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结构鉴定标准
超限判定

6.4.超限情况判断
依据国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2015年版)以及《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6年版),各项超限相关内容见以下表:
表一(建设部超限表)
结论:由表一知,4、5号楼结构高度不超限。
表二(建设部超限表)
注:1.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 2.同时具有三项及以上不规则的即列为超限工程。
结论:4、5号楼在表二所列不规则类型方面超限。
表三(建设部超限表)
注:具有表中2项或同时具有表中和表2中某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1)即列为超限工程。
结论:4、5号楼在表三所列不规则类型方面不超限。
表四(建设部超限表)
注:具有表中某一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1)即列为超限工程。
结论:4、5号楼在表四所列不规则类型方面不超限。
表五(建设部超限表)
注:具有表中某一项的高层建筑工程即列为超限工程。
结论:4、5号楼在表五所列不规则类型方面不超限。
表六重庆市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情况判定表
(2016)
结论:4、5号楼在表六均为超限结构。
综上所述,4、5号塔楼主要存在如下类型超限:
(1)平面扭转不规则: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2)凹凸不规则: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
(3)局部不规则:三十层存在穿层墙柱,且存在局部转换;一层存在局部错层。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公路货运车辆运输中,超限超载是一个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寿命的问题。
为了规范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以便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罚。
本文将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了解和遵守。
首先,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
车辆自重是指车辆本身的重量,包括车辆的车身、车架、发动机、底盘等部件的重量。
车辆总质量是指车辆装载货物后的总重量,包括车辆自重和货物的重量。
轴荷是指车辆各个轴承受的荷载重量,轮荷是指车辆各个轮胎承受的荷载重量。
这些指标是评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我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定。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条例》,货运车辆的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都有严格的限制。
超过这些限制的车辆将被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除了以上指标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还需要考虑车辆的实际情况和运输路线的限制。
例如,不同地区的道路承载能力不同,对于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车辆的实际情况和运输路线的限制,以便做出准确的判断。
总的来说,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车辆自重、车辆总质量、轴荷和轮荷等指标的过程。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才能有效规范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保障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的使用寿命。
希望广大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学习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公路设施的安全。
教你快速判断建筑是否超限

教你快速判断建筑是否超限
表一房屋高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注:1,丙类及乙类建筑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甲类建筑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后查表。
2,含较多短肢剪力墙,指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30%。
3,混合结构的限高要求详见《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0年版》表4.3。
4,异形柱框架—剪力墙限高为45m(6度);底部抽柱带转换层异形柱框架—剪力墙限高40m及5层(6度,双控)。
6,高层平面及立面均不规则时,限高应比表中数值降低至少10%,一般按表中数值的85%控制;错层结构限高按表中数值的90%控制;若为IV 类场地的结构,限高按表中数值的80%控制。
7,房屋高度从结构嵌固层算起(与新抗规表6.1.1注1不同)。
8,短肢墙采用面积比例控制:不应>80%;>50%时为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20%时,可按全部剪力墙结构控制高度,但短肢墙部分的抗震措施仍按短肢墙的规定执行。
在控制短肢墙面积比例时,应在建筑物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取较大比例值作为控制条件(上海超限审查要求)。
9,仅有少量墙体(≯10%)不落地采用框支时,可按全部落地剪力墙结构控制高度;剪力墙和框架-剪力墙局部错层(≯10%)时,可按非错层结构控制高度(上海超限审查要求)。
表二、同时具有以下不规则三项及以上或一项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抗震超限措施见《上海超限审查(第2版)》第7章。
注:1,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仍视为凹凸不规则,不按楼板不连续中的开洞对待;
2,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
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

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摘要:一、引言二、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的概述1.判定表的背景和意义2.判定表的主要内容三、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的具体内容1.结构类型及代码2.结构尺寸和材料3.设计使用年限4.结构重要性系数5.环境类别6.地震作用四、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在工程中的应用1.工程案例介绍2.应用中的优势和效果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是我国建筑行业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一份文件,对于规范和指导结构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判定表。
二、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的概述2.1 判定表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对结构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是在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而成,旨在规范和指导结构设计工作,确保结构安全、经济、合理。
2.2 判定表的主要内容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及代码、结构尺寸和材料、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环境类别、地震作用等内容,为结构设计提供了全面、详细的参考依据。
三、天津结构超限判定表的具体内容3.1 结构类型及代码判定表中列出了各种结构类型及代码,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方便设计人员根据实际工程需求选择合适的结构类型。
3.2 结构尺寸和材料判定表中详细列出了各种结构尺寸和材料的要求,包括截面尺寸、材料强度等,为设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参数参考。
3.3 设计使用年限根据工程的具体需求和使用条件,判定表中列出了不同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人员需按照这些要求进行设计。
3.4 结构重要性系数根据结构的功能、规模等因素,判定表中列出了不同结构的重要性系数,设计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
3.5 环境类别根据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判定表中列出了不同环境类别的划分,设计人员需按照这些要求进行设计。
3.6 地震作用针对地震地区的工程,判定表中详细列出了地震作用的要求,包括地震烈度、设计地震加速度等,设计人员需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上部结构超限审查

