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纠纷现状分析_张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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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现状(2篇)

医疗纠纷现状(2篇)

第1篇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然而,在医疗过程中,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医疗纠纷的现状、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医疗纠纷现状1. 纠纷数量逐年上升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约为14万起,较2018年增长10%。

其中,医院发生的纠纷占比最高,达到60%以上。

2. 纠纷类型多样化医疗纠纷的类型繁多,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医疗过错、医疗费用争议等。

其中,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纠纷占比较高,分别为40%和30%。

3. 纠纷原因复杂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医疗技术水平不高:部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导致诊断、治疗失误,引发纠纷。

(2)医疗管理制度不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医疗行为不规范,引发纠纷。

(3)医患沟通不畅:医患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引发纠纷。

(4)医疗费用问题:医疗费用过高、报销不及时等问题,引发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满。

(5)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患者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纠纷处理困难。

二、医疗纠纷原因分析1. 医疗技术水平不高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应用于临床。

然而,部分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无法掌握这些新技术,导致诊断、治疗失误,引发纠纷。

2. 医疗管理制度不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医疗行为不规范,如病历书写不规范、手术操作不规范等,引发纠纷。

3. 医患沟通不畅医患沟通不畅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部分医务人员缺乏沟通技巧,无法与患者及其家属有效沟通,导致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

4. 医疗费用问题医疗费用过高、报销不及时等问题,引发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满,从而引发纠纷。

5. 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患者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纠纷处理困难。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

医疗纠纷处理现状分析医疗纠纷处理,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方面发生医疗纠纷后,对有关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评估和追责的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我国现在的医疗纠纷处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纠纷调解条例》等文件虽然对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制度进行了相应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并没有完善,未能真正解决医疗纠纷。

一方面,由于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联动处理和事关法律、医学、社会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了处理程序的错乱、积极性不高等现象;另一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还表现在对医患关系的监督和调节不够,而医患关系的紧张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因之一。

二、责任难明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责任主体的界定往往是一个技术性难题,同时也是医疗纠纷处理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对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责任,涉及到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医疗设备的质量、药品品质等多个方面因素,因此,责任难明时有发生。

此外,还有一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还面临着鉴定机构的缺乏或者鉴定机构的水平不高等问题,造成了医疗纠纷的处理高成本、低效率。

三、与社会期望不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医疗纠纷的期望逐渐加大,而目前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结果,往往是医疗机构追究不了责任,而对于患者,赔偿给予不足,处理结果就显得不能符合社会的期望。

这也是导致医患关系不和谐、甚至离心离德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调解效果难以保障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调解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一种重要形式。

但是,在实际调解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过于复杂的医学知识和法律法规,调解的效果往往难以保障。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个体化的问题,如处理结果可能会对不同患者产生不同的影响等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调解的效果。

总之,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强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审查和监管来解决。

首先,应该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使得医疗纠纷能够在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下,得到迅速、公正和持续的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新形势分析总结报告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新形势分析总结报告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新形势分析总结报告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医疗资源的有限性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医疗纠纷的发生数量也呈现上升趋势。

医疗纠纷不仅严重影响医院的工作秩序,增加医院的经济负担,损害医院的声誉,还挫伤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更为重要的是,医疗纠纷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

因此,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是我国医疗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新形势下的医疗纠纷特点1. 医疗纠纷类型多样化:传统的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纠纷仍然存在,同时还出现了新的纠纷类型,如医疗信息披露纠纷、互联网医疗纠纷等。

2. 医患双方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医患双方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要求也越高。

3. 舆论监督力度加大:新媒体的发展使得医疗纠纷事件更容易被曝光,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压力也更大。

4. 医疗纠纷处理难度增加:医疗纠纷处理涉及法律、医学、伦理等多个领域,加之医患双方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得医疗纠纷处理难度不断增加。

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措施1. 完善组织架构:医院应设立医疗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同时,建立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对医疗纠纷的责任和性质进行科学、公正的评判。

2.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积极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安全。

此外,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

3. 加强医患沟通:医患双方应加强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

医务人员要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及时告知病情和治疗方案,争取患者的信任。

4. 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包括自行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途径。

