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环境污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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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案例

环境污染的案例

环境污染的案例环境污染是一种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对人类和其他生物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以下是一些环境污染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中国的雾霾。

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导致了大量的废气排放和能源消耗,尤其是燃煤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和颗粒物。

这些污染物在大气中聚集和扩散,形成了严重的雾霾天气,影响了大部分中国北方地区的空气质量和人民健康。

雾霾导致了呼吸系统疾病的爆发,对植物生长和能见度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第二个案例是海洋污染。

人类的生活和经济活动导致了大量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排放到海洋中,包括塑料垃圾、石油、有毒化学物质等。

这些污染物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威胁。

塑料垃圾对海洋动物造成绊倒和窒息的风险,而石油的泄漏则会导致海洋生物的死亡和生态平衡的破坏。

第三个案例是水体污染。

工业和农业活动中的废水和化学物质排放都会污染水体,影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类的健康。

例如,农业中的过量施肥导致了农药和化肥的流失到水体中,引发了水体富营养化的问题。

这些养分会导致水体中藻类大量繁殖,消耗水中的氧气,造成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死亡,破坏了水生生态系统。

第四个案例是土壤污染。

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的排放以及化学物质的使用都会导致土壤的污染和退化。

土壤污染不仅会破坏农田的肥力,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还会对地下水和人类健康造成威胁。

例如,农药、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积累都会对土壤质量和生态系统造成长期的破坏。

以上所列的案例只是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小部分,实际上环境污染的类型和影响非常多样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努力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但是,这需要全球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真正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近环境污染案例

近环境污染案例

最近环境污染案例————————————————————————————————作者:————————————————————————————————日期:2广西紧急处置贺江水污染事件广西贺江水污染环境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于6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据自治区有关方面介绍,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

6日凌晨4时左右,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结果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指示立即启动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成立自治区处置工作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目前,各项处置工作已在开展中。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广西立即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报广东省政府。

广东停饮贺江水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最新检测结果,6日上午6时发现的广西贺江上游水体污染,初步认定有害物质是铊和镉。

目前广东未接到人畜伤亡报告。

当天上午,贺江下游的广东封开县南丰镇河段出现少量鱼类死亡现象。

当天15时,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水质应急监测车到达现场,对贺江水质进行在线监测。

结果显示:贺州南丰交界断面铊浓度为0.00022毫克/升,超出标准1.2倍;镉浓度为0.0034毫克/升,达到II类水标准限值;封开贺江江口电站断面铊浓度为0.00005毫克/升,镉浓度为0.0001毫克/升,未超标。

据封开县委宣传部介绍,封开县已紧急通知贺江、西江沿线下游群众和自来水厂,要求停止饮用贺江水源、不要食用贺江鱼类等水产品。

省环保厅领导及专家组已赶到封开县开展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了有关应急监测方案,从贺州、南丰交界断面至西江德庆水厂吸水口设定了11个监测断面,每小时采样一次并监测。

最近环境污染案例.doc

最近环境污染案例.doc

最近环境污染案例.doc
在当今社会,环境污染已成为一个长期困扰着人类的问题。

无论是工厂排放废气、污水,还是车辆尾气等,都在不断地危害着我们的健康,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近期,也出现了很多环境污染案例,下面就介绍一些近期环境污染案例。

1. 宜昌高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故
2019年7月5日,湖北宜昌高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3人死亡,6
人受伤,紧急疏散周围居民。

据报道,该垃圾焚烧厂在处理生活垃圾时,排放出大量的有
害物质,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

2. 铜陵某化工厂泄漏
2019年7月12日,在安徽省铜陵市城东工业园区,一家化工企业因管道破裂导致污水外泄,直接排入了周边的农田和河流中,导致多个村庄的水源受到污染。

该案例也再次引
发了对于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

3. 北海市工商局门前集装箱车辆盗采矿石案
2019年7月21日,广西北海市工商局门前发现多辆集装箱车辆盗采矿石的情况。

盗采矿石过程中,这些车辆使用了大型机械将地下岩石破碎,导致破碎石块飞溅到周围道路和
建筑物上,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4. 河北唐山“钢厂村”环境污染
2019年7月初,因河北省唐山一家转型中的钢铁企业附近未得到有效治理的污染物,导致“钢厂村”周边居民的水、气、土壤等受到巨大影响,甚至有居民出现了短期的不适,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健康。

