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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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农村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

㈠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

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㈢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

㈣土地补偿收入;㈤捐赠款、救济扶贫款;

㈥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

㈦投资收益;

㈧其它收入。

第十一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土地补偿及其它非专项用途的村集体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投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帐,专款(物)专用。

第十二条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财务服务中心应设立专户核算。

第十三条年初,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农村五保户变化等情况,提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分配结果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应将各村的村级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分别列示。村干部的固定报酬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村组干部固定工资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分别确定到具体人或户,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实行"银卡制",一人或一户一卡;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县(区)财政部门于当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转入各村帐户。县级的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户年终不得有余额。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兑现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农历春节前)完成对村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和财务服务中心,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十五条财务服务中心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村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村干部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的兑现情况书面报告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使用会计报表形式,具体办法由县(区)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金实行日常开支备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报告制。

村集体日常支出,可向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数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写出书面用款报告,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十七条村集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般性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大额开支的数额和重大投资活动的范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确定。开支的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的票据。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帐户,印鉴由村集体和财务服务中心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第十九条村集体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财务服务中心要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乡(镇)农经站于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在各村设立的固定公开栏上统一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在回执上签署财务公开意见,作为对乡(镇)农经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的内容应提供由电脑打印的本期村财务收支明细帐,分别存在村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站备查。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收支明细帐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

第二十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经站,并抄送村集体。

第二十一条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县(区)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村集体财务的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村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服务中心的运转情况、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以及村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县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区县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基金实行监督管理,并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条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账(以下简称财政专户),专门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政府部门、

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借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第七条经办机构应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应按照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准确反映基金运行情况,监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新农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编制。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影响基金收支的相关因素,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15日内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批复预算。卫生行政部门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之日起15日内将预算批复经办机构。

第十一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区县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基金预算时,经办机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基金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三条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筹集。区县政府应组织参合农民按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参合费用。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补助标准和辖区内参合农民人数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拨付手续。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擅自减免。

第十四条基金收入包括:农民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

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是指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的资金收入。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是指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资助对象缴纳的参合农民个人缴费资金收入。

集体扶持收入是指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新农合的资金收入。

政府资助收入是指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参合农民人数资助新农合的资金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的捐赠收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一般不设立基金收入户(以下简称收入户),基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不具备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条件的区县,经办机构可在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收入户,并与银行签订协议,明确收入户资金月末全部划入财政专户。一个区县至多开设一个收入户。

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是:暂存尚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基金收入。

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第十六条经办机构收取的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资金,应于每年1月底前全部缴入区县财政专户。各区县、乡镇财政资助资金,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拨入财政专户。

第十七条各区县应于每年年初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风险基金,规模保持在当年新农合基金筹集总额的10%,主要用于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

风险基金纳入区县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

第四章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基金支出应按照新农合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任

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和随意提高补偿标准。

第十九条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和门诊支出。

基金支出是指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支出。其中,住院支出是指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补偿支出,门诊支出是指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对参合农民门诊和健康体检费用的补偿支出。

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银行手续费等工作经费不得在新农合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可在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但一个区县至多开设一个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

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和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支出户除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医药费用、向参合农民支付补偿费用和向财政专户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外,不得发生其他支出业务。

全部补偿支出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可不设支出户。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核批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用款申请书、用款申请说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或由财政专户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各区县每月用款申请要与预算执行相挂钩,当月申报支出异常增加或减少时,主管部门要在用款申请说明文件中进行单独说明。要研究控制支出户存款余额额度,避免支出户结余过大,造成实际支出与财政专户支出偏差过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监管,及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探索通过

采取单病种付费、费用总额预付、预付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等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三条基金结余是指新农合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应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25%,其中当年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动用新农合基金历年结余;

(二)按程序申请动用风险基金;

(三)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资金渠道。

第六章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财政专户是指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的新农合基金专账,存款利息实行按季度根据新农合基金占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总额比重分配的办法。

各区县只能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第二十七条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设立收入户的区县,接收从收入户转来的收入;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划拨基金或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基金结算。

第二十八条政府资助收入由财政部门从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通过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直接划转到基金财政专户。

第二十九条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财政专户,经办机构支出户的利息收入从支出户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凭银行出

具的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条未经过经办机构收入户直接划入财政专户的收入,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款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

