽工程:包括挡水、泄水、引水、发电等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套的河床整治、船闸、鱼道 等附属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护岸、疏浚、截弯取直、清淤等工程。
引水工程:包括引水渠道、泵站、水库等工程。
堤防工程:包括堤防修建、加固、维护等工程。
绿色化:注重环 保和可持续发展, 推动绿色水电、 生态修复等领域 的项目划分实践。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3.1.1 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见表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表2 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表3 引水(渠道)工程项目划分表。
一、拦河坝工程(一)土质心(斜)墙土石坝(二)均质土坝1.坝基开挖与处理△2.坝基及坝肩防渗△3.防渗心(斜)墙*4.坝体填筑5.坝体排水6.坝脚排水棱体(或者贴坡排水) 7.上游坝面护坡8.下游坝面护坡9.坝顶10.护岸及其他11.高边坡处理12.观测设施1.坝基开挖与处理△2.坝基及坝肩防渗*3.坝体填筑4.坝体排水5.坝脚排水棱体(或者贴坡排水) 6.上游坝面护坡7.下游坝面护坡8.坝顶9.护岸及其他10.高边坡处理11.观测设施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2)如为混凝土面板(或者预制块)和浆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2)如为混凝土面板(或者预制块)和浆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反滤层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单独招标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四)沥青混凝土面板(心墙)堆石坝一、拦河坝工程(五)合土工膜斜(心)墙土石坝(六)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重力坝1.坝基开挖与处理△2.趾板及周边缝止水△3.坝基及坝肩防渗△4.混凝土面板及接缝止水5.垫层与过渡层6.堆石体7.上游铺盖和盖重8.下游坝面护坡9.坝顶10.护岸及其他11.高边坡处理12.观测设施1.坝基开挖与处理△2.坝基及坝肩防渗△3.沥青混凝土面板(心墙)*4.坝体填筑5.坝体排水6.上游坝面护坡7.下游坝面护坡8.坝顶9.护岸及其他10.高边坡处理11.观测设施1.坝基开挖与处理△2.坝基及坝肩防渗△3.土工膜斜(心)墙*4.坝体填筑5.坝体排水6.上游坝面护坡7.下游坝面护坡8.坝顶9.护岸及其他10.高边坡处理11.观测设施1.坝基开挖与处理△2.坝基及坝肩防渗与排水3.非溢流坝段△4.溢流坝段*5.引水坝段6.厂坝联结段△7.底孔(中孔)坝段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含马道、梯步、排水沟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

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以下简称新规程),自2007年10月14日实施。
(一)新规程有关项目的名称与划分原则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
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可将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可将大、中型(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工程量相差不超过50%。
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5.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1)按《水利建设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l00m。
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在水利水电工程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管理,需要对工程进行项目划分。
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和施工合同要求,可以将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等三级。
对于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以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在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中,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堤防工程可以按照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进行划分。
引水(渠道)工程可以按照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除险加固工程则可以按照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进行划分。
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可以按照枢纽工程土建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或按照堤防工程长度或功能划分。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可以按照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可以按照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除险加固工程则可以按照加固内容或部位进行划分。
在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中,可以按照《水利不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进行划分。
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
除了以上原则,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也不宜少于2个。
在项目划分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和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划分结果能够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和管理。
3.3.1 在工程项目开始前,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和主要分部工程。
然后,将项目划分表和说明书面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3.3.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1.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划分

指在其有效使用期内重复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 态的主要劳动资料,它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要物 质条件。
分类 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劳动资料,如 工厂、矿山、油田、电站、铁路、水库、海港、码头、路桥 工程等。
固定资产:指在较长时间内直接为人民的物质文 化生活服务的物质资料,如住宅、学校、医院、体育活动中 心和其他生活福利设施等。
单项工程
设 项
…………
目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
…………
单位工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
分项工程
1、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又称基本建设项目,通常是指在 一个场地或几个场地上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 施工、经济上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 的各个工程项目的总和。如一个独立的工厂、 水利枢纽等。
1)挡水工程。包括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泄洪工程。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砂洞
(孔)、放空洞等工程。
