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广州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方案

广州市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逐渐建立,各项权能进一步明晰,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林地林木流转进一步规范,林权抵押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集体林地服务体系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达到集体林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农林业收入显著增加、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的目标,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内容(一)完善产权制度。
1.完善集体林权确权发证。
继续完善产权制度,做好集体林地林木确权登记发证,依法发放不动产权证。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
市各级国土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登记发〔2017〕163号)要求,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各区政府要将自留山、承包责任山的权属证书发放到户,由农户持有;对采取联户承包的集体林地,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鼓励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进行经营管理,努力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效益。
从2021年开始,在办理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林权融资抵押等事项时,原则上要凭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办理。
2.探索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在坚持集体林地林农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林权制度,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我国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一定程度上得益于集体林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增长压力的增大,集体林地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管理失控、资源浪费、利益分配不公等。
因此,必须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提升其保护和管理能力,保障生态安全和村民利益。
本文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出如下阐述。
二、目标本次改革旨在完善现行集体林权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社会公正原则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三、主要措施1.建立集体林地法人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确定实体组织或法人作为集体林地的管理单位。
该单位有责任保护和管理集体林地,同时享有管理利益,其经营收益可按照法律进行分配。
2.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明确收益权和管理权分离原则,让集体林地管理单位成为集体林地经济利益的管理者,收益的分配要公平合理,协商机制逐渐向集体林地法人制度过渡。
3.建立集体林地的登记制度。
将现行的集体林地认定制度转变为登记制度,实现集体林地权属的确权和证明,便于集体林地管理和利益的合理分配。
4.加强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加强对集体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林地保护标准制度,完善森林部门与集体林地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
5.改革集体林地审批制度。
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农民集体自愿申请划拨、流转和经营集体林地权益,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农民增加收入和提高社会福利。
四、保障措施1.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知度,加强对农民意识形态的引导,形成社会各界支持改革的合力。
2.鼓励投资。
政府通过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集体林地投资,修复退耕还林地,提高林地质量和产能,同时培育集体林地产业,探索新的发展动力。
3.完善卫星遥感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完善的集体林地遥感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有关集体林地的信息,保障国家、社会和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20.03.02•【字号】•【施行日期】202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业主管部门,神农架林区林管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现将《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努力完成2020年林业各项工作任务。
湖北省林业局2020年3月2日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实现“十三五”目标和布局“十四五”规划的承启之年,也是“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的结账之年。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心意志,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精准稳妥复工复产,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资源管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力争完成人工造林111万亩、封山育林97.6万亩,新增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3个,林业总产值4100亿元。
一、深入开展国土绿化以“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为目标,以荒山、岸线、通道绿化为重点,以“成活成林”为标准,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开展国土绿化攻坚。
(一)推进精准灭荒工程。
力争完成精准灭荒造林63万亩,落实近三年新造林管护抚育和补植补造责任,实现“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林业三年任务按要求收官。
(二)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程。
完成长江两岸造林22.1万亩,力争“十大标志性战役”林业任务按要求完成。
开展汉江两岸造林,加强汉江、清江干流岸线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
(三)推进国家林草重点工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3]19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3]191号](https://img.taocdn.com/s3/m/5531255f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07.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川府函[2013]19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林业厅《关于报送〈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的请示》(川林〔2013〕6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以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为目标,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推动我省林业由维护生态安全向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由传统数量林业向现代效益林业转变、由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生态和经济强省跨越,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目标。
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达到2358万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1795万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12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17.9亿立方米以上,比2009年增加1.5亿立方米;现有乔木林地生产率达到148立方米/公顷;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分别达到72.9%和17.2%;2011-2020年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控制在64342公顷以内。
四、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
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用途和范围。
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实施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和建设项目分类供地管理。
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度会上的发言

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度会上的发言(依照录音整理)焦延平(2020年12月9日)同志们:林改工作目前已经到了关键时候,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度会,主若是为了进一步安排和推动林改工作,适才张立荣局长通报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形,一会儿,张书记还要做重要发言,希望大伙儿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任务必需完成我县是省、市确信的林改试点县。
