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诉讼法绪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管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第二审程序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第八章执行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行政诉讼法

请或者逾期不作复议决定,原告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即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针对复议机关
不作为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复议机关(即被告)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PPT文档演模板
行政诉讼法
(二) 特殊地域管辖
1.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
一、级别管辖 (一)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一般行政案件第一审由基层人民法 院管辖。
PPT文档演模板
行政诉讼法
(二)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被告为省、
部级单位的行政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另外,根据《若干解释》,下列四种情形,属于中级
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
PPT文档演模板
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当事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 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一) 行政诉讼原告 (二) 行政诉讼被告 (三) 行政诉讼第三人
PPT文档演模板
行政诉讼法
1.第三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PPT文档演模板
行政诉讼法
3.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
(1)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须是在原、被告的诉讼
程序已开始,未作出判决之前。
(2)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有申请参加和被人
民法院通知参加两种。
(3)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第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享有上诉权,
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
4月11日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吴鹏知识讲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 2个人、1件事、4个阶段权利 救济 ②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 ①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争议—→民告官 ③行政诉讼 原 告&被 告:行政行为官 民 事 ④行政赔偿 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 国家权 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 1.宪法(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 公民权行政立法权 2.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3.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4.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宪法、法律、法规、规章§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例:《专利法》对专利权恢复未作出规定,专利管理机关认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2.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裁量权→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相关因素、比例原则)程度裁量权例:某市交通管理部门出台新举措悬赏举报交通违章→合法性、合理性。
(03/4/8/论述)某市政府与港资企业污水处理合作纠纷→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06/4/5/论述)3.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公众参与、回避4.高效便民原则:效率、便民5.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信赖保护例:政府部门在城市建设中撤销许可收回土地→行政法原则。
(07/4/7/论述)6.权责统一原则:效能、责任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1.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机关(对外)1.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对内)行政机关2.行政主体(名+权+责)↓被授权组织(见§4)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3.行政机关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工作部门自治区、直辖市)┠┈┈┈┈┈┈┈┈┈┈┈┈┈┈┈工作部门地区行署→自治州、设区的市)┠┈┈┈┈┈┈┈┈┈┈┈┈┈┈┈工作部门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作部门┃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2.中央行政机关例: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04/74/多选)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3.地方行政机关1.地方行政机关①普通地方行政机关②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③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业务指导关系同级政府领导2.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上级部门指导垂直领导关系→上级部门领导3.(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①内部机构4.(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②被授权组织§4.被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①任何组织都可以被授权。
教学课件:《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

共同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择管辖)
34
复议结果与被告、管辖关系
案件
经复 议的 行政 案件
复议结果
维持原行 政行为
改变原行 政行为
被告认定
管辖法院
共同被告: 作出原行政 行为的机关 与复议机关
地域管辖: 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与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共 同管辖,原告选择
•
11.行政协议及行为
· · · · · · · · · 12.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否定范围
•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2.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3.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行为
•· · ·
4.法律规定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本章需把握的知识要点
如何解读行政诉讼法第12条 和第13条?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普通法院
——海关处理的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案件。
——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
特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 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基层法院管辖 般
殊
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地
地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 高级法院管辖 域
域
的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原告认定 该第三人是原告 提出该要求的被害人 有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是原告 该投诉人是原告
该债权人是原告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二)项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三)项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四)项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五)项
2012行政法1(绪论)