在处理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总结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总结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医疗卫生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医疗纠纷不仅直接影响到医患双方的权益,而且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因此,如何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医疗卫生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医疗纠纷处理的现状1.医疗纠纷数量逐年上升。

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数量的逐年上升,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越来越重视。

然而,由于医疗纠纷的复杂性和医患双方利益的冲突,处理医疗纠纷仍然存在诸多困难。

2.医患双方矛盾尖锐。

医疗纠纷往往导致医患双方矛盾激化,甚至出现医患冲突。

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身心伤害,而且影响到医院的社会形象和正常工作秩序。

3.法律制度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执法不严等问题。

4.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处理主要依靠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法院等相关部门,但这些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往往存在协调不足、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二、医疗纠纷处理中存在的问题1.医患沟通不畅。

医疗纠纷往往源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不畅,包括信息不对称、医患双方对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理解差异等。

2.医疗证据不足。

医疗纠纷处理中,医患双方往往因为医疗证据的不完整、不确凿等原因产生争议。

3.医疗过错难以界定。

医疗过错是医疗纠纷的关键问题之一,但目前在医疗过错的认定上存在标准不一、证据不足等问题。

4.法律责任不明确。

医疗纠纷处理中,医患双方往往因为法律责任的不明确而产生争议。

三、医疗纠纷处理的对策1.加强医患沟通。

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减少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2.完善医疗证据收集和保管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证据收集和保管制度,确保医疗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建立医疗过错认定标准。

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过错认定标准,明确医疗过错的界限,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新形势分析总结报告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新形势分析总结报告

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与新形势分析总结报告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纠纷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医疗纠纷不仅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加了医院的经济负担,还损害了医院的声誉,甚至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

因此,我国高度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置,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本报告将对我国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的现状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医疗纠纷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出台,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处理流程。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通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减少医疗差错,从而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各级医院设立了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安全。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加强了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医疗技能,使他们在诊疗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识别和处理潜在的医疗风险。

4.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我国建立了医疗纠纷调解机制,通过第三方调解的方式,公正、公平地处理医疗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新形势下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挑战1.医患关系紧张随着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医患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逐渐加剧。

一些患者对医疗结果有较高的期望,当结果不符合预期时,容易产生纠纷。

2.医疗资源分配不均我国医疗资源分配存在不均衡的问题,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而基层和欠发达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

这导致了患者对大医院的过度依赖,进一步加剧了医疗纠纷的风险。

3.自媒体时代的影响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更加迅速和广泛。

一些医疗纠纷事件经过自媒体的传播,可能引发舆论关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名誉造成损害。

三、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的对策和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划分,为医患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

医疗纠纷成因及防范策略论文

医疗纠纷成因及防范策略论文

医疗纠纷成因及防范策略的探讨【摘要】目的研究医疗纠纷成因,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防范医疗纠纷。

方法将本院2009年——2012年120例医疗纠纷成因进行整理分析。

结果2009——2012年医疗纠纷成因中医患沟通和制度落实不严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36.67%和21.67%。

结论加强医患沟通、落实核心医疗规章制度、强化诊疗操作规范化培训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医疗纠纷;成因;防范策略;探讨近年来,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技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国医疗纠纷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不论是从数量上的增幅还是医患矛盾的激烈程度或者是医疗纠纷的表现形式都让全世界感到震惊[1],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现对我院2008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成因进行分析,并对医疗纠纷的防范策略进行回顾与思考。

1基本情况3防范策略3.1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应对医院成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院长、政委亲自牵头,下设办公室,机关各部处均派人参与,并制定了一套操作方便、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医院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每年派出人员进行专业学习,使处理医疗纠纷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较为熟识,同时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洞察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做到文明接待、科学分析、政策调解、以理服人。

发生纠纷后,医院按照处置预案第一时间与患者进行接触、沟通。

沟通工作在分管院领导和医务处的主管下,由科领导和科室专家参与,必要时邀请医院法律顾问到场。

科室主要负责纠纷中技术方面的解释,法律顾问提供司法方面的咨询,机关负责接待投诉,调查情况,给予答复。

当有媒体介入时,主动与媒体联系、交流,让其全面了解事情真相,以求报道客观、公正,并及时与地方宣传部门取得联系,请求通过相关部门控制舆情。

3.2严格落实制度,完善防范措施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最主要是必须认真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

