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柏选优技术规程(DB21 T 2463-2015)
ICS65.020.40
B 6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2463—2015
侧柏选优技术规程
Selection of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latycladus orientalis
2015-04-17发布2015-06-20实施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选优区域与选优林分条件 (2)
5 优树选择指标 (2)
6 选优程序 (3)
7 优树评选方法 (4)
8 优树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 (4)
9 优树档案建立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侧柏优树汇总表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 (7)
附录C(规范性附录)优树及周围优势木情况 (8)
I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颖、贾斌、姚飞、陈清霖、王璐、许学峰、韩秀明、周宏、武春燕、王振玉、韩惠中、刚忠强、李成杰、付奥南、王林鹤、高蕊、王玲、杨志勇、丁立娜、伊宏峰、于欣元、邹仁双、王亮、刘薇、关煜涵、胡伟平、秦琳、赵大江、秦静、扈延伍、汪瀚涛、赵晓姝、房钢、王晓萃、张鑫、于娟、赵亮、李宁、付蔷、贾斌英、胡继鑫、孔漫雪、于砚溪、马赤心、邸颖、李明君、王丹、杨国日、崔勇、曾祥久、王伟、于赛玥、葛芳、刘士军
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II
侧柏选优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侧柏的选优区域与选优林分条件,优树选择指标,选优程序,优树评选方法,优树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优树档案建立。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的侧柏优树选择。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母树林营建的范围、术语和定义、人工用材林改建人工母树林、营造母树林、人工母树林经营管理、人工母树林技术档案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造林树种人工母树林的营建。
本标准规定了选建与营建母树林的条件、方法和经营管理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主要造林树种的母树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344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
DB21/T 2260 林木良种基地档案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侧柏Platycladus orientalis(L.) Franco
属柏科侧柏属常绿乔木,又名黄柏、香柏、扁柏。
3.2
对比树comparison or check trees
在候选树同一林分的一定范围内,生长、立地和树龄相同或接近,在评选优树时,作为比较对象的仅次于候选树的优势木。
3.3
1
2
精选树 elite tree
通过子代测定证实是遗传型优良、配合力良好的优树。 参照LY/T 1344,术语 2.4。 3.4
选择率 selection proportion
中选个体数占供选林木群体总株数的比例。以P 表示:
100(%)?=
供选林木群体总数
中选个体数
P (1)
3.5
选择差 selection differential
中选个体某一性状的平均值与整个群体同一性状平均值之间的差值。以S 表示。 3.6
选择强度 selection indensity
以标准差为单位的选择差(S )。以i=表示:
σS i =
(2)
3.7
优树收集区 clone banks breeding orchard
集中收集、保存优树材料进行遗传育种研究的场地。 3.8
主侧枝 main lateral branch 树干1.5m 以下的Ⅰ级侧枝。 4 选优区域与选优林分条件 4.1 选优区域
优树选择应在已确定的种子调拨区及适宜的种源区域内进行;种子调拨区和种源区未划定时,应在用种范围相应的生态区域内进行。 4.2 选优林分条件
优树选择应在适宜的选优区域内的优良林分或是其他表型良好、种源清楚的林分中进行。选优林分的条件是:
——没有经过负向选择的天然林或人工林; ——以中龄林、近熟林为主;
——纯林中郁闭度在0.6以上;混交林中,侧柏株数比例不低于50%;
——种子园的混系种子起源的人工林一般应避免选优。
5 优树选择指标
5.1 地径:超过对比树20%;
5.2 树高:超过对比树30%;
5.3 冠幅:超过对比树40%;
5.4 主侧枝数:大于3个;
5.5 生物量:伐倒木整株重量超过对比树75%,回归公式统计超过对比树70%。
回归公式:
Y=0.202704x1+0.023567x2+0.049693x3+0.30451x4+43.040656x5-19.264869
式中:Y生物量,x1树龄, x2主侧枝数(个),x3冠幅(cm), x4树高(cm),x5地径(cm)。
6 选优程序
6.1 制定计划
6.1.1 根据种子园的建园任务,结合种源实验结果确定选优区域。
6.1.2 查阅选优区域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收集立木生长过程表或立地指数表,了解可供选优的适龄林分面积、分布、气候、土壤、森林形成历史。
6.1.3 根据种子园的建园任务与可供选优的林分面积、林木数量以及人力财力等因素,初步确定选优数量,进度及选择率,制定选优计划方案。
6.2 访问踏查
6.2.1 选优人员必须深入林区,了解林分分布状况与林分结构特点,确定具体的选优林分、选优路线及选优方法。
6.2.2 选择典型林分建立选优试点,研究分析主要性状变异的幅度,统一选优标准与方法。
6.3 实测登记
