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买房10大陷阱-售楼员10大恶行-购房合同常见3大猫腻-购房专家支招-别被低价蒙蔽双眼
房地产销售十大骗术

房地产销售十大骗术在房地产销售领域,有一些销售人员会使用一些不端手段来欺骗潜在买家,以获取更多利润。
以下是十大常见的房地产销售骗术:1. 虚假宣传:销售人员可能夸大房地产项目的优点,隐藏项目的缺点,以吸引潜在买家。
2. 虚构供需信息:销售人员可能通过编造虚假消息来制造紧缺感,迫使买家做出决策。
3. 老虎团队合作:销售人员会与一群人合作,假装买家在现场竞价,制造紧迫感和竞争氛围。
4. 隐瞒商品房的实际属性:销售人员可能隐瞒房屋的质量问题,如建筑材料的质量、附近环境污染等。
5. 预售房设定捆绑销售:销售人员可能要求买家购买其他附加产品或投资项目,才能获得优先购房资格。
6. 虚构赠品和折扣:销售人员可能声称有免费赠品或折扣,吸引买家签订合同,但最终却不提供。
7. 虚构高回报率:销售人员可能宣传房地产项目的高回报率,并鼓励买家投资,但实际上并不具备这种潜力。
8. 虚构政策优惠:销售人员可能编造政府优惠政策,以促使买家尽快购买房屋。
9. 故意隐瞒房屋历史问题:销售人员可能故意隐瞒房屋的法律问题或纠纷,以使买家不知情而购买。
10. 强制搭售附加服务:销售人员可能要求买家购买额外的服务,如装修、家具等,以获得更高的利润。
为了避免成为这些骗术的受害者,买家应该保持警惕,并在购买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尽职调查。
此外,购买房产时,买家应该与专业的律师和房产顾问合作,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最重要的是,要谨记:如果交易听起来太好,那可能就是骗局。
在房地产销售行业,有一些不端行为层出不穷。
销售人员为了达到销售目标或获取更高的利润,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来欺骗潜在买家。
下面将详细介绍十大常见的房地产销售骗术,以便大家提高警惕。
首先,虚假宣传是一种常见的骗术。
销售人员可能夸大房地产项目的优点,美化环境、设施和配套,并有意忽略项目的缺陷和问题。
他们会运用语言的艺术,描述项目为天堂般的居住环境,吸引潜在买家。
其实,这只是一种营销手段,目的是让消费者产生强烈的购买欲望,以便忽略项目的实际情况。
购房合同的十大猫腻

一、虚假宣传开发商在广告、宣传资料中夸大楼盘优势,而合同中却只字不提,让购房者误以为购房享受了更多优惠。
二、模糊面积计算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模糊不清,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导致购房者难以判断实际购房面积。
三、强制捆绑销售开发商在合同中强制要求购房者购买车位、储藏室等配套设施,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证。
四、延迟交房合同中对交房时间规定模糊,如“在xx年内交房”,实际交房时间可能远远超出约定。
五、物业费用不透明合同中对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规定不明确,购房者难以了解实际承担的费用。
六、配套设施缩水开发商在宣传中承诺的配套设施,如绿化、停车场等,在合同中却未提及或缩水。
七、违约责任不明确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界定模糊,如逾期交房、质量问题等,导致购房者维权困难。
八、贷款条款不利合同中对贷款条款规定不明确,如利率、还款方式等,购房者可能承担较高的贷款成本。
九、税费承担不明确合同中对税费承担的规定模糊,如契税、印花税等,购房者可能面临较高的税费负担。
十、不可抗力条款滥用开发商在合同中滥用不可抗力条款,将自身责任推卸给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
为了规避购房合同中的猫腻,购房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模糊不清的内容要求开发商进行解释说明。
2. 对合同中涉及到的面积、费用、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核实,确保与宣传资料一致。
3. 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
4. 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并设定合理的赔偿标准。
5. 在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人士,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提高警惕,防范合同中的猫腻,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购房合同补充十大陷阱

购房合同补充十大陷阱一、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有些开发商或卖家可能会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产权不清等。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查看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虚假宣传部分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可能会进行虚假宣传,如夸大房屋的面积、配套设施等。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实地考察房屋,了解实际情况,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
三、霸王条款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如限制购房者的权利、加重购房者的义务等。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于不合理的条款应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修改。