医患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一)近年来,随着国务院351号令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最高法院同步颁发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两个法规性文件的施行,以及人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导致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如何应对新形势下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成为摆在审判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拟通过对当前本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现状的分析,发现其中困扰审判的问题,尝试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现状针对我市一些主要医疗单位相对集中在北关区的现实,北关区法院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我了我市该类案件的审理现状。

2003—2005年,北关区法院累计受理医患纠纷案件72件,其中,2003年19件,2004年23件,2005年30件。

以医疗事故为案由23件,以民事侵权为案由的42件,其他案由7件。

从结案的情况看,在医疗事故案件中,患方的胜诉率为60%,医院方的胜诉率为40%;在民事侵权医疗纠纷案件中,患方的胜诉率为70%以上,院方的胜诉率为30%.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期限平均为6个月以上。

二、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一)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亟待立法规范。

由于我国在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法方面相对滞后,加上医疗纠纷类案件属于损害赔偿案件一类新型案件,多年来法律只是原则地为审理此类纠纷提供依据。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法院审判人员大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医疗纠纷的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安全发生纠纷而起诉的案件,从纠纷主体看,是医患双方,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从纠纷性质来看,是当事人认为医疗单位的医疗行为损害了人身健康而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或减轻医疗费用,属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应为民事诉讼受理范畴。

医疗纠纷目前情况汇报材料

医疗纠纷目前情况汇报材料

医疗纠纷目前情况汇报材料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时有发生,给医疗行业和患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及时了解医疗纠纷的情况,现将医疗纠纷目前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医疗纠纷事件概况。

1. 医疗纠纷事件频发,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医疗误诊等多种情况。

2. 医疗纠纷事件造成的后果严重,不仅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生的专业形象造成影响,还会给患者带来身心的双重伤害。

3. 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多样,包括医院内部调解、司法诉讼等多种途径,但效果参差不齐。

二、医疗纠纷事件的原因分析。

1.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与医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医疗设备的质量、医院管理的规范程度等都可能成为医疗纠纷事件的导火索。

2. 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容忍度也在降低,一些轻微的医疗事故也可能演变成纠纷事件。

3. 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纠纷事件难以有效解决,加剧了医患矛盾。

三、解决医疗纠纷事件的对策建议。

1.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护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完善医疗设备和医院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医疗纠纷事件的调解和协调工作,尽可能化解纠纷,减少司法诉讼的发生。