1.审查对象:什么样的结构属于超限、需要审查总结:超高,平面不规则,立面不规则,大跨和长悬挑第二条下列高层建筑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一)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抗规》第6章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超过《高规》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筑工程。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三)高度大于28m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膜结构)。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一)超过《高规》B级高度的混凝土结构和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工程;(二)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带转换层、带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中两种以上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A级且转换层位置超过规定层数以及高度超过A级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三)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高层建筑工程;(四)按本技术要点第八条要求,需要进行模型试验的高层建筑工程;(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委托全国专家委员会审查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包括各种特殊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
2.申报材料的基本内容:待审结构的基本情况描述第五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申报表项目见附录二,至少5份);(二)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至少5份);(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四)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份);(五)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至少5份);(六)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相应的说明;(七)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出抗震试验研究报告。
超限梁和超限板的标准

超限梁和超限板的标准
超限梁和超限板是指在传统设计标准下,其尺寸或承载能力超过了标准范围的梁和板。
由于超限梁和超限板的尺寸或承载能力超过了传统设计标准,因此它们的设计和施工需要特殊的考虑和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设计超限梁和超限板时,需要进行结构力学分析、材料力学性能评估、施工工艺优化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尽管超限梁和超限板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根据设计和施工的通用原则,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践经验进行设计和施工。
在设计超限梁和超限板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结构力学分析:对超限梁和超限板进行结构力学分析,确定其受力状态和受力特征,以便进行合理的尺寸设计和材料选择。
2. 材料力学性能评估:针对超限梁和超限板使用的材料,进行力学性能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3. 施工工艺优化:根据超限梁和超限板的特点,优化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结构失稳或破坏等问题。
总之,对于超限梁和超限板的设计和施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处理,确保其结构安全和承载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是指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过规定的载重量或尺寸限制,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会对道路安全和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对货运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认定和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货运车辆的运输行为,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首先,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载重量和尺寸。
对于载重量方面,通常会规定车辆在不同道路等级和桥梁结构下的最大载重量,以及超载的判定标准。
而在尺寸方面,会规定车辆的长、宽、高等尺寸限制,以及超限的认定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道路和桥梁的安全,防止因超限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其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通常需要依靠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和监管。
检测手段包括静态称重和动态称重两种方式。
静态称重是指通过称重站对货运车辆进行静态称重检测,而动态称重则是指通过在道路上设置称重仪器对车辆进行动态称重检测。
监管部门会根据检测结果,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些举措可以有效地约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
此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实际运输情况和技术发展。
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和车辆技术的进步,一些新型车辆可能会超出传统认定标准的范围。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以适应新型车辆的运输需求,同时也要加强对新技术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秩序的重要基础。
通过严格执行载重量和尺寸方面的认定标准,依靠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和监管,以及不断更新和完善认定标准,可以有效地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国能够加强合作,共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为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输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抗震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判定细则