以上几个案例只是当前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小部分,我们应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
治理工作,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环保法律法规,让人们生活在更加干净、美好的
环境中。

8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8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八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

同时,最高法通报了8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显示,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提高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震慑力度,推动环境司法工作顺利展开。

■案例一刘祖清污染环境案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严重超标,构成污染环境罪(一)基本案情2013年10月以来,被告人刘祖清伙同他人,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雇佣工人从事鞋模加工。

期间,产生的废水未经过处理,通过连接围堰的管道排至村庄排水渠。

经监测,上述加工厂总外排口废水中重金属浓度为镍23200 mg/L、总铬8.64 mg/L、铜36mg/L、锌132 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排放标准23199倍、4.76倍、35倍、25.4倍。

(二)裁判结果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人刘祖清伙同他人在鞋模加工时,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镍、铬、铜、锌的废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3199倍、4.76倍、35倍、25.4倍,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据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刘祖清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例二田建国、厉恩国污染环境案非法炼铅污染环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田建国租赁炼铅厂,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利用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还原铅生产。

自2012年8月~2013年10月,被告人田建国先后从张柱芳等人(已另案处理)处购买价值人民币108330105元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13500余吨,用于还原铅生产,严重污染环境。

被告人厉恩国建设炼铅厂租赁给田建国,且为田建国经营提供帮助。

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

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

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以下是一些国内的环境污染案例:1.北京雾霾问题:北京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也是重要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

然而,由于能源消耗过多和工业废气排放等原因,北京常年面临着严重的雾霾问题。

雾霾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并对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2.长江污染:作为中国最长的河流,长江对中国人民的经济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工业废水、农业污水和生活废水的排放,长江遭受到严重的污染。

这不仅对沿江城市的水资源造成了巨大威胁,也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系统产生了严重破坏。

3.珠江三角洲污染:珠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区之一、然而,长期以来,该地区遭受到工业废水、废气和垃圾等多种污染物的困扰。

这导致空气质量下降、水资源短缺、土壤污染严重,并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健康。

4.农药污染: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之一,但长期以来,由于过度使用农药和不当处理农药废弃物,中国农田遭受严重的农药污染。

这对土壤、水源和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5.电子废物污染: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和消费国之一、然而,由于电子废物的处理和回收问题,中国临近城市和农村地区面临着巨大的电子废物污染问题。

这些电子废物中的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们的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6.地下水污染: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资源遭受了严重污染。

工业和农业活动导致了地下水中出现了大量的重金属、农药和化学物质。

这对饮用水安全和生态系统造成了重大威胁。

以上是一些国内环境污染的案例。

这些污染问题给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困扰,也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环境监测、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随着这些努力的持续进行,相信中国的环境状况将会逐渐改善。

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1、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2、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3、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4、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案案例1: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一)基本案情自2006年10月份以来,被告单位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以下简称“紫金山金铜矿”)所属的铜矿湿法厂清污分流涵洞存在严重的渗漏问题,虽采取了有关措施,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该涵洞渗漏问题日益严重。

紫金山金铜矿于2008年3月在未进行调研认证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擅自将6号观测井与排洪涵洞打通。

在2009年9月福建省环保厅明确指出问题并要求彻底整改后,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到位、不彻底,隐患仍然存在。

2010年6月中下旬,上杭县降水量达349.7毫米。

2010年7月3日,紫金山金铜矿所属铜矿湿法厂污水池HDPE防渗膜破裂造成含铜酸性废水渗漏并流入6号观测井,再经6号观测井通过人为擅自打通的与排洪涵洞相连的通道进入排洪涵洞,并溢出涵洞内挡水墙后流入汀江,泄漏含铜酸性废水9176 m3,造成下游水体污染和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上杭县城区部分自来水厂停止供水1天。

2010年7月16日,用于抢险的3号应急中转污水池又发生泄漏,泄漏含铜酸性废水500 m3,再次对汀江水质造成污染。

致使汀江河局部水域受到铜、锌、铁、镉、铅、砷等的污染,造成养殖鱼类死亡达370.1万斤,经鉴定鱼类损失价值人民币2220.6万元;同时,为了网箱养殖鱼类的安全,当地政府部门采取破网措施,放生鱼类3084.44万斤。

(二)裁判结果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单位紫金山金铜矿违反国家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环保隐患,继而发生了危险废物泄漏至汀江,致使汀江河水域水质受到污染,后果特别严重。

