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

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措施,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住房市场不断健康发展。
然而,住房问题作为民生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城市居民的一道难题。
本文将探讨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1.改善居住环境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多元化的住房供给方式,增加了人们购买和租住住房的选择空间,使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同时,在居住环境方面,各类住房企业在推广绿色住房、智能住房等新型住房的同时,也在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
2.增加住房消费者权益住房制度改革充分保障了住房消费者的权益,以加强相关法规法律和部门监管为核心,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增加了购房和租房的透明度,降低了房地产市场租赁乱象,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3.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房地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无论是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还是相关从业人员的就业,都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政策建议1.加大房地产税力度为了推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加大房地产税的力度,通过税收等手段,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同时,建议加大政府对各类房间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切实打击假冒伪劣住房和房地产乱象。
2.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租赁市场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应该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
通过加强租赁市场的法规和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租赁市场,实现租房人口的基本安居需求。
3.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共有产权房是通过政府和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以较低的价格建造共有产权房,用于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需求。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也应该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
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完善各项政策和法规,推动共有产权房建设,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更为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浅析

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浅析【摘要】从民生角度理解,“住有所居”指的是老百姓都能住得上房,具体包含了两层意思:有购房能力的居民可以根据需求买得起房,无购房能力的居民可以通过保障体系租得上房、住得上房。
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使低收入人群得到应保尽保,避免把他们推向商品房市场。
【关键字】住房制度,改革,措施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调整与规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住房制度经历了一场由福利化分房和低租金公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的重大转变。
近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全国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的趋势,开始对我国住房制度进行调整与规范。
2006年5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加快城镇廉租议,提出六项措施调控房地产,其中一条是: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这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一阶段,主要是对上一阶段住房保障滞后的原因重新审视,提出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是针对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另外,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限价房和经济租用房也开始尝试,这两类产品属于政策性住房,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住房保障范畴。
二、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成就以1998年为起点,中国住房制度进入了全面社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历史新阶段。
作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住房全面社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对于促进房地产业与其相关行业市场的发育以及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所取得的改革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自1998年以来,全国房地产业年度完成投资总额逐年增加,年平均增长率为22.41%,到2005年,其年度完成投资总额为15909.25亿元,其中仅商品房建设投资就达11314.91亿元,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全国商品住宅的销售量逐年攀升。
1991年全国商品住宅的销售面积仅为2745.17万平方米,销售额为207.60亿元;至2006年达到55422.95万平方米,销售额为17287.81亿元,全国商品住宅的销售量逐年攀升。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回顾与反思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镇住房制度的政策执行力度, 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2、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规范房地 产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失序。
3、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政府投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以满足 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参考内容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面临着越来越 多的挑战。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 一。然而,现行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深入研究和分析。 本次演示旨在探讨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和改进措施,为完善我国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提供参考。
未来发展方向上,我们应更加注重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构建、金融和土地 政策的协调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的工作。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城镇 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结论
