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主编__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课后思考习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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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法律关系的一门学科,它涉及到经济主体的权利义务、经济秩序的维护以及经济纠纷的解决等多个方面。

本教程的课后习题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习题答案示例: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秩序原则和保护消费者原则。

这些原则指导着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确保经济活动在法律框架内健康有序地进行。

2. 简述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合同法中,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素:合同主体的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合同的履行可能性。

3. 论述反垄断法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反垄断法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市场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它通过禁止垄断协议、限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企业合并等手段,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4. 解释什么是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有哪些?知识产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排他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作品,发明创造,商业标识等。

5. 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投诉权等基本权利。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防止消费者受到不公平对待或损害。

6. 讨论税法中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

税法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知情权、申诉权、保密权等权利。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则应当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7. 如何理解经济法中的“经济秩序”?经济秩序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它们确保经济活动能够有序进行,防止市场失灵和经济混乱。

经济秩序的维护对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1课时《经济法》思考题集

51课时《经济法》思考题集

《经济法》课程思考题集第一讲“经济法概述”思考题:(1)举一实例说明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在避免过大的经济波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2)试述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行为效力。

(3)简述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和法律后果。

第二讲“物权法”思考题:(1)试述物权变动的原因。

(2)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有何区别?(3)试述担保物权的基本类别及主要区别。

第三讲“合同法”思考题:(1)谈谈“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及其运用的条件。

(3)试述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和效力。

(4)试述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5)违约责任的基本救济方式有哪些?第四讲“企业法”思考题:(1)试述独资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及取用价值。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何区别?(4)谈谈国民待遇原则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运用的实践意义。

第五讲“公司法”思考题:(1)谈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2)试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及利弊。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则?第六讲“破产法”思考题:(1)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有何作用及现实意义。

(2)试述中国企业破产的法定程序。

(3)简述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概念和范围。

第七讲“竞争法”思考题:(1)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2)垄断协议有哪些具体类型?第八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思考题:(1)谈谈你对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认识。

(2)试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解决途径。

第九讲“产品质量法”思考题:(1)试述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2)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有哪些种类?第十讲“会计法与审计法”思考题:(1)试述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2)试述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及其权限。

经济法课后习题答案(zuixin)【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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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答案第一章四\案例分析题⒌\参考答案:(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清余款截止时间为1991年1月10日,在此日期前,乙方未向甲方付款,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为2年,截止时间应为1993年1月10日。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方违反了质量担保。

(3)本案的诉讼时效在甲方提起诉讼时已经超过,因为诉讼时效到1993年1月10日到期,权利人甲方并未在1993年1月10日前起诉,而是一直未予交涉,所以诉讼时效经过。

但作为权利人甲方,丧失的仅仅是程序上的诉权,实体上的权利并不因此消灭,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清偿债权,乙方也有义务清偿。

(4)双方在诉讼时效之外的时间达成还款协议,应视为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宽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随题解析:无第三章四6、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的制造、加工和买卖,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

因业务兴旺,董事会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甲公司名义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甲公司名义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3)以甲公司名义发行150万元公司债券;(4)以甲公司财产为个体户张某的债务提供担保。

请判断董事会的上述决定是否合法,依据何在?答案:(1)不合法。

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合法。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

(3)不合法。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应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

(4)合法。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点评:(1)《公司法》第15条(2)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董事会的职权。

(3)根据《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应是股东会行使的职权。

(4)《公司法》第16条第一款。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C ;3、C;4、D;5、B;6、A;7、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 ;3、ABCD;4、ABCD;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 ;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1、错;2、对;3、对;4、错;5、对;6、对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 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课后思考题

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课后思考题

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课后思考题(实用版)目录1.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的课后思考题概述2.课后思考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3.如何有效利用课后思考题来学习和掌握经济法正文一、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的课后思考题概述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是一本针对经济法领域的专业教材,适用于法学院、职业学院、成人高校等有关专业学生及从事经济法工作的人员学习。

