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样本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样本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市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由股东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XX 年内缴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人民币XX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1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聘任或解聘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除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任命自己为公司执行董事的,由股东本人行使以上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

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股东规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向股东汇报公司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自持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有限公司 章 ! 程 年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很多人都觉得外资投资企业在国内注册都比较麻烦。下面是本人为你解答外商独资企业登记注册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外商独资公司(外资公司)设立登记注册指南 概念: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一种,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资本由一个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5、《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1、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2、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国家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申请材料: 商务局: 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立申请表投资方签字; 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方签字盖章) 4、(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 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 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

(新)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 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 委托) 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 变更) 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 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 、《指定(委托)书》( 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委托) 书》) ; 4 、《企业秘书( 联系人) 登记表》; 5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 、《指定(委托)书》( 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 委托) 书》) ; 3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路x号 邮政编码:5210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商务信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是: 1、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姓名。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2、王永锋。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1%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五)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 30页)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doc 30页)

...../ 注册会计师02 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 一、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P27)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1)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2)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债权人丧失胜诉权;(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P27) 1、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其他请求权(如《物权法》中的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P27)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例如,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2个月就是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 1、适用对象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 2、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 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 3、法律效力不同 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各投资方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审批部门审批后的公司章程、合同。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1)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已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地区居民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办理登记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港澳台居民可提交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外商投资的公司提交董事的任职文件,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 6.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可以与第4项材料合并提交)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9.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外国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 10.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或备案文件(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提供)。

个人独资企业法案例及答案

《个人独资企业法》 案例1 2004年4月,张某投资6万元成立星光个人独资企业,2005年6月,张某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负债经营,张某决定解散星光企业。经清算,星光企业现有财产4万元,但欠职工工资2万元,欠社会保险费用1万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还欠甲公司债务3万元,欠乙公司债务2万元。 问:对星光企业的财产应如何分配?对各债权人的债权应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所以先清偿职工工资2万元和社会保险费用1万元、然后清偿国家税款8000元,剩下的2000清偿其他债务,若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案例2 2004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以下简称A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的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过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4年7月,A企业发生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指定M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审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如下: (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的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 (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财产价值2万元。 问:(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2)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精选最新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 独立性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比起来,具有独立性更强的特征,合伙企业一般都是2人及以上的人数担任公司股东,公司的发展与重要抉择都得由公司的所有股东来决定,而个人独资公司本身就只有一个股东,公司的独立性很强,也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信息易保密。由于个人独资公司本身就是一人公司,公司的老板和员工一般都具有裙带关系,一般是亲戚关系,朋友关系,所以公司的商业秘密一般保护起来很容易,因为知晓的人少,大家也都有利益关系,所以都会乐意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税务负担轻。一般企业都要交企业所得税,在企业工作的人,薪资报酬超出一定的范畴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公司是由一个人成立的公司,公司的老板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节约一定的税费。 组建较简便。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再加上只有一个人任股东,所有其成立组件的程序一般比较简单,而且成立所需的时间也很短。 解散程序少。假如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不下去了,不论是由于资金链的原因还是企业的经营问题,只要是想申请解散或者是申请破产,需要的手续比较少,而且程序也比较简易。 权力很集中。个人独资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还有一个很不好的地方就是,企业的权力全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企业的抉择和发展也取决于投资者的个人素质,权力高度集中,假如个人素质较低或者是个人抉择失误,就很容易将企业带入绝境,让企业走向破产的命运。 三、注册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范本

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张家口一路发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 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裕兴路东侧雪绒花商务宾馆对面底商 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 第五条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运输。(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办事程序及所须资料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办事程序 1、关于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确认函 受理部门:管委会招商一局 项目申请报告 投资方主体资格证明 2、环保局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 受理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关于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确认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受理部门:管委会招商一局 申请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报告(2 份) 项目申请报告(3 份) 外商企业注册登记证(2份,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港澳企业还应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函。) 环保局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2份)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受理部门: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项目申请报告及其核准文件 5 、核准合同、章程或外资企业申请表、章程 受理部门:管委会招商一局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2 份)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报告(2 份) 合同章程(合资、合营企业)或申请表、章程(独资企业)及其附件(8 份)申请成立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3 份)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职书(3份) 申请成立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 份) 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委派书(3份) 监事或监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总经理任职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 份)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份) 6 、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书 受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审批机关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浅谈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论文

