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轮岗和交接制度

财务轮岗和交接制度
财务轮岗和交接制度

财务轮岗和交接制度

第一条制订目的

规范公司财务部轮岗和交接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对资产和帐务的接触、处理均按照授权要求进行,维护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各项财务工作规范有序,有利于财务人员培养和内部牵制制度;规避公司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依据

1、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2、 COSO内控框架体系

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5、总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6、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

计工作水平的通知》

7 、公司内控规范(试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仅适用于海南公司和海南有限公司财务部的轮岗和交接行为。

第四条轮岗制度

1、根据总公司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

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通知》规定单位应建立财务人

员定期轮岗制度。

2、本公司财务部每年由企业财务经理负责制订轮

岗计划,确保岗位轮换不影响会计工作的开展。

3、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执行时,由财务

经理重新拟定计划。

4、会计人员在轮岗时应将原分管工作的情况向接

交人员详细介绍,必要时写出书面材料移交并存档。

5、轮岗会计人员仍要对本人移交前的工作负责。第五条交接制度

1、一般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应与接管人

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

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必要时对未了事项

写出书面材料。

2、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前任财务经理必须将

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3、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

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或者企业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

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4、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5、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制度5.6条规定的责任。

6、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一般由企业负责人监交,必要时由主管单位派人会同负责人监交。岗位交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份人员各执一份,档案室留存一份。

8、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9、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10、出纳人员保管银行票据,财务部门人员轮岗,银行票据交接时相关人员应履行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11、财务印鉴应当由财务经理指定不同专人分别保管,财务部门人员轮岗,印鉴交接时相关人员应履行交

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12、财务部授权收款人和财务部应当对收到的现金

和票据分别登记,且财务部授权人员应直接将现金和票据送交财务部出纳处,办理签字或者盖章等票据交接手续。

13、公司内部人员经过批准有权现场查阅或调阅

相关会计档案,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当与专职人员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会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4、轮岗工作交接 4.1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监督考核 5.1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 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 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 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 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

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移动存储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 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 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7.项目结束撤销的,项目人员也应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 毕前,不得离职。接收人员和移交日期由组织财务负责人确定。 三、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 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 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十、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使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凡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二、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三章实施轮换的办法 一、岗位轮换原则上在本科室内进行,财务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 二、岗位轮换时间原则上每二年轮换一次,最多不超过四年; 三、岗位轮换的组织、准备: ( 一 )科室在安排岗位轮换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将本科室岗位轮换计划报办公室,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安排轮换。 ( 二 )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在一个月前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 三 )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主管会计的监交下进行会计工作交接,并填写交接单。交接后,移交人有义务协助处理未了结事项。 ( 四 )会计人员轮岗时间一般规定为年初,和会计年度相一致。

( 五 )特殊情况 (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所在科室领导申请,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待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 第四章岗位轮换的纪律 一、财会人员应当从部门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二、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任务、财产、人员、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三、轮换人员不得私自将使用的公用物资带往轮换岗位; 四、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 五、对违反轮换纪律,经过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定义、符号、缩

离职交接管理制度[001]

岗位离职交接制度 第一条目的 规范离职手续交接工作,使后续工作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定义 离职:指员工因内部工作调动、轮岗、晋升或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或者公司的情况。 第四条权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员工离职交接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员工辞职须先向本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再进行工作交接。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须亲自向董事长提交辞呈,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三)员工的辞退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员工离职的结算手续,包括档案与物品的转移和清点。 (五)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1

第五条原则 (一)员工离职必须履行完整的工作交接程序,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方可对其进行工资结算。 (二)财务部员工离职,工资须压后一个月发放。 (三)离职交接须以文字形式记录备案,保证资产、财产、账务、资料、印章、钥匙、工作等全部移交无误。 (四)档案交接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与监交人共同签字,并签注时间地点。 (五)公司重要证照、档案文件、材料的交接须呈董事长确认签字。 第六条交接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表1)及《离职手续清单》(见附表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包括:离职岗位/ 离职原因/ 入职、离职日期/ 部门意见/ 离职约谈内容等个人工作信息;办公资产、办公用品/ 钥匙、门禁卡/ 个人管理的公司现金、账务凭证/ 技术图纸、参数/ 客户资料、工作记录/ 车辆、设备及工具/ 制服、胸牌等公司资产财产。 (二)离职员工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工作交接,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交接。 (三)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管理员、部门主管须按照部门台账、个人台账、领用单与实物核对,资产管理员须对物品耗损情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估,无误后方可填写交接单。交接单须由移交人、资产管理