环境污染的法律案例(3篇)

环境污染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化工厂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位于我国某沿海城市。

该工厂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制药等行业。

然而,随着工厂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近年来,当地居民多次反映化工厂污染问题,要求政府予以查处。

二、案件经过2019年5月,当地居民向环保部门投诉,称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导致周边环境恶化,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对化工厂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某化工厂的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同时,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严重超标。

此外,化工厂产生的固体废物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在厂区内,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调查结果,环保部门依法对某化工厂进行了处罚。

具体如下:1. 责令某化工厂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 对某化工厂超标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罚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3. 责令某化工厂对废水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4. 责令某化工厂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缴纳固体废物处理费。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某化工厂因超标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侵犯了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保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体现了我国法律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严厉打击。

1. 超标排放污染物:某化工厂废气、废水排放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属于违法行为。

2. 环境侵权:化工厂的污染行为侵犯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损害了公众的健康权益。

3. 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某化工厂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整改等。

五、启示本案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几点启示:1.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

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在全球范围内,存在许多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它们不仅反映了环境污染的现状,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一、日本福岛核事故2011年3月,日本福岛发生了一起重大核事故。

地震引发了海啸,导致福岛核电站的核反应堆失控,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大气和海洋中,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该事故不仅给福岛地区带来灾难性后果,还对整个地球产生了长期的影响。

辐射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迫使当地居民撤离,对农田和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这场灾难敲响了全世界对核能安全的警钟。

尽管核能在发电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但福岛核事故让人们认识到核能的潜在危险和可怕后果,引起了对技术和安全管理的反思。

世界各国继续加强对核能的监管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不再发生像福岛核事故这样的灾难。

二、中国雾霾问题近年来,中国的雾霾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大气污染在中国许多城市已经成为极为严重的问题,导致空气质量下降、能见度降低以及健康问题的增加。

其中,北京的雾霾问题最为突出,频繁地出现重度和严重污染,对市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困扰。

雾霾问题的根源与工业发展、能源利用、机动车尾气排放、扬尘污染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工业生产和车辆数量的增加,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导致空气中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浓度上升。

这些污染物不仅对人们的健康产生直接危害,还对植被生长和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影响。

中国政府重视雾霾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治理。

例如,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排放标准的执行,推广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这些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治理雾霾问题仍然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三、亚马逊雨林破坏亚马逊雨林作为地球最大的雨林之一,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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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紧急处置贺江水污染事件
广西贺江水污染环境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于6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据自治区有关方面介绍,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

6日凌晨4时左右,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结果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倍、铊超标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指示立即启动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成立自治区处置工作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目前,各项处置工作已在开展中。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广西立即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报广东省政府。

广东停饮贺江水
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最新检测结果,6日上午6时发现的广西贺江上游水体污染,初步认定有害物质是铊和镉。

目前广东未接到人畜伤亡报告。

当天上午,贺江下游的广东封开县南丰镇河段出现少量鱼类死亡现象。

当天15时,省环境监测中心的水质应急监测车到达现场,对贺江水质进行在线监测。

结果显示:贺州南丰交界断面铊浓度为毫克/升,超出标准倍;镉浓度为毫克/升,达到II类水标准限值;封开贺江江口电站断面铊浓度为毫克/升,镉浓度为毫克/升,未超标。

据封开县委宣传部介绍,封开县已紧急通知贺江、西江沿线下游群众和自来水厂,要求停止饮用贺江水源、不要食用贺江鱼类等水产品。

省环保厅领导及专家组已赶到封开县开展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了有关应急监测方案,从贺州、
南丰交界断面至西江德庆水厂吸水口设定了11个监测断面,每小时采样一次并监测。

贺江是西江的主要支流之一,从广西流入广东,在封开县城注入西江。

澳门当局称供澳水质未受贺江污染影响
澳门港务局6日傍晚表示,西江支流贺江的水质6日测出有害物质,对澳门的供水安全未构成影响。

贺江是西江的主要支流之一,从广西流入广东,在封开县城注入西江。

6日上午6时许,贺江上游被监测出有害物质,贺江广东封开段出现鱼类死亡现象。

港务局称,根据内地水利部门提供数据,有关部门通过调节水库出水量加大河道流量同时采取源头截流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入主河道,保障下游的水质安全。

