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工程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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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范文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范文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范文一、引言闸门启闭设备是水利工程中非常重要的设备之一,其正常运行对于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闸门启闭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养护维修操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详细、全面的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确保闸门启闭设备的正常运行,以满足水利工程的需求。

二、养护维修操作制度1. 养护维修操作人员的要求(1)养护维修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闸门启闭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流程。

(2)养护维修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保持工作中的认真细致和高效率。

2. 养护维修设备和工具的要求(1)养护维修设备和工具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性。

(2)养护维修设备和工具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养,保证设备和工具的寿命和工作效率。

3. 养护维修操作流程(1)定期检查:养护维修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养护维修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对闸门启闭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外观检查、润滑部位的加油和更换、传动装置的维护等。

(2)故障维修:当闸门启闭设备发生故障时,养护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

故障维修的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原因的分析、故障部位的检修和更换、相关设备的调试等。

(3)紧急处理:当闸门启闭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养护维修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4. 养护维修记录和报告(1)养护维修人员应按照规程要求,记录养护维修的内容和操作情况,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2)养护维修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提交养护维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养护维修工作的完成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养护维修人员的工作总结等。

5. 养护维修安全措施(1)养护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优先,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浙江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浙江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水利工程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的水库、水闸、泵站、灌区,20年一遇及以上标准海塘,省级、市级河道上20年一遇及以上标准堤防、防汛岁修,钱塘江维护以及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的巡查、海水淡化工程的运行维护、河道保洁和水文业务测验等维修养护经费的管理。

农村饮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其他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已建的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原有规模和标准不改变、不扩大。

水利工程养护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经常性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轻微的缺陷,以保持工程完好、设备完整清洁、操作灵活,包括水土保持、材料消耗等;水利工程维修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检查中发现工程或设备遭受局部损坏,可以通过简单的修理、较小的工作量,无需通过大修便可恢复工程或设备功能和运行,包括检测、更换物料消耗等。

第四条各地要积极筹集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经费的主要来源:(1)国有经营性水利资产经营收益;(2)水利主管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含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受益区依法合理承担的工程维护管理费;(5)地方政府预算内安排。

公益性水管单位(包括事业性质的纯公益性水管单位)管理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以地方财政筹集为主,国有经营性水利资产经营收益优先用于工程的运行维修养护,省财政设立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经营性水管单位(包括满足自收自支的企业性质的纯公益性水管单位)自筹解决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

第五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基本原则:(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按照水利工程隶属关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同级管理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筹措,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并管理的水利工程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资金筹措。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管理办法1.1 一般要求1.1.1 水闸工程的养护维修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及砌石工程、堤岸及引河工程、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通信及监控设施、管理设施等。

1.1.2 水闸工程的养护维修应坚持“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修并重”,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随时进行养护维修。

1.1.3 水闸工程的养护一般可结合汛前、汛后检查定期进行。

设备清洁、润滑、调整等应视使用情况经常进行。

1.1.4 水闸工程的维修分为小修、大修和抢修,按下列规定划分界限:a) 小修是根据汛后全面检查发现的工程损坏和问题,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机电设备一般每年小修1次,对运用频繁的机电设备应酌情增加小修次数。

b) 大修是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修复工程量大,技术较复杂时,采取的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整修或设备更新。

c) 抢修是当工程及设备遭受损坏,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时,采取立即的抢护措施。

1.1.5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a) 应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则,根据检查和观测成果,结合工程特点、运用条件、技术水平、设备材料和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维修方案。

b) 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各类设备的检修、试验和保养周期,并及时进行设备等级评定。

c) 应根据工程及设备情况,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

d) 工程出险时,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抢修。

抢修工程应做到及时、快速、有效;在抢修的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应组织专家会商论证抢修方案。

e) 应建立单项设备技术管理档案,逐年积累各项资料,包括设备技术参数、安装、运用、缺陷、养护、维修、试验等相关资料。

1.1.6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1.2 养护维修项目管理1.2.1 工程养护维修计划应根据相关定额编制,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1.2.2 工程养护维修计划经批准后,应及时组织实施,凡影响安全度汛的项目应在汛前完成。

需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上报批准。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模版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模版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模版一、概述本操作制度适用于闸门启闭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

旨在确保闸门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二、责任与权限1.养护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本操作制度进行工作。