第三十一条从财政专户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支出,应将支付凭证的其中一联或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资产与负债

第三十二条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暂付款项等。

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现金的收付和管理。

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同时,经办机构、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暂付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结清。

第三十三条负债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暂收款项等。暂收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为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四条新农合提高统筹级次及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当对本级基金进行清算。

基金清算前应对基金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基金清算时按照补偿参合农民医药费、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参合农民医药费、支付其他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的顺序进行清偿。基金清算后的余额和基金运行中形成的其他资产、未清偿的债务及有关资料一并转入指定的部门或单位。

第八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五条年度终了后,经办机构应根据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

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应在每年3月底前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作为基金决算。

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本级决算和下一级决算。经办机构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第九章专用收据管理

第三十八条市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县需求,向市财政部门提供印制数量,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统一印制“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票样附后),套印xx市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三十九条自20xx年起,各区县新农合经办部门在收取农民个人缴费、收到集体经济组织和接受社会扶持、捐赠的新农合资金后,应向对方开具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并加盖本单位收费专用章。

第四十条专用收据采用统一编号,每50份为一本,每份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收据联,由付款方收执;第三联为记账联,由收款部门作为记账凭证。

专用收据实行限量领用制度,各使用单位根据上报的使用数量到同级财政部门领购。

第四十一条各区县应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的管理,由专人、专柜保管并建立相应账目。

收款单位已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5年,保管期满需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销毁。

区县财政、卫生部门应建立专用收据稽查制度,对专用收据的领购、使用、保管等情况实施监管,并定期不定期检查。财政部门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使用单位应如实反映

情况,提供资料,接受监督和检查,不得拒绝核查、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

各区县卫生主管部门要将专用收据管理工作纳入新农合基金规范化管理,并列入市级新农合年度考核内容。

第四十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工本费用统一纳入区县年度财政预算。

第十章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三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同级政府和基金监督组织报告。

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一)截留、挤占、挪用、借用、贪污基金;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擅自变更支出项目、调整支出标准;

(三)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四)未按时足额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或办理结算;

(五)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补偿医药费用;

(六)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3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有、镇管、县审计”(村财乡代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要求是:在不改变其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的分离,由乡镇农经站代理会计业务,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各村委会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定期报账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严格实行村账镇管,取消村集体自有资金账户,由镇农经站统一开立银行账户,分村记账,分户管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章,并经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同时签批后,报镇农经站审批后方可入账。严格执行村级招待费限额额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8000元;1201—2000人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15000元;2001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费限额为2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核销。对有大宗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多列支招待费的村,须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说明理由,其招待费标准由镇政府另行核定。对各村民小组发生的账目,要由村民组长签字,村主任签批,村报账员整理入账,每年结账一次。

三、实行民主理财。为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承包、集体举债等,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主持正义、认真负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

四、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村集体收入必须在三日内交镇农经站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村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发现一起对村书记、主任、报账员各罚小金库的33%并没收小金库全部款项,对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另外,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充分发挥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严禁举债经营,有效化解旧债的同时,不允许产生新债。谁借债谁负责。

五、全面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点和核心,

对村级财务要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等进行辅助公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当前公开的重点是:村组财务收支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民种粮直补情况等。对于村民小组财务要做到每年公开一次,让群众真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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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使账目清晰、明了,收入支出有据可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自治能力,促进事业发展,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社团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集体和个人两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审核项目活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监督和管理;科学配置会内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本会财务状况。

第四条会长担任财务主管,下设会计和出纳,一般情况下均由常委担任。财务主管全面负责财务工作,主要核审发票是否属实,是否符合规定,如属实则签字报销;会计负责掌管账簿,按序记账,简明扼要地注明资金用途,发票分类管理、粘贴,同时保管部分报销备用金。会计每月向常委会汇报财务开支情况一次。出纳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日记账。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相互不能同班级、同寝室。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收入是指本会开展调研,主办、承办论坛、讲座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本会收入包括:

1、会员会费(包括会员在社团中缴纳的其他费用)在收取会员费用时,须向会员开出收据,第一联存根联收款人保管,第二联副联交

会计记账,第三联发票联加盖公章交会员保管。

2、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上级主管部门所拨款项目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由校团委管理使用。