四、定金问题有些开发商或卖家可能会以收取定金为名,骗取购房者的钱财。
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应确保开发商或卖家的信誉良好,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支付定金。
五、交房时间不明确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对交房时间约定不明确,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时入住。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与开发商或卖家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并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
六、贷款问题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对贷款条件约定不明确,导致购房者无法顺利办理贷款。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相关贷款政策,并与银行沟通确认贷款条件和流程。
七、装修标准不明确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对装修标准约定不明确,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预期的标准进行装修。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与开发商或卖家明确约定装修标准,并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
八、物业管理问题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对物业管理问题约定不明确,导致购房者在入住后面临诸多不便。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和服务内容,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明确的物业服务协议。
九、税费问题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对税费问题约定不明确,导致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产生额外的税费负担。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相关税费政策,并与开发商或卖家明确约定税费承担方式。
十、违约责任不明确购房合同中可能会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无法维权。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与开发商或卖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并在合同中注明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和金额。
签约购房合同十大陷阱

签约购房合同十大陷阱一、房屋权属不明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确认房屋的权属情况。
如果房屋存在权属纠纷或者被查封、抵押等情况,购房者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二、交房时间不明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并在合同中注明。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三、面积误差过大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标注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建筑面积,并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如果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过大,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或者赔偿。
四、装修标准不明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装修的标准和内容。
如果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装修,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五、配套设施不完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承诺配套设施的建设时间和标准。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六、物业费用过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承诺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如果物业费用过高或者收取方式不合理,购房者有权要求调整。
