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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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是指针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和监管措施,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1. 制定管理制度: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应由药品监管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制定,在制度中明确麻精药品的管理要求、流程和责任。

2. 麻精药品的注册和审批:麻精药品的生产和销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注册和审批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临床试验、审核、评估等环节。

3. 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麻精药品的生产过程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药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灭菌等环节。

4. 药品流通和销售:麻精药品的流通环节包括药品的储存、运输、配送和销售,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监管要求,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5. 药品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会对麻精药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包括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药品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等进行审核。

6. 不良事件和汇报:企业应建立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发生的不良事件,包括药品的质量问题、不良反应等,相关部门也会做出相应的处理和调查。

7. 信息管理和追溯:药品的信息管理和追溯系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和企业对麻精药品进行全程监督和溯源,包括药品的生产流程、流通记录、销售渠道等。

8. 处罚和奖励措施:对于违反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罚;与此同时,对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业和个人也会给予奖励和表彰。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概述,具体的管理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若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考相关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指导文件。

医院或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或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或药房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前言麻醉药品是医院或药房中的重要药物种类之一,对于病人的手术和治疗过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麻醉药品的特殊性对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麻醉药品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医院或药房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医院或药房应设立麻醉药品管理部门,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使用等工作。

该部门应由专门的麻醉师和资深药师组成,并负责协调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监控。

3.麻醉药品储存:医院或药房应建立标准的麻醉药品储存方案,确保药品安全、完整、易取。

麻醉药品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他药品混用,防止交叉感染和误用。

4.麻醉药品分发:麻醉药品的分发应由专门人员负责,以确保正确的药品和剂量分发给相应的医疗人员。

分发过程中应进行准确记录,包括领药人员、药品种类、数量等信息。

5.麻醉药品使用:医院或药房应严格按照医疗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麻醉药品的正常使用。

医疗机构应完善麻醉药品使用台账,记录使用的药品种类、剂量、病人信息等,以及麻醉的效果及病人出现的不良反应等情况。

三、麻醉药品管理流程1.麻醉药品采购流程:a.确定麻醉药品需求量。

b.邀请供应商报价,评估报价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c.签订采购合同,约定药品品质、价格、交货期限等事项。

d.收到货物后,检查药品完整性和品质,并按照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

2.麻醉药品储存流程:a.制定麻醉药品储存方案,明确储存位置、条件等。

c.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的储存情况,避免过期或受潮等问题。

3.麻醉药品分发流程:a.由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的分发工作。

b.根据医疗人员的使用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麻醉药品的分发。

c.记录麻醉药品的分发情况,包括领药人员、药品种类、数量等信息。

4.麻醉药品使用流程:b.使用麻醉药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的正确剂量和使用方法。

c.麻醉过程结束后,记录使用的药品种类、剂量等信息,并监测病人的反应情况。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1) 、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 、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 、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容。

(4)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 、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 、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⑴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容。

⑵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 年。

(3) 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 、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醉成分的药品,其管理制度与流程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下面是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
1.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包括《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等;
- 设立麻精药品管理部门或委托麻精药品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 制定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
- 建立麻精药品档案,记录麻精药品的种类、编号、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 建立麻精药品台账,记录麻精药品的采购、使用、库存情况等;
- 制定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使用;
- 建立麻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和报送麻精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2. 麻精药品管理流程:
- 采购流程:根据需求确定麻精药品的种类、数量,执行集中采购或定点采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
- 接收与验收流程:对采购的麻精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的种类、数量以及质量合格证书等信息,确保麻精药品符合规定要求;
- 入库流程:将验收合格的麻精药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并记录入库信息,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保存;
- 领用与使用流程: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申请领用麻精药品,经过核实后进行发放与使用,同时记录领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
- 盘点与调拨流程: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麻精药品的盘点,核对库存与实际情况,同时根据需要进行调拨和移交手续;
- 报废与销毁流程:对过期、损坏或无效的麻精药品进行报废和销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以上是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具体的管理细节需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操作。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一章通用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地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管辖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使用、备货、储存、销售麻精药品的各个环节。