3、赞助本会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优先用于被赞助的活动,除从中提取5%给联系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作为奖励外,如有剩余则转入本会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如捐赠等)其它收入可由本会自行管理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并做好账目记录。

第六条全会各部门各会员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除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和部分其他收入外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会内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设置小金库。

第七条各部门各会员以农研会的名义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缴财务入账核算。禁止截留、私存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支出是指本会开展调研,主办、承办论坛、讲座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本会支出包括:

1、日常管理支出主要有办公室电费、办公用品,会员大会、换届费用,会内刊物出版等费用。

2、论坛讲座等学术性支出

3、实践性支出主要是各项社会实践前期筹备工作的费用。

4、其他支出(如捐赠等)其他支出如一次总金额超过100元须经常委会审核。

除用于办公室的费用外,其他费用须由负责人向会计提交预算,实践性支出向常委会提交预算。

第九条实行预算审批制。本会预算是指对某项活动的开支至少提前三天做出计划安排。项目活动的一切费用由相关负责人做出详细预算,经常委会或会计初步审核,再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际开支与预算开支相差不大可按程序给予全部报销,无特殊情况超出预算由相关负责人自负责任。

第十条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坚持统筹兼顾,

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烟酒支出一律不可报销。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或经费预算超过200元的活动可以向常委会或财务管理人员申请预支部分经费,预支额度为已审批的预算的60%。预支须开具借条,写明借款原因、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人和经手人。

第十二条预算内所有活动经费凭票据可找会计报销,报销凭证必须为正规发票,日常一次总金额小于50元的零星开支可用收据代替发票,但必须签有付款人完整姓名。

第十三条所有报销凭证背面必须详细写明用途、时间和付款人,必须有财务主管和项目活动负责人同时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并将报销凭证依次重叠90%粘贴在同一张比报销凭证稍大的白纸上。

第十四条对于购入的会内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记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

第十五条每周一值班时间为固定报销时间,没有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受理,经批准的预支经费可单独找出纳或会计处理。

第十六条每年1月10日至春季开学期间和6月20日至秋季开学期间财务封库,停止一切开支。

第十七条财务交接后,上届未报销的费用需上届财务管理人员和活动负责人以及本届财务管理人员同时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本会按照规定提取或接受其他来源的资金,设置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十九条现有专用基金由农研会发展基金。本会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条各项基金实行自主的管理办法。农研会发展基金由老会员联谊会秘书处专人管理。

第五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一条本会财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全体会员的监督,实行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

式。可根据本会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二十三条会计如实规范记账,然后总结、结出账面余额,每届的账簿要求至少保留三年,并且备案。换届时,财务要按照有关规定交接。

第二十四条财务分析报告是反映本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本会一定时期收支情况分析、资金效益分析、财务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出纳与会计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有意隐瞒或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金额50元内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00元以上追回现金并上报校团委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所有会员有权查阅本会会计账簿财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第xx届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公布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第xx届常委会负责解释。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于农村来说,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财务风险,还可以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率。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建立财务制度是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步骤。该制度应包括几个方面: 1.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为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必须对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需要指定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2.建立日常财务报销制度 农村财务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日常财务报销制度,确保每一笔款项都被记录和跟踪。建议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对不同的支出项目进行预算,及时调整预算。同时,还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每一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跟踪。 3.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 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备用金是非常重要的。建议设置备用金管理制度,确保备用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 建立财务管理档案是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步骤。强调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档案可以帮助追溯、核查财务管理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财务上的漏洞和问题。 建议建立以下几类财务管理档案: 1.财务台账 包括收入账、支出账、备用金账等,建议采用电子化管理。 2.发票凭证 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建议做好发票的实物管理,并保留每一张发票的电子版本。 3.财务报告 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月度报表、预算执行报告等,需要及时整理和归档,并通过预算获取数据。 4.合同和协议 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建议建立合同档案系统,对每一份合同进行记录和跟踪。 三、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 财务审计制度是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财务审计制度,建议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制定财务审计计划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某某村实施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的申请使用和审批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 (一)增加某某村集体收入的项目费用; (二)某某村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费用; (三)某某村遭遇重大家庭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村民慰问金; (四)其他经帮扶单位“双到”办和村委协商可供开支的项目费用。 第三章资金使用程序 第三条某某村委会人员及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某某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审批各生产小组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按制度要求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公正、公开使用。 (二)某某村委会委员:根据所管辖生产小组的实际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三)某某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某某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第四条资金的申请程序。 (一)对于村民慰问金和只涉及1个生产小组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该生产小组的村委委员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对于涉及2个生产小组以上的公益性项目,由管辖所涉及生产小组的全部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