出现有害物质的贺江河段,与供澳原水取水口相距约400公里,流量较低,约为每秒200立方米,需要2至3天才可流到珠海取水口,而西江流域现时处于汛期阶段,流量较大,约为每秒8000立方米,预计能有效地发挥稀释和净化作用。

港务局表示,会继续与内地相关部门就事件的最新情况和水质安全保持紧密联系,澳门相关部门也会加强日常的水质检测工作。

供澳原水取水口的水质一旦出现异常,港务局将会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紧急机制,并动用珠海境内各对澳供水水库的库容,保障澳门的供水安全。

记者从贺江市委宣传部了解到,贺江市委7月10日对贺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5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办法》,中共贺州市委7月9日作出决定,鉴于周声宁、黄强、杨辉考、莫思坚、莫鼎铭在造成此次贺州市贺江合面狮段水污染事件负有对隐患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领导责任,对周声宁(平桂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强(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予以停职。

同时,责成平桂管理区对杨辉考(平桂管理区黄田镇党委书记)予以
停职;责成贺州市环保局对莫思坚(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予以停职;责成贺州市国土局对莫鼎铭(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平桂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予以停职。

安部公布昆明“牛奶河”等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有效震慑犯罪,公安部今天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其中包含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等。

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排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加强与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

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成功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12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对环境污染犯罪,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为有效震慑犯罪,公安部今天公布四起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一、云南省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
4月上旬,媒体报道昆明东川区“牛奶河”污染问题后,昆明市公安机关迅速进行调查,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先后对涉嫌污染环境的昆明东川通宇选矿厂、兆鑫矿业有限公司、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

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案件,并两次派工作组赴昆明市指导督办,要求明确责任,依法彻查彻办。

经昆明市公安机关一个多月的侦查,5月17日,涉案三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罗某、刘某、马某及相关责任人等8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上述涉案三家企业分别自2003年、2007年建厂生产以来,通过
私设暗管,将“萃取原矿石”、生产精铜矿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化钠、砷、铅、锌、铜、镉等有毒物质的尾矿水、尾矿砂等直接排向小江,造成水体及流域土壤的严重污染,小江河水变白并流入下游的金沙江,周边逾百亩土地板结。

其中,仅2012年1月至12月间,东川通宇选矿厂即非法排放尾矿水26万余吨,兆鑫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产废水万余吨,东海矿业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产废水万余吨。

二、河北省廊坊市部分电镀厂非法排放电镀废液污染环境案
5月下旬,媒体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霸州市的部分小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后,公安部即派员督导当地公安机关全面排查,并迅速立案侦查。

廊坊市公安机关及时抽调200余名警力,对全市小电镀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取证,现已查清当地31家个体电镀厂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有关事实,已抓获3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0人已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上述涉案个体小电镀厂自2011年6月以来,使用硫酸、盐酸等原料以及含有铬、锌、镍等重金属的化学品,利用硫酸、盐酸为被镀零件除油、除锈后用清水冲洗,后将零件放入含有铬、锌、镍等的溶液中通电镀锌、镀镍,再用清水冲洗后钝化、去氢,生产过程中的数百吨污水及电镀废液未经任何处理就排放到周边水域或地下渗井中,造成周边水沟、河流的酸性和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

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部分水沟、河流中的铬、锌、镍等含量超过国家标准50倍以上。

三、湖南省株洲市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污染环境案
5月上旬,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会同当地环保部门摸排线索,对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液立案侦查,先后抓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和运输车主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6月14日,李某等3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2年4月,佳旺化工公司与长沙市某企业签订生产废水处置协议后,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等人,先后将480余吨含有强酸、重金属的化工废液,非法倾倒至株洲市部分下水道等地。

经当地环保部门检测,该废液主要成分为强盐酸,PH值为,内含汞、镉、锌等重金属以及砷,其中,下水道中锌含
量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450倍。

四、山东省邹平县乾利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
3月上旬,山东省淄博市公安机关根据环保部门移送线索,及时侦破了邹平县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工业渣土污染环境案。

5月25日,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运输车主李某2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2年12月,乾利垃圾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刘某雇用运输车主李某,将该公司提炼赤泥(铝土矿被提炼氧化铝后剩余的废渣,具有一定的放射性)后的2万余吨红色渣土,分400余车运输至淄博市某公司填埋平整工程。

经环保部门对填埋平整工程内的红色积水取样检测,总砷浓度超标倍,确定为有毒物质。

另查明,刘某还将部分红色渣土运往当地的一些窑厂、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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