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文明养护管理措施及实施方案

文明养护管理措施及实施方案

文明养护管理措施1、养护场地管理(1)养护现场的场容管理,实施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挂牌示意,生活区管理规定挂牌昭示全体。

(2)制定养护现场生活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3)安全生产作业工作上墙,做到七牌一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工程项目责任人员姓名牌、安全六大纪律牌、安全生产计数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和工地养护总平面图)。

(4)现场布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做到无违章。

(5)养护区、办公区、生活区挂标志牌,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主要养护道路设置交通指示牌。

(6)确保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无污水外溢,围栏外无渣土、无材料、无垃圾堆放。

(7)环境整洁,水沟通畅,生活垃圾每天用编织袋袋装外运,生活区域定期喷洒药水,灭菌除害。

2、临时道路的管理(1)进出车辆门前派专人负责指挥。

(2)现场养护道路畅通。

(3)做好排水设施,场地及道路不积水。

(4)开工前做好临时便道,临时便道路面高于自然地面,道路外侧设置排水沟。

3、材料堆放管理(1)各种设备、材料尽量远离操作区域,并不许堆放过高,防止倒塌下落伤人。

(2)进场材料严格按场布图指定位置进行规范堆放。

(3)现场材料员认真做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包括数量、质量、质保书),并且做好记录包括车号、车次、运输单位等)。

(4)水泥仓库有管理规定和制度,理。

水泥发放凭限额领料单,限额发放。

水泥堆放十包一垛,过目成数,挂牌管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水泥收、发、存流水明细帐。

(5)材料堆放按场布图严格堆放,杜绝乱堆、乱放、混放,特别是杜绝把材料堆靠在围墙、广告牌后,以防受力造成倒塌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4、养护人员的管理(1)办公室、厕所、食堂、宿舍等的搭建标准、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制定“办公室及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使养护现场做到整洁、卫生。

(3)办公室、宿舍通风、明亮,设有盥洗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

(4)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大容量电器,养护安全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作业区规定

作业区规定

14、日常保洁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着装或在高速公路护 栏以内随意坐、立、打闹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15、施工中遇有政治任务、交通堵塞,施工单位不及时停工,罚款 2000 元,造成一定后果的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政治责任。
附件三:
养护施工备案表
施工单位 施工作业面情况
施工时间
施工地点
1、东幅
看护。
20、乙方施工场地各种材料、机具、设备等物品应摆放整齐、有
序。
21、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现场彻底清理,确保公路良好的技术
与通行状况。
22、乙方同意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预留
万元(人民将余额返还乙方。
23、若乙方不按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施工安全生产
组织疏导交通。 3、如发现乙方有违规施工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
整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交通部《养护工程安全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 作业。
2、养护施工未按业主及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征得同意或备案手 续,并按规定设置施工作业控制区,落实相应保通措施之前,乙方不 得实施施工作业。
警灯及左右电子闪烁箭头标示牌,或施工车辆后方配备移动式标志 车,施工车辆与移动式标志车应保持 50-100 米的间距。
2、移动作业施工车辆施工时,应将移动性施工标志悬挂于施工 车辆及机械车之尾部,以便于车辆驾驶人员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 悬挂施工标志为黄底黑色图案、黑边框、反光、背面斜插色旗二面。
附件二
3、乙方以任何方式聘请、雇用,参与施工有关工作的人员、车 辆和机械等由乙方统一管理,其行为视同乙方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
4、乙方不得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及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等 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包括机械,下同)用于施工。乙方保证施工车辆 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等符合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DB13∕T-3023-2019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DB13∕T-3023-2019

201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作业控制区构成 (1)6 安全设施类型 (2)7 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3)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养护作业控制区 (8)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图表 (10)附录 C (资料性附录)不同养护作业情形的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17)2019前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委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北工业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红伟、郑利、杨立、贾浩然、王海燕、王新岐、白子建、邢锦、徐建平、田波、韩敏、柯水平、徐汉清、房艳强、陈亮、李巧茹、李昆、王金泓、冯延超、李思李、王峥、宋超群、王焕栋。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作业控制区构成、安全设施类型、安全设施设置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3 术语和定义JTG H3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maintenance work safety facilities警告、提醒、引导车辆及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及车辆行车安全的设施。

3.2渠化设施 channelizing facilities警告、提醒、引导车辆及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和工作区的设施。

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

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 公路管理局局属高等级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管理。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一)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与管理,提高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安全教育内容如下:1. 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2. 维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3. 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常识;4. 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5. 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常识。

(二)建立健全的考勤与考核制度,定期对培训内容、人员签到、发言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条作业装备的准备作业前要准备足够的安全作业服、设施、灯具与作业区标志,并做到损坏或故障时能及时补充或更换。

