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统保示范产品费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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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30•【字号】郴政办发〔2016〕39号•【施行日期】2016.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2016〕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整顿治理促进全市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和发展并举,致力烟花爆竹产业供给侧改革,引导落后企业关闭退出和兼并改造提质,推动烟花爆竹产业“企业集约化、设备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过程安全型、产品环保型”进程,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提高行业装备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强化监管执法和深化专项治理相结合,从严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全市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整顿关闭和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企业,到2017年底,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压减到国家要求的控制目标以内;培育现代化烟花爆竹产业集团,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优质产品申请国家地理产品标志保护、创建中国驰名商标,提升我市烟花爆竹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大力发展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依法治安,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烟花爆竹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06以内,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二、加强整顿治理,优化产业布局(一)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统筹安排、相对集中、有序退出、安全稳定的原则,优化全市烟花爆竹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

宜章县和永兴县被列入全省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4•【字号】长府办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08〕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监管危化字〔2008〕33号)和《长春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基本原则:树立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水平。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规范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

全面提升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烟花爆竹经营的良性发展。

(三)主要任务: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经营的保障能力。

依法加强监管,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

二、依法经营,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渭政办发[2011]15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2011]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是陕西省烟花爆竹主产区,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80%以上,市场消费量大,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历来是我市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关系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渭南的大事。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完善机构、充实人员、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力以赴抓好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确保经营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依法有序进行,巩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良好局面,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烟花爆竹既是娱乐消费品,也是危爆物品,国家历来列为重点管理的对象。

烟花爆竹的经营不但关系社会需求,也关系产业的发展,更关系社会安全稳定。

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省市政府也出台了有关经营管理办法,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设立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综合监管工作。

各级政府要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办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一个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效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传材料(1)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传材料(1)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宣传材料一、什么是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第一,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以下简称统保示范产品)是国家旅游局为更好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牵头推动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

第二,统保示范产品是国家旅游局在总结以往旅行社责任保险及地方统保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三年时间筹备并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在保险经纪人的协助下,通过依法履行招标程序,与保险公司竞争性谈判产生的,整个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目前,条款和费率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

第三,统保示范产品是用20000余家旅行社的规模预期和保险公司博弈后产生的,体现了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代表了广大旅行社的利益,符合行业的需求。

第四,关键词是责任、统保和示范。

责任: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依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因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三)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经旅行社责任保险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统保:六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共担风险,统一产品责任范围、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推广;更多的旅行社共同参与。

示范:不强制、不排他,靠保障、价格和服务赢得旅行社的支持。

二、为什么要推出统保示范产品?第一,因为旅游活动链条长、环节多,国内外目的地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加,一个大的责任事故就会让旅行社破产倒闭,必须要有应对风险的手段,这就需要责任保险。

第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旅行社面临的责任赔偿风险越来越高,加之游客的维权意识、索赔意识越来越强,客观上要求旅行社投保保障更为全面、额度更高的保险,但旅行社又不希望保费过高,那只有团结起来,走“团购”统保之路,降低保费。

第三,上保险就要按照保险的规律来做事。

2010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

2010年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介绍与说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目录一、统保示范产品意义 (4)二、统保示范产品特点 (4)(一)充分体现行业需求“量身定做”的保险 (4)(二)拥有“话语权”的保险 (5)(三)用机制解决“理赔难”的保险 (5)(四)整合社会资源为行业服务的保险 (5)(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的保险 (6)(六)注入风险管理服务元素的保险 (6)三、统保示范产品优点 (6)(一)责任范围广 (6)(二)保障额度高 (7)(三)旅行社随团服务人员有保障 (7)(四)性价比高 (7)(五)理赔不再难 (8)(六)用数据和事实说话 (8)四、统保示范产品主要内容 (8)(一)保障对象 (8)(二)保障区域 (8)(三)保障范围 (9)1、基本保障 (9)2、不保的风险、责任、费用 (11)3、附加保障范围 (12)五、统保示范产品价格定位 (13)(一)确定机制 (13)(二)价格(保费)水平 (13)1、基本险 (13)2、附加险 (14)(三)调整机制 (16)(四)动态调整机制 (16)六、统保示范产品服务机制 (16)(一)投保服务 (16)(二)调解处理中心与事故鉴定委员会 (17)1、设立依据 (17)2、工作职责 (17)3、设立时间和条件 (17)4、调解中心组成 (18)5、事故鉴定委员会 (18)一、统保示范产品意义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是在充分评估旅行社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充分体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的保险需求,借鉴国内外旅行社责任险产品的基础上,以真正转嫁旅行社经营风险,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后顾之忧为出发点,为全国两万家旅行社量身定做的。

它不同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所有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

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全面的保障性、系统的推广性和不断升级的科学性,能够解决目前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保障范围窄、保险成本高、出险索赔难、旅行社缺乏投保积极性、旅游投诉多等关键性问题,让旅行社责任保险真正为旅行社安全经营、旅游者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推进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工作,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快整顿提升进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河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年七月八日河南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一、工作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以《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实施、企业整顿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等为依据,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级,对不同类别的企业从监管工作的强度、密度上实行分级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效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适用本办法。