三、责任分工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全面负责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

2. 麻精药品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制度,保障麻精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 药剂师负责麻精药品的配制和调配,保证其质量。

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备货、储存、销售的麻精药品。

第二章麻精药品采购管理一、采购流程1. 各部门提交采购需求单,药剂师审核后向公司领导班子申请采购。

2. 公司领导班子批准后,药剂师向认可的供应商采购。

3. 采购完成后,药剂师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需保证其向我公司供应的麻精药品可追溯,且符合质量标准。

2. 药剂师对供应商进行备案,备案名单由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确定。

三、存储管理1. 麻精药品应保存在干燥、通风、避光、温度适宜的库房中。

2. 库房应进行24小时监控,保证安全。

3. 库房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盘点。

四、使用管理1. 麻精药品使用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2.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三查”,即查看麻精药品标签、查看使用用量、查看有效期。

3. 根据需要,应进行签名、记录等操作。

五、报废和销毁管理1. 对于过期、失效和损坏的麻精药品,应及时将其报废。

2. 报废应先由药剂师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销毁。

3. 销毁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填写销毁记录。

第三章附则1、所涉及附件如下:1. 麻精药品采购需求单2. 麻精药品供应商备案申请表3. 麻精药品库房日常检查表4. 麻精药品使用记录表5. 麻精药品报废记录表6. 麻精药品销毁记录表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品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8年通过的法律,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黄素等与麻黄素具有相似作用的药物成分的药品,主要用于治疗哮喘、支气管炎等疾病。

由于麻黄素具有兴奋中枢神经、提高血压、加快心跳等作用,因此对其使用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以确保使用安全性。

一、麻精药品管理制度1.资质审批:医疗机构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医药品使用执照,取得合法资质。

2.备案登记:医疗机构应将每次使用麻精药品的药物品种、使用数量、使用日期等信息报备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积极宣传:医疗机构应将麻精药品使用前后的注意事项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药物的了解和管理意识。

4.专人管理: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麻精药品管理,负责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损毁等。

5.质量保障:医疗机构应购买正规厂家出产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麻精药品,确保用药质量。

6.规范操作: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方法,不可滥用麻精药品。

7.不良反应报告:医疗机构应不定期报告麻精药品使用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麻精药品管理流程1.采购: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审核供货方的药品品种、数量及价格,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采购。

2.验收:医疗机构专人检查所采购的麻精药品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问题应通知供货方,确保用药安全。

3.储存:医疗机构应根据麻精药品的储存要求将所采购的麻精药品进行分类、标记、储存,并进行定期检查。

4.发放: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处方,将麻精药品进行配药发放,医师需对发放药品进行记录。

5.使用:患者应严格按医嘱使用麻精药品,不可自行调整用药剂量及次数。

6.监测: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临床症状进行监测,并定期进行患者随访。

7.不良反应处理: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如增加随访频次或调整用药方案等。

8.药品损毁:医疗机构应对麻精药品进行定期的清点,如有过期或损坏,应立即进行损毁处理。

综上所述,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使用过程规范,用药安全性。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二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二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一、引言麻精药品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具有一定的麻醉效果和精神活性作用。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旨在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

二、麻精药品管理制度1.管理目标麻精药品的管理目标是保证麻精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合理使用和避免滥用。

2.管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麻精药品管理应基于科学知识和专业理论,遵循科学的规范和要求。

(2)法律性原则:麻精药品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3)透明性原则:麻精药品管理过程应透明公开,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信息共享,确保管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4)监督性原则:麻精药品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管理职责(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麻精药品管理的相关政策,对麻精药品的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2)医疗机构应建立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3)医师和药师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麻精药品的监管水平,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

4.管理措施(1)严格准入制度:对麻精药品的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麻精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和质量可控。

(2)完善档案管理:对麻精药品的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进行全程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性。

(3)加强人员培训:对医护人员和药师进行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其麻精药品管理的专业水平。