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闸门设备的使用和监督,及时向养护维修部门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3.养护维修部门负责闸门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制定养护维修计划,指导养护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4.设备使用部门、养护维修部门、供应商之间应建立密切的沟通机制,及时共享设备运行情况和维修经验。

三、养护工作内容1.定期巡检:养护维修人员定期巡检闸门设备,检查设备的外观、联接部位、传动装置等是否存在异常。

2.清洁维护:定期对闸门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包括清理积尘、润滑传动装置等。

3.控制系统检查:定期对闸门的控制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控制程序正常运行。

4.紧固件检查:定期检查闸门设备的紧固件,如螺栓、螺母等,确保设备的结构牢固。

5.传动装置维护:定期对闸门设备的传动装置进行润滑和调整,确保其运行平稳。

6.电器设备检查:定期对闸门设备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

7.备品备件管理:养护维修部门应建立闸门设备备件库,确保备件的及时补充。

四、维修工作内容1.故障排除:养护维修人员对闸门设备出现的故障进行快速排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检修维护:对闸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包括传动装置的拆卸、清洗、润滑和调整等。

3.更换零部件:对闸门设备的零部件进行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4.设备调试:对闸门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其运行参数的合理性。

5.维修记录:养护维修人员应及时记录闸门设备的维修情况,包括故障原因、维修措施和维修结果等。

五、安全和环保要求1.养护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2.养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六、培训和考核1.对养护维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范本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范本

闸门启闭设备养护维修操作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闸门启闭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适用于所有使用闸门启闭设备的部门和岗位。

二、术语与定义1. 闸门启闭设备:指用于控制水流或水位的设备,包括闸门、启闭机、液压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附件和设施。

2. 养护:指对闸门启闭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的工作。

3. 维修:指对闸门启闭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工作。

三、责任与职责1. 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养护维修工作。

2. 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并及时上报设备异常情况。

3. 维修人员负责按照维修流程进行设备维修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4. 监督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四、养护管理1. 养护周期: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养护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养护。

2. 养护内容:养护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紧固件检查、防腐蚀处理等工作,具体养护内容详见养护操作指南。

3. 养护记录:设备管理员应建立养护记录档案,每次养护后将养护情况记录在册,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维修管理1. 维修申请: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维修人员,并填写维修申请单。

2. 维修流程:维修人员按照维修流程进行设备维修工作,包括故障排查、维修方案确定、维修操作、测试验证等步骤。

3. 维修记录:维修人员应在维修过程中做好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材料消耗等信息,并及时归档。

六、安全管理1. 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熟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

2. 维修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维修现场安全。

3.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关注设备的安全保护和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七、质量管理1. 养护和维修工作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水闸工程养护实施方案模板

水闸工程养护实施方案模板

水闸工程养护实施方案模板根据水利部门的要求和水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养护实施方案:一、养护前准备工作1. 确认养护日期和养护工作人员2. 准备养护所需的工具和设备3. 对养护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养护工作内容1. 清理水闸 gate 阀门,包括清除积聚的泥沙和杂物2. 检查 gate 阀门的运行状况,确保其开闭灵活可靠3. 检查 gate 阀门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泄漏或损坏,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4. 对 gate 阀门的润滑部位进行润滑保养5. 检查水闸墙体及支承结构,如发现裂缝或损坏,及时进行修复三、养护工作安全要求1. 养护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装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 在进行养护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程序,确保操作安全3. 在养护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四、养护工作验收1. 养护工作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所有养护工作符合要求2. 对养护后的 gate 阀门进行测试,确保其运行正常3. 对养护后的水闸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五、养护工作总结1. 对本次养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 提出下次养护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措施3. 形成养护工作报告,归档保存。

以上为水闸工程养护实施方案,希望能够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和长期稳定。

在水闸工程的养护实施方案中,充分考虑了安全因素和对水闸设施的全面养护。

在养护前准备工作中,要求对养护日期和养护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这可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来完成养护工作。

另外,对养护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养护工作的安全进行。

在养护工作内容中,清理 gate 阀门和检查其运行状况、密封情况以及润滑部位,这些细致的工作内容能够保证 gate 阀门的正常运行和密封,从而保证水闸工程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水闸墙体及支承结构进行检查,及时进行修复,可以保证水闸的结构安全和稳定性。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水利工程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原有规模和标准不改变、不扩大。

