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7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划分一般法与特别法的标准是()。
A.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B.法律创制主体的不同C.法律制定程序的不同D.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正确答案:A解析:划分一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是适用的范围不同。
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
故A项正确。
法律创制主体的不同,是划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标准;法律制定程序的不同,是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是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标准,故B、C、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2.规则的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有关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的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是()。
A.确定性规则B.任意性规则C.准用性规则D.委任性规则正确答案:D解析:按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直接地被明确规定下来,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准则的内容,但是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而任意性规则与强行性规则相对,是指法律规则的适用与否由主体自行协商的规则。
根据题目要求,选D项。
3.甲购买了北京到广州的火车票,并乘坐票面指定的车次顺利到达广州,由此形成的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甲的人身B.甲为购买火车票而支付的价款C.甲购买的火车票D.铁路部门运送甲的行为正确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2007年武汉大学420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武汉大学420中国法律思想史及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法律史专业卷】一、名词解释1.三藏经答:三藏经即《大藏经》,是汇集佛教一切经典成为一部全书的总称。
古时也叫作“一切经”,又略称“藏经”。
三藏经的内容主要是由经、律、论三部分组成,故而称为“三藏经”,分别称为经藏、律藏和论藏。
经是佛为指导弟子修行所说的理论;律是佛为他的信徒制定的日常生活所应遵守的规则;论是佛弟子们为阐明经的理论的著述。
“藏”有容纳收藏的意义。
2.教法学答:教学法,阿拉伯文为“斐格海”,原意为“理解”、“参悟”,是研究伊斯兰法的学问。
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解释其基本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规则。
教学法经常被法学家用来创制法律的方法主要是“公议”、“类比”。
教法学在伊斯兰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由于《古兰经》和圣训都不能更改,通过法学家的研究、解释来创制法律就尤其必要。
正是“公议”、“类比”等创制法律手段的广泛的运用,伊斯兰法的规则才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从而符合了阿拉伯社会发展的需要。
3.特许状答:特许状是指由国王或国家授予某人或某公司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力,或享受不能通过其他方法获准的特权而签发的一种书面文件。
特许状中规定了某人或某公司享有的权利或特权,必须履行的义务及行使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地区范围。
除此之外,特许状还授予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享有独占权。
4.《法兰西共和国宪法》(1958年)答:1958年国民议会通过授予政府修改宪法全权法案经国民投票表决批准的新宪法公布生效实施,即《法兰西共和国宪法》,史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又称“l958年宪法”或“戴高乐宪法”,它是法国的现行宪法。
1958年完法由序言及15章92条组成。
宪法序言十分简单,重申确认1789年《人权宣言》和1946年宪法序言所规定的各项人权和国家主权原则。
正文就主权、总统、议会、议会与政府的关系、国际条约和协定、宪法委员会、司法机关、高级法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地方单位、共同体、联合协定、修改、过渡规定等作了规定。
2006年武汉大学320综合知识(含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武汉大学320综合知识(含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武汉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320综合知识(含宪法学、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法)一、何为法学研究范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理学研究范式主要完成了哪些转变?答:(1)法学研究范式的含义法学研究范式就是包括法学研究规律、理论、标准、方法等在内的一整套信念,是法学这一学科领域的世界观,它决定某一时期的法学研究者观察法学、研究法学的方式。
这种对于法学研究的共同信念也规定了研究者拥有共同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为他们提供了共同的理论研究模型和解决问题的框架,从而形成了一种共同的学术传统、共同的学术品格,规定了共同的发展方向,也限制了共同的研究范围。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理学研究范式的主要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理学研究完成了从阶级斗争范式到权利本位范式的转变。
阶级斗争范式。
把阶级斗争理论运用于社会现象研究,就是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在阶级社会条件下的具体运用,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方法。
然而,在法学领域,由于不当的强调阶级斗争的重要性,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法学垄断、支配了中国法学界思维方法和理论建构.成为法学研究的基本范式与唯一范式,这就是“阶级斗争范式”。
①阶级斗争范式有以下几点基本特征:a.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公式成为法学的思维定势。
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科学观点被严重歪曲,被曲解的阶级斗争理论又被极不适当地贯彻到法的一切方面和全部过程,贯彻到法学的各个领域。
b.国家理论主导和代替法学理论。
片面强调法离不开国家,没有国家就没有法,而不讲国家离不开法。
国家学说代替了法学理论,使法学失去了作为独立学科的资格、地位和价值。
c.把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简单作为研究法律产生和发展规律的主线,法律自己的历史被完全抹煞。
实际上是用庸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代替了对法产生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研究。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10年考研试题及解析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10年考研试题及解析武汉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满分值150分)科目名称:综合知识科目代码:624法理部分(共30分)一、辨析题(共2小题,每小题7分,共14分)1、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2、目的解释与文本解释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1、法理学的性质与品格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宪法形式2、行政机关3、劳动权4、生命权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1、简述中国现行宪法关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规定刑法部分(30分)一、辨析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1、主犯与首要分子2、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2、简述我国第269条规定的事后抢劫的成立条件民法部分(30分)一、辨析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1、地役权/相邻权2、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3、有限合伙/隐名合伙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12分,共12分)1、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保全方式有哪些?并请分别予以说明。