总的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 今后的改革中,我们需要加强政策执行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加保障性 住房供应等方面的工作。我们还应深入探讨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历史反思等方 面的内容,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的焦点。为了解决中 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国政府逐步建立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然而,在实践 中,这一制度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次演示将对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问题进行 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国内外学者对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定义、分类和政策制 定等方面。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一系列政 策和措施,包括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保障性住房分 为租赁型和出售型两种,租赁型包括公共租赁房和社会租赁房,出售型包括经济 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政策制定需要结合国内外经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 住房供需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推进住房保障改革,改善住房条件心得体会500字

推进住房保障改革,改善住房条件心得体会500字
对于出台推进住房保障改革的政策表示赞同。
住房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而改善住房条件也是实施社会公平政策的一个重要环节。
改革的目的在于通过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住房保障规范,使普通民众更好地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包括廉价住房、公租房等多种保障住房形式。
对此,我认为改革应该针对性地回答问题:改革要解决哪些住房保障问题,住房改革要如何释放更多保障力度?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住房改革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大政府投入,完善住房市场制度,提高租赁住房质量系数。
首先,政府应大幅度投入,对当前住房困难的群体提供开发中的安居工程投入资金,政府加大对廉租住房的投入,并加强公租房投入,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公租房作用,尽量减少房价上涨对民众的影响。
其次,完善住房市场制度,通过明确住房市场的不同类型及其调整方式,构建让住房市场更有竞争力的政策体系;另外,提高住房担保能力,改善住房担保机制,改善住房贷款审批制度,使得更多的群体能够享受到住房购买的便利性。
最后,改善租赁住房质量系数,针对各种租赁房屋,把质量系数放到租赁住房调整建设方案中,对租赁住房要求更高,增加政府对租赁住房项目监管和支持,以及针对重点群体提出政策倡导。
推进住房保障改革,改善住房条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改革需要从政府的投入,完善住房市场制度,加强对租赁住房质量的要求等方面入手,以期政府能够更好地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尽可能的保障民众的住房权益。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_回顾与反思

房的旧体制被打破, 以单位所有为主体的住房产权 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 有效发挥了市场在配置住房 资源中的作用, 合理调整了国家、 地方、 单位和个人 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是住房产业和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 。 据统 在 2003 年中国 GDP 增长的 9. 3 个百分点中, 有 计,
瑢 瑐 比例, 商品性住房成为住房市场供应的主体 。
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除了从商业金融机构获得抵 还可以通过这种补充性的住房补充计 押贷款之外, 划获得补贴性的住房抵押贷款。为了弥合住房供给 和需求, 政府在私有化现存公共住房的过程中更加 注重了价格机制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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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时间序列大体反映了中国城市住房改革的 整体进程, 各城市因为具备的条件不同, 因而住房制 度改革的步伐也不完全相同。
无法完全弥补房屋维修和管理成本, 投入产出自身 无法实现良性循环, 政府负担较重, 也面临着住房供
④ 应短缺、 居民住房条件难以改善、 住房分配不公平
等问题。 1978 年以后邓小平同志关于住房改革的一系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 列谈话成为中国住房改革起点, 改革的历史与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同步 , 改革逻辑 一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于减缓短缺, 将公房私有化和商品化, 住房资源的市场配置最终
瑏 瑥
扩展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政府希望大多 中国建立了 数城镇家庭通过私人开发商购买住房, 住房供给和住房消费的市场机制 。 2003 年 9 月, 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 ( 国发[ 2003] 18 号 ) , 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 第 一次提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 提出坚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 的基础性作用, 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在市场供应中的
反思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买 不 起 住 房 。 什 么 会 导 致 这 样 的 结 局 呢 7 者 以 为 有 为 笔
以 下原 因 :
市场 化 解决 不 了住 房 问题 。 了得 出这 个结 论 . 为
西 方 国 家 为 此 探 索 了几 百 年 。 着 工 业 革 命 的 深 入 , 随
1.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过 程 中过 分 强 调 住 房 的 市 场 化 在
住 房 制 度 开 始 形 成 不 少 国 家 把 公 民 享 有 住 房 的 权 利 写入 了 宪 法 。 但 遗 憾 的 是 , 们 在 设 计 住 房 制 度 改 革 的 思 路 时 我 却 在 有意 无 意 中忽 视 了西 方 国 家 在 完 善 公 共 住 房 保 障 制 度 上 的 努 力 与 探 索 。 管 我 们 在 1 的 《 务 院 尽 98年 g 国
品化 是 实 现 住 房 公 平分 配 、 变 以 权谋 私 等 不 良风 气 的 改 必 由 之 路 。 时 , 房 商 品 化 能 够 调 动 多 方 面 的 建 房 积 同 住
预 住 房 市 场 。 在 这 段 时 间 里 . 由 主 义 哲 学 思 想 席 但 自 卷 欧 洲 . 个 经 济 领 域 的 所 有 方 面 几 乎 都 依 赖 于 市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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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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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中立 尹
制 的 作 用 必 然 导 致 收 入 两 极 分 化 , 此 基 础 上 的 住 房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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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的住 房 制 度 改 革 对 增 加 城 市 住 房 供 给 , 善 住 改 房 消 费起 到 了很 大 作 用 。 国城 市 居 民 的 人均 住 房 从 上 我
房产改革心得体会感悟

房产改革心得体会感悟房产改革是中国近年来在房地产市场领域进行的一系列重要调整和制度创新,其目的在于解决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如房价过高、市场波动大、住房资源分配不均等。
通过房产改革,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首先,房产改革的实施有助于缓解房价过高的问题。