前一时期,在各乡镇、各工作组的一起尽力下,我县林改工作整体进展较顺利,全县334个行政村已完成外业258个。
但存在的差距也专门大,主若是进展不平稳,一样受大雪等天气阻碍,有的乡镇完成较好,有的乡镇却进度缓慢。
省上在24号开始验收4个试点县,因此进度问题是目前的最大问题,咱们必需保证在24日之前全数完成勘界确权、公示、承包合同签定等尾留任务。
这是省上考核市上的一项要紧任务,也是市上考核县上的一项要紧任务,必需不折不扣地完成。
邵书记参加省上组织的其它会议今天不能到会,但委托我对大伙儿提出三条要求:一是任务完成前不准各乡镇领导外出。
二是要把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为2020年度年关综合考核的新项目。
三是要对不合格乡镇进行问责。
林改工作此刻已经不是讲困难的时候了,对待林改,是表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是表现完成上级任务的工作态度,是表现克难攻坚的工作能力的时候了,任务必需按时地保质保量完成,不拖全市全县的后腿。
二、操作必需标准林改工作政策性、程序性很强。
尽管时刻很紧,但咱们没有近路可走,必然要依规、依法、标准有序进行。
(一)要坚持政策。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人意愿。
要坚持依法办事和公布公平公正,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政府只是组织,而不是主导。
(二)要程序到位。
要严格依照要求执行有关程序,环节不能少,程序不能乱,更不能弄变通。
(三)要健全档案。
档案是林改功效的要紧依据,也是验收组检查的重点,因此必然要健全、标准。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柳林镇奤盖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政策精神,以及省、州、县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基础条件奤盖村辖5村民小组,确权农牧户数180户,农牧村人口821人,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已经基本完成,登录运用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良好,全面推开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群众基础已经基本建立,具备全面推进农牧村集体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和条件。
二、总体要求(一)改革试点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科学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着力解决集体经营性资产及财政扶持资金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贯彻村集体“三块地”改革政策,落实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以及村集体和村民收益分配长效机制。
(二)改革试点时间。
奤盖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2020年8月开始,2021年8月全面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并领到藏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1.持续做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
充分利用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和年度清查成果,及时将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结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和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操作平台,实行台账管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26•【字号】津政办函〔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森林资源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6日关于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我市自2009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的改革任务,初步建立起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业经营体制,正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自然生态良好、农村社会和谐的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基础改革成果,建立和完善集体林业发展新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集体林业发展现状和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林权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动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增强集体林业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加强农民财产权益保护;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能,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开发利用集体林业多种功能,实现增绿、增质和增效;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一、背景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系统中的关键问题。
随着森林资源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世界贸易组织入世,森林产业从单纯的经济行为逐渐向社会、环境、生态多方面转变,森林经营面临越来越复杂的情况。
2018年,我国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将于2020年结束。
本文将详细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的相关问题。
二、相关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该法规定了林地所有权的主体为国家、集体和个人。
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管,并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同时,也规定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红线,即集体林地只能保持或增加,不得减少。
2.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试点方案等。
其中,强调了通过承包、入股、抵押等方式,提高集体林地的使用效益和保护效益。
3. 全国林业和草原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试点范围、试点方式、试点内容和试点期限等。
试点范围包括17个省份的244个县,试点时间为两年。
三、改革方案1. 承包制度改革集体林地承包制度是指将集体林地承包给经营者,经营者按照承包合同经营林地,实行利益共享。
集体林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包括:取消或减轻承包有关负担、完善承包合同、调整承包期等。
2. 入股制度改革集体林地入股制度是指将集体林地共同出资开发经营,公司和村民通过入股分享经营收益。
集体林地入股制度的改革包括:完善出资收益机制、明确风险责任、规范资本市场化运作等。
3. 抵押制度改革集体林地抵押制度是指以集体林地作为抵押物,为经营者提供贷款或融资保障。
集体林地抵押制度的改革包括:建立健全以土地为抵押物的融资机制、完善林地抵押机构等。
四、实施效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效果:1. 促进了集体林地的保护通过承包、入股和抵押,改善了林地使用率,促进了集体林地的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绿色草庙,不断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调动广大群众和各种社会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发展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稳定并重,确保积极改革稳妥推进;坚持多种模式并重,确保改革符合当地实际;坚持三大效益并重,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政策,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划分具体、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融资渠道通畅、监管服
务到位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1、基本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和林木。
2、改革重点:将我镇集体林业用地全部改制到位,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初始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对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明确经营管护主体的,维持原经营主体不变,完善相关流转手续。
3、利益分配。
一是承包金一次性缴纳并使用仍有节余的,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承包金为分期支付的,均股落实初始产权,从下一次支付承包款的时间起,集体经济组织每次均要将承包收益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二是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收益分成的,在收益分配时,不低于净收益的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林木、林地的收益可将提取20%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四是对经济条件较好、林地面积较小且农民对林地、林木依赖性不大(由村自行确定)的村,依法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2/3以上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同意,可以将林木、林地的股权统一交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部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