财务轮岗工作总结

财务轮岗工作总结 轮岗总结 时光飞逝,仿若只是转眼,便已然翻过2016年的篇章,迈入2016年了。过去的一年,于我而言是人生重要的一个里程碑,时间让我对于农行业务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让我通过自身的学习、领导和同事的教育帮助,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更加胜任自己从事的岗位工作。这一年来,我在信贷管理部的不同岗位上轮岗学习工作,在此期间学到了宝贵的业务知识,增长了见识,积累了经验,以下便是我轮岗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轮岗学习让我接触到了信贷管理的方方面面以及在不同岗位上应该做的工作,对银行信贷业务有了全方位的认识。防范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要从两方面着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贷前审查工作,把好贷前准入门槛,将风险大的信贷客户拒绝在银行门外;二是进行积极有效的贷后管理,通过贷后的严格管理,实施专款专用,防范贷款移用,加强企业现金流管理,防止企业出现名盈实亏状态,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刚开始是在信贷审查岗进行学习,信贷审查是一项全面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对全行的各项业务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专业性上,需要对农行规章制度有深刻的认识,并且要有一定的财务分析能力;在工作态度,要有责任感,做到

按制度办事,按规程办事,善于规避风险。为了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解惑,总结学习方法,在老师的耐心指导帮助下,各方面都有很大进步。一方面,研读了信贷管理手册,认真钻研了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仔细观察老师做业务的具体工作细节,做好工作笔记,依托工作岗位学习将书本上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深刻的理解了信贷业务的工作流程,较快的融入了工作环境;另一方面,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财务报表的分析方法,学习如何发现贷款业务中存在的潜在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并给予恰当的风险预警提示,学习如何撰写信贷审查报告,并在领导和老师的帮助下,逐渐摸清了岗位工作的要点和重点。目前在信贷部的计划统计岗学习,这个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统计每月的信贷计划,及完成上级行要求的各种报告和报表。这个岗位的工作比较繁杂,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到东西,例如如何从每月的贷款投放和收回中做到银行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以及如何分析统计经济资本占用率和资本充足率,并且学习如何通过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挖掘来提高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提供更加有效的数据及报告供上级参考。 与此同时,我也深刻地体会到个人的发展和能力的进步不仅需要熟练的业务技能,更需要对工作高度的热忱和以工作为中心的职业精神。在工作中,听到领导和老师提到最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精编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 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 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 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 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移动存储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 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 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离职或调出(及请假一周以上)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以及移交人的直接主管。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五条应交接的业务工作包括(由离职人出具书面报告): (一)重要客户名单及公共关系名单以及联络方法。 (二)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工作报告。 (三)未完成工作的各项待办事宜及关键点。 (四)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分工 (五)业务流程 (六)其他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第六条应交接的公司物品包括 (一)用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含计算机软件)、钥匙、印章、宿舍等公司物品。 (二)证件,因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发给员工的各种证件。 (三)重要文件,包括政府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企业章程和各类年检批件等。 (四)员工接收的其他已离职人员的工作资料(全部)。 (五)由财务部门开具的财务款项结清证明。 (六)其他重要文件或监交人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第三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七条职位异动申请批准后,员工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八条当出现需工作交接情形时,由需移交人的直接主管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并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第十条工作交接必须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同时在场,逐项按交接清单清点文件资料和办公物品,核对无误后三人共同签字确认。承交人和监交人对工作交接过程及交接工作的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业务工作交接应由交接人向承交人和监交人出具书面报告,并认真回答承交人和监交人的有关问题,监交人有权召集公司有关人员了解交接人的具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员工离任交接清单》送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原件送人事专员,由其存放入移交人个人档案;《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复印件分别留存于移交人和接收人处各一份。① 第四章工作交接要求 第十三条职位异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坚守岗位。若因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当出现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等需要工作交接时,应在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1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如移交人有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工作交接,须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可由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但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六条工作交接必须附有《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并由交接人、承交人和监交人三方在清单上共同签字确认。《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填写不详者,或交接手续未办完者,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异动手续。 第十七条工作交接自批准职位异动申请时开始。交接时间原则为两个工作日,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接时间。 ①对于离任者,工作交接完成后,还需要填写其他离任表格(《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并经过相关领导 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离任(详见本公司的离任章程中的规定)。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 理制度 【--财务述职报告】 公司内部为了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通常会制定轮岗的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a href="./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甭指冢刹棵鸥涸鹑颂岢觯–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轮岗工作交接 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1)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规范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工作交接程序,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以及公物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末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 完成的原因和余下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关系和职责、工作内容(物品)、仓库库存交接等。 第五条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关系和工作职责交接表; 2、工作内容交接表; 3、仓库库存交接表(若无则不需填写); 第六条交接内容包括: 1、印章类:公司行政公章、法人章、部门专用章及其他各类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等;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 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账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 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月报、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款合同、统 计资料、会议材料、货款担保书、检查资料、调查资料、录音资料、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6、票据类: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已使用过的存根、票据领购发放登记薄等; 7、物资类:交通工具、办公用具等; 8、其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房产证、土地使 用证、钥匙及其他相关物品。 第三章交接具体步骤 第七条责任划分 移交人: 1、处理遗留问题; 2、清点管理范围内的资产; 3、准备交接资料; 4、整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 接收人: 1、检查资产的数量以及使用状态; 2、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

