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章制度
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

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一、引言在我国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中,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只有当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法律法规,严守法纪,才能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主题,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法律意识的重要性1.1 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深化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起到了模范引领的作用。
1.2 法治建设离不开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否强烈,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1.3 法律意识的深入人心需要长期的教育和引导。
只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才能促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深受法治理念的熏陶,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
三、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措施2.1 完善培训体系,加强法治教育。
通过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治理论和实践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2.2 推进法治化管理,规范办事流程。
建立健全法治化管理机制,完善工作程序,规范行为准则,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决策执行的法治化水平。
2.3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治知识。
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推动全面法治建设。
四、对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个人理解和观点3.1 作为一个公民,在法治社会中,我深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情况的重要性。
只有当他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
3.2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作为普通公民,我也应该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履行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国家的法制权威。
3.3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制度得到切实落实。
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 -回复

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回复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培养,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天津市制定并实施了学法用法清单制度。
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该制度的相关问题。
1. 什么是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学法用法清单制度是指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清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用法,以便国家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法律,做到按法行政、按法办事、按法监督。
2. 为什么需要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天津市认为,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但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有限,部分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或者存在一定的误解,容易发生在工作中违规行为的情况。
因此,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的出台旨在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的内容有哪些?学法用法清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列举国家法律法规,让工作人员明确在工作中应遵守的法律依据。
(2) 职责清单:详细列举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在不同岗位上的职责,并指明其在职责范围内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
(3) 违规行为清单:详细列举各类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让工作人员清楚了解违规行为的后果,以起到警示作用。
(4) 典型案例材料:将一些曾经发生过的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供工作人员参考和学习。
(5) 学习培训资源:提供各类法律培训资源,包括线上视频课程、法律讲座等,帮助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这些内容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确保他们的工作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用法。
4. 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的实施方式是怎样的?天津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来实施学法用法清单制度:(1) 学习培训: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课程,使国家工作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精品文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
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精品文档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第五条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次。
4相关法律法规。
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第六条导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40于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第七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内容比重。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体系日益完善,法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作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是我们的基本职责,也是加强自我修养、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具体内容和实践意义。
一、重要性1.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现代化国家的基本要求。
作为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2.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性法律法规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只有深入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学法用法也是提高个人素质和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学法用法的具体内容1.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实施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适用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行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
3.加强法律意识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不得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不得漠视法律、破坏法律。
4.落实法治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必须落实法治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实践意义1.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学法用法可以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只有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处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2.保障公平正义学法用法可以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
3.提高个人素质和职业能力学法用法可以帮助国家工作人员提高个人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自我修养和职业道德。
只有具备法律素养,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结语学法用法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和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的重要途径。
民主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民主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民主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主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是指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第三条民主学法用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全民参与,广泛宣传,注重实效;(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德法兼修;(三)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全面推进;(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用结合。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第四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民主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第五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的民主学法用法工作。
第六条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应当设立法治教育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法治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习内容第七条民主学法用法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四)法治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
第八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法用法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等。
四、学习方式和途径第九条民主学法用法学习方式主要包括:(一)集中学习:定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可以是专题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案例分析等形式;(二)个人自学: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法治学习,可以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网络学习、撰写法治心得等方式进行;(三)实践教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如模拟庭审、执法检查、法治调研等,增强法治实践能力;(四)的交流与培训:开展法治交流与培训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走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法治建设经验。
学法用法制度工作制度内容