抗震超限高层建筑结构的判定原则超限建筑结构的定义及文件依据超限审查的必要性及意义超高层自身的抗震要求体型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天马行空”的设计方案规范规程的更新迭代序号年份标准名称编号备注11959《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未颁发21964《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未颁发31974《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4试行41978《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78规范》519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89规范》6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01规范》7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08版》8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0规范》9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6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沿革定义及文件依据定义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文件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1号1《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2各省市相关文件汇编3部分省市超限审查细则一些相关问题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 的住宅建筑和房屋高度大于24m 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应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的规定.非高层建筑规则性判别及相应加强措施可按“抗震规范”执行。
1建设单位对已审查通过的超限筑工程做重大修改时,应重新向主管部门报审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不超限依据进行审查。
若为超限工程而未做超限专项审查的,应补做超限审查4施工图审查时检查抗震专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5设计单位应自行判断所设计的工程是否超限。
界定为不超限的工程,应在初步设计文件中说明判断依据2山东建筑物高度超限的认定高度超限建筑范围《抗规》表格《高规》表格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最大适用高度1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2超过《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3表1:房屋高度(m)超过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总体判断要点房屋高度——室外地面(嵌固层——重庆)算起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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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1/3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技术要点》确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予以细化,归纳整理如下:
一、房屋高度超过以下规定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一)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类型烈度
6 7 8 9
框架 60 55 45 25
框架-抗震墙 130 120 100 50
抗震墙 140 120 100 60
部分框支抗震墙 120 100 80 不应采用
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00 70
筒中筒 180 150 120 80
板柱-抗震墙 40 35 30 不应采用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框支抗震墙结构;
4、乙类建筑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适用的最大高度;
5、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6.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
规则的结构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规范条文说明规定“一般降低20%左右”)。
(二)钢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类型 6、7度 8度 9度
框架 110 90 50
框架-支撑(抗震墙板) 220 200 140
筒体(框筒、筒中筒、桁架筒、束筒)和巨型框架 300 260 180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以上摘自《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表8.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8.1.1条还规定:平面和竖向均不
规则或建造于Ⅳ类场地的钢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应适当降低。
(三)短肢剪力墙较多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7.1.2条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短肢剪力
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其最大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4.2.2.1(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中剪力墙结构的规定值适当降低,且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分别不应大于100M和60M;
(2——8条略)
第7.1.3条 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9度抗震设计的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本规程第7.1.2条规定的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结构。
(四)错层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10.1.3条 7度和8度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宜大于80M和60M;框架-剪力墙结构错层高层建筑的房屋高度分别不应大于80M和60M。
(五)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结构体系非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
6 7 8 9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筒体 210 200 160 120 70
型钢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筒体 240 220 190 150 70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标高至主要屋面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水箱、电梯机房、构架等的高度;
2、当房屋高度超过表中数值时,结构设计应有可靠依据并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
(摘自《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表11.1.2)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属于超限高层建筑(一)同时具有两项(含两项)以上平面、竖向不规则以及某项不规则程度超过规定很多的高层建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相关规定:
表3.4.2-1 平面不规则的类型
不规则类型定义
扭转不规则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大于该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2倍
凹凸不规则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30%
楼板局部不连续楼板的尺寸和平面刚度急剧变化,例如,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层楼面面积的30%,或较大的楼层错层。
表3.4.2-2 竖向不规则的类型
不规则类型定义
侧向刚度不规则该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除顶层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
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传递
楼层承载力突变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4.3.4条抗震设计的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其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减少偏心。
第4.3.5条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第4.3.6条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和开洞而使楼板有较大的削弱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生的不利影响。
楼板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宜大于楼面开洞的一半;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2m。
第4.4.4条抗震设计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
第4.4.5条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75倍;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部楼层外挑时,下部楼层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于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1的0.9倍,且水平外挑尺寸a不宜大于4m。
(二)结构布置明显不规则的复杂结构和和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主要包括:1、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复杂类型(带转换层、带加强层、和具有错层、连体、多塔)的高层建筑;
2、转换层位置超过《高规》规定的高位转换的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10.2.2条底部大空间部分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结构
在地面以上的大空间层数,8度时不宜超过3层,7度时不宜超过5层,6度时其层数可适当增加;底部带转换层的框架-核心筒结构和外筒为密柱框架的筒中筒结构,其转换层位置可适当提高。
3、各部分层数、结构布置或刚度等有较大不同的错层、连体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10.4.2条错层两侧宜采用结构布置和侧向刚度相近的结构体系。
第10.5.1条连体结构各独立部分宜有相同或相近的体形、平面和刚度。
宜采用双轴对称的平面形式。
7度、8度抗震设计时,层数和刚度相差悬殊的建筑不宜采用连体建筑。
4、单塔或大小不等的多塔(含双塔)位置偏置过多的大底盘(裙房)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10.6.1条多塔楼建筑结构各塔楼的层数、平面和刚度宜接近;塔楼对底盘宜对称布置。
塔楼结构与底盘结构质心的距离不宜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
第10.6.2条抗震设计时,转换层不宜设置在底盘屋面的上层塔楼内;否则,
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5、七、八度抗震设防时厚板转换的高层建筑。
三、单跨的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相关规定:
第6.1.2条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
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暂未列入的包括各种特殊结构类型的其他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