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三、财务人员因轮岗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四、一定周期后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由公司再做其他考虑。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为加强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同时也为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公司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与资金业务相关的关键岗位,从事原岗位满2年的,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具体包括:出纳岗、能源及创意产业收入岗等; (二)其他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三)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二条岗位轮换的办法 (一)财务主管根据岗位分工及会计人员自身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并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三)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主管的监交下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移交清册应当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

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特殊情况(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财务主管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待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 第三条岗位轮换的纪律 (一)会计人员应从财务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二)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工作任务、相关物品、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三)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 务人员交接清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 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 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 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 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移动存储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 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 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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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三、财务人员因轮岗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四、一定周期后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由公司再做其他考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和实施,并对本制度具有解释权。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精编版】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调岗离职时工作交接内容及程序,使工作交接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加强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保证工作和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内部岗位调整(职位晋升、降职、换岗)、辞职、辞退或调出时,都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工作交接。 第三条凡离开现岗位的员工有义务移交清楚自己本岗位的工作;接收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义务详细核实接交的工作内容;公司主要领导对各部门负责人(中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交接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四条移交人系指将离开现岗位工作的人员;接交人系指将接受新岗位工作的人员;监交人系指负责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及协调处理交接过程中矛盾和问题的人员。 第五条移交人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可能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 2.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剩余的工作内容及完成剩余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3.处理清楚往来帐目,归还或厘清借款和欠款,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内容(详见附件)。 第六条交接内容:工作内容交接、实物交接、文件交接、人员状况交接(中高管)、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 1.工作内容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所从事的本岗位工作交接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包括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工作内容描述以及目前手上未完成的相关工作事项。 2.实物交接主要是指移交人把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设备、相关辅助工具、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和用到的印章等物品移交给接交人或委托接交人。 3.文件交接主要是指开展现岗位的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人员状况交接主要是指中高管离开现岗位需要向接交人介绍本部门人员、本职位分管部门负责人状况。 5.往来帐目及手续交接主要是指经手款项及相关手续。 第七条交接内容明细分类 1.公章类:公司公章、法人名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及其他各类公章。 2.会计类(含电子版):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银行对账单和预算各类表格。 3.文书类(含电子版):各级文件、领导讲活、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 4.人力资源类(含电子版):工资帐页、各项保险的情况、公司人员结构、管理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外联络单位及负责人和主要业务等。 5.业务资料类(含电子版):专题材料、各类年终报表、经济合同、借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

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公司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优化工作交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交接流程 第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工作交接: (一)公司内部岗位调动。 (二)员工提出辞职。 (三)员工被公司辞退。 第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交接时间: (一)接收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定。若未确定接收人,则暂由该部门负责人接收。 (二)监交人由移交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三)移交人或接受人为部门负责人的,监交人由监察稽核部人员担任。 监交人要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交接事项的齐全、完备,协助移交人、接收人双方顺利如期办妥手续。交接完毕后,三方应于交接清单上签字。