学法用法制度工作制度内容一、引言为了加强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学法用法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 党委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 党委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笔记,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
4. 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 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 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 由乡综治办、党政办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村、乡级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 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 综治办、党政办、司法所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乡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 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
三、学法用法制度的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将其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
要对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学法用法制度的保障措施(一)加强学法用法队伍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高、法律业务精、敬业精神强的干部从事学法用法工作。
(二)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为领导干部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必要的学习时间。
(三)建立激励机制。
对在学法用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一、目标与原则目标:通过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执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原则:-全面性:覆盖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接受法律教育和培训。
-实用性:培训内容和方式应紧贴实际工作需求,便于工作人员理解和应用。
-系统性:构建从基础学习到深入研讨、从线上到线下的多元化学习体系。
-持续性:确保学法用法教育是持续的、常态化的,形成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1. 建立常态化学法用法教育机制:-设立专门的学法用法教育日,如每季度的第一周为学法用法周。
-利用在线平台,开发学法用法电子课程,便于工作人员随时学习。
2. 定制化培训计划:-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特点和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定制化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 实施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基础法律知识培训。
-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决策依法化培训。
-针对特定领域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法律培训。
4. 加强考核与激励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体系。
-对学法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支持体系:-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和在线咨询平台,为工作人员提供即时的法律支持。
-定期组织法律讲座和研讨会,邀请法律专家就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
6. 推进法律知识更新:-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进修班、研讨会等,及时更新法律知识。
-定期发布法律法规更新简报,保证工作人员掌握最新法律信息。
三、保障措施1.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学法用法教育活动有足够的经费支持。
2.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实施步骤1. 调研与需求分析:全面了解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现状和需求。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意义重大,因为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并遵守法律法规,以公正、透明、廉洁的行为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我们强化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所应承担的重要职责。
因此,下文将对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学习方法以及相关纪律要求进行简要阐述。
一、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1.强化制度意识:公职人员需要具备强化制度意识的能力和素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严格执行公共管理规范,确保政府文明行为、正常运转和民意表达的畅通无阻。
2.提高政治素质:毫无疑问,公职人员的工作性质要求他们具备高度的政治素质,在学法用法制度方面,公职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知识储备。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理念、制度和文化,更好地领会宪法与法律的规定、制度、精神本质。
3.服务好人民群众:公职人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他们的行为和言论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和形象,必须在服务好人民群众的责任基础上,更好地为公共服务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方法1.利用课堂学习:政府和其他机构都会为公职人员安排有关研究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课程。
公职人员可以通过课堂学习的方式获取丰富的知识,并学习一些实用的技巧和经验,为更好地完成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网上学习: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公职人员可以在网络上获取大量的学习资源,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在线课程和考试,以及各种政策讲解等等。
网络学习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让公职人员能够更加灵活和自由地学习。
3.法律咨询:如果公职人员平时有法律问题,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的帮助。
这不仅可以解决现有问题,还可以给他们提供更加详细和具体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帮助他们更好地学习和运用法律。
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相关纪律要求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公职人员必须深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化,结合林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和表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二章主要制度和措施
第四条健全完善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十三道沟林场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落实长白森经局政法办公室专题学法制度。
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
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五条可充分利用召开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各种会议的时机,结合会议议题,在会前组织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各党支部会议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第六条各级各部门抓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集中辅导的同时,领导干部要加强自学,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学时,并联系工作实际,坚持撰写学法笔记或学法体会,以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容和要求。
(一)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级部门、各科室、学法用法制度,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完善法治课程体系建设。
(二)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容比重。
一个月(含)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应当安排一定的法律知识课时。
(三)单位、各部门、各科室结合党总支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以法治讲座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辅导。
每年举办全场副场级以上领导干部依
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不少于2次;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3次,推动学法活动不断深入。
第八条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坚持县、局统一考试与自行考试相结合,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
(一)局依法治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全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单位、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包括领导干部在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二)单位组织(劳资)要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干部考核管理容,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
考试结果作为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凡不参加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劳资部门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含补考)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积极推行网络课堂、网上考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律知识考试中的运用。
第九条积极推进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林场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学习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
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法律风险。
第十条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容,纳入年度考核整体工作中,述法容应包括:
(一)带头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主要考评在年度学法工作中,参加中心组学法和网络学法、法律培训及年度学法考试、自学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法治教育情况。
(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
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重大决策中实施依法决策的情况;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规性文件有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况;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
(三)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
主要考评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分管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及成效;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有无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有无因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纷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投诉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并受到处理的案件;有无败诉案件;有无被确认为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的执法投诉案件;有无引发不良后果的涉法涉诉上访事件;主管场长、主管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等。
(四)个人守法的情况。
在工作之外个人日常生活中是否遵守法律,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形。
述法考评容可根据林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工作实际
有所侧重。
第十一条完善学法用法考核评估制度。
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法治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容,增加在创建考评体系中的分值权重。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该单位参加相关评比表彰的资格。
第十二条深入推进林场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法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单位、部刊物等平台,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网页、专栏,不断拓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
第三章主体职责
第十三条林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责任主体,负有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职责义务:
(一)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党总支学法、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法等长效机制。
(三)将本单位学法用法工作年度计划、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每年第一季度、第四季度报同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十三道沟林场、党总支、各支部、各科室等职能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指导。
(一)党总支负责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建立推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结果在干部提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中的运用。
(二)党支部负责监督落实党支部学法制度,加强党支部讲师团建设,做好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
(三)劳资部门负责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和监督,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初任、任职等考试和日常培训中的比重。
(四)林场法制部门负责落实各部门学法制度和林场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五)林场党总支负责所有的日常学法用法工作。
第十五条各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指导主体责任:
(一)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合力推进工作。
(二)坚持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突出行业、部门特点和需求,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工作报告、备案和通报制度。
组织考核检查,开展工作效果评估,及时通报结果。
并向党总支、劳资、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等部门提供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有关考核工作。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开展表彰,鼓励先进。
第十六条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点工作。
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模学法用法,带头推进本场、本部门、本科室学法用法工作。
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应履行好相关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安排、落实、检查、考核四到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林场、各部门、各科室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三道沟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