七、贷款条件不明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承诺贷款的条件和方式。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提供贷款,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八、违约责任不明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承诺违约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九、保修期限不明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承诺保修期限和范围。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和范围提供保修服务,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十、合同解除条件不明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承诺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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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 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买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买房10大陷阱-售楼员10大恶行-购房合同常见3大猫腻-购房专家支招-广告与实际不符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少则几十万,动辄几百万,对于许多人来说,买房子是一辈子最大的投资,在它身上发生的任何“小事”对购房人来说都是“大事”。
当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延期交房、私改规划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时,我们才意识到掉进了营销陷阱。
此次,我们就购房者与开发商纠纷频率较高的十个陷阱进行曝光并“支招”防范,希望购房者擦亮双眼,理性购房,谨防受骗。
陷阱一:广告与实际不符楼盘还未面世,广告已经漫天飞了,各种传单、彩页、楼书让购房者眼花缭乱,而楼书上的楼盘形象设计图,更是精美绝伦,只看一眼,就让人有购买的冲动,于是乎,大家被华丽地吸引去了。
解析:宣传彩页的内容可不代表楼盘的实际形象,一个靠笔写,一个靠手建,说的永远比做得好。
支招:应到实地考察项目,或者保留广告单等宣传资料,最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记录进正式的合同中。
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陷阱二: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在购房者买房时,开发商一般会承诺在交房后的一年或两年内办理好房产证,但有的小区都交房五六年了,房产证依然没有音信。
解析:房产证办不下来,那房子的归属可就不是你能说了算的!支招:购房时,需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五证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陷阱三:“火爆热销”是假相经常有楼盘的门前,购房者排着队,拿着号,争先恐后的去交钱订购,售楼部更是“人满为患”,售楼员告诉你房子只剩几套了,不买就没了,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交钱买房。
买房的陷阱和注意事项

买房的陷阱和注意事项买房是每个人生活中的大事,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陷阱和问题。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选择和购买房屋,以下是一些买房的陷阱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房屋质量问题首先,购买房屋时要注意房屋的质量问题。
房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后的生活质量,因此要仔细观察房屋的外观和内部结构。
特别是要注意房屋的墙体、地基、屋顶等是否存在裂缝、渗水等问题。
此外,还应该检查房屋的水电设施是否正常运作,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楼盘的信誉和开发商的实力在选择购买新房时,需要了解楼盘的信誉和开发商的实力。
信誉好的楼盘往往会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和建筑质量保证。
而开发商的实力则关系到项目是否按时交房,以及是否有能力完成后续的配套设施建设。
可以通过查阅媒体报道、咨询其他购房者、了解开发商的历史记录等方式来评估楼盘和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
三、选择合适的房屋类型和位置在购买房屋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房屋类型和位置。
例如,如果是年轻人购买首套房,可以考虑购买小户型的公寓;如果是有家庭的人,可以考虑购买大户型的住宅。
此外,还要考虑房屋的位置是否便利,例如是否靠近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
四、了解购房政策和相关费用购房时,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和相关费用。
购房政策包括限购政策、贷款政策等,要根据政策的要求做好资金准备。
相关费用包括购房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要提前了解清楚,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五、购房合同的签订和解读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购房合同的签订和解读。
购房合同是双方权益的约束,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关于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方面的条款。