表》。 (三)对于某某村集体投资项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员联名提出使用申请,填写《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 第五条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同意并签字,通过审批。 (二)申请费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某某元以下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需村委会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才能通过审批。 (三)申请费用在20某某元(含20某某元)以上的,需召开村委会议讨论,由全体村委委员同意并签字,使用申请书需在村公告栏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无收到书面反对意见,才能通过审批。 第六条资金的支付办法。 (一)账户内资金支付的票据需有帮扶单位驻村干部私章、某某村委主任私章、兴宁市黄槐镇某某村民委员会公章三个印鉴齐全才能支付使用。 (二)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村委会委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前向村委会主任提交《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按规定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村委会主任应当根据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支付复核。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项目是否合理、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负责收集和保管相关票据,并及时登记账册。 第四章资金公示 第七条申请费用在20某某元(含20某某元)以上的项目,村委会需向全村村民公示该项目的《某某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公示期为7天。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1】引言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其发展 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财务 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合作社经营的重要环节,对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 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和见解。【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特点及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的新型组织形式,由村民共同出资组 建而成,具有规模小、成员相对固定、利益高度关联等特点。这种特 点使得合作社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面对诸多的财务问题,如收支不均衡、资金流动性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合作社的稳健经营和长 期发展至关重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建立必要的财务制度 合作社应当建立必要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评估等。在这些财务制度的指导下,合作社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经营和管理,提高财务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有效防范各类财务风险,确保合作社经济效益的稳健增长。 【5】建立财务内部控制机制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健全审计机制等。这些控制机制可以帮助合作社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防范各类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合作社的财务利益。 【6】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合作社还应当积极投入到信息化建设中,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通过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够更好地实现财务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和应用,及时提供各类的财务报表和数据分析,为合作社的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7】我的个人观点与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 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效益,保障集体经济发展, 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共。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报告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一节收入的来源和管理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收入、 经济组织利润收入、其他经营收入、养老保险补贴收入等。收入应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收入的管理要求收入的实时记账、明细账目记录、收入 的核对和审核。

第六条收入的使用要按照经验分配、合理支配的原则进行,不 能过度消费或挥霍。 第二节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要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有关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要 完整、准确地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报送给有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一节支出的管理原则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的支出应按照正当合法、务实务虚的原则 进行,不得违法用途或超出预算。 第十一条支出的管理要符合财务控制标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节支出授权和审批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的支出分为一般支出和特殊支出,一般 支出由财务部门授权,特殊支出需要经过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支出的资金来源要明确,必须从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支付。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一节集体资产的分类和登记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 第十五条对集体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集体资产的转让和处置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批。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一节集体负债的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的负债应按照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不得逾期未还或乱借乱用。 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要确保负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负债风险的发生。 第六章财务报告 第一节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章程,实行财 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2.财务收支预决算应根据本社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要求编制,并按规定程序 报批。 3.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所有财务收支事项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入账。审批 必须坚持授权审批原则,按照社员大会或理事会授权进行。 4.建立和完善财务收支台账制度。对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事项,应及时登记 台账,以便了解和掌握财务收支情况。 二、资产管理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2.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应分别建立台账,定期进行 清查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3.对资产的使用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确保资产的安全 完整。 4.处置资产应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三、资金管理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核算。 2.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完 整。

3.应建立和完善资金审批制度。所有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按照规 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4.应建立和完善资金核算制度。对各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建立明细账目, 及时核算,以便了解和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财务报表编制与审计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章程编制财务报表,及时 报送有关部门。 2.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本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 告并进行处理。 3.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接受有关部门或机构的审计监督,并按照审计意见 进行整改。 五、财务公开与监督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按照规定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员和社会公众的监 督。 2.应建立和完善社员监督机制,通过社员大会或理事会等机构对财务活动进 行监督。 3.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等手段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六、会计档案管理 1.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的管理 和使用。 2.应按照规定分类归档、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农村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 ㈠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 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㈢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 ㈣土地补偿收入;㈤捐赠款、救济扶贫款; ㈥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 ㈦投资收益; ㈧其它收入。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5篇)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是公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大集体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