(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督检查,定期抽检和监测麻精药品的质量指标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麻精药品管理流程1.麻精药品采购管理流程(1)确认采购需求: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和患者情况,确定麻精药品的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

(2)参与供应商招标:医疗机构根据采购计划,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总结词:制定预案
详细描述:针对可能发生的药 品安全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 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和责任人。
总结词:组织演练
详细描述:定期组织应急处置 演练,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 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THANKS
药房应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药品的 来源、质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退回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 不发生药品流失或滥用。
04
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培训与教育
• 总结词:强化意识 • 详细描述: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麻精药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麻精药品的认识和意识,确保他们能够
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 总结词:提升技能 • 详细描述:通过专业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麻精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技能,
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 总结词:加强宣传 • 详细描述:开展麻精药品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麻精药品的知识和安全使用方法,提高公众对麻精药品的
认识和意识。 • 总结词:增强意识 • 详细描述: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医务人员和公众充分认识到麻精药品的危害和风险,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审批流程
需求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采购计划 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调整与更新
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更新采购计 划。
供应商选择与资质审核
供应商资质
01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
应的稳定性。
资质审核
0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到货验收与入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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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
1.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

各管理单位、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职)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2.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

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
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药学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 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采购
1. 麻、一精药品采购:由药学部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

药学部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审查。

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2.麻、一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须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处方权获得
1.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本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一精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一精调剂资格。

2. 医师取得麻、一精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一精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药师取得麻、一精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医院调剂麻、一精药品。

3. 医务部须将具有麻、一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和签名留样及时在药学部存档,
四、处方开具与调剂
1. 处方原则
1)医师须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

2) 医师必须使用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开具麻醉、精神药品。

3) 开具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

4) 处方前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

住院患者还应写明床号。

5) 处方正文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6) 处方后记必须有处方医生签全名并盖章。

医师处方签字须与备案签名字样一致。

7) 凡在我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患者,必须建立病历,患者病
历必须交医院病案室保管,严禁将病历交患者保存。

开方医师必须将临床诊断、使用药品情况详细记录在病历上,以备检查。

8) 在医院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不到麻、一精药品时,患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向医师提出申请。

具有麻、一精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认为要求合理的,要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一精药品。

9)除需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10) 医院须要求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 3 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2.处方流程:
1)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确定患者需要使用麻、一精药品。

医生与患者共同签署《麻、一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患者持签名并有经治医师盖章的知情同意书到病案室建门诊病历,病案室留存知情同意书原件,复印患者身份证,如患者委托亲属代办,应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两者身份证复印件及知情同意书复印件贴在门诊病历中,并在门诊病历封面上加盖麻醉药品使用章。

患者持盖章后病历回诊室开药后,到药房领取药品;患者取完药后将门诊病历交回病案室。

2)其它门诊、急诊需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患者患者,患
者或代办人到挂号室挂号后持患者加盖麻醉药品使用章的门诊病历直接到医生办公室开药。

3.处方用量
1)除需长期使用麻、一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2)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

3)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4)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一精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

5)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一精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 1 日常用量。

6)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院内使用。

4.处方调配
1)对麻、一精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2)药师应当对麻、一精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3)药学部须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为 3 年。

4)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 3 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 2 年。

5) 使用麻、一精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须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 收回的麻、一精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7) 麻、一精药品不得退药,对剩余的麻、一精药品须无偿交回药学部,由药学部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5.门诊药房设置固定发药窗口,有专人负责麻、一精药品调配。

6. 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五、储存
1.医院须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一精药品。

专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使用保险柜。

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 各相关科室、病房储存麻、一精药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

对进出专库(柜)的麻、一精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六、报损与销毁医院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破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由医院保卫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七、监督管理
1. 药学部每月将本院麻、一精药品进货、销售、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进行清点。

2. 一旦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部门须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科负责人,医务部,主管院领导,医院立即上报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相关管理部门。

八、法律责任凡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者,按有关罚则处罚。

九、本制度由医务部、药学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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