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管理,更好的为病人服务,根据目前医院存在的劳动纪律问题,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10分钟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加罚30元。

2、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者,必须以考勤说明条的形式按规定(两天内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院领导批准)亲自向科主任、分管院领导请假,并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10%并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出现三次旷工者,给予解聘。

3、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各罚款50元。

4、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准高声喧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牌(麻将)、下棋、打游戏、织毛衣。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年度累计三次以上做待岗处理。

5、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紧急事需离开,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同时向科室同事告知去向以便于及时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统一着装(护士服、护士鞋、医生服),挂牌上岗,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护士不准戴首饰穿高跟鞋),

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7、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30-2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视情况予以解聘。

8、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3-5倍罚款。

9、工作期间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0、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的,科室负责人每次扣发50元,科室一般人员每次扣发40元。

11、科室负责人除正常休假外,星期一至星期六必须在科室。违者罚款50元。科室负责人在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假的,必须事先向院领导予以说明。

12、卫生员、洗衣房必须保证七小时工作制,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保证规定区域卫生和临床清洗物的清洁卫生。后勤工作人员除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外,一律在后勤办公室待命。违者罚款50元,年度累计三次做待岗处理。

13、每月由院方组织查排班本,如科室安排人员多休的,每多休一天,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4、同一人在年度内受到两次以上罚款处罚的,予以待聘处理。以上规定自xx年6月1日执行,此前与此规定相抵触的制度按本规定执行,其它规定遵照执行。

上述规定严格按如下步骤操作执行:

一、院领导。①负责各科主任、护士长的违规罚款;②监督各科主任对所属员工违规罚款的处罚情况,如未执行到位,相应处以罚款的10%。

二、科主任、护士长。①负责本科室员工的违规罚款;②其它非本科室员工的违规向相应分管院领导建议。

三、员工的违规罚款,由当日或次日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科,并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记录。

xx年六月一日

第二篇: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增强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

各科室要重视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要定期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本规定并做好学习记录,注意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坚决予以处罚。医院纪委要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提高全院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二、劳动纪律的具体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

2.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

3.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语言文明、态度亲和、举止

端庄,工作认真、积极负责。不准吃零食、打闹嬉笑、聚众聊天、上班带小孩;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炒股、淘宝、买彩票、玩游戏、干私活、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5.公共场所禁止抽烟,禁止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吵嘴、骂人、酗酒和打架斗殴等。

6.认真执行请假、休假制度,各类请假、休假(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建议),超过3天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过所在科室和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院人事科备案,否则无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未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1到、早退、擅离岗位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旷工除扣发相应天数工资奖金外,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科主任或护士长隐瞒不报,一经查实,扣科主任或护士长相应天数工资的50%;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请假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含3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2.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集体活动(含周会、政治学习、开大会、公益活动),缺席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次(以十分钟为限)扣20元;集体活动中不遵守纪律,交头接耳、做小动作、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秩序的,罚款20元,并清除出场。

3.因服务或沟通不好,而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或与服务对象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100元。

4.上班时间串科室、干私活、打闹嬉笑、聚众聊天、带小孩、玩

游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上班衣帽不整、穿拖鞋,不穿工衣、不戴胸牌,每次罚款10元。

6.临床护士上夜班要坚守岗位,不允许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医技科室值班人员在科室值班的,若有工作需在5分钟内起床,若超过规定时间被临床科室或病人投诉的,每次罚款50元;医科科室值班人员不在科室内值班的,在接到电话后20分钟之内必须赶到科室,若超过规定时间被临床科室或病人投诉的,每次罚款50元。

7.严禁醉酒上岗(有特殊招待任务,经主要领导批准除外),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累计三次作待岗处理;若因喝酒造成医疗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停职检查;酗酒滋事者,一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职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酗酒滋事重犯者,作开除处理。

8.工作期间发生吵架、斗殴、严重,影响到团结和工作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并全院通报批评,年内累计三次以上的,停职检查。

-313.各科室和个人不准私自卖药,一经发现,处以xx元及卖药所得5倍的罚款,严重者待岗1至3个月,年终考核不称职;介绍病人到院外药店买药牟取个人利益的,一次给予1000元处罚,并予全院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4.无故推诿病人或未经请示上级随意转诊病人,被投诉查实的扣除当月奖金,1个月累积3次及以上者,待岗1个月。