本书的课后思考题是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学生巩固和拓展所学知识,提高经济法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课后思考题的主要内容和特点1.内容:课后思考题涵盖了经济法的各个方面,包括总论、分论和具体法规。

题目类型多样,有概念解析、案例分析、法规解读等,涉及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实务操作和法律制度等。

2.特点:课后思考题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

题目设置紧扣教材内容,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经济法知识;同时,题目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三、如何有效利用课后思考题来学习和掌握经济法1.认真阅读教材,理解经济法基本概念和原理。

在学习教材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和内在逻辑,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2.仔细阅读课后思考题,明确题目要求和考查重点。

在解答问题时,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3.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与同学分享学习心得和经验。

通过讨论,可以拓展思路,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对课后思考题进行归纳整理,总结自己的学习成果。

通过整理,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5.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经济法实际操作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新编经济法实用教程第九版的课后思考题是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重要辅助工具。

新编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

新编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

新编经济法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

A. 个人财产关系B. 家庭关系C. 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D.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答案:C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D. 以上都是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成立需要()。

A. 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B. 双方当事人的口头同意C. 双方当事人的任何形式同意D. 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答案:C4.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A. 禁止垄断协议B.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D. 禁止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答案:C5. 经济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保护的是()。

A. 生产者的利益B. 经营者的利益C. 消费者的利益D. 政府的利益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6. 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包括()。

A. 法律规范B. 行政手段C. 经济手段D. 社会手段答案:ACD7. 经济法中的税收法律制度包括()。

A. 增值税法B. 企业所得税法C. 个人所得税法D. 房产税法答案:ABCD8. 经济法中的劳动法律制度主要涉及()。

A. 劳动合同B. 工资支付C.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D. 社会保险和福利答案:ABCD三、判断题9.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答案:正确10. 经济法只调整公法关系,不涉及私法关系。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1. 简述经济法的特点。

答案:经济法的特点主要包括:(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2)调整手段的多样性;(3)法律规范的综合性;(4)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五、案例分析题12. 某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了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的策略,以排挤竞争对手。

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规定?为什么?答案:这种行为违反了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规定。

因为根据反垄断法,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以排挤竞争对手,这种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完整版)经济法课后答案

(完整版)经济法课后答案

第一章一、简述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个方面的含义1.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法的范畴。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2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由一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因此经济法属于国内法范畴,而不是国际法范畴,它不同于国际经济法3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而且这种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有本质区别二、简述经济法的基本构成体系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国家指定的,以宪法为主导的,由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和法规所构成的内容和谐一致,有下列4部分构成1经济组织法 2市场调控法 3宏观经济调空法 4社会分配法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2国家干预原则 3经济民主原则 4经济公平原则 5经济效益原则四、经济法律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五、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和责任形式有哪些?保护方法:1,行政执法 2,仲裁 3,审判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 2,经济责任 3,刑事责任、第二单元1、比较合伙与公司的区别合伙是指两人以上的合伙人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最终税负和责任承担方式上。

合伙只向合伙人征收一重所得税,而公司则是双重(先向公司征收,然后又向股东征收),因此合伙的最终税负比较轻。

但是有限公司的好处在于股东只须以自己的所有出资为限承担风险(这也就是有限公司“有限”的原因),而合伙的债务须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简述跨国公司的特征1生产经营活动的跨国性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3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3、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富有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权利证书称为出自证明书,而不是股票股东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50人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经济法》整册课后练习及答案

《经济法》整册课后练习及答案

《经济法》第一章导论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 5 题1、民法属于()。

A . 公法B . 私法C . 带私法属性的公法D . 带公法属性的私法参考答案:B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

A . 人身关系B . 财产关系C .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D . 债权债务关系参考答案:C3、我国在立法体例上采取()。

A . 民商合一B . 民商分立C . 民法包含商法D . 商法包含民法参考答案:A4、(狭义)经济法的体系主要包括()。

A . 民法B . 商法C . 民法和商法D . 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参考答案:D5、公司法属于()。

A . 宏观调控法B . 商事行为法C . 商事主体法D . 市场规制法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共 4 题1、商法包括()。