3)引水工程。包括发电引水明渠、进(取)水口、 引水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工程。包括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工程。 5)升压变电站工程。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
工程。 6)航运工程。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
项目一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
指
利用国家预算拨款、自筹资金、
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基金进行的以
或
为主要目的的新建、
扩建、改建、恢复建、迁建及有关工作。
国民经济各部门:a、生产部门:工业、农业、建筑业 b、非生产部门: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药卫生 c、为生产服务的流通部门:交通运输业、商业
图1-1 基本建设生产过程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趾板及地基防渗
△3.混凝土面板及接缝止水
4.垫石与过渡层
5.堆石体
6.下游坝面护坡
7.坝顶
8.护岸及其他
9.观测设施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及施工部署可划分为数个
分部工程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四)沥青混凝土防渗体斜(心)墙土石坝
3.非溢流坝段
△4.溢流坝段
★5.引水坝段
6.厂坝联结段
★7.底孔坝段
8.坝体接缝灌浆
9.廊道及坝内交通
10.坝顶
11.消能防冲工程
12.观测设施
13.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
装
}
视工程量和施工部署可划分为数
个分部工程
不包括坝体引水工程,含河床式电站
含栏杆、路面、灯饰等
大型工程可划 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七)混凝土(含碾压混凝土)拱坝
10.通信系统
11.交通廊道
12.金属结构及启闭(起
重)设备安装
13.砌体及装修工程
每台机组段为一分部工程
每台机组为一分部工程
拦污栅、进口及尾水闸门启闭机、桥式
起重机可单列分部工程
五、升压变电工程
地面升压变电站、地下升压变电站
1.变电站(土建)
2.开关站(土建)
3.操作控制室
△4.主变压器安装
5.其他电气设备安装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排水
3.非溢流坝段
△4.溢流坝段
★5.底孔坝段
6.坝体接缝灌浆
7.廊道
8.消能防冲
9.坝顶
△10.推力墩(重力墩、翼
坝)
△11.周边缝
△12.铰座
13.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
装
14.观测设施
}
视工程量及施工部署可划分为数个分
部工程
含栏杆、路面、灯饰等
仅限于有周边缝拱坝
仅限于铰拱坝
6.交通洞
仅限于地下升压站
含栏杆、路面、灯饰等
大型工程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九)浆砌石拱坝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排水
3.非溢流坝段
△4.溢流坝段
★5.底孔坝段
6.坝面(坝体)防渗
7.坝体接缝灌浆
8.廊道
9.消能防冲
10.坝顶
△11.推力墩(重力墩、翼
坝)
12.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
装
13..观测设施
}
视工程量和施工部署可划分为数个分
部工程
含栏杆、路面、灯饰等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二、泄洪工程
(一)溢洪道工程(含陡槽溢洪道、侧堰溢洪道、竖井溢洪道)
△1.地基防渗及排水
2.进口引水段
△3.闸室段(或溢流堰)
4.泄水段
5.消能防冲段
6.尾水段
7.护坡及其他
8.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二)泄洪洞(含放空洞)
(八)浆砌石重力坝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与排水
3.非溢流坝段
△4.溢流坝段
★5.引水坝段
6.厂坝联结段
★7.底孔坝段
△8.坝面(坝体)防渗
9.坝体接缝灌浆
10.廊道及坝内交通
11.坝顶
12.消能防冲工程
13.观测设施
1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
装
}
视工程署可划分为量和施工部数个
分部工程
不包括坝体引水工程,含河床式电站
每台机组为一个分部工程
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可分列分部工程
拦污栅、进口及尾水闸门启闭机、桥式
起重机可单列分部工程
(二)地下发电厂房工程
1.安装间
2.主机段(土建)
3.尾水段
4.尾水洞
5.副厂房、中控室
6.交通隧洞
7.出线洞
8.通风洞
△9.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10.辅助设备安装
11.电器设备安装
12.金属结构及启闭(起
含坝体、坝面及地基础排水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二)均质土坝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
★3.坝体填筑
4.排水
5.上游坝面护坡
6.下游坝面护坡
7.坝顶
8.护岸及其他
9.观测设施
视工程量及施工部署可分为数个
分部工程沟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及灯饰等
(二)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工程
△1.进水闸室段(土建)
2.隧洞开挖与衬砌
3.调压井
△4.压力管道段
5.回填与固结灌浆
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三)引水渠道工程
△1.进水闸室段(土建)
2.明渠、暗渠
3.渠道主要建筑物
△4.前池
5.溢流堰及冲沙建筑
6.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
装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四、发电工程
(一)地面发电厂房工程
1.进口段
2.安装间
3.主机段(土建)
4.尾水段
5.尾水渠
6.副厂房、中控室
△7.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8.辅助设备安装
9.电气设备安装
10.通信系统
11.金属结构及启闭(起
重)设备安装
△12.主厂房房建工程
13.厂区交通、排水及绿
化
闸坝式
每台机组段为一个分部工程
附录A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说明
一、拦河坝工程
(一)土质心(斜)墙土石坝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
△3.防渗心(斜)墙
★4.坝体填筑
5.排水
6.上游坝面护坡
7.下游坝面护坡
8.坝顶
9.护岸及其他
10.观测设施
视工程量可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视工程量及施工部署可分为数个
分部工程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
△3.沥青混凝土斜(心)墙
★4.坝体填筑
5.排水
6.上游坝面护坡
7.下游坝面护坡
8.坝顶
9.护岸及其他
10.观测设施
含反滤层
视工程量及施工部署可分为数个分部
工程
含坝体、坝面排水
含马道、排水沟、梯步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及灯饰等
(五)复合土工膜斜(心)墙土石坝
1.地基开挖与处理
重)设备安装
13.通信系统
14.砌体及装修工程
每台机组段为一分部工程
每台机组为一分部工程
尾水闸门启闭机、桥式起重机可单列分
部工程
(三)坝内式发电厂房工程
△1.进水口闸室段(土建)
2.压力管道
3.安装间
4.主机段(土建)
5.尾水段
6.副厂房及中控室
△7.水轮发电机组安装
8.辅助设备安装
9.电气设备安装
2.地基防渗
△3.土工膜斜(心)墙
★4.坝体填筑
5.排水
6.上游坝面护坡
7.下游坝面护坡
8.坝顶
9.护岸及其他
10.观测设施
含垫层及过渡层
视工程量及施工部署可分为数个分部
工程
含坝体、坝面排水
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含防浪墙、路面、栏杆、灯饰等
(六)混凝土(含碾压混凝土)重力坝
1.地基开挖与处理
2.地基防渗与排水
△1.进水口或竖井(土建)
2.有压泄水段
3.无压泄水段
△4.工作闸门段(土建)
5.出口消能段
6.尾水段
7.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三、引水工程
(一)坝体引水工程(含发电、灌溉、工业及生活取水口工程)
△1.进水闸室段(土建)
2.引水段
3.厂坝联结段
4.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低坎及其以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