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国家基本药物使用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3篇)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下面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一、基本药物配备1. 国家卫健委将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类型和人口需求,制定基本药物配备标准,并定期进行修订和调整。
2. 医疗机构应按照基本药物配备标准,合理选择和配置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
3. 基本药物配备应考虑到药品的临床应用价值、患者需求和医疗机构的治疗特点等因素。
4. 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质量,医疗机构应与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购销合同。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配备清单,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备并定期更新。
二、基本药物使用1. 医疗机构应依据患者的疾病诊断和治疗需要,合理开展基本药物的应用,不得盲目增减药物种类和用量。
2. 医疗机构应推广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并加强基本药物的临床研究和评价。
3. 医疗机构应通过临床路径和规范治疗等方式,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疗效监测。
4. 医疗机构应加强药物信息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认识和理解,鼓励患者主动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基本药物使用的回顾性和前瞻性分析。
三、基本药物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的采购、库存和配发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药品检查。
4. 医疗机构应合理设置和使用基本药物资金,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不受财务因素的制约。
5.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进行管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合理规划医疗资源,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效率。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药物目录:明确规定哪些药物属于基本药物,并将其列入基本药物目录。
这些药物通常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急需用药的重要药物。
2. 配备标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和数量配备基本药物,以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
3. 采购和供应渠道:明确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渠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4. 使用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在使用基本药物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包括开具合理用药处方、提供药物说明书、监测药物使用效果等。
5. 药物价格管理:规定基本药物的价格应合理,并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和控制。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效率,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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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详细完整版)

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一、优先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药物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备的,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供应。
2.药品采购过程中,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需储备合理数量,确保供应充足。
3.药品采购在质量、价格和供应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的特点和需求。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与采购: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编制并不定期修订,医疗机构应按照目录进行药品采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建立药物保障制度和合理用药制度。
3.药品采购过程要公开、公平、透明,建立有效的采购评审机制,确保合理价格和质量安全。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储备充足的合格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不足时,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3.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研发工作,提高自主供应能力。
四、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1.疗机构要加强药物治疗的临床监测和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
2.医生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指南进行处方,合理选择和使用药物。
3.加强药物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处方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与责任: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配备和使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和追究责任。
3.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机制的建立,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处理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的投诉和举报。
以上是关于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规定的详细完整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和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药物需求。
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工作。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

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目标本文档旨在制定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基本药物的定义基本药物是指对绝大多数疾病有预防、治疗和康复作用,安全、有效、必需、价格合理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具体清单由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药物政策制定并定期更新。
基本药物的配备1. 医疗机构应根据基本药物清单,合理配备基本药物。
配备数量应根据机构规模、服务范围和病种特点进行合理计算,并定期进行调整。
2. 基本药物的配备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医疗机构应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并建立药品采购的质量控制机制。
3. 基本药物的配备应做到及时、充足。
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药品库存。
基本药物的使用1. 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需要,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医生应根据临床指南和医学常识,选择适当的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 基本药物的使用应符合药物使用的规范和标准。
医生应正确掌握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和禁忌症等信息。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药物使用中的问题。
违规处理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医生个人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与评估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合格的医疗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总结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的管理规定是保障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基本药物,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
基本医疗药物的使用与管理规定

基本医疗药物的使用与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我国基本医疗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部门。
3. 药物遴选与采购3.1 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药物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合理遴选基本医疗药物。
3.2 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采购等方式,采购基本医疗药物。
3.3 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药物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物流入市场。
4. 药物储存与养护4.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物变质、损坏。
4.2 医疗机构应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物质量,对过期、损坏、假冒伪劣药物应及时清理、销毁。
4.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物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药物养护水平,防止药物事故的发生。
5. 药物处方与调剂5.1 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合理开具药物处方。
5.2 药师应认真审查药物处方,确保药物合理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予以退回。
5.3 药师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物调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6. 药物使用与监测6.1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诊疗规范等,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6.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6.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药物使用效果。
7. 培训与宣传7.1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基本医疗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能力。
7.2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药物知识宣传,提高患者对药物的认识和合理用药意识。
8. 监督管理8.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药物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2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药物使用相关数据和信息。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最新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利,本文制定了以下办法: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需遵循“一品两规”的原则,即基本药物应作为首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少于药品总使用金额的70%。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增加规定数量的自选药物,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
二、药房应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并接受公众监督。
对参保人员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使用。
三、基本药物的保管、购进和不良反应监督管理应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按照《处方点评规范》对处方内容进行点评,对评定为不合理处方和超常处方进行经济处罚。
由分管院长组织基本药物药事委员会和相关专家,按季度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进行评估。
六、药剂科应加强药事行政管理,完善医师处方、药师调剂监督检查和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医务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提供保障。
七、医师和药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和调剂所需药品,并对药品的有关情况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权知悉处方所列药品的相关信息,有优先选择治疗效果相同或相近基本药物的权利。
八、医务科应加强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形成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执业医师若有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不按照处方管理规定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以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相关要求开具处方、不能正确引导患者接受基本药物治疗,故意制造医患矛盾和纠纷等行为之一,将被给予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或职务。
十、医院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公职或解聘。
医院基本药品使用规定

医院基本药品使用规定为了规范医院基本药品的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药品定义基本药品是指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
医院应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基本药品清单,并定期更新。
二、基本药品采购和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基本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2. 医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基本药品。
采购过程中应遵循价比三家、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质量高的药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
3.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规模,确保基本药品的供应和临床使用需求。
4. 医院应当定期对基本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基本药品质量安全。
三、基本药品使用1.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优先选择基本药品,合理使用。
2.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质等因素,合理选用基本药品,避免不必要的药物滥用和浪费。
3.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遵循药品说明书,正确给药,观察患者用药反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基本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
四、基本药品培训和宣传1. 医院应定期组织基本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药品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2. 医院应积极开展基本药品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对基本药品的认知和合理使用意识。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应建立健全基本药品使用监督机制,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医院应定期对基本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基本药品的合理使用。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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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保障。
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药品质量和使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1.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两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常规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常规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增补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公布。
三、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谈判等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应当确保质量、及时、充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3.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采购和供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效率。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提高基本药物使用质量。
五、基本药物的定价和报销1.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综合考虑药品质量、生产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3. 国家基本药物应当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
六、基本药物的监督和管理1. 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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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们群众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医生和药剂人员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
二、对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是:所选药品种数必须超过我院药品品种总数的35%,使用金额必须超过药品总使用金额的30%,并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逐步调整。
三、对于国家和江西省动态调整新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和临床新需求的再次新增品种,在满足一品两规的情况下,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达标情况和医院及科室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意见,交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执行。
四、凡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目录药物必须全部在“江西省药品采集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采购价不得高于网上最高价限。
五、药剂科要定期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
六、各科室应首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的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不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品数的35%,使用金额不得低于各科室药品使用金额的30%。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实施监控,按季度通报各临床科室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用药品种比和用药金额比。
八、实行处方点评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定期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统计分析。
定期公布不合理处方与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九、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对临床医师、药师进行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相关知识培训。
十、加强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促进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
十一、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列入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并对不达标科室进行相应的处罚。
科室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江西省补充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未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200元人民币;使用金额比例为达标的,每低1%扣减科室绩效300元人民币.由于特性情况或特殊病人等因素影响为达标者,结合处方点评酌情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