通过调控政策,如限购、限贷、限价等措施,政府能够有效地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减少房价的不合理波动。
同时,通过增加土地供应、优化土地使用结构,可以增加住房供应量,从而缓解供需矛盾,稳定房价。
其次,房产改革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改革措施中包括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加强,要求开发商提高建设质量,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标准。
这不仅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也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再者,房产改革还关注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
通过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如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府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缓解了他们的住房压力。
此外,改革还鼓励发展长租市场,为租房者提供更加稳定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房产改革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
例如,如何在保障市场活力的同时,避免过度干预导致市场失灵;如何在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的同时,确保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如何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
从个人角度来看,房产改革让我深刻体会到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作为普通市民,我更加关注政府在房产改革中的政策导向和实际效果,希望改革能够真正解决住房问题,让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家。
此外,房产改革也让我认识到,住房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企业、个人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为个人,我们应该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避免盲目跟风,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做出合理的住房选择。
总之,房产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协作。
全面检讨房地产公共政策

救 中国经济 ,挽救 中国房地 产的唯一之道。我们不
区出现 了 “ 价跌量减”的现象,导致各地政府一改
过去调控房地产,继而采取救 市政 策、挽救楼 市的
能说别无选择 ,但是应该认识到 已经没有太 多的时
间举棋不定。 画
事会 DIE T S O DS0 /0 0 R C OR &B AR 22 1
学性 , 被动应对的措施 多, 主动完善的措施 其二 , 在 市场与政府的责任方面,混乱 不清;其三,各级 政府 由于庞 大的土地利益 ,不能下决心出台从根本
下,导致政策朝令 夕改,无论是民众,还是市场的
参与各方,对政策的经常变化都无所适从,这是房
地 产公 共政 策 面 临的 最重 大 的 问题 。 中国房 地 产公
代, 中国房地 产公 共政 策再 次 “ 拐入 ” 了调 控 周期 。 也 就 是说 ,从 19 住 房 商品 化 改 革 以 来 , 9 8年
对于 “ 国四条”的政 策效应,外界疑虑重重 , 相对于开发商的胸有成竹,调 整二手房营业税的政 策引起 了购房者的极大恐慌 ,导致二手房交易量价 的再度飙升。政策制定者也许 没有想到 ,抑制投资
民众集体反向操作的指标 ,这种效果,在某种程度
上折 射 出房地 产调控 政 策 面临极 大的信 任危 机 。
产政策的重大的结构性缺 陷突 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 ,政 策 本 身缺 乏 系统 性 、长 期性 、前 瞻性 和 科
笔者认为,长期 以来,中国房地产公共政策缺 乏一个长期的 系统性的构建体 系,亦缺 少内在的公 共政 策目标逻辑,在过 于追求短期 效应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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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检讨房地产公共政策
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促进房地产真正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 ,这是挽救 中 国经济 ,挽救 中国房地产的唯一之道 。我们不能说别无选择 ,但是应该 认识到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举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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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作者:-----------------------日期: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政策的反思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经过多年改革,目前我国城镇住房实物分配的福利体制已经基本终止,货币化住房分配、市场化和社会化供给体系也已大体建立。
改革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也积累了诸多矛盾,发展到今天,居民住房困难的矛盾反而更为尖锐。
不断攀高的房价虽与加速推进的城镇化带来的住房需求和土地供应刚性等客观因素有关,但房改过程中的某些政策失当也难辞其咎,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相关政策的反思.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及相关政策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于1980年邓小平关于住房问题的讲话,当时谈到住宅问题,邓小平说:“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
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
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
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
住宅出售后,房租恐怕要调整。
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考虑买房合算”。
此后,房改大致经历了试点售房(1979~1985年)、提租补贴(1986~1990年)和以售带租(1991~1993年)等改革阶段,以及全面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确立(1994-1997年)阶段。
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开启了城镇住房制度正式改革之路。
该文件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而房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则是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该文件宣布全国城镇从1998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再往后,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应该说,我国城镇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而为,但除此之外,还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内在动因。
这主要是,在当时旧的福利分房制度条件下,由于租金低廉,无法维持正常的房屋维护,而且使政府背负着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与此同时,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配以收入分配调整政策,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而住房货币化的登台,正好可以成为拉动内需的最好办法,启动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改善结构。
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中存在的一些误区(一)过度地赋予了住房的经济发展功能我国房改从实施开初就在某种程度上担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功能。