国际法部分(30分)一、简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什么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联系论?2、如何理解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3、如何理解缔结条约的程序?武汉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参考答案法理部分(共30分)一、辨析题(共2小题,每小题7分,共14分)1、答:调整性规则在于使已经存在的行为必须符合该规则所确定的行为模式,构成性规则与调整性规则相应的,在他产生之前,不存在确定的行为模式。
2、答:文本解释是按照法律条文的用语的字义、文义及语言的通常使用方法和逻辑规律所作的解释。
目的解释是按照立法的宗旨和意图所作的解释。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法律发展【参考答案】法律发展就是法律遵循一定规律,趋于不断进步的运动状态和过程。
其具体内容包括:首先,法律发展是依法律现象的历史时间序列而对法律运行所作的考察。
其次,法律发展是法律规范、法律价值与法律行为三重发展的有机统一。
再次,法律发展是法律由混乱、冲突到系统、严密、科学,从简单、低级到复杂、高级的不断上升过程。
最后,法律发展是法律变量和法律变性两者不断融汇渗透的产物。
2.衡平法【参考答案】衡平法(equity)是英国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展的、适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种法律。
英关法系中法的渊源之一,同普通法相比较,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比较简单,不设陪审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审理,判决由衡平法院直接负责执行,违抗者以蔑视法庭论处,重者可下狱。
二、问答题(8分)简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
【参考答案】程序法作为法律体系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门法,具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
该独立价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一)程序法的内在价值。
程序的内在价值也就是程序的目的性价值,包括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和效益等方面。
(1)安全价值即保障社会和社会多数成员不受各种行为的侵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
这表现为社会的一般利益、整体利益。
这种价值体现在司法程序中,也就是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价值。
(2)自由价值。
即保障作为个人的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免于某种限制的自由(消极自由),以及从事某种活动的自由(积极自由),其核心内容是行为人的基本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干预和侵犯。
(3)公正价值。
包括两方面,即程序的一般公正(立法实现)和个别公正(司法实现)。
公正价值要求程序符合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平、正义标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使司法官员的权力受到制约和平衡。
也即通常所说的实现司法公正。
(4)效益价值。
主要指诉讼活动的效果与诉讼的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
武汉大学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624)200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

考研专业课复习是考研备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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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宪法部分(30分)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宪法修改2、市民社会组织3、国家元首4、平等权二、简答题(共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1、简述中国宪法关于弱势群体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
刑法部分(30分)一、多项选择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请将正确的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多选或者少选都不能得分。
)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刑法的补充规定并施行。
B.公共财产不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C.减刑由执行机关所在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D.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E.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刑罚就是判处徒刑B.罚金在本质上就是罚款C.附加刑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D.拘留就是拘役E.没收财产就是附加刑3、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单位可以购成共犯B.单位的内设机构不能构成单位犯罪C.单位犯罪后破产或者被注销的,对单位不再追诉D.单位犯罪后只对单位判处刑罚。
E.单位犯罪不包括私营公司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杀人B.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C.放火D.走私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罪E.决水、投毒5、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A.预备犯、接续犯B.情节犯、危险犯C.中止犯D.未遂犯E.中断犯6、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包括()A.共同实行犯B.主犯C.从犯D.胁从犯E.教唆犯F.片面犯7、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缓刑适用于所有犯罪分子B.缓刑就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C.对于累犯可以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保留公职E.战时犯罪的军人不适用缓刑8、下列属于对行犯的罪名有()A.受贿罪B.伪造罪C.重婚罪D.诈骗罪E.重大责任事故罪9、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属于金融诈骗罪的有()A.逃汇罪B.洗钱罪C.贷款诈骗罪D.信用卡诈骗罪E.骗购外汇罪10、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扶贫款用于盖办公楼,其行为构成()A.挪用公款罪B.滥用职权罪C.渎职罪D.徇私舞弊罪E.挪用特定款物罪F.挪用资金罪G.破坏生产经营罪H.职务侵占罪11、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宽严相济原则B.罪刑法定原则C.适用刑法平等原则D.谦抑化原则E.罪责刑相适应原则F.刑法个别化原则G.无罪推定原则12、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C.协议管辖D.普遍管辖E.保护管辖F.指定管辖13、某甲到某乙家里讨要自己的工钱500元,乙不给,甲从乙厨房里拿刀威胁乙,强行从乙身上抢走了700元,某甲的行为属于()A.普通抢劫罪B.“入户抢劫”型的抢劫罪C.民事行为D.敲诈勒索罪E.转化型抢劫罪F.敲诈勒索转化为抢劫罪G.抢夺罪14、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附加刑不能独立使用B.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驱逐出境C.附加刑包括非刑罚处罚措施D.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不是处罚E.职务侵占就是贪污F.直系亲属间的盗窃不是犯罪,但旁系亲属间的盗窃是犯罪15、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B.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只要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构成受贿罪C.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拒贿,但客观上接受了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的,不是受贿D.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属例外规定。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