15.私拿集体财物(包括药品)、故意损坏集体财物、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按物品原价的2倍金额罚款,发现科室无人仍开空调、风扇的,每次罚款100元。

三、解释说明

1.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处罚者,视情节予以加倍处罚直至停职检查,停职结束后,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作辞退处理。

2.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500元每月),待岗三个月仍不能上岗或不调出者予以停职,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待遇,临时用工的予以辞退。

3.凡罚款由财务科从工资中扣除。

4.以往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医院第六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查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并加强对本科室职工的严格管理、要求。医院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随时查看,一经发现违反医院有关劳动纪律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篇:医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我院就劳动纪律制定如下规定:

1、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以旷工处理。

2、员工有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出具县级医院以上相关证明按规定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领导请假(两天内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院

领导批准),请假条报财务科备案。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的10%,不享受当月奖金;一次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出现三次旷工者,给予解聘。

3、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以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医院与职工双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均有义务告知对方是否续聘或续签合同,未告知者视为续聘或续签,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合同到期不提前告知或未到期离开本院的,本院除扣除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处罚外(合同未到期离职人员不享受合同期内所有奖金,已领取的予以退回。)还有追究其责任赔偿的权利。

4、因参加公立医院招考而使本科室工作无法开展者,每次扣除200元。

5、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双方各罚款20元。

6、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不准高声喧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牌、玩电脑游戏、织毛衣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离开,必须向科主任请假但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同时向科室同事告知去向以便于及时联系,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次罚款50元。

8、员工上班期间统一着装、增效节支不浪费水电、不开无人灯(电扇、空调)违者除责令其立即改正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不损坏不偷窃公共财物,发现一次处以双倍赔偿。

9、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5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视情况予以解聘。

10、不推诿病人、不与病人发生冲突。凡因此被病人投诉,每投诉一次扣除当事人50~100元。不收取病人红包,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双倍罚款。

11、工作期间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及上级安排的突击性工作,反之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2、做好科室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针筒、带血纱布、棉签等医疗垃圾要放置在黄色医用垃圾袋中。如违反此规定,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次的处罚。如因此被相关部门处罚,责任人要承担处罚费用。

以上规定是在xx年1月20日宣布的规章制度上进行修改的,自xx年8月16日执行,此前与此规定相抵触的制度按本规定执行。

上述规定按如下步骤严格执行:

a、院领导。①负责各科主任、护士长的违规统计;②监督各科主任对所属员工违规行为的统计情况。

b、科主任或护士长。①负责本科室员工的考勤及违规统计(如科主任未记、漏计处以相同金额的处罚)。②非本科室员工违规可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c、科主任或护士长将本科员工的考勤及违规统计后,于每月的26日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科,财务科核实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篇:县医院保洁劳动纪律管理规定xx县人民医院

保洁员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上下班时间:

临床科室病房、急诊科(含机动保洁员):上午:每日7:00前必须完成所负责区域地面的擦拭工作,11: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

院行政、门诊、急救中心保洁员:上午:8:00完成所有负责区域地面的擦拭工作,11:30下班,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

后勤保洁员:上午:每日8:00前完成所负责区域的清洁工作,11:30下班,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

值班时间。保洁员遇值班时,上午、下午均只能提前半小时吃饭。

中午值班:12:00-14:00,晚间值班:18:00-22:00。

二、签到签离:

1、各病区(含机动)保洁员。在护士站签到签离,值班护士进行监督、护士长定期进行检查。

2、检验和影像科保洁员。在发送报告室签到签离,值班人员进行监督,科主任定期进行检查。

3、内科楼三楼保洁员。在回访中心办公室签到签离,明廷碧负责监督。

4、门诊保洁员。在分诊台签到签离(值班导诊负责监督)。

5、后勤保洁员:在后勤办公室签到签离(值班人员负责监督,1

主任定期进行检查)。

5、院行政保洁员在护理部签到签离(护理部负责监督)。

三、上班纪律:

