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历史沿革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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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和完善。

本文将回顾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并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欧洲。

当时,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人阶级的崛起使得社会对于劳动者的福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德国是第一个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于1889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

此后,其他欧洲国家纷纷效仿,建立了自己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探索建立。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

初期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以企业职工为主体,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并由企业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1997年,我国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2009年,我国又出台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将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农村地区。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挑战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保障水平也逐步提高。

然而,养老保险制度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城乡差异、行业差异等问题,导致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平等。

为了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监管和管理。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急迫,政府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的政策与制度。

本文将从政策演变和发展路径两个方面,分析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历程。

一、政策演变(一)初期政策阶段(1949-1980年代)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开始建立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人口老年化的逐渐增加,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如1951年开始个人养老金试点、1979年推出“四保障”政策等。

初期的政策主要着重于提高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二)改革开放阶段(1980-200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改革性、措施性的政策,并逐渐发展成为整体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中,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是1999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此时我国社会保障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同时开始出现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等。

(三)新时期政策阶段(2000年代至今)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老龄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我国不断探索建立更加全面、普惠、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其中,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养老服务体系的全面建设”,并明确提出“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的决策思路,从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2013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校园养老、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等”。

2016年10月发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养老保障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二、发展路径(一)居家养老居家养老以家庭为基础,实现家庭和社会的融合,是我国的传统养老观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居家养老已成为了我国养老服务的重要发展方向。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围绕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历史沿革、运行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方向展开论述。

一、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和历史沿革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最早是在城市建立的。

1951年,中共中央将北京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开始实行养老金制度。

此后,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开放以来,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多次和完善,逐渐健全和成熟。

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1.缴费制度:职工和单位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以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

这些缴费形成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

2.养老金领取: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后,职工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标准根据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参保时间、缴费金额等因素确定。

3.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一般由社会保险基金会或者类似机构负责运营。

他们将基金进行投资,通过回报和利息来增加基金的收益,以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需求。

4.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监督是由国家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的。

他们负责制定养老保险政策,监督职工和单位的缴费情况,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

三、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养老金水平偏低:由于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相对薄弱,养老金水平整体上偏低,不足以满足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2.经费运营不透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存在不透明的问题,一些基金可能被挪用或滥用,导致职工的养老金利益受损。

3.职工缴费负担重:一些职工的缴费负担过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职工,收入较低,缴费压力较大。

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方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行。

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提高养老金水平:通过逐步提高养老金标准,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

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回顾与未来发展方向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金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本文将回顾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演变,并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养老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养老金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

在古代,人们普遍依靠家庭养老,子女负责赡养年迈的父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化,家庭养老模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养老金制度开始出现。

20世纪初,欧美国家率先建立了现代养老金制度。

德国于1889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养老保险法案,为工人提供了养老金。

此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建立了各自的养老金制度。

在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为参加工作的人员提供养老金。

然而,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养老金的发放水平较低,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二、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养老金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完善。

1997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企业职工提供养老金。

此后,养老金制度逐渐扩大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金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养老金缺口日益扩大,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养老金投资收益率低,无法满足养老金的增长需求。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政策。

2019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其中包括逐步延迟退休年龄、提高养老金发放水平、完善养老金投资运营机制等。

这些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三、养老金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方向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养老金的筹资渠道。

目前,养老金主要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来筹集资金。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政府应对养老问题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趋势。

一、政策演变阶段1. 初期阶段(20世纪50年代-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养老问题并不是当时社会的紧急问题。

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内部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是由于当时国家的经济条件有限,这些制度只能覆盖少部分人群。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养老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政府开始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成立了老龄委员会以及多个涉老部门。

为了解决养老问题,政府还大力推广了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

3. 当代阶段(1990年代-今)到了当代阶段,养老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政府不仅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还积极推动康复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为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发展路径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进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于养老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解决了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社区养老服务的推广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在城市化进程中也不断增加。

政府开始提倡和积极推广社区养老服务,这种养老服务方式使得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也促进了城市社区的发展,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共处。

3. 养老服务业的多元化发展在我国,养老服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多样化。

目前,大家可以看到不仅有各类的养老院和护理院,还出现了很多老年人专属的社会化活动中心、养老俱乐部等。

这种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一、引言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和发展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沿革和政策探讨。

本文将从历史角度出发,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和相关政策进行探讨,以期为今后的养老保险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历史沿革1.制度初期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开始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最初,养老金主要由企业缴纳,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较低。

这一制度的施行,为当时几乎全为国有企业的国民经济提供了保障。

2.改革开放初期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国有企业体制发生了巨大变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面临了新的挑战。

此时,国家开始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不再仅限于国有企业,而是将全社会包括进来,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而在大部分城市,同时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和城市化的发展,中国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出来。