村级会计岗位职责 下面就是村级会计岗位职责等等的介绍,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按时报帐记帐,并做好各类细帐的登记工作。 二、如实反映村级经济情况,定期公布帐目,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及时提供张榜公开有关资料。 三、认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年终搞好决算,遵守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掌握好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对村级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历年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员会印章。 七、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级代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练掌握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 (三)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账凭证、准确记账,做好村账会计核算业务。 (四)按村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我乡财务管理,规范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严肃财经纪律,坚守原则底线。财政支出实行乡长“一支笔”签字制度,所有开支构成的发票等支出单据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签字确认,经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到乡财政所报账。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由对口经办人员或办公室负责完成工作项目并掌握资金的使用,协助财政所管理好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涉及资金往来的有关资料,经办人交一份原始资料到财政所存入会计档案;凡涉及按合同规定条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财政所,以便财政所掌握有关付款的规定,并将原始合同作为付款依据收集归档。 三、差旅费管理制度 对经批准因公出差、参加短期培训或进修人员,其差旅费凭通知据实报销。所有自修、自学、函授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接待费用管理规定 上级来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须经乡长批准,实行对口接待,由党政办公室按规定标准开具《就餐通知单》,一律在乡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单必须详细,有标准、数量、陪餐人签字。 五、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做好我乡政府采购工作,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六、财务章及银行支出票据的管理 为严格支出的内部审核,会计服务中心对印章按规定分开管理,财务人员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对印章负责,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公章;银行支出票据由出纳具体负责管理。

七、财会档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会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对上年的财会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省、市“村账乡代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我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4、村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所取得村级收入必须在收款七日内由村报账员存入村账专户。收入包括: (1)上级转移支付用于补助村级开支不足的资金; (2)村级统一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企业上交收入; (3)资产设施租赁收入; (4)对内、对外投资的利润收入; (5)土地补偿; (6)变卖集体资产收入; (7)上级部门及单位的补助收入、专项拨款及投入的资金; (8)救灾、救济、扶贫款; (9)各种代收、借入资金及外来投资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级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支出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发票或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报账单、证明单、领条等,不得以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据付款。 6、村级各项财务支出均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村报账员(会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优秀 (1) 第十一条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 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 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 管理办法。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 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 具手续,委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民主理财、议事组和村 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 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优秀 (2) 一、会计人员配置及管理 1、村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村书记、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出纳不 得兼职。 2、村会计对本村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各类经济业务的处理、编 制、报表及统计等工作。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格 执行财务制度,能够胜任财会工作。村会计任免或调换必须征求镇财政、农经意 见,镇政府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村会计必须接受镇财政所、农经站管理、培训、考核,具备会计资格后 颁发会计上岗证,持证上岗。

二、资金管理 1、村级财务应当实行帐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现金,非会计人员不得保管现金。 2、村内各项收款必须由财会人员经管,并统一使用县农业委员会印制的统一收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款,严禁无据收款。 3、村集体各项支出要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齐全,以带税章的票据为准,财会人员要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并退回,严禁白条顶库,严禁村干部用打白条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体资金应详细记载并纳入帐内核算,由出纳员保管或委托金融机构代管,其它人员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体所有资金为个人或外单位担保、抵押。 5、非财会人员需要取现金和票据外出办公,必须向会计办理预支或领票手续,业务完毕后,5天以内向会计报帐并办理注销手续,如领用期超过1个月的,会计审查,确实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记录其往来帐户,待款收回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6、库存现金实行限额制,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信用社,库存现金发生事故由出纳员负责。 三、财务计划管理 1、各村根据生产基本建设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和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后,报镇农经站一份存档,预算外开支首先经两委会通过,然后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2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资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并报镇、县减负办批准后,向村民发放“一事一议”监督卡,严禁强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钱物。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农经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村级的财务收支凭证,每月必须到镇农经站报由账一次,同时核对账目、清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账目余额等、库存符、手续清。报账时间: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业务量多时可随时来报。 四、财务审批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要严把审批关,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或领、付款人签字,必须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必须有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还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签字。如有招待费、车费等特殊开支,除上述审签手续外,还需有镇纪委及镇主要领导审批。 2、村集体支取代管资金必须先由村主要干部审批,镇有关领导逐级审核,再到镇农经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内,由镇农经站站长审核,支取1000—5000元资金由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核。 五、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度 1、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村级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离任时要接受离任审计。 2、村干部不得代理会计办理财会事项,不得直接经手票据现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账内管理,绝对禁止以收代支、设账外账、小金库等。 六、民主理财制度 村级设理财小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并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公布当期村内收支和其他财务事项,接受理财小组人员审理监督。

