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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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民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岗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民爆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培训,分类施教;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际操作;4. 定期考核,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民爆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实施、监督培训效果等工作。

第五条设立民爆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工作,包括:1. 编制培训计划;2. 组织培训师资;3. 管理培训资料;4. 考核培训效果。

第六条建立民爆教育培训师资库,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七条民爆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民爆物品的基本知识,如分类、性能、用途等;2. 民爆物品的安全技术,如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3. 民爆物品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4. 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5. 案例分析,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进行分类施教,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九条民爆教育培训采用以下方式:1. 集中授课:邀请专业讲师进行集中授课,讲解民爆物品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等;2. 实地教学:组织学员到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现场进行实地教学,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3. 案例研讨: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员深入探讨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问题;4.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学习资源,方便学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第五章考核与评估第十条建立民爆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对学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考核;2. 实际操作考核;3. 应急处置能力考核。

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场所应采用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场所应与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液体、气体等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4.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场所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5.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6.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7. 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使用场所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等。

3. 员工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处分。

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名称: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目的:为了提高公众对民爆物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增强民众在使用、运输、储存民爆物品时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减少民爆物品相关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运输、储存民爆物品的公众群体,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销售人员、民爆物品运输从业人员、民爆物品使用者等。

培训内容:1.民爆物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民爆物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民爆物品安全知识:了解民爆物品的基本性质、分类以及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3.民爆物品的危害和事故案例:分析民爆物品事故的原因和后果,引发警觉,增加安全意识。

4.民爆物品的正确使用和操作:学习正确使用民爆物品的方法和技巧,包括点放烟花爆竹、储存民爆物品、运输民爆物品的注意事项等。

5.应急处理和自救知识:学习遇到民爆物品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包括正确逃生、救助伤员等。

培训方式:1.组织集中培训: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招募专业培训师,定期组织集中培训课程,面向公众进行培训。

2.在线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民爆物品安全教育课程,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3.现场演练:定期组织现场演练活动,进行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理的模拟训练,提高公众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1.对参加培训的公众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合格参训者颁发合格证书,作为其参与培训的证明。

制度宣传:1.利用宣传媒体和形式,向公众宣传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公众对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在烟花爆竹销售场所、民爆物品运输集散地等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或海报,告知公众有关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的信息。

持续改进:1.定期评估和监管培训效果,根据培训实际情况和公众反馈,进行培训内容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涉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涉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爆炸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体系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民爆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涉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凡涉爆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参加由工业部授权单位组织的考核,考核期不少于一个半月,使用推荐教材《爆破工程》的培训班。

3、爆破工参加认证机构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的爆破员培训班。

4、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官员和护送人员应参加发证机构批准的培训课程,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

5、隧道爆破工必须具有双重证书(行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上岗。

6、持有爆炸相关证书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证书年检,对年审不合格的,调离工作岗位。

7、爆炸相关人员应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证件年审外,本单位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做到每年不少于2次的强化培训。

8、爆炸相关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民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民爆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培训1. 民爆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涉爆人员安全培训班,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设施与器材1. 民爆物品仓库、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防爆设备、消防器材、防雷设施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2. 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静电服等劳动防护用品。

3. 作业现场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和锥形筒,并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4. 民爆物品进入作业面之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作业面周围50米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机械设备及无关人员。

5.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次作业的爆破方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标准化规程》进行作业。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民爆物品仓库、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确保安全生产。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安全责任1. 民爆物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2.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4、民爆安全培训制度

14、民爆安全培训制度

民爆安全培训制度一、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管理,提高民爆物品管理人员(业主、安全、生产、技术副矿长、民爆四员:爆破员、押运员、保管员、安全员)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技能,增强民爆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预防民爆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1、业主、(安全、生产、技术)副矿长、民爆四员每月由矿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四小时。

2、民爆“四员”上岗前,必须经县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涉爆作业人员上岗证,爆破员同时还应该经省安监部门认可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

三、培训内容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2、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爆破物品管理部分。

3、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爆破操作规程等。

4、选择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四、建立培训、考试、考核记录和培训考试、考核档案。

1、建立每月集中学习培训记录。

学习培训后,详细记录学习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2、建立每季考试记录。

考卷严禁泄密,参考人员应独立完成考卷,严禁抄写,阅卷、复查人员应公正评分,严禁送分和舞弊行为。

并作好培训考试人员、考试内容、考试成绩的详细记录。

3、建立每季考核记录。

每季对民爆四员学习、考试和民爆物品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作好考核记录。

4、建立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档案。

学习培训记录、考试、考核记录分月整理,分年立卷,归档。

五、民爆安全培训由矿职工教育培训室统一组织和管理。

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从事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

2. 生产、销售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进行审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

(2)生产、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民爆物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储存管理(1)民爆物品仓库应设立在安全区域,与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仓库等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3)民爆物品的储存应按照品种、规格、数量分类存放,不得混存、超量储存。

4. 运输管理(1)民爆物品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应配备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查维护。

(2)运输过程中,严禁烟火,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装。

(3)运输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运输规定。

5. 使用管理(1)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3)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2. 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爆学习计划

民爆学习计划

民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第466号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增强涉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形成有序可控的民爆物品管理长效机制。

达到民爆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的目标,特制订民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一、安全教育目标1、建立兼职培训授课教员队伍;2、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培训教材;3、完成全部涉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4、提高涉爆人员管理水平,熟练掌握《爆破安全规程》知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落实到实处.5、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到实处。

二、建立兼职授课教员机构组长:杨忠兴副组长:何毅成员:钟福传、周上游张光荣温智董武盛培训教员由授课教员队伍中抽选,负责制定涉爆人员爆破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教材,协调日常培训事务,提供相关设备实施,组织实施涉爆人员爆破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的顺利开展、检验与总结。

三、培训的范围、种类、程序1、项目部和各架子队涉爆人员;2、各架子队领工员、班组长;3、培训种类分为:理论教育和考核.4、对于专业技能培训,分批进行;通用部分全体集中授课;5、培训程序培训计划与方案→教学及考试资料准备→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考试→登记备案三、培训主要内容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要求,具体培训内容如下表:民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一览表四、其它要求民爆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组织,各级领导负责进行对员工及施工队伍的培训工作。

安保部负责安全培训内容、出考试卷,并负责组织考试,负责考试卷评分和考试成绩登记,负责通知考试不合格的人员,重新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变换工种还应该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爆破管理安全教育记录、培训学习人员签到登记花名册由安质部负责记录归档。

中铁二局察哈素矿井铁路专用线zh2标项目部2012年6月10日篇二: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2015年度工作计划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2015年度工作计划2014年度,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进行顺利,发展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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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矿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和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证书,获得安全管理资格。

积极参加行业和主管部门组织各项专业对口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不断补充吸收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员工安全意识。

2、培训对象
2.1主要危险岗位的从业员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2.3每季度对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一线员工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矿井法定代表人参加国家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矿井管理干部由公司积极选派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2.5每年开展一至二次全员安全教育。

3、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培训内容和组织考试。

5、各部门的各项培训要有详细的记录和考核结果,并备案存档。

6、培训内容
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安全防范救援常识、岗位技能专业知识、安全设施的维护及正确使用方法、行业和主管部门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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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规定,本企业的安全要求和规章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一季度:培训内容:民爆管理法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第二季度:培训内容: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形式:课堂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第三季度: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第四季度:培训内容:消防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形式:聘请消防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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