此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了对养老金的投入和管理,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了养老金的数额,并逐步提高了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养老保险改革三、政策探讨1.提高养老金数额众所周知,我国的养老保险金数额相比发达国家仍然较低。

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国家应该继续提高养老金的数额,确保老年人能够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应该加大对低收入/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2.统一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

尤其是在养老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一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的健康发展。

未来,应该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确保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一致,杜绝养老金地域差异。

养老保险历史沿革及主要政策

养老保险历史沿革及主要政策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为建立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金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赣劳社 养(2005)13号文件对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平均指数计算 办法进行了调整未缴费期间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年限的计算 按规定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未缴费的年度指数为零;年度缴 费不满12个月的,按年度实缴计缴费工资指数;退休前按规 定足额补缴的,全部计算当年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不带薪上学、领取失业金、以个体身份缴费享受城市 最低生活保障未足额缴费的年度,不计当年指数,按实缴费 月数计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 发过渡性养老金。职工应征服兵役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不 计算当年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的年度,不计当 年指数,按实缴月数计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 “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统一并轨 阶段 (1999.1- 2006.6)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
1951年,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 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作出规定,企业 国发 按工资总额的3%缴交劳动保险金,工会 [2005] 部门负责管理。“文革”期间,企业职 38号 国发 1969年,财政 工劳动保险制度被取消, [1995] 部规定国营企业支付的退休金改在“企 6号 业营业外列支”,企业职工退休费用改 国发 由所在企业负担,实际演变成为“企业 [1978] 保险”。 退休费用 统筹阶段 (1986.1- 1995.9)
制度完善阶段 (2006.7开始)
“中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在现行计算办法的 基础上,从1995年10月1日起前推3年,每年按1.0 计算。 在按上述办法计算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 缴费年限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为1995年9月30日前 的本人连续工龄。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能作为 缴费年限。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由国家主导并建立的,通过社会统筹和个人缴费的方式,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试点实施阶段(1951-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1年,中国开始试点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此阶段的制度特点是地方性、单一性和试点性,只覆盖了部分城镇职工,缴费规模较小,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第二阶段:建制立法阶段(1979-1997年)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确立了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阶段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将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并逐步实现了全民参保。

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开始逐步建立,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阶段:全国统筹改革阶段(1998-2011年)在1998年,我国启动了全国统筹改革,旨在整合原有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此阶段的重大改革举措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和待遇发放制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并提高了保障水平。

第四阶段:差异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自2012年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进行了差异化改革。

此阶段的改革目标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个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和待遇发放方式,以提高保障水平和适应不同群体的需求。

同时,我国还推出了个人账户制度,鼓励个人自主补充养老金,增加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灵活性。