3. 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容忍度,避免一些小事变成大问题。

4. 完善医疗纠纷事件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纠纷事件,保障医疗安全。

四、医疗纠纷事件的未来展望。

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不懈努力,减少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机制,最终实现医患和谐共处,共同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医疗纠纷目前情况的汇报,希望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引起重视,共同努力,有效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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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刘鑫,张宝珠,陈特.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条文深度解读与
案例剖析[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1- 5. [2] 瞿佳音.人民调解制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0,5(10):119- 120.
(收稿日期:2011- 10- 17)
任,才能获得赔偿,但医学是一门极其复杂的学科,医疗行为本
里并不是否认知情同意书的存在意义,而是我们的知情同意内 公司拒绝赔偿,矛盾僵化,医患双方僵持,此种状况不利于人民
容是否应当契合实际需要而有所改变?比如一个小的手术和一 调解员的调解。笔者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应该扩大赔偿范围,即
个大的手术全都会谈到类似出血、感染、麻醉意外等等告知,几 包含因正常并发症引起损害后果的患者。实际上,一些并发症
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我国特有的处 医疗纠纷。任何夸大事实的歪曲报道都会对脆弱的医患关系产
理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有着诉讼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真 生极其不利的影响,最终受伤害的是我们整个医疗环境,以及
正专业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不多,具备一定 患者切身的利益。人民调解制度解决医疗纠纷的模式应该通过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结核和呼
吸杂志,1997,20(5):261- 267. (收稿日期:2011- 09- 13)
(上接卷首页) 医患之间的这种纸上谈兵的告知方式效果并不 身具有不确定性和经验主义性质。往往患者确实有损害,但并
理想,且使医生和患者被各种各样的知情同意书所困扰。在这 非医学所能够认识或者能够避免,此时医疗行为无过错,保险
三级甲等医院还是乡镇卫生所,不论是部队医院还是地方医 分子。所以,依靠行政手段强制医院“花钱买平安”绝对是下下
院,更无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之区别,总之,医疗纠纷在我国 之策,更不是长久之计,买到的“平安”背后往往是暗流涌动,酝
960 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遍地开花”。
酿更大的危机。只有将医疗纠纷的处理早日纳入法制轨道,医
察见到医闹行为采取的是“袖手旁观”,甚至还会“火上浇油”, 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几乎每一个步骤都要向患方进行告知。法
导致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无法得到保障,逼着医务 律本意原是将医患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缩小,要求医生向患者进
人员戴钢盔上班,这已经成为了国外同行茶余饭后的一个笑 行必要的讲解,但实际效果并非如此。诚然我国经济在飞速发
患矛盾的激烈程度或者是医疗纠纷的 扼制,现在的医疗纠纷处理难度或许不会如此之大。比如《治安
表现形式都让全世界感到震惊。本文 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
结合我国医疗纠纷现状,就改善目前 人身权力、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
医患关系提出几点设想。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作者:徐刚
展,但国民素质和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 (下转第 1316 页)
基层医学论坛 2012 年 4 月第 16 卷第 10 期
卷首页
中西医结合与祖国医学
性差异(P>0.05)。 3 讨论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西医学认为,支气管哮
喘的发病机制是由多种细胞(如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T 淋巴 细胞、嗜中性粒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 慢性炎症性疾病,不论是发作期、持续期、缓解期支气管慢性炎 症的病理改变都存在,并且易反复发作,迁延不愈。气道炎症学 说的建立,使我们在治疗上不仅应重视解除气道平滑肌痉挛, 缓解哮喘症状,更需重视减轻、消除气道内的嗜酸粒细胞等介 导的炎症反应,从而使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吸入型的表面激素上 升为第一线的治疗药物,但用量过大会产生激素样不良反应, 还有可能产生药物依赖或药物抵抗。结合中医中药可以减少激 素的用量,缩短病程,减少哮喘发作。
肺,而致肺气出纳失司,导致肺、脾、肾三脏俱虚,形成恶性循 环。治疗上宜从肺、脾、肾三脏入手,如叶天士《临证医案》中云: 宜温通肺脏。笔者在应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的基础上加用中药 汤剂治疗,疗效显著。
方中炙麻黄、杏仁、甘草为三拗汤,宣肺降气平喘,有助肺 之肃降;麻黄为肺经专药,治肺病多用之,其配以杏仁可加强平 喘止咳之功,现代药理学证明麻黄除了解痉还有抗炎作用;地 龙、僵蚕等虫类药可以搜络行瘀、祛风解痉;蛤蚧、菟丝子补益 肺肾平喘,现代药理学研究证明具有抗过敏、舒张支气管平滑 肌,解除支气管痉挛作用,并且可以调节免疫功能,减低气道反 应性;法半夏、苏子理气化痰,止咳去湿;党参、白术、茯苓补脾、 健脾以培本;黄芪、白术、防风为玉屏风散,可补肺敛气,现代药 理研究表明具有调节免疫作用。诸药共用起到补益肺、脾、肾, 涤痰之功效。因此,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持续期支气管哮喘疗 效显著。