三、分级标准(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共分为4个等级:一级(优良)、二级(较好)、三级(一般、限期整改)、四级(较差、停产整顿、待关闭)。

(二)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81号)的规定,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命名的一级、二级企业,分别对应其分级监管等级的一级、二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在新形势下要从生产、经营、运输、出口、燃放、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环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

这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的态势。

但是一些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之前出现了抢产量、赶进度、超能力生产、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部分地区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屡禁不止,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53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控,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川安监[2013]175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7.31【实施日期】2013.07.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3〕175号)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93号),决定对全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烟花爆竹安责险)实行全国统保。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全国统保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保险是安全生产工作四大支柱(立法、执法、培训、保险)之一。

运用商业保险的社会化保障功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化保障的风险防控体系,对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烟花爆竹安责险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烟花爆竹行业风险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推出的创新举措,是根据烟花爆竹行业特点量身定做的专属保险,具有“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公益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责险。

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责险的宣传工作。

以增强风险意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为目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对烟花爆竹安责险重要意义的认识,积极推动企业投保烟花爆竹安责险。

三、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在全省范围实施烟花爆竹安责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鼓励烟花爆竹企业积极参保。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安监发[2009]41号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安监发〔2009〕41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为推进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发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建立企业淘汰退出机制1、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数量。

(1)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今后不再审批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对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提高行业安全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水平,建立淘汰退出机制,淘汰关闭一批安全水平落后,规模小、管理差的企业,逐步缩减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

(2)严格控制现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保持现有数量不再增加。

对我省现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通过提升行业安全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水平,建立淘汰退出机制,继续淘汰关闭一批安全设施落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对有能力整改的企业限定时限,允许原地重建或异地改建。

对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生产领域给予优惠政策,允许其转为批发经营企业。

2、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结合换发行政许可,取缔淘汰一批安全无保障,隐患长期不整改,违规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企业。

对2009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仍达不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包括二级),存在隐患的生产企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到期,申请换证的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凡没有进行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或达不到安全标准化二级(包括二级)以上标准的企业,一律不许开展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企业安全形象塑造和展示
安全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 管理水平。
安全文化展示
通过企业内部刊物、宣传片等载体,展示企业的安全文化和成果。
社会责任履行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公众安全,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
07 总结与展望
CHAPTER
当前存在问题和挑战
安全设施完好率和设备更新率
检查企业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以及设备更新换代的频率,反映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 度和投入力度。
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率
通过定期的员工安全培训和考核,评估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情况,体现安全投 入在员工素质提升方面的效果。
定期评价方法及程序
定期开展安全评价
企业应定期组织内部或外部专家团队,对烟花爆竹经营环 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包括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和员工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投入保 障制度
汇报人:
2023-12-26
目录
CONTENTS
• 安全投入概述与重要性 • 安全投入法规政策与标准 • 安全投入计划与预算编制 • 安全投入实施与监管 • 安全投入效果评价与持续改进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 总结与展望
01 安全投入概述与重要性
CHAPTER
安全意识不足
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对安全投入的重要性 认识不足。
安全投入不足
一些企业在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投入不足,存 在安全隐患。
监管力度不够
部分地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企业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安全投入加大
随着社会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企 业将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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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全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赔偿限额及保险费率机制一、基本险基础保险费1、生产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100万元20万元98002 200万元30万元140003 300万元40万元170004 500万元50万元200005 1000万元60万元400006 1500万元70万元60000 2、批发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100万元20万元50002 200万元30万元90003 300万元40万元215004 500万元50万元250005 1000万元60万元320006 1500万元70万元36000 3、长期零售经营者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50万元20万元10002 100万元30万元16003 150万元40万元20004 200万元50万元24005 300万元60万元30006 500万元70万元4000 4、季节性零售经营者地区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期限保费山西省、四川省、50万元20万元1个月200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省2个月2303个月290 100万元30万元1个月3002个月4003个月500 150万元40万元1个月4002个月5003个月650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安徽省、云南省、湖北省、海南省、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100万元30万元1个月3002个月4003个月500 150万元40万元1个月4002个月5003个月650 200万元50万元1个月5002个月6003个月750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200万元50万元1个月5002个月6003个月750 300万元60万元1个月6002个月7503个月950 500万元70万元1个月7502个月9503个月1200注:本表中地区分类按照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划分,数据来源于各地统计局网站。

第一档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次第21位及之后;第二档为位次第11至第20位;第三档为位次前十位。