总的来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试点实施、建制立法、全国统筹和差异化改革等不同阶段的发展过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养老保险制度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和改革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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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阶段 (1995.10-1998.12)
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 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省政府以赣府 发[1995]50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的通知》贯彻。50号文件规定, 从1995年10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 合的模式,参保职工建立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并同时改革养老金计发 办法。
统一并轨 阶段 (1999.1- 2006.6)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
1951年,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 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作出规定,企业 国发 按工资总额的3%缴交劳动保险金,工会 [2005] 部门负责管理。“文革”期间,企业职 38号 国发 1969年,财政 工劳动保险制度被取消, [1995] 部规定国营企业支付的退休金改在“企 6号 业营业外列支”,企业职工退休费用改 国发 由所在企业负担,实际演变成为“企业 [1978] 保险”。 退休费用 统筹阶段 (1986.1- 1995.9)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赣府发[1999]14号文件《江西省统一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14号文件在对个人账户规模进行调整的同时,计 发办法也相应调整为: 新人养老金=地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个人 帐户养老金) 中人养老金=地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 (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个人 帐户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2%×1995年9月底前本人工龄)(过渡性 养老金)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制度并轨的同时, 为解决一些特殊群体参保缴费问题,期间省政府, 省厅先后下发了一些文件,主要有: 1998年,按照国发(1998)28号文件的要求, 完成了原中央行业统筹移交省级地方管理工作。 2000年,根据赣府厅发(2000)37号文件规 定,12家省属农垦企业按属地参保 2003年,解决市县农垦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的赣 劳社养(2003)55号文件。新人养老金=地市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基础养老金)+个 人帐户储存额÷120(个人帐户养老金) 为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2003年省 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赣府厅发【2003】3号文
养老保险历史沿革及主要政策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邓忠明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
2
《社会保险法》对城镇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规定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沿革
制度完 善阶段 (2006.7 开始)
退休费用 统筹阶段 110 -1998.12)
1986年1月,省政府颁发《关于 江西省国营企业退休费统筹试行 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86]4 号),确定在我省以县为单位开 展国有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 会统筹试点,各地陆续开展全民 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市县级统 筹和大集体企业县级统筹。
退休费用统筹阶段 (1986.1-1995.9)
1986年7月,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 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文 件)要求,对劳动合同制工人按完全积累 模式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从1986年底至 1987年,我省各市县均相继建立了由劳动 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1989 年劳动部发文统一了机构名称。 1988年3月,我省各县区陆续开展县以上 集体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
退休费用统筹阶段 (1986.1-1995.9)
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 提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养老 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个人缴 费制度在全国推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计入 职工个人账户。 1995年9月底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标准都是执 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
统账结合阶段 (1995.10-1998.12)
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养老保险覆 盖城镇各类企业和职工。 全面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和 个人三方共同分担。缴费基数从“双基数” 变为“单基数”。缴费比例基本统一。 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建 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改进了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的计发采用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平稳过渡” 的原则,新人和中人的养老金高低与本人缴 费多少挂钩。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国务院6号文件推出的个人帐户二种模式给全国 参保人员流动造成了障碍,1997年,国务院颁发 《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决定》(国发[1997]26号),将两个办法归于统 一。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并轨的基本内容: 实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统一。 统一个人账户记账规模。个人账户的记账规模统 一为11%。 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解决应保未保单位参保补缴和已参保单位欠费滞 纳金收取问题的赣劳社养(2004)32号文件和赣 劳社养(2005)6号文件2000年,根据赣府厅发 (2000)37号文件规定,12家省属农垦企业按属 地参保 规范事业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法 200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赣府厅发[2005]28号, 完善改制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自收自支事业 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统一参保事业 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规范事业单位参保后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对凡属财政拨 款(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 将其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全国统一制度并轨的同时, 为解决一些特殊群体参保缴费问题,期间省政府, 省厅先后下发了一些文件,主要有: 1998年,按照国发(1998)28号文件的要求, 完成了原中央行业统筹移交省级地方管理工作。 2000年,根据赣府厅发(2000)37号文件规 定,12家省属农垦企业按属地参保 2003年,解决市县农垦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的赣 劳社养(2003)55号文件。新人养老金=地市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基础养老金)+个 人帐户储存额÷120(个人帐户养老金) 为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2003年省 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赣府厅发【2003】3号文
制度完善阶段 (2006.7开始)
“中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在现行计算办法的 基础上,从1995年10月1日起前推3年,每年按1.0 计算。 在按上述办法计算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 缴费年限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为1995年9月30日前 的本人连续工龄。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能作为 缴费年限。
统一并轨阶段 (1999.1-2006.6)
为建立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金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赣劳社 养(2005)13号文件对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平均指数计算 办法进行了调整未缴费期间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年限的计算 按规定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未缴费的年度指数为零;年度缴 费不满12个月的,按年度实缴计缴费工资指数;退休前按规 定足额补缴的,全部计算当年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不带薪上学、领取失业金、以个体身份缴费享受城市 最低生活保障未足额缴费的年度,不计当年指数,按实缴费 月数计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 发过渡性养老金。职工应征服兵役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不 计算当年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的年度,不计当 年指数,按实缴月数计缴费年限;退休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 “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费用统筹阶段 (1986.1-1995.9)
1989年劳动厅、财政厅等五部门颁布了非全民所 有制职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非全民所有制职工 参照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办法,按完全积累模式可 以参加养老保险。 与此同时,我省还启动了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和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分别下发 国发 了《关于中央部属、省属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1978] 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改的企业参加当地退休费 104号 用统筹的通知》(赣劳社险【 1988】第14号)和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通 知》(赣劳社险【1989】13号)。
退休费用统筹阶段 (1986.1-1995.9)
1990年我省对全民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了全省统筹, 并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企业和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要求应记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至此,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在统筹层 次上,全民企业固定职工实行全省统筹,其他企业职工实 行县级统筹。基金管理模式也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国营企 业固定职工和88年以前的县以上大集体职工的退休费用社 会统筹。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积累”的原则筹集,缴 费办法为:企业按工资总额加退休费总额两项之和的21%, 职工个人按标准工资的1%(个人缴费实行初期,为方便操 作,设定了几个固定金额的档次)。一种是针对劳动合同 制工人,88年以后的县以上大集体职工和非全民职工的, 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式,企业按参保职工本人工资的18%缴 费,个人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费。当时两项基金是分别 管理的,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挪用。
1978年,经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发布 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104号文件)(省政府赣政发[1980]217号 文件具体贯彻)。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退休制 度进行了规定。规定退休费根据职工工龄长短, 按本人退休前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最高为 80%(建国前参加工作,工薪制),最低为60%。 1986年赣府发(1986)19号文又加法退休补助费, 比例最高为20%。退休人员退休费=本人退休时 标准工资*计发比例+规定的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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