▲关于“程序”
“看得见的公正” 程序正义→实体正义
e.g.无罪推定(我国:疑罪从无) e.g.英美法系的庭审程序(当事人主义) ≠大陆法系的庭审程序(法官职权主义) e.g.非约束性辩论≠日本:约束性辩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
机关、企业、 团体等内部的 管理工作。
守夜人国家 行政国家 政府失灵 有限政府
(1)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 (2)腐败和滥用权力; (3)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 (4)人、财、物资源的大量浪费; (5)人的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的退化。
社会必须创立一种机制,在扩大行政权的同时扩大对 行政权的控制和制约,使之正当行使而不致被滥用, 这种控制和制约的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法。
法律性 优益性 强制性
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
三、行政法
(一)定义 1、两大法系的定义 2、我国的定义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活动的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 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授予、行使进行监督和对后 果进行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内容 1、行政组织法 2、行政行为法 3、行政监督与救济法
行政法学
主讲:李之琳
经济管理学院
什么是法?
一种社会规范;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国家强制力保障。
【引言】法律部门
宪法(规范国家的) 民法(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刑法(定罪量刑) 行政法(管理) 经济法(国家调节经济之法) 社会法(为保护人权、保障社会和经济协调发 展,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保护环境 而与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关系) 诉讼法(关于程序的法、打官司怎样打?“看 得见的公正”,程序正义 实体正义)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03
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诉讼法(PPT 129页)
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鼻部、眼部等多处受伤。
2008年6月22日,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
定中心鉴定,王某之伤属于轻微伤(偏重)。
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
于2008年9月22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以殴打
他人为由,分别对李某之兄作出治安拘留15日
的行政处罚,对李某(该公安分局的民警)作
治安警告的行政处罚。
3
民告官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88次会议通过,2000年03月10日起施行)
5
二、基本原则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指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查行政案 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 查,并作出判决。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6
(二)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1、司法变更权的适用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15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刑事强制措施 ➢主体: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 ➢目的: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时间:立案侦查之后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范围
16
3、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4、行政指导行为 5、抽象行政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 重复处理行为 7、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8、法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9、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 务员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_讲义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国家行政与公行政行政的实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行政分为公行政与私行政。
公行政分为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具有执行、管理性质的活动。
非国家行政私行政☞行政法调整公行政,国家行政就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公权力:国家、社团、国际组织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执行的权力。
(1)国家公权力: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国家司法权(2)社会公权力(3)国际公权力三、行政与行政国家“行政国”现象:政府自己制定法规与规章,行使“准立法”权;自己裁判自己在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争议,行使“准司法”权。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行政国的产生就是行政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就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社会进入行政国后,民主与法治就有了新的形式与内容(1)民主由单纯的人民代表制民主转化为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的结合;(2)法治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一个国家,只有既具有健全完善的控制静态权力的法,又具有健全完善的规范动态行为的法时,才算进入到法治国时代。
第二节行政法一、概念: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内容:调整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能与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她行政执法组织与人员(3)行政救济关系:行政主体VS行政相对人——行政救济主体(4)内部行政关系:上下级、平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三、实质:控制与规范行政权控制原因:①两重性②联系更直接③膨胀趋势控制途径:①行政组织法——控制其权源②行政程序法——控制其方式③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控制其滥用四、形式:难于制定统一法典第三节行政法学(略)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第一节行政法的法源概述(略)第二节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一、宪法与法律二、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三、行政立法四、条约与协定第三节行政法的非制定法法源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二、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经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登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三、习惯与惯例习惯调整私法关系,只为实质渊源;惯例调整公法关系,为行政法渊源四、行政法理转换成判例法规范或制定法规范后,便成为判例法或制定法的法源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行政立法、执法,指导行政行为的实施、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行政诉讼法课件.ppt
应掌握的相关法律文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共75条)
★2.《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 院发布。共98条)
3.《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 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共80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 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9日公布 , 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共13条。
参考文献
章剑生:《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 马怀德:《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
善》 甘文:《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 胡建淼等:《行政诉讼证据的实证与理论
区别: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性质
行政司法行为
司法行为
受理机关 行政机关
法院
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案件 违法案件
审查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合理性 合法性
是否适用调解 适用
不适用
审理程序 :一级复议、书面复议
两审终审、公开审理
复议特点:程序简便、效率高、受案范围广、免费
复议缺点:复议决定不够公正
研究》
第1章 行政诉讼的概述
第1节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包郑照诉浙江省苍南县政府强制拆除案.ppt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被授 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 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系列活动 或制度
(二)特点 1、解决的对象是特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 2、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 1)原告恒定为相对人,被告恒定为行政主体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特殊性:原告享有起诉权、 撤诉权,被告不享有起诉权和反诉权,并对具体行政 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云南消防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云南消防网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爱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爱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按照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按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按照,以法律为准绳。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
公布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益。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公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九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畴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二、行政救济的涵义 行政救济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违法 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 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 的总称。
2009-07-05
4
三、行政救济的制度框架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
原告适格
行 政 救 济
行政复议
司法审查密度
2009-07-05 8
9、行政复议法基本问题(1周) 10、行政赔偿(3周) 基本理论、具体规定; 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行政不作为的赔偿 11、行政补偿(1周)
课程特点 理论性,涉及到行政法理论的运用; 实践性,需要掌握较多的法律条文,学习 应紧密结合立法,并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印象;
2009-07-05
行政救济法学
授课人:杨会永
联系方式:yanglaw@ 155 158 136 01
2009-07-05
1
绪论 行政救济法学的体系
一、行政法的基本架构 行政法主体 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 行政救济
2009-07-05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抽象:行政立法;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体:依申请:行政许可等; 依职权:处罚、强制等; 内部和外部行为
10
参考书目 应松年:《四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2005 年版
六、课程结构(共20周)
1、行政诉讼概述(1周)
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周) 3、行政诉讼的管辖(2周) 4、行政诉讼参加人(3周):原告、被告、第三人 5、行政诉讼证据规则(2周) 6、诉讼的法律适用与司法控制密度(1周) 7、行政诉讼裁判的若干问题 (3周) 起诉和审理前问题、审判中的特殊问题、判决 的类型 8、行政裁判的执行(1周)
2009-07-05 6
五、分析行政案件的基本思路 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 原告诉讼资格: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被告的确定:是否为行政主体 被告行为合法性:是否合法行使行政权 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法定程序(告知、说明理由、听证等) 适用法律 法院如何裁判:维持、撤销、变更、确认 违法等
2009-07-05 7
行政赔偿 行政补偿
2009-07-05
5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四、救济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
政府不能被起诉、国家无责任:“国王不能
为非”、“主权豁免”; 国家承担有限责任,国家只有在放弃诉讼豁 免权后方能被诉; 政府建立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救济机制(行 政复议),但坚决不允许司法审查介入,如 法国行政法院体制的形成; 司法获得监督行政权的最终权威,如德国现 代行政法院体制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