今后上述分档标准将参照上一年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制定,每年更新一次。

二、附加险基础保险费1、附加补充雇主责任险(1)生产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30万元5万元18002 60万元10万元25003 90万元15万元35004 120万元20万元40005 150万元25万元75006 180万元30万元12000(2)批发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30万元5万元9002 60万元10万元12003 90万元15万元18004 120万元20万元27005 150万元25万元40006 180万元30万元7000 (3)长期零售经营者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30万元5万元2002 60万元10万元3503 90万元15万元4504 120万元20万元5005 150万元25万元7006 180万元30万元850 (4)季节性零售经营者地区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期限保费山西省、四川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省30万元5万元1个月402个月503个月60 60万元10万元1个月702个月903个月110 90万元15万元1个月902个月1103个月140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安徽省、云南省、湖北省、海南省、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60万元10万元1个月702个月903个月110 90万元15万元1个月902个月1103个月140 120万元20万元1个月1002个月1303个月150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天120万元20万元1个月1002个月130津市、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3个月150 150万元25万元1个月1202个月1503个月200 180万元30万元1个月1502个月2003个月240注①本表中地区分类按照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划分,数据来源于各地统计局网站。

②本附加险从低到高的档次应分别与基本险从低到高的档次一一对应。

2、附加补充公众责任险(1)生产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30万元5万元18002 60万元10万元25003 90万元15万元35004 120万元20万元40005 150万元25万元75006 180万元30万元12000 (2)批发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30万元5万元9002 60万元10万元12003 90万元15万元18004 120万元20万元27005 150万元25万元40006 180万元30万元7000 (3)长期零售经营者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30万元5万元2002 60万元10万元3503 90万元15万元4504 120万元20万元5005 150万元25万元7006 180万元30万元850 (4)季节性零售经营者地区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期限保费山西省、四川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西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省30万元5万元1个月402个月503个月60 60万元10万元1个月702个月903个月110 90万元15万元1个月902个月1103个月140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安徽省、云南省、湖北省、海南省、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60万元10万元1个月702个月903个月110 90万元15万元1个月902个月1103个月140 120万元20万元1个月1002个月1303个月150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120万元20万元1个月1002个月1303个月150 150万元25万元1个月1202个月1503个月200 180万元30万元1个月1502个月2003个月240注:①本表中地区分类按照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划分,数据来源于各地统计局网站。

②本附加险从低到高的档次应分别与基本险从低到高的档次一一对应。

3、附加燃放责任保险(适用于依法具有焰火燃放资质的企业)序号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保费1 50万元20万元32002 100万元25万元50003 200万元30万元70004 300万元35万元100005 400万元40万元130006 500万元50万元160004、附加道路运输责任保险(仅适用于自营运输且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烟花爆竹期间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投保企业。

)序号每车每次事故及累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中每人责任限额每车保费1 50万元20万元20002 100万元25万元40003 200万元30万元60004 300万元35万元75005 400万元40万元90006 500万元50万元10000(四)产品类型风险系数1、生产企业产品类型风险系数企业类型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A类B类C类及以下风险系数 1.50 1.40 1.20 1.00 注:①依据《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确定上述分类②A类企业中不包括生产黑火药、引火线的企业2、批发企业产品类型风险系数企业类型设有1.1级库的批发企业设有1.3级库的批发企业风险系数 1.20 1.00注:①依据《GB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确定上述分类;②同时具备1.3级库和1.1级库的批发企业,适用1.1级库的风险系数。

(五)保险费调整因子1、安全管理水平调整因子(仅适用于上年度无死亡、重伤事故的生产和批发企业)序号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基础保险费率的浮动比例1 通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25%(下浮)2 通过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10%(下浮)2、以往事故记录调整因子(适用首年投保但不适用于季节性零售经营者)序号投保企业以往发生事故情况基础保险费率的浮动比例1 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0%2 近三年发生一次一般事故,且上两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上浮)3 近三年发生一次一般事故,且上一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上浮)4 近三年发生一次一般事故+20%(上浮)5 近三年发生一次较大事故或两次(含)以上一般事故+50%(上浮)6 近三年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或两次(含)以上较大事故+100%(上浮)7 近三年发生一次特别重大事故或两次(含)以上重大事故+200%(上浮)注:①首年投保本产品企业适用。

②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3、赔付率调整因子该调整因子用于本产品续保,根据企业上年购买本产品保险赔付率(保险赔款与保险费的比值)确定调整系数。

本调整因子不适用于季节性零售经营者。

序号赔付率基础保险费率的浮动比例1 上年赔付率≥300% +20%(上浮)2 300%>上年赔付率≥200% +15%(上浮)3 200%>上年赔付率≥100% +10%(上浮)4 100%>上年赔付率>0% 0%5 上年赔付率=0% -10%(下浮)6 连续两年平均赔付率≤10% -15%(下浮)7 连续三年平均赔付率≤10% -20%(下浮)二、短期费率表以下短期费率表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经营者短期投保。

1、生产、批发、长期零售经营者短期费率表保险期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保费比例(%)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2、季节性零售经营者短期费率表保险期间(月) 4 5 6 7 8 9 10 11保费比例(%)40 50 60 70 80 85 90 95注:① 4个月-12个月的保费按照长期零售经营者12个月的保费乘以上述保费比例计算;②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4-12个月的保费应不低于3个月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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