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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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会员的管理:

入会人员的管理。凡在公司转正的员工均可提出入会申请。各工会小组根据本人热爱企业的表现,报公司工会批准加入本单位工会组织,并按工会法,享受工会会员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二、个人缴纳会费收缴比例和使用规定:

2.1 工会会费缴纳标准:凡是公司工会会员每年40元缴纳工会会费。

2.2 各小组所收缴的会费,必须全额上缴工会财务,各小组不得擅自截留,不得自收自支。

2.3 工会对收缴的会费,全额留本单位工会使用,并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规定,统一收缴,

统一使用。

三、工会经费的提取、分成、上缴比例:

3.1 工会必须按全国总工会工财字〔2004〕42号文件和自治区总工会新工发〔2004〕50

号文件精神,按各单位月工资总额的2%提取工会经费,并将比例上缴上级工会。

3.2 工会收缴的工会经费,必须以单位计入成本工资总额的2%为基数,不得擅自缩小基

数或减少上缴比例。

四、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开支范围:

4.1 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核算的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或分账单独核算)。要

坚持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

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2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

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一切开支均应纳入预算,坚持勤俭节约的

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3 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工会经费不

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

人提供资金的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4.4 工会经费开支要严格遵守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要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分项列收、列

支。工会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开支项目和原则:

4.4.1 会员活动费。用会员缴纳的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帮助补

助的费用。

4.4.2 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各

项费用,其中:

4.4.3 职工教育费。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等所需的

教材等费用。

4.4.4 文体活动费。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联欢、美术、书法等活动所

需的费用。

4.4.5 宣传活动费。用于工会组织的政治、时事、职工技术交流、读书及重大节日的

宣传活动等所需的费用。

4.4.6 其他活动费用。除以上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

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4.5 工会业务费。工会履行职能,开展业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

4.5.1 培训费。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的培训费用。

4.5.2 会议费。工会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经审会、工会专业会议的会议费用。

4.5.3其他业务费。基层工会慰问困难职工费用和基层工会办公等方面的其他业务费

用。

4.6 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方面

的补助支出费用。

4.7 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由工会组织活动的支出以外的支出。如财务费用、税金等。

4.8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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