七、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会计保留周转金不超过1000元,其余资金全部上交农经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现金1000元以上,当日内必须送交农经站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由镇农经站存入银行管理,一村一户,发生业务时镇、村同时登记账薄,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村财村有。 八、票据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一律入账,并使用由镇农经站领取的专用收据,禁止使用其他收据入账,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收据领取、收回严格按手续办理。 九、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制度 村级的重大财务事项要按照村政事务“六步决策法”执行。村级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大中型固定资产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大额的对外投资项目,大额借债,较大的财务项目开支,呆账、死账的处理,农业项目的招标发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财务事项等,具体规定如下: 1、村集体发包农业项目、村集体大型购置支出和其他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民主公开,竞价投标。上述项目实施前必须先将方案报镇政府审批,实施时必须有农经站人员、包村包片领导参加,并签订有关合同,否则镇农经站不予报账。 2、村里的大型购建支出报账,必须开据正式税票,同时还要有招标承包合同或复印件、工程预算以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必备的资料做为附件入账。 十、财务公开制度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精选10篇)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应制定规范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篇1 一、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委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会计核算。每月1-3日为村级民主理财日,4-6日为村报账日。 二、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及时上交“三资”服务中心代理核算。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各项债务做到日清月结,往来清楚,证、帐、表、实相符,严禁设立账外账。 三、村集体的各项支出,一律实行报账制,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下的,由村民理财小组签字盖章、村主任审批,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报账业务、开支项目数额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在村“两委”商议后,可直接开支:村委会提出支出事项,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村级开支事项发生后,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盖章);由财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批,审核同意后,由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字,加盖监督组章;村书记审查:“同意”;村主任审批:“同意报支”字样后要署名,日期(开支5000以上,需驻村点长签字)。村报账员填写财务报账单,经三资代理中心审核员审核票据签“审核”字样,并签名以示负责(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退回不报支),再经三资代理中心分管主任审查,并签“已审核,准入账”字样方可入账。 四、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办公、报刊费用,坚持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最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篇2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村帐镇管”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依法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4篇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4篇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4篇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怎么制定?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既是?集思广?益的过?程,更?是统一?思想的?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 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委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会计委派代理 第三条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委派代理, 每位委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委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

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委农工部培训,经考 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委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委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 一次。 第五条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 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 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 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 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 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3)协助总帐 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记工作;(5)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条收入管理 l、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 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5)回收债权收入;(6)其他收入。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3篇)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级包括行政村和居委会。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第二章村级财务管理第五条: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统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开设核算基本户。村级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设置账套,进行分类核算。各村设置报账员一名,并保持相对稳定。报账员由村支两委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兼任,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收支票据的归集和报账。第七条:所有村级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核算范围。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统一经营收入,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补偿费,扶贫、救济等专项收入,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利息

及其他收入。第八条:村级支出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老干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支出。村干和村老干职数及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组织部门核定;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邮电通讯、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等方面的公务支出。第九条:取得村级收入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据,转账收入直接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现金收入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缴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坐支。收据由报账员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登记领取,定期核销。 第十条:村级经费支出的报账审批程序为:原始凭证 经手人签字→____元以内由村财务主管干部审签(____元以上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签)→报账员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中心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中心主任复核、审签→中心录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记账会计记账。第十一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村级大小和经济状况核定村级的日常备用金限额,以备平时零星支出使用。备用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____元。除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外,____元以下的支出用备用金直接支付,____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村级要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对现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界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报乡镇会计核算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

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一、前言 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村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管责任等。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各村应当设立会计岗位,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各村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三、加强村级财务监督 1、建立监督机制。各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发挥村民代表