《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文)明确提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在各地,“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被地方政府推至极致并演变成畸形的增长模式。
地方政府热衷于批租土地,包括农地征用用于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依靠房地产投资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并通过土地收益、房地产税费来直接填充地方财政。
一些地方政府将房地产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过于功利性地重视房地产对“经营城市”的贡献,经营土地成为投资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的重要法宝。
其主要行为包括:一是大搞形象工程、“造城运动”,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人为制造需求旺盛、拉动房价;二是炒卖地皮,一些地方政府低价征地,转手高价出让,卖地越多,财政收入越多,甚至少数地方政府暗中操盘,唆使开发商哄抬地价;三是对房价求高弃低,一些政府官员视房价高为经济发达的标志,将本地房价与其他地区盲目攀比,一些城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弃而不建,而把兴趣用于批建高档住宅上,导致当地房价居高不下。
在这种政策和利益机制导向下,全国各地房地产投资持续高涨。
从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来看,2000年开始急剧增长为21.5%,2003年为30.3%,2004年为29.6%,2005年中西部地区增长,高达33%以上。
国际上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一般是在10%以下,但我国从1998年开始,这一比重稳步上升,2004年为18.78%,2005年为20.98%,2006年1-4月份为22.93%,远远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
另外,国际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DP比重不能超过5%,但国内房地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从2004年就已经达到9.6%,一些城市甚至于高达50%以上。
如果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并将其推向极端,给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尽管表面上会出现暂时的繁荣,但中长期困境和问题定会随之而来。
(二)市场化过度,超越了经济发展阶段从国际的视野来考察住房制度,可以发现各国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往往采取不同的住房政策。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物资、经济基础薄弱以及技术力量有限,私人没有足够的储蓄,很难独立建造和拥有自主住房,这时公房比例往往较高(我国建国以来至市场经济改革全面推开以来,公房占绝对比重也印证了这一点);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尤其是当整个社会出现较大的中产阶级,也即社会结构呈现橄榄型形态,住房市场化和私有化就具备了条件,此时,私有住房的比重往往较高,如现阶段的美国、西欧国家。
当然,土地资源的丰缺状况也是影响住房私有率的重要因素,例如,日本和英国即使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在伦敦和东京,也保留了较大比例的公房。
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实行不同的住房政策。
然而,我国在目前经济尚不充分发达,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发展阶段,却把住房改革的重点放在了产权私有化上,把住房市场化简单地等同于住房产权私有化,直接把“居者有其屋”变成了“居者有其产”,改革认识上存在较严重偏差。
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无论是按成本价出售存量住房,还是供应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房,在住房产权的保有形式上,基本上都是在强调住房产权的私有化或自有化。
我国2005年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消费就达1.42万亿元,居民私有住房的比例已经达到72.8%。
根据加拿大丰业银行BankofNovaScotia的统计资料,加拿大房屋私有率为67%,美国近年来拥有独立住房的家庭也刚过60%,而欧洲一些国家的住房私有率则在40%左右。
相对于私有化特征显著的西方国家而言,中国却拥有最高的住房私有率。
作为房改纲领性文件的国发199823号文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目标。
国发200318号文则进一步提出“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所体现的市场化程度更浓。
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和土地供应的总体情况而言,要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不仅超越了客观经济条件,似乎也是政府摆脱住房保障职责的隐含体现。
(三)货币化分配不能到位,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与市场房价严重脱节住房补贴制度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两项基本制度。
这两项制度的相继建立,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
其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住房实物分配的格局,通过长期性支付能力的积累和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支持,使住房消费变成一种个人选择性的自主行为。
两项制度的实质是将职工工资收入中本应包含的住房消费部分,通过不同的政策渠道还原给职工个人。
在多数城市,职工住房补贴建立的依据是: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受制于各地财力的限制,各地出台的住房补贴标准所依据的房价都大大低于当时的市场房价,有的地区甚至出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拒领住房补贴的现象。
而且从补贴标准的设计来看,现行的补贴标准是根据政策设计当时(大多数城市为2000年以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来制定的,远落后于市场形势的变化。
因此,住房补贴政策从其实施开初,在住房货币消费上,国家和单位就对职工欠了一大块账。
而对于广大的企业职工来说,由于劳动力市场整体供过于求,劳动工资常常被压低,工资中住房消费的含量更是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支撑其在市场上购房、租房的需求。
所以从总体上说,目前住房补贴实施很不到位,货币化补贴举步维艰,完全到位更是遥遥无期。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制度不能完全建立起来,旧的路又一下子被堵死,造成政策断档,大量弱势群体的住房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另外,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住房金融支持效能甚微,没有真正发挥其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
例如,我国的公积金存贷利差高达2.87个百分点,而新加坡的公积金存贷利差只有0.1个百分点,台湾地区的也在0.2个百分点,相差10到20倍。
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这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其首付门槛,从而使得公积金政策无法真正起到政策性金融的“雪中送炭”的扶助作用。
从总体来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十分之低,截至2004年6月,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4306.7亿元,累计提取额2060.9亿元,个人贷款总额2817.2亿元,贷款余额1854.2亿元,全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余额达1959.2亿元,占归集余额的45.5%。
(四)没有有效区分住房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基本住房保障严重缺位从政策属性上看,房地产政策是一种经济政策,它归根到底主要着眼于市场效率;住房政策则属于社会政策范畴,更注重社会公平和居民的基本住房诉求,它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手段,使不同收入状况的市民居者有其屋。
多数国家的经验证明,住房既要靠市场手段,也要依靠大量的公共政策手段。
住房政策的根本目标是让人们各得其所,基本努力方向:一是建立“便于进入”的市场,一是帮助中低收入者获得“能够支付”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