水利工程维修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运行、检查中发现工程或设备遭受局部损坏,可以通过简单的修理、较小的工作量,无需通过大修便可恢复工程或设备功能和运行,包括检测、更换物料消耗等。

水利工程养护是指对已建水利工程经常性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轻微的缺陷,以保持工程完好、设备完整清洁、操作灵活,包括水土保持、材料消耗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已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资金.本办法所称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承担公益性任务的水库、海塘、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灌区、农村饮水、海水淡化、水文业务、钱塘江维护、防汛岁修等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第四条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筹集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确保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正常进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资金分配第六条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采取以奖代补、按项目补助、按因素切块等方式分配,具体如下:农村饮水工程、县级及以下河道保洁分别按照《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达标考核办法(试行)》(浙水农〔2010〕10号)、《浙江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浙水河〔2004〕12号)实行以奖代补.海水淡化工程、防汛岁修按单个项目核定补助,其中:防汛岁修按项目核定投资实行分类分档补助;海水淡化工程根据核定的运行维护成本高于售水收入产生的差额实行分类分档补助。

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颁布单位:水利部文号:颁布日期:1990-10-30 执行日期:1990-10-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对水闸(包括涵闸、船闸)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以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订本通则。

第1.0.2条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闸工程,小型水闸工程可参照本通则进行管理工作。

第1.0.3条水闸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管理筹备机构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闸设计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闸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所管水闸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1.0.4条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应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外,还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管理范围等内容。

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如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文、船闸、过木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或另订具体办法。

第1.0.5条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第2.0.1条水闸管理单位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在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开展综合经营。

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其主要工程内容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

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三、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做好工程控制运用。

五、掌握雨情、水情,做好防洪、防凌工作。

六、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

七、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八、监测水质。

九、结合业务,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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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工程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1.1 一般要求
1.1.1 水闸工程的养护维修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及砌石工程、堤岸及引河工程、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通信及监控设施、管理设施等。

1.1.2 水闸工程的养护维修应坚持“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修并重”,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随时进行养护维修。

1.1.3 水闸工程的养护一般可结合汛前、汛后检查定期进行。

设备清洁、润滑、调整等应视使用情况经常进行。

1.1.4 水闸工程的维修分为小修、大修和抢修,按下列规定划分界限:
a) 小修是根据汛后全面检查发现的工程损坏和问题,
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机电设备
一般每年小修1次,对运用频繁的机电设备应酌情
增加小修次数。

b) 大修是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或设备老化,修复工程
量大,技术较复杂时,采取的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整
修或设备更新。

c) 抢修是当工程及设备遭受损坏,危及工程安全或影
响正常运用时,采取立即的抢护措施。

1.1.5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
则,根据检查和观测成果,结合工程特点、运用条
件、技术水平、设备材料和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制
定维修方案。

b) 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各类设备的检修、试验和保养周期,并及时进行设备等级评定。

c) 应根据工程及设备情况,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

d) 工程出险时,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抢修。

抢修工程应做
到及时、快速、有效;在抢修的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必要时,应组织专家会商论证抢修方案。

e) 应建立单项设备技术管理档案,逐年积累各项资料,
包括设备技术参数、安装、运用、缺陷、养护、维修、
试验等相关资料。

1.1.6 水闸工程养护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1.2 养护维修项目管理
1.2.1 工程养护维修计划应根据相关定额编制,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1.2.2 工程养护维修计划经批准后,应及时组织实施,凡影响安全度汛的项目应在汛前完成。

需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上报批准。

1.2.3 工程养护维修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根据批准的
计划,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2.4 应按照招投标或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施工资质和能力的维修施工队伍,并加强项目管理。

1.2.5 养护维修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1.2.6 工程养护维修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卡制度,分别建立工程养护、维修项目管理卡。

管理卡建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程养护项目管理卡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审批、养护情
况、养护预算、养护决算、养护总结、竣工验收等内
容。

b) 工程维修项目管理卡主要包括实施计划审批、实施方
案、项目预算、开工报告、实施情况、质量检查及
验收、工程量核定、竣工决算、竣工总结、竣工验
收等内容。

1.3 混凝土及砌石工程养护维修
1.3.1 混凝土及砌石工程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经常清理建筑物表面,保持清洁整齐,积水、积雪
应及时排除;门槽、闸墩等处如有散落物、杂草或杂
物、苔藓、蚧贝、污垢等应予清除。