的作用,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和检查。 2、加强信息公开。各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村民的监督和查询。 3、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素质 1、加强培训。定期组织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提高意识。增强村级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让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五、加强组织和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县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督导。同时要积极落实好各级政策,做好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地方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概述 农村公路建设一直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城乡联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复杂性,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以下是建立 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合理分配建设资金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合理分配建设资金,并确保建设项目用于正确的用途。 同时财务管理制度还能够避免不法分子盗取公款假冒公路工程建设等各种非法活动,保障建设的安全和有效。 2.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按 照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涉及全程得到有效的监督,从而防范资金遗失和滥用。 3.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财务管理制度的实行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合理规划资金使用的时间、用途和安排能够使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从而能够更为高效地进行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要点 1. 资金预算 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首要的一步是进一步制定详尽的资金预算。这 需要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肯定计划,从而制定每项工程的预算,以保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所有资金在每一阶段得到支持。 2. 资金审批 资金审批是确保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正常运转的第一步。通过对每一项工程的资 金审核,保证了工程能够顺利进行。这一过程通常需要各方面的人员参与,包括政府部门、咨询机构等各种机构。

3.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是指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使用的资金进行控制和监督。资金使用的监 督涉及多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对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此外,资金管理还包括对资金来源的合理管理,以保证各项工程的稳定开展。 4. 财务记录 财务记录是保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得到严格监管和记录的最好方法。 财务记录包括预算记录、工程款支付记录、建材、设备采购记录等,是评估资金使用状况和绩效的唯一方法。 5. 资金清查 为了确保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客观程度和公正性,需要对资金进行清查。这包括 对资金使用、追溯、现场检查,以及对各种记录的核实等。只有通过对资金的清查,才能够真正避免资金滥用。 结论 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防止潜在的减少和遗失,使资金得到更加高效地使用和监管。因此要得到更好地得到实现,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可持续的资金和保障。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镇级代管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镇级代管 概述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村级财务管理逐渐成为一个需要严格管理的问题。然而,由于财务专业人才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很多村集体财务管理存在系统化、标准化不足的问题,会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许多地方开始实行“镇级代管”,即 由镇级以上财务部门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在实行镇级代管中需要注意的细节。 镇级代管的作用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中,由于村集体经济水平、财务管理水平、专业人才及设施 等各方面条件因地而异,往往难以达到应有的标准。而通过镇级代管,则可以将村集体财务管理分离出来,交由镇级专门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从而降低村民群众对干部腐败的戒备感,保护村民的财产安全。 镇级代管的操作流程 镇级代管的操作流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村集体申请镇级代管,需要提交村级财务情况清单和村级财务 资料表,财务部门对村集体资料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便可实行镇级代管。 2.调拨审批:资金的调拨、审批应该在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进行,村集 体可以在财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供反馈结果,镇级及以上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配和审批。 3.监察:镇级代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察,每月或每季度 进行现场检查和抽验等,如果发现村级零散财务工作不力、造成村级财务链条断裂等问题,可以主动或被动介入以达到完善的实施目的。 镇级代管的注意事项 镇级代管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人员:镇级财务代管人员必须具备完善的专业人才和先进的财务 管理理念,如能配备财务顾问、税务专家等更是有益。 2.建立管理机制:必须建立起正规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即财务规 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等应该在财务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

山西省农村最新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山西省农村最新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称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结构 1.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2.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部门应当在县(市、区)财政局的指导下,进行财务工作,接受其监督管理。 三、会计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制订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2.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应当以会计账簿为依据,确保会计账簿的真实准确。 3.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经济活动割裂记账,不得滥用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不得故意向代编账簿虚假记载。 四、预算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实际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制订年度预算,并报县(市、区)财政局备案。预算应当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程序。 2.预算的编制应当满足经济合理、制定明确、可操作等要求。

3.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预算进行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采取科学的资 金管理措施,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管理。 五、资金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开设专用的财务账户,并进行日常的资金运作和 管理。 2.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资金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权限 和流程,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监管机制。 3.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审计 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 六、财务报告 1.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制作财务报告并向相关部 门报送。 2.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3.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七、监督管理 1.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和指导,并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监督检查应当包括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簿、财务报告、资金使用 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八、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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