如果对合同内容有疑问,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解读,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购房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希望以上的买房陷阱和注意事项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避免在购房过程中犯错。
祝愿大家能够顺利购买到心仪的房屋,安居乐业!。
买房避坑的十大指南,一定要看完

买房避坑的十大指南,一定要看完买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生中的大事,稍不留意就可能掉进各种“坑”里。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唠唠买房避坑的十大指南,这可都是经验之谈,您一定要看完哟!先说这第一坑,就是不做足功课就盲目看房。
我有个朋友小李,小两口着急买房结婚。
他们啥都没准备,就跟着中介到处看。
结果看了一堆房子,自己心里也没个谱。
最后被中介忽悠着定了一套,住进去才发现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上班通勤时间超长,后悔得不行。
所以啊,买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的需求,比如是要学区房,还是要靠近工作单位;是想要大户型还是小户型;能承受的价格范围是多少等等。
心里有了底,看房才有方向。
第二坑是被样板间迷了眼。
样板间那装修,那布置,简直美轮美奂,让人一看就心动。
可您得知道,那很多都是为了好看,实际尺寸可能跟您买到的房子不一样。
有一次我去看样板间,那厨房看着挺大,各种电器摆得满满当当,感觉特宽敞。
结果一问,样板间的厨房比实际的大了不少,等真住进去,发现连个烤箱都没地方放。
所以啊,看样板间的时候得多个心眼,多问问实际尺寸和布局。
再来说说这第三坑,就是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开发商为了把房子卖出去,那嘴跟抹了蜜似的,什么小区会建花园、游泳池,周边会有大型商场。
可到最后,很多都没兑现。
我认识的一个大姐,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小区会有幼儿园,方便孩子上学。
结果房子都住了好几年了,幼儿园的影子都没见着,孩子每天还得去老远的地方上学,可麻烦了。
所以,开发商的承诺一定要写进合同里,这样才有保障。
第四坑是不了解小区的物业情况。
物业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您以后的生活质量。
我之前住的那个小区,物业那叫一个差劲。
小区里垃圾没人清理,电梯坏了好几天也没人修,停车位管理混乱。
住得那叫一个糟心。
所以买房前一定要打听清楚物业的口碑,看看他们的服务质量怎么样。
第五坑是忽略房子的采光和通风。
有一回我去看一套房子,户型倒是不错,价格也合适。
可进去一看,窗户小得可怜,房间里暗暗的。
购买房子的十大坑

购买房子的十大坑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购买房产。
但是在购买房子时,也存在着不少的坑点和陷阱,如果不注意,不仅会浪费很多时间和金钱,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就跟大家介绍一下购买房子的十大坑。
一、身份证和户口本问题有些人在购买房子时,可能会忽视身份证和户口本问题。
事实上,购买房子的第一步就是要确保自己有完备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没有这些东西,就无法办理房产证和相关手续。
尤其是在一些新开发区、新城镇购房时,要注意提前准备好这些证件,否则会影响房子的购买和使用。
二、盲目贷款很多人在买房时都会选择银行房贷,但是有些人会盲目贷款,导致自己承担过高的负债压力。
在申请贷款前,要了解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和按揭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等信息,避免在购房过程中出现困难。
三、购房资产证明在购房时需要提供购房资产证明,部分人会因过度信任开发商等并没有耐心核查文件真实性,而忽视了是否需要代购或担保人等问题,从而陷入诈骗的风险中。
四、深度利器相关条款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格外注意深度利器相关条款,由于价格通常相对低廉,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眼球。
可是,这些房子的问题往往比较多,甚至会因拖欠物业费用等原因而被取缔,买入的决策不恰当,很可能会让你落得一身的难。
五、购房流程中的税费在购房流程中,需要支付的税费和相关费用往往较高,如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费用可能会超出你的预算。
在购买房子时,应该提前了解需要支付的所有税费和费用,以便为自己做充分准备。
六、购房合同的内容在购买房子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往往有很多条款,如有些房子必须有预售证书,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各种附加条件,如要求交清全款等,要认真阅读,避免个人的不知情而进一步引起风险。
七、房屋质量问题在购买房子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如是否有质量问题和是否符合建筑规范等。
此外,在购买二手房时,也要仔细查看房屋的年限、面积等信息,避免购买假冒伪劣或者老化的房子。
八、保险问题在购买房子时,要注意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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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10大陷阱广告与实际不符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少则几十万,动辄几百万,对于许多人来说,买房子是一辈子最大的投资,在它身上发生的任何“小事”对购房人来说都是“大事”。