闸门槽、底坎等
部位淤积的砂石、杂物应及时清除,底板、消力池、
门库范围内的石块和淤积物应定期清除。

b) 岸墙、翼墙和挡土墙上的排水孔以及空箱岸(翼)墙
的进水孔、排水孔、通气孔等均应保持畅通。

空箱岸
(翼)墙内淤积应适时清除。

公路桥、工作桥和工作
便桥桥面应定期清扫,保持桥面排水孔泄水畅通。


水沟杂物应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

c) 应及时修复建筑物局部破损。

d) 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及消力池、护坦上的排水
井(沟、孔)或翼墙、护坡上的排水管应保持畅通,
如有堵塞、损坏,应予疏通、修复;反滤层淤塞或失
效应重新补设排水井(沟、孔、管)。

e) 永久伸缩缝填充物老化、脱落、流失应及时充填封堵。

沥青井的井口(出流管、盖板等)应经常保养,并按
规定加热、补灌沥青。

永久伸缩缝处理,按其所处部
位、原止水材料以及承压水头选用相应的修补方法。

f) 应及时打捞、清理闸前积存的漂浮物。

1.3.2 混凝土工程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闸的混凝土结构严重受损,影响安全运用时,应
拆除并修复损坏部分。

在修复消力池底板、护坦等
工程部位混凝土结构时,重新敷设垫层(或反滤层);
在修复翼墙部位混凝土结构时,重新做好墙后回填、
排水及其反滤体。

b) 混凝土结构承载力不足的,可采用增加断面、改变连
接方式、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等方法补强、加固。

c) 混凝土裂缝处理,应考虑裂缝所处的部位及环境,按
裂缝深度、宽度及结构的工作性能,选择相应的修补材料和施工工艺,在低温季节裂缝开度较大时进行修补。

渗(漏)水的裂缝,应先堵漏,再修补。

表层裂缝宽度小于表2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时,可不予处理或采用表面喷涂料封闭保护;表层裂缝宽度大于表2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时,宜采用表面粘贴片材或玻璃丝布、开槽充填弹性树脂基砂浆或弹性嵌缝材料进行处理;深层裂缝和贯穿性裂缝,为恢复结构的整体性,宜采用灌浆补强加固处理;影响建筑物整体受力的裂缝,以及因超载或强度不足而开裂的部位,可采用粘贴钢板或碳纤维布、增加断面、施加预应力等方法补强加固。

表2 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
d) 混凝土渗水处理,可按混凝土缺陷性状和渗水量,
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混凝土淘空、蜂窝等形成的
漏水通道,当水压力<0.1MPa时,可采用快速止水
砂浆堵漏处理;当水压力≥0.1MPa时,可采用灌浆处理;混凝土抗渗性能低,出现大面积渗水时,可在迎水面喷涂防渗材料或浇筑混凝土防渗面板进行处理;混凝土内部不密实或网状深层裂缝造成的散渗,可采用灌浆处理;混凝土渗水处理,也可采用经过技术论证的其他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

e) 修补混凝土冻融剥蚀,应先凿除损伤的混凝土,再
回填满足抗冻要求的混凝土(砂浆)或聚合物混凝土(砂浆)。

混凝土(砂浆)的抗冻等级、材料性能及配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f) 钢筋锈蚀引起的混凝土损害,应先凿除已破损的混
凝土,处理锈蚀的钢筋,损害面积较小时,可回填高抗渗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并用防碳化、防氯离子和耐其他介质腐蚀的涂料保护,也可直接回填聚合物混凝土(砂浆);损害面积较大、施工作业面许可时,可采用喷射混凝土(砂浆),并用涂料封闭保护;回填各种混凝土(砂浆)前,应在基面上涂刷与修补材料相适应的基液或界面粘结剂;修补被氯离子侵蚀的混凝土时,应添加钢筋阻锈剂。

g) 混凝土空蚀修复,应首先清除造成空蚀的条件(如体
形不当、不平整度超标及闸门运用不合理等),然后对空蚀部位采用高抗空蚀材料进行修补,如高强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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