6.3.1 选优人员深入选优林分,寻找出候选树和对比树,按统一的优树标准与选优方法实测评选。6.3.2 评选出的优树,在树干0.5m处用红漆涂环,在易于察看的方向写明优树号,各株对比树亦同时做出标记和编号。
6.3.3 填写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拍摄优树照片,测量优树所在的经纬度,描绘优树位置示意图,记载必要附加说明。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参见附录B。
优树按区统一编号。编号格式为:树种名称省(区)简称县(市)名选优年份优树号参照DB21/T 2260,表A.2 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ZZY表(五)。
6.4 内业整理
外业资料及时整理汇总,计算优树的选择率、选择差,求出选择强度,预估遗传增益,建立优树档案。
参照LY/T 1344,内业整理 5.4。
3
6.5 检查验收
6.5.1 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织验收小组,对优树进行检查验收。
6.5.2 按所选优树10~30%的比例现场审核优树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档案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6.5.3 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写出评语,并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优树在验收证上签字。填写附录A.侧柏优树汇总表。
7 优树评选方法
7.1 对比树法
7.1.1 综合评分法
在离候选树10m~15m范围内选定仅次于候选树的5株优势木作为对比树,将候选树与对比树按优树标准项目逐项观测评分,然后将候选树各项得分与对比树得分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当候选树各项得分的累加总分达到或超过规定分数时可定为优树。
7.1.2 五株(或三株)优势木对比树法
在离候选树10m~15m范围内,选定5株(或3株)仅次于候选树的优势木作为对比树,将候选树与对比树按优树标准项目逐项比较评定,当候选树达到规定标准时定为优树并填写附录C _____号优树及周围优势木情况。
参照DB21/T 2260,表A.2 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ZZY表(六)。
7.1.3 小样地法
在以候选树为中心的200m2~700m2范围内,划定包括40株~60株林木的林地作为小样地,把候选树与小样地内林木按优树标准项目逐项观测评定,当候选树达到样地林木平均值规定标准时定为优树。
7.2 基准线法
参照LY/T 1344,基准线法 6.2。
7.2.1 回归法
按不同气候区和立地等级设立标准地,分别树高、地径、鲜重等不同性状求得对年龄的回归关系,制定出不同气候区不同立地等级的优树标准基准线。当候选树的生长量指标达到或超过基准线,形质等其它指标也符合优树标准要求时定为优树。
7.2.2 绝对生长量法
根据当地林木生长过程表或立地指数表,分别龄级定出生长量标准,当候选树生长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形质等其它指标也符合优树标准要求时定为优树。
7.3 在天然林特别是异龄林或混交林中选优宜采用基准线选优法;在人工林或同龄的天然纯林中选优可采用对比树选优法。在天然林中选优,要考虑林木间的亲缘关系。优树间距应大于树高的10倍~20倍的距离。
参照LY/T 1344, 6.3。
8 优树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
4
8.1 原株就地保存,保存期不少于5年。
8.2 建立收集区,易地保存。
8.2.1 优树选出后,及时采穗、采种,建立优树收集区和营造子代测定林。
8.2.2 优树收集区选在交通方便、地形较平坦的地方。每株优树保存5株~10株扦插分株。
8.2.3 按优树来源的生态区域把优树无性系配置在收集区内。
8.3 各号优树无性系需进行物候期、开花结实习性的观察,进行控制授粉,研究遗传表现,根据子代测定结果,评选出精选树。
9 优树档案建立
9.1 优树档案包括:
——选优计划(方案)与总结,包括外业调查材料以及优树各项调查指标等内容;
——优树登记表与优树照片;
——优树汇总表与分布图;
——优树验收报告;
——优树收集区优树登记表与配置图;
——优树收集区各无性系生物学特性观测记录。
填写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详见附录B。
9.2 所有优树档案资料一式2份按规定归档,分别保存在省林木良种主管部门和良种基地(选优单位),其他档案由良种基地(选优单位)保存,电子档案存放在省林木良种主管部门和良种基地(选优单位)。
9.3 选出的优树应及时向省级良种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有关保护条例进行管护。
5
DB21/T 246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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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侧柏优树汇总表 表A.1 侧柏优树汇总表
DB21/T 246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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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2463—2015
7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
表B.1 表优树登记及造林编号表
年月日
档案员: 技术主管人员: 年月日
8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优树及周围优势木情况
表C.1 _____号优树及周围优势木情况
组长 : 记录 : 测树: 绘图:
DB21/T 2463—2015
D B 21/T 246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