第四条 交接流程: 第五条 交接清单的内容: (一)员工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物品等交接清楚,就人、事、时、地、物详细列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各执一份,综合管理部留存一份。

(二)工作交接清单具体内容: 1. 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名单; 2. 事:所从事工作业务内容,正进行、待进行的事项或其它应注意及交代事项。 3. 时:指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履行义务或签字的时间。 4. 地:指交接的地点。 5. 物:包括 (1)现金、账簿、凭证等。 (2)固定资产、电脑、办公用品、门卡等。 (3)印章、图章等。 (4)文件、资料及其它重要业务资料等。 (5)其它应交接物品。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六条移交人责任: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对于重要的资料,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接收人责任:认真检查移交人的各种资产、资料,保证资产账实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账目等,确保真实无误,同时尽快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各种工作关系。 第八条监交人责任:监督工作交接过程,发现问题应协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监察稽核部。

如何建立企业轮岗管理制度

企业中的人才也一样,希望自己能够一专多能,有更广阔的发挥空间。而企业也像那些明星经纪人和经纪公司一样,想方设法挖掘他的潜力,并给他提供更大的舞台,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创造更大的价值。 于是,一种以双赢为宗旨的企业轮岗制度应运而生。 轮岗到底为什么? 企业建立轮岗制度,大多出于何种动机? 第一,培养人才 一个企业要想高速运转,各个部门就一定要协作配合。而现实当中,各部门间因扯皮产生内耗是几乎所有企业常有的事。轮岗则可以使经理人亲身体验一下其它部门的工作,从而站在更高更广阔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形成换位思考,最终成为战略性人才,并培养各部门的协作精神。随着级别的升高,轮岗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目的就是为了给人才一个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成为复合型人才。在一般情况下,一次轮岗的周期是三年,但如果干得不好,一年就可以回到原来的岗位上。 同时,轮岗还能发现一个人才真正的才能。这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都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在有些外企规定,经理人要有至少三次的轮岗经历,才有资格担任CEO。所以,对个人成长而言,轮岗可以强化你的沟通能力、人脉关系、扩展视野、培养战略眼光,从而为升职做好准备。 第二,控制风险 通常,一个人在某个岗位上工作较长时间(特别是5年以上),都会积累很多资源,这就难免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而轮岗则有助于制约这种腐败,同时可以规避因资源的个人垄断而对企业利益造成的潜在危险。在日本,轮岗不仅适用于企业,社会各种组织中都进行轮岗,也是出于此目的。 第三,变相淘汰 对于那些能力不足,但是与企业文化比较融合的人,不如给他一次轮岗的机会。一方面可以给他一个找到挖掘潜能的机会,同时如果他真的不适应企业要求,也可以让他就此退出。而对于那些垄断资源对企业有威胁的人才,轮岗也是一种有效而温和的“削藩”手段,如果不接受轮岗或无法适应新岗位,企业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其清除。 轮岗有何种形式? 有的企业已经形成了制度性轮岗,是定期的、强制性的轮岗;还有一些企业采取的是非制度化轮岗,带有干部自愿性或老板随机性。还有一种轮岗是主动轮岗,也就是由干部自己主动提出申请的。 从轮岗内容看,有时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比如从HR转作营销;也有的,只是工作地域发生变化,比如大区经理之间的对调。 还可供企业借鉴的一种思路是:不把轮岗作为一种刚性的制度,而看作是一种柔性的“待遇”,也就是针对业绩优秀、潜力巨大又有在本企业继续成长意愿的干部,给他一个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轮岗的风险何在? 轮岗在有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轮岗的初衷往往是基于长远业绩考虑,但是同时也难免会以牺牲短期的利益为代价。 因为人才到一个新岗位,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适应,于是就很难有什么业绩,甚至会有业绩下滑的风险。因此,企业要轮岗,就要考量自身对于业绩下滑、效率降低、工作混乱、人才流失等现实代价的承受力究竟如何;个人要轮岗,除了心理承受力,还要考虑自身的优劣势、应变能力。 另外,当市场竞争与资本市场对于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浮躁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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