摘要:个人独资企业现阶段正处于多元化发展的市场利益主体中,因此应该确立它的民事主体地位。在之前,大多数的个人独资企业都将民事主体的标准定为在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上,这个观点在根本上是错误的,虽然在民事主体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它的组织形式也会相应的发生一定的变化。并且,在承担债务这个环节上,个人独资企业要坚持双重的优先原则,有利于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方在债务累积超过资产时,理清偿还债务的顺序问题。 关键词: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继承 从2000年后,国家就出台了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关的法律,填补了我国在市场主体中的法律体系的缺漏,更是为相关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实现规范化的企业组织形态。但是,在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中,还存在一些像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该确立起第三民事主体,奠定非法人团体地位的问题。下面笔者就来谈一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问题,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 效果。 一、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要确立民事主体地位 在民事法律制度中,民事主体制度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传统的民事主体模式是由两大主体组成的,一是自然人,二是法人。除了这两个主体以外,在相关制度中没有其他的民事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市场的主体也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且还有许多个人独资企业和国家等主体不包括在自然人和法人这两大主体中。为了具备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个人独资企业该怎么做呢?从目前的社会经济情况看,个人独资企业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已经发展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以在法律上,对于民事主体地位,个人独资企业也要有一个明显的界定。 个人独资这种经营方式,并没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衰落,不论是发达或是发展中国家,最为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就是个人独资。而随着世界经济的蓬勃发展,许多发达国家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愈来愈重视,也加快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速度。 二、在形式上,个人独资企业有着法人组织形式所没有具备的优点 1.个人独资企业能够在小规模的企业中发挥出它的全部作用,而法人组织在社会市场经济中无法对其作出有效的补充。 2.法人在设立和解散企业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在严格的关卡下设立或是解散的时间将会成倍的拉长,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就不会有这样的困扰,不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关卡,灵活的聚散经营方式帮助它提高了竞争力和应变力。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企业出现负债情况的时候,需要承担无限的责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商业信誉较强。在快速发展的新经济时代,作为单独经营的自然人在社会中的作用仍然没有降低,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具有特殊的存在价值。因此,我国要肯定个人独资企业在民事主体中的经营实体地位。 从法律上来说,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具有非法人团体的属性,与自然人和法人不同,其表现为以下四点:一是个人独资企业在人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二是个人独资企业在财产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三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利益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四是个人独资企业在责任上,具有相对独立性。[1]首先,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独立的名义来进行活动,而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来实现的;其次,一个企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就需要依靠稳定的物质基础,而企业的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就说明了企业投资人在企业的财产方面享有所有权;再次,在人格和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都有了相对独立性,也就说明企业在产生效益后,也拥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最后,在承担债务方面,根据上述三点的独立人格、财产和利益,也应独立的以自身的财产承担无限的责任,不能将承担方模糊化,也能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 39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doc 39页)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指南(共53个) 指南目录 指南53-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2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3(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4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5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6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7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8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9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0外商投资企业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1外商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4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5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6(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撤销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7(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增设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8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事项备案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19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0(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印章 指南53-2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2(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指南53-26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企业类型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7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场所(地址)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29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指南53-30(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及印章 指南53-3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3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所提交的文件、证件 指南53-3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完整版)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 ××市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 住所:××市区路号楼层室。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 甲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或名称: 住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注册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注册 上海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 在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与在国外注册海外离岸公司在公司注册材料、费用、流程、 条件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因而,在上海注册外资公司,必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代理 公司办理注册登记。 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以注册上海外资公司为例,其注册条件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上海工商注册服务中心依据多年为客户代理注册公司的经验,将上海注册外资公司的 条件整理如下: 1、外资公司股东 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 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 是中国公司。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 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2、外资公司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 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 身份证明。 3、外资公司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 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外资公司注册资本 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普通的外资公司最低

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且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出资,首次出资不低于20%,其余可在两年内出资。 外国投资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公司名称 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6、经营范围 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7、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8、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9、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10、财务人员 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 11、法定代表人 外资公司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 随着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未踏进社会大门,就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这时,创业就成为毕业生的一个就业道路,也是国家非常鼓励发展的新型就业形式。创业首先需要创办注册一个公司或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是多少呢?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讲解。 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注册资金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要求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2、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80万元; 3、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全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零售的货物销售额不到50),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年应纳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综上所诉,根据我国企业法的规定,“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意味着一元钱也能注册企业,就是大家熟知的一元企业,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作出具体的限制,但是这种一元企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而且没有信誉度可言,破产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倾家荡产。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65779048.html,/

公司章程范本免费

石家庄巨亨饲料贸易中心 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笫一条公司名称:石家庄巨亨饲料贸易中心 第二条公司住所:藁城市张家庄镇小慈邑村村南200米路东 I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笫三条公司经营范圉为:饲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50万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条? 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 股东姓名:韩胜爱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七条?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笫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 2、> 3- 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 7、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9、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10、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十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缴纳出资; 2、 3- 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的,补交其差额; 5、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笫十二条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第十三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 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的条件 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 不成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 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召开股东会进行决定,也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釆用书面通知形式的,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 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职责、议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习题答案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答案】√ 【例题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答案】×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只有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题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2002年)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答案】C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3)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例题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B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D是错误的。(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 【例题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2003年) 投资人的知识产权 投资人的劳务 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答案】ACD 【解析】(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出资;(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我个人认为: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对企业出资法律没有要求,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也就不存在出资是否真实的问题,讨论劳务能否出资没有实质意义,而且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用劳务出资,那么应该是允许的。答案应为ABCD 【例题7】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个人独资企业法练习题

个人独资企业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2000年试卷三)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 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3、甲开办一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企业时甲某对企业投资4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原料、机器 设备等。现甲某准备将部分企业财产变卖,此时企业欠有外债20万余元,债权人对甲某的行为提出异议。下列对甲行为的说法,正确的就是( ) A.甲某对企业财产不享有处分权,未经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其变卖行为就是违法的 B.甲某减少出资前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甲某擅自变卖企业财产的行为分害了债权人 的权益,应当撤销 C.如果甲某变卖部分企业财产后剩余财产的价值仍大于对外负债的数额,那么甲某的行 为就是合法的 D.甲某对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个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变卖行为就是合 法有效的,不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 ) A.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B.分支机构独立承担 C.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 D.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其投资人共同承担 5、甲某在北京设立了一个人独资企业,并打算在南京设立分支机构。关于分支机构的工商登 记,说法正确的就是 A.甲某仅需在北京申请登记 B.甲某仅需在南京申请登记 C.在北京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所在的登记机关备案 D.在南京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 案 6、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与50 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陈某委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无效?(2004年试卷三)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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