武汉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诉讼法)试题法理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1.法律责任2.司法权3.法的统治4.行政解释二、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1.法律原则对司法的意义有哪些?2.法律调节利益的方式是什么?三、分析题(12分)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
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行政诉讼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甲地公民刘某不服乙地铁路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分别向甲地基层人民法院和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乙地铁路运输法院最先收到起诉状,该法院应当()。
2.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长住北京海淀区。
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
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
3.某县公安局对甲村村民李某作出罚款决定,后李某遇车祸身亡。
李某只有远在外地的弟弟李山和妹妹李文,甲村村委会欲替李某起诉。
本案中()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4.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
5.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为被告。
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有关的事项当场所作的记录,叫做()。
7.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由()负举证责任。
8.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提交答辨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
9.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标准按()计算。
2006年武汉大学323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6年武汉大学323综合知识(含法理、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综合卷】法理学一、概念比较(共5题,每题6分,共30分)1.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答:英国法学家边沁和奥斯丁首创的分析法学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认为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行为准则,法理学需要研究的是法律自身,法律的道德性不是法理学研究的范围,而应该归于立法学或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为此,他们提出了一个与自然法学派“恶法非法”论完全对立的命题,即“恶法亦法。
”分析法学派并没有否认法律的发展受道德的影响,也承认许多法律规则来源于道德,但是他认为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古典自然法学强调法律与道德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否认法自身的独立性,认为法必然从属于更为高级的行为标准(现代自然法理论认为主要是指道德),认为实在法与自然法的正义原则严重冲突时,实在法就因其不公正的性质而失去了称其为法律的效力,即“恶法非法”。
2.法系与法律体系答:法系是指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渊源、法在形式上和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以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所做的分类,凡在这些方面具有相同特点的国家的法便属于同一法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一定时期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的统一体。
法律体系一般总是属于一定的法系,而不同的法系国家都存在法律体系。
不同的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的构成有差异。
3.第一代人权、第二代人权与第三代人权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法律顾问瓦萨克提出将人权分为三代,即:①第一代人权:公民权与政治权,也称消极人权。
这是18世纪欧洲人权运动所主张的人权,并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达到了顶峰,其目的在于保护公民自由,免遭国家的专横行为之害。
②第二代人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也称积极人权。
第二代人权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反抗剥削和压迫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又受到西方的“福利国家”概念的影响,尤为发展中国家所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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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
一、概念辨析(每题5分,共l0分)
1.法的事实与法的价值
【参考答案】法的事实是法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的后果即法的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法的事实必须是法所规定的,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才能引起法的后果。
另一方面,法的事实的概念又反映了法的调整受到具体社会生活情况和社会事实的制约。
所谓法的价值,是指在主体人与客体法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对主体的需要的人产生效应的属性。
由上可知,法的事实属于实然范畴,而法的价值属于应然范畴。
2.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
【参考答案】依法行政是指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接受法律监督,对违法失职行为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权限合法;二是程序合法。
依法执政是十六大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是指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执政党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对国家事务进行治理,即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两者的区别是:
(1)涵义不同。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依法执政,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改革等内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执法的要求。
(2)主体不同。
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
(3)原则不同。
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按
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如何理解司法程序的正当性?(10分)
【参考答案】程序公正,或者说正当性的程序,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根据法律特别是诉讼法的规定,在处理案件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诉讼程序的规定办事,以确保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可以说,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公正、公平、高效、廉洁的司法体制的过程中,确保程序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程序的价值取决于程序自身的科学性、正义性,程序的科学性、正义性,决定于程序的正当性。