1、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的,发现一次扣罚20元,扣科室管理分2分。

2、上班时间扎堆聊天、玩手机、带孩子、做私活、打羽毛球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发现一次扣20元,科室管理分2分。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请假要有假条,病假的需另附疾病证明书(各科室护士长对请假人员应及时告知护理部好及时登记),请假一天扣工资50元,扣除的工资发给代班人员。护理部将每月清洁工请假时间汇总后,报送到院办公室。福利由院办公室根据实际请假时间下发通知到财务科,财务科将直接按请假天数扣除相关福利。

4、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的20分钟内扣20元,达30分钟的扣50元,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发100元,因违反上班纪律影响医院卫生检查者,一次扣罚工资: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二次给予解聘。

5、保洁人员加强巡视保洁区域,随脏随扫,保持所负责区域整洁。上班期间,在所负责区域发现垃圾,一个半小时内未清扫的,作离岗处理。不允许串岗,清洁工作完成后,巡视间隙时间,病房(含机动)保洁员可以在本病区护士站或保洁员更衣间小息,后勤保洁员在后勤办公室小息,离开保洁区域及休息区视为擅自离岗处理,发现一次扣发50元。

6、上班期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病房,必须在护士长处请假,护士长批准后才能离开,并保持手机通畅,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7、清洁工按排班表实行轮休,机动保洁员实行每日轮岗,每到一科室,服从该科室护士长管理,工作内容为该科室保洁员工作内容,并保证工作质量。不服从管理者,一次扣发30元。

8、保洁员与保洁员间,保洁员与医院职工间要搞好团结,不准挑拨离间,不准在医院内与人争吵,发现争吵一次扣发20元。

9、保洁员严格按照医院管理规定,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好,工作时间一律不准无理训斥病人或无理由的争吵,发现与病人争吵,一次扣发50元。如是病人因素(如病人故意刁难的),告知护士长或科主任,由护士长或科主任与病人沟通。

10、保洁员严格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做到保护病人隐私,如得知所负责病区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不得将该病人的信息向外泄漏或传播,发现违反规定一次,扣发100元,两次予以解聘。

11、医院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查岗,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对各保洁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及记录,查岗发现不在一次扣发50元,并予批评,二次扣发100元,三次予以解聘。

12、保洁人员应按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装入垃圾箱内,

发现没装入垃圾箱的,一次罚款50元。

13、每月由科室领导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90分合格,每降低一分罚款50元。

此规定于xx年8月1日起执行。

xx年7月3日

第五篇:医院劳动纪律有关规定医院劳动纪律有关规定

一、全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端正劳动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正点到达。凡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扣款5元。15—30分钟之间的扣50元。30—60分钟以内扣100元:1—2小时以内扣200元: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4小时或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按相应制度处理。缺岗后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者另处。

三、半年内迟到、早退累计10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四、串岗、脱岗10分钟以上,30分钟内扣除当月奖金30元;30分钟以上扣除50元;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串岗、脱岗造成的不良后果另处。

五、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打牌、下棋、做私活等,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200元,以此类推罚款。国家有政策规定的,从其办理。

六、旷工半天,扣款300元;旷工一天扣500元;每增加半天加扣200元;增加一天加扣400元,扣完当月奖金为止。

七、旷工三天以上待岗,停发全年奖金,按医院人事制度管理办法和国家的劳动人事制度管理办法处理。

八、医院职工在病人家属无理取闹时,能正确对待,维护医院形

象,避免冲突发生,由相关部门核实后,给当事人一次性委屈奖50—200元。特殊情况重奖。

九、危重病人在入院、转科、转院、作体检时,途中有生命危险时,医务人员应主动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协助送入病区。否则,违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另行处理。

十、医院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不服从不执行者,医院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理。

十一、私自换班、顶班,一经发现双方各扣30元,造成严重后果另处。

十二、各科室设立“排班本”,记录全科人员出勤情况。医院考勤组人员随时抽查并记录在案,作为处理的依据。无“排班本”,每发现一次扣科室效益工资50元;由于未排班造成的后果,由科室承担责任。

十三、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医疗事故,责任人待岗。

十四、事假必须先请假,以假条为依据,未经批准不得脱岗,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以医院病假证明为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五、职工之间不准互相借用补休,节假日等休假日,确属特殊情况,三天以下由科主任、护士长处理,三天以上由分管院领导批准,违者扣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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