A . 商事主体法B . 经济法C . 商事行为法D . 民法E . 行政法参考答案:AC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 社会整体效益原则B . 经济公平原则C . 效率第一原则D . 保护环境原则E . 经济干预法制化原则参考答案:CD3、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 . 平等原则B . 意思自治原则C . 诚实信用原则D . 公序良俗原则E . 绿色原则参考答案:ABCDE4、商法的基本特点有()。

A . 营利性B . 技术性C . 国际性D . 专业性E . 私法兼公法性参考答案:ABCE三、判断题共 2 题1、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对错参考答案:正确2、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

对错参考答案:错误四、名词解释题共 1 题1、(狭义)经济法参考答案:(狭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课后练习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题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 . 抵消权是一种形成权B . 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 . 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 . 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参考答案:D2、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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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经济法教程》(孟凡麟闫宝龙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课后习题答案第一章课后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C 4、D 5、B 6、A 7、D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D 4、ABCD 5、BD 6、ABD 7、BCD 8、ABCD 9、ABCD10、AB 11、CD 12. ACD 13ABD 14、A C 15、ABD三、判断题: 1、错 2、对 3、对 4、错 5、对 6、对五、案例分析题:(一)问: 上海有关部门在1998年初采取的涉案措施,基于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论,该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上海有关部门为了控制私车的数量,实行私车额度拍卖制度是可以的,但制订的沪产车与其他车的政策不一样,则有违公平,是不正当的。

后来取消了歧视性待遇,改变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才算是回归了政府的应有本性。

(二)徐女士与代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案该房产份额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法律中规定的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有五种: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如何认定的?对于“重大误解”如何认定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具体分析,重大误解的认定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对合同的性质产生误解。

在对合同性质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产生此种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第二,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如果对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则应构成重大误解。

第三、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或重大利益,则对质量产生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第四、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产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

第五、对价金和费用的误解。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重大误解都能导致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产生误解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若仅仅是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产生误解且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应作为重大误解。

徐女士所卖房屋的价值为117654.64元,而代某与其签订的协议中载明的价值仅为4.4万元,加上当时处理丧事的客观情况,故可以认定徐女士在签订协议时产生了重大误解而予以撤消。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D 5、B 6、A 7、C 8、D 9、B 10、C二、多项选择题 1、D 2、ACD 3、ABC 4、BC 5、AB 6、ABCD 7、ABCD 8、BCD 9、ACD 10、BCD四、案例分析题1、(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1)丁入伙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

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丁受让甲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时,乙、丙向丁告知了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乙、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因此,乙、丙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其债务的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由于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甲如果在银行的要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该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第三章公司法复习思考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5CBDBD 6-10BBCBC 11-15DCACD 16-20CAABB二、多项选择题 1.CD 2.AC 3.BD 4.ABCD 5.ABCD 6.ABCD 7.ABC 8.ABCD 9.BC10.BD 11.BCD 12.ACD 13.AC 14.ACDE 15.ABCD 16.BCDE 17.ABCD 18.AC 19.BCD 20.ABCD四、案例分析题1、【答案】(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达到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已超过了30%的最低限额。

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而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

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商誉、特许使用权出资。

甲和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而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其余部分股款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甲、乙的股款都在两年内缴足,而丙则拖到了第三年。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作出规定。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2、(1)其中两点理由不正确.原因是应按2005年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公司登记,第一其不需前置,第二公司法规定可只设执行董事、监事,至于出资方式,本人认为当时的公司法是不能用客户资源出资的,这一点工商局应是正确的(2)不合法,原因尚未注册,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及未取得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3)应责令李四补足差额。

3.(1)董事李某无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本题中,甲公司董事李某是乙公司的出资人之一,因此在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项目表决时,李某应该予以回避,不得行使表决权。

(2)董事陈某不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本题中,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也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因此陈某对此投资项目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入或者卖出该公司的证券,不得泄露该信息,也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题中,董事李某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建议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中,郑某持有甲公司2%股份,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要求,依法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后,监事会拒绝提起,因此,郑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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