当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延期交房、私改规划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时,我们才意识到掉进了营销陷阱。
此次,我们就购房者与开发商纠纷频率较高的十个陷阱进行曝光并“支招”防范,希望购房者擦亮双眼,理性购房,谨防受骗。
陷阱一:广告与实际不符楼盘还未面世,广告已经漫天飞了,各种传单、彩页、楼书让购房者眼花缭乱,而楼书上的楼盘形象设计图,更是精美绝伦,只看一眼,就让人有购买的冲动,于是乎,大家被华丽地吸引去了。
解析:宣传彩页的内容可不代表楼盘的实际形象,一个靠笔写,一个靠手建,说的永远比做得好。
支招:应到实地考察项目,或者保留广告单等宣传资料,最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记录进正式的合同中。
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陷阱二:房产证迟迟拿不到在购房者买房时,开发商一般会承诺在交房后的一年或两年内办理好房产证,但有的小区都交房五六年了,房产证依然没有音信。
解析:房产证办不下来,那房子的归属可就不是你能说了算的!支招:购房时,需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
五证分别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陷阱三:“火爆热销”是假相经常有楼盘的门前,购房者排着队,拿着号,争先恐后的去交钱订购,售楼部更是“人满为患”,售楼员告诉你房子只剩几套了,不买就没了,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交钱买房。
解析:当你觉得真的只剩几套的时候,开发商的销售可能为零,你一来,破零了。
售楼部里坐着的可能是花钱雇来的职业“购房者”,而你,才是那个真正的猎物。
支招:理性购房,不要人云亦云。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位置好、交通便利、或者性价比高的房子。
陷阱四:“特价房”为幌子节假日,有些楼盘会打出让人惊喜的“特价房”广告。
更有开发商将特价与均价结合起来,例如:“特价4800起”。
这时,大多数购房者的眼球被它引爆了。
解析:特价,一个特字就说明了一切,房子特殊在“位置不佳”,“朝向采光不好”或者“户型不端正”,因此低价抛出。
并特价的后面往往跟着一个“起”字,当你满怀高兴的去售楼部后才发现,原来特价只此一套,并且已被预订,你要买就是均价了。
支招:购房者应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房屋信息,不要只看价位,应当综合考虑,不要被诱人的价格所蛊惑,得不偿失。
陷阱五:补充条款损害购房者利益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补充协议,以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些条款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
解析:补充条款其实就是开发商的霸王餐,一般情况下,补充条款中的条条框框只对开发商有利,而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支招: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免除开发商的某些义务,削减业主权利的条款,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权益,如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
陷阱六:利用销控图表打“心理战”很多楼盘售楼处都设立了销控表,张贴在墙上。
不过,有些销控表是虚假的,在于给购买某一户型的购房者增添心理压力,迫使其加速买房或提价购买。
解析:销控图一直横行市场,开发商利用购房者买涨不买跌的心理,来销售户型不好或者采光不好的房子,将好房源留下,欺骗客户。
由于购房者的扎堆选房、抢房,使得开发商的这招心理战术屡试不爽。
支招:购房者一定要据理力争,明确告诉售楼员只要该套房,其他房都不要;二,可到房管局中心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销售陷阱。
陷阱七:没有条件办理按揭有些开发商做的是城改项目,五证没有齐全,就把房子卖出去了,所以按揭要等2年甚至3年后才可以办理。
开发商美其名曰:为购房者承担一部分利息,让购房者有更充足的时间攒钱,为购房者减少还款压力。
听上去多么的美好,实则是开发商没有办理按揭的条件和能力。
解析:随着房价的增长,银行利率也会不断变化,利率越高,按揭利息就越大,还款压力也就更大。
支招:购房者应该买五证齐全的楼盘,或者能够办理银行按揭的楼盘。
按揭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同样的贷款期限、金额,后者明显比前者还的少,但是前者比后者压力小,购房者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陷阱八:配套缩水很多房子都是预售的期房,房屋的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
但是一些开发商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
解析:很多小区,规划的绿地变成了停车场,规划的假山亭台变成了高楼,这种赤裸裸的欺诈行为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造成负面的影响。
支招: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最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记录进正式的合同中,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陷阱九:精装修不“精”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全装修房”,但是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此种情况下,经常是开发商逃避责任,或让装修公司直接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