(1)司法程序是实体公正的首要前提。
公正的法治程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通过程序实现正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通过程序来实现。
(2)司法程序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完备的司法程序不仅是现代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程序公正又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
①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
②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现实保障。
③程序公正为司法公正提供了信念保障。
(3)程序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
三、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10分)
【参考答案】法的价值冲突既存在于不同时代的不同国家、阶级、群体和个人之间,也存在于同一时代、同一国家、阶级、群体甚至个体自身之中。
法的价值的冲突的原因有很多,其基本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法的价值冲突的逻辑原因
法的价值是一个多元、多维、多层次的体系。
其中包含自由、正义、平等、秩序、利益、效率等各种法的价值,不同法的价值的相互之间逻辑上就存在矛盾,甚至难以兼容,从而导
致价值之间的相互抵触。
(二)法的价值冲突的主体原因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法的价值之间都存在相互的逻辑冲突,他们大多都存在和谐共处的因素,但由于法的价值是法以其自身的属性和功能对主体的满足,而主体总是特定时代、国家、阶级、群体的主体,即是处于同一时代、国家、阶级或群体,也可能因种种原因发生价值冲突。
(三)法的价值冲突的法律文化原因
即使是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同等的社会性质的国家,人们仍然对法的价值做出差异极大的选择,因为法律文化对人们的这种价值冲突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民法学
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
每题4分,共16分)
1.共同代理
【参考答案】共同代理是与单独代理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所谓共同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代理权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行使。
共同代理主要有以下这些特征: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即数人同时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使数人同时成为被代理人的。
2.买卖不破租赁
【参考答案】买卖不破除租赁是指租赁房屋被买卖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
它的要件是:(1)须有房屋租赁合同;(2)须房屋已交付承租人使用;(3)须房屋被买卖。
它的效力是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该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
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
3.转继承
【参考答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4.要约的撤回
【参考答案】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二、案例分析题(本题l4分)
13岁的宋娇,聪颖且爱好文学,曾独立创作童话小说一部,并独立地就该小说的出版事宜与某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宋娇的父母对其“不务正业”的行为极其反感,自始至终坚决反对该小说的创作与出版。
(1)在其父母反对的情况下,上述出版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2)在其父母反对的情况下,宋娇是否依法取得上述小说的著作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1)出版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因为宋姣l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要经过父母同意才能生效,而她的父母明确反对,所以该合同不生效。
(2)能够取得著作权。
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专有性的权利,宋姣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这部小说是宋姣创作的,她当然取得著作权。
国际法学
一、名词解释(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l2分)
1.格老秀斯
【参考答案】格老秀斯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的创始人。
其所著的《战争与和平的权利》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
格老秀斯将国际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进行完整系统的理论论述,在国际法领域中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原则,这些原则对国家关系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对后来国际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2.史汀生不承认主义
【参考答案】1931年美国国务卿史汀生照会中日两国,声明不承认用违反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义务的手段所造成的任何情势、条约或协定。
该声明所表明的观点,被称之为史汀生不承认主义。
尽管这是美国政府的声明,但是这一声明相继为国际联盟的决议和其他国际协议所接受。
因此,不得承认一切依靠外国势力建立起来的傀儡国家,早已称为国际承认制度的一项规则。
3.登临权
【参考答案】登临权指的是一国军舰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有海盗、贩奴、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等嫌疑的,享有登临该船的权利,并可检查该船悬挂的旗帜及船舶文件,甚至进行搜查。
这是船旗国专属管辖
的例外。
4.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参考答案】咨询管辖是法院对有关机构提出的咨询事务发表的意见,这种意见是建议性的,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可以产生法律后果.联合国大会、安理会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这两个机构可以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此外,还有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体系内的其他机关,以及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在他们职权范围内的法律问题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二、简答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l8分)
1.概述联合国国际法委会及其对国际法的编纂活动。
【参考答案】国际法委员会是隶属于联合国大会的国际法研究机构,担负着编纂国际法的任务。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l3条的规定,成立之初,委员会有l5名委员,目前为34名。
按照代表世界各主要文明形式和主要法系的规则,国际法委员会的委员由联合国会员国政府捷名,大会逸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的工作流程是向大会提出议题.经大会核对后对议题进行研究;或由大会提出议题,交委员会研究。
委员会对其工作成果,可采取三种处理方式:
(1)向大会建议签订公约,由大会审议通过或召开国际会议,缔结公约,开放供各国签署;(2)由大会以决议方式,表示注意或采取宣言等文件形式;
(3)公布成果,不采取行动。
委员会审议的议题涉及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海洋法、国际环境法、战争法、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国家责任、国家继承等国际法的众多领域。
在委员会拟订的条款草案基础上,已缔结了领海和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公海捕鱼及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