情况和患者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告知即可,比如一些罕见 此拒绝补偿。侵权案件归责原则多数情况下应用过错赔偿责任
的并发症、治疗所患疾病的正常费用和出现并发症的治疗费 和无过错赔偿责任,但极少应用公平责任原则(也有称之为法
用、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由患方自己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治疗 定补偿义务),医疗责任保险完全可以依据公平责任原则来解
民调解解决纠纷与法院诉讼解决纠纷比例为 12∶1,但 2000 年 事业的发展也会日新月异。
以后变为 1∶1[2].人民调解制度是否会走入死胡同令人深思。 2.1 医疗责任保险的商业性质不利于人民调解制度解决
医疗纠纷。目前我国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公立医院参加医 疗责任保险,此种保险属商业保险,目前开展此险种的保险公 司并不多。既然是医疗责任保险,当然是医疗行为有过错、有责
乎囊括所有的并发症。其实这种告知是非常糟糕的,它除了增 医学上仍无法完全避免,这就意味着即使医生水平再高,也会
加医生工作量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患者来到医院寻求诊治, 有一小部分人因发生并发症而造成人身损害。客观上讲,这些
就是对医生的一种信任,笔者认为医生只需将某些极其罕见的 “小概率事件”确实为医学的进步做出了贡献,我们没有理由对
医学知识的调解员更是凤毛麟角。以北京市来说,2011 年 5 月 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受到侵害时第一时
30 日成立的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北京市 16 个 间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矛盾。当一切矛盾都能通过正常
区县医院的医疗纠纷。相关资料显示我国上世纪 80 年代初人 途径去解决时我们相信医患关系会得到和谐健康发展的,卫生
的增幅递增,而且医疗纠纷的覆盖面绝对比医保覆盖面要广 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虽然我
泛,医疗纠纷的赔付金额增幅绝对超过我国年均 G D P 增幅。只 国对于类似医闹这种行为有很多法律法规加以禁止,但现实却
要有医疗服务机构的地方就会伴随着医疗纠纷的发生,不论是 是一些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纵容违法犯罪
支气管哮喘属于中医“哮证”范畴,多由宿痰内伏,感受外 邪,引动伏痰,痰气胶结,闭塞气道,肺气上逆,引发喘息。哮病 反复发作,日久伤及脾肾之阳,肺肾之阴,则可从实转虚,肺虚 不能主气,气不化津,则痰浊内蕴;脾虚不能化水谷精微,上输 养肺,反而积湿生痰,上贮于肺,影响肺气的升降;肾虚精气亏 乏,摄纳失常,则阳虚水泛为痰;或阴虚虚火灼津生痰,上干于
是医院血案连续发生,对医闹的“大闹大赔”指导思想予以肯 果不具备这些能力,那么转行吧。
定,这无疑是对医闹嚣张气焰的极大助长。实际上我国早有明
1.3 医患信息不对称导致信任危机 一个好的医生往往
文法律规定和执法机关来打击这种医闹行为,但多数情况下警 至少要读 10 年书,医学是一个极其复杂和精细的科学,医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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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学论坛 2012 年 4 月第 16 卷第 10 期
方案,医生仅提供合理的建议。减少医患间的无效沟通成本,将 决此类患者的人身损害赔偿,从而降低人民调解员调解医疗纠
节省下来的时间弥补门诊期间的沟通不足,尽可能地为医生减 纷的难度。
负或许会为医患间增添一份信任。
2.2 媒体应该负起应有善医患关系
正的报道,以共同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或司法诉讼解决
之高的数量和如此惊人的增幅不得不让人在心中打上一个巨 拥向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型医院,造成基层小医院门可罗雀,大
大的问号,这其中原因几何?
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以北京市来说,一个三甲医院的副主任
1.1 医疗纠纷的解决未真正进入法制轨道 2009 年 6 月, 医师正常情况下一天上午要诊治 70 ̄80 例患者,这种情况下医
1 我国医疗纠纷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
张良辉,男,本 科,研究实习员。
我国真正开始出现医疗纠纷是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1999 年—2007 年 间发生例数保守估计以每年平均 43%
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 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是每一个医务工作者都不愿提及的一段黑色记忆。就在这短短 生不可能做到与每位患者进行很好的交流和沟通。在开处方时
1 个月内全国居然连续发生 5 起血溅白衣天使的案件,其手段 还要区分“公费患者”、“医保患者”还是“农合患者”等等,因为
极其残忍,令人发指。笔者认为这样高密度地发生血案并不是 一不小心“开错药”,轻则会导致医保拒付,扣奖金,重则会导致
我们的邻国日本同样会发生医疗纠纷,但不论从数量上还 闹才会成为历史,解决过程才会变得更为顺畅。以法律捍卫医
是增幅上远远落后于我国。如:2002 年日本法院的统计数据显 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才是医患和谐根本之所在。
示发生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共计 896 件,同年我国发生医疗纠纷
1.2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 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是诱发
诉讼案件共计 10 249 件,是日本的 11.4 倍。日本医疗纠纷数量 医疗纠纷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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