解析:精装修价格本就高于毛坯房,购房者花了钱却没有得到预期的精装效果,名牌门窗、橱柜变成小作坊的货,大品牌卫浴、壁纸变成小厂家做工,挂羊头卖狗肉,令人大跌眼镜。
支招:购房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陷阱十:收房之后问题多交房时才发现,小区没有绿化,路面正在施工,小区满是垃圾,大门还没有安装。
而开发商往往先让购房者在收房的文件上签好字,再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
有些购房者稀里糊涂收了房,才发现一堆问题。
解析:这些问题几乎每个购房者都会遇到,购房者在收房的文件上签字,就代表对楼宇质量的认可,再想找开发商解决问题,就会困难重重。
支招:收房前先要开发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两书一表。
如果没有,不要随便签字。
然后去自己购买的房间查看,再签收房文件。
属于不能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使开发商无机可乘。
网友揭售楼员10大恶行为骗钱无中生有虚构上家2013年04月17日07:28春季房交会即将启幕,各种房产优惠、促销又将轮番上演。
如果你也在买房,请防备暗藏其中的猫腻。
九龙坡区一处商业广场商铺开盘,不少人闻讯前来,却被告知门面已卖,只能买上家转让的房子。
一些购房者买房心切,交了转让费才惊讶发现:所谓的上家、转让费,不过是售楼人员为了骗钱虚拟出来的。
昨日,九龙坡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完善备案制度,让市民明明白白买房。
重庆晚报记者唐中明摄影报道交完定金签合同才知房子已有主2010年,正是房价疯涨的时期。
吴先生打算投资门面。
2010年12月,他在报纸上看见九龙坡区某商业广场的门面出售广告,到售楼部几经比较,选定了一处门面,交纳5万元定金,并和售楼小姐约好月底之前签订购房合同。
当年12月28日,吴先生急急地赶到售楼部签合同。
售楼部一姓向的经理却告诉他,这个门面已经被她的一个上司买了,好在上司想把门面转让出来,如果吴先生还要这个门面,必须交7万元的转让费,而且不会开具任何收据。
眼看心仪的门面被别人买走,吴先生很是着急。
他盘算了一番,这个门面位置比较当道,以后肯定好出租。
虽然他心里极不情愿,但还是同意给转让费。
第二天,他按照向经理提供的银行账号,转了7万元。
事后查明,这个账户是营销总监李某个人的。
“当时我也有些疑虑,没有票据怎么证明这笔转让费是已经给了的呢?到时候对方打横耙咋办?”吴先生说,当时向经理极力保证,还说有什么事尽管来找她,他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而后,吴先生买到了这处门面。
都没见过卖房者联系人都是他俩此后,吴先生陆续听到一些传言。
几经打听,他惊讶发现,竟然有多个购房户被收了所谓的转让费,才拿到门面,这让他顿时警觉起来,“不像是个巧合,应该是有人策划。
”2011年4月,商业广场销售部经理向某和营销总监李某先后两次紧急约见吴先生。
在大渡口区一家茶楼,他们请求私了这7万元转让费,“这让我觉得很意外,好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
”吴先生说。
他怕有诈,还悄悄录了音,终因返还金额没有谈拢而只好作罢。
从那以后,向经理和李总监再也没有给吴先生打过电话,也没有再找过他,那7万元也没还给吴先生。
案发后,吴先生才从九龙坡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那里得知,当初被骗转让费的购房户不止他一个人。
检察机关查证,当初在商业广场购买门面的购房户中,被收取转让费的购房户有多家。
上周五,重庆晚报记者和办案检察官走访商业广场业主得知,不少购房户被收取数万元不等的转让费,收取方式如出一辙:先是心仪的门面被人买走,接着就有上家或者领导因各种原因转让房子。
购房户们称,他们都没有见过卖房人,自始至终,帮他们联系的都是售楼部的营销总监李某和销售部经理向某。
开发商操作模式让员工有机可乘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销售环节有漏洞可钻。
在2010年初,买了商业广场房子的购房户找到开发商,声称房产已经转让,要求开发商更改销售合同上的名字。
经过研究,开发商制定出客户要向公司缴纳房屋合同总金额10%作为转让费的政策。
之后的销售环节,也是按照这个模式来执行的。
让开发商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模式让有实权的销售部员工有机可乘。
日前,李某因诈骗转让费12万元,被九龙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向某骗取转让费4万元,被判刑1年,缓刑1年。
卖房这些名堂你也应该知道房子插小旗未必都是卖了的记者请来的开发商揭秘称,在楼市不景气的情况下,不少开发商有意制造销售火爆的假象。
售房部都有房屋销售总控表,卖了的房子就会插上一个小旗子,哪些卖了,哪些没卖,一目了然。
有的开发商为了显示销售很好,很多房子都插上小旗子。
实际上,这些房子并没有卖,是个假象。
购房合同常见3大猫腻广告供参考以实物为准?买房的时候或许你没有时间细细研究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根本看不懂那些专业术语。
即使你看出了一些问题,售楼人员也总有千百条理由跟你解释,“这是行业惯例,到哪买房合同都是这样写的。
”不出问题的时候可能还好,一旦在履行合同中出现纠纷了,往往就是这些“惯例”伤害到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查看过惠州本地多家楼盘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协议样本,也接受了多名市民的投诉,在这些合同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霸王条例,本期栏目为你罗列购房合同中最常见的三大猫腻。
不按期签合同就算违约?案例:今年初,市民张先生在江北某楼盘看中了一套房,与开发商草签了购房协议并交付了5万元定金,根据协议张先生必须在协议签订的15日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定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