作业标志和设施必须符合《GB5768-2009 道路标志与标线标准》,作业装备可外购或自己生产,但不能擅自修改颜色、外观及尺寸。

第五条作业养护车辆、设备的准备用于养护维修作业车辆均要喷涂成规定的颜色、图案并保持表面清洁,作业车辆应配置作业标志灯( 黄色闪光警灯) 于车辆顶部或后方车辆明显可见处, 作业时必须开启。

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还需悬挂移动作业标志。

第三章作业区布设规定第六条控制区的划分为确保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畅通,必须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强制性交通管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H30-2015)及《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布设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养护作业区设置警告区、上有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六个区域。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管理工作制度

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管理工作制度为保障公路养护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行车安全,规范养护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及相关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避免和预防养护生产施工作业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工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纵向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六个区域。

二、养护维修作业可用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布置安全作业区,主要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防撞桶(墙)、移动式标志车、施工警告灯号、夜间照明设施等。

三、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五、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基本要求1、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维修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设置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化的作用。

2、作业区应设置工程车专门的进口和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4、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的不同车道不宜同时维修作业,当必须同时维修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5000m。

5、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可变标志牌或线形诱导标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在缓冲区与工作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

6、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养护作业,应结合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

7、立交区进出口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标志,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长度而定,当匝道长度比规定的警告区最小长度短时,作业控制区前端的交通标志可设置于匝道的起点处,匝道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参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附图布设。

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

养护作业区布设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公路管理局局属高等级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管理。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一)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与管理,提高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安全教育内容如下:1.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2.维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3.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常识;4.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5.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常识。

(二)建立健全的考勤与考核制度,定期对培训内容、人员签到、发言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条作业装备的准备作业前要准备足够的安全作业服、设施、灯具与作业区标志,并做到损坏或故障时能及时补充或更换。

作业标志和设施必须符合《GB5768-2009道路标志与标线标准》,作业装备可外购或自己生产,但不能擅自修改颜色、外观及尺寸。

第五条作业养护车辆、设备的准备用于养护维修作业车辆均要喷涂成规定的颜色、图案并保持表面清洁,作业车辆应配置作业标志灯(黄色闪光警灯)于车辆顶部或后方车辆明显可见处,作业时必须开启。

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还需悬挂移动作业标志。

第三章作业区布设规定第六条控制区的划分为确保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畅通,必须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强制性交通管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及《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布设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养护作业区设置警告区、上有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六个区域。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word版,第60页至封底)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word版,第60页至封底)

9 桥涵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9.1 一般规定9.1.1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护作业控制区桥梁养护作业特点、养护作业位置、作业影响范围等因素。

9.1.2 桥梁养护作业时应加强车辆限速、限宽和限载的通行控制。

经批准允许通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引导通过。

9.1.3 当预判桥梁养护作业会出现车辆排队时,应利用桥梁检查站、收费站、正常路段或警告区布置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并布设“重车靠右停靠区”标志,间隔放行大型载重汽车,不得集中放行。

9.1.4 立交桥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养护作业影响桥下净空时,应在立交桥下方公路上布设施工标志、限高及限宽标志,并不得向桥下抛投任何物品。

2 养护作业占用下方公路路面时,立交桥下方公路应布置养护作业控制区。

9.1.5 桥梁养护作业影响桥下通航净空时,应按有关规定布设标志及安全设施。

9.1.6 特大、大桥养护作业除应满足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的一般要求外,尚应符合该特大、大桥养护作业的特定技术要求。

9.2 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9.2.1 桥梁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至第8章的有关规定。

9.2.2 中、小桥和涵洞养护作业应封闭整条作业车道作为工作区,纵向缓冲区终点宜止于桥头。

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2。

9.2.3 特大、大桥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作区起点距桥头小于300m时,纵向缓冲区起点应提前至桥头。

以设计速度l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3-1。

2 工作区起点距桥头大于或等于300m时,应按相应的等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并在桥头布设施工标志。

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9.2.3-2。

9.2.4 桥梁半幅封闭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大、大桥中央分隔带可设开口时,应按本规程第4.0.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中间分隔带不能设开口时,上游过渡区终点应止于桥头。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保障公路养护生产安全开展,确保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全省公路系统依法对所管辖公路、桥梁涵洞、隧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保洁、养护、维修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采取的公路应急措施等工作.第三条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边施工边通车的二级及以下公路建设、改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省公路管理局监督,公路总段(分局)监管,公路管理段(高养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各级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同时接受当地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各级路政、交警部门应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管理目标、管理办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二)全省公路系统养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组织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

(四)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收集汇总全省安全生产的有关信息和数据。

第七条公路总段(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规范和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公路管理局局属高等级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区布设管理。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一)通过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与管理,提高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安全教育内容如下:1.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2.维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3.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常识;4.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5.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常识。

(二)建立健全的考勤与考核制度,定期对培训内容、人员签到、发言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条作业装备的准备作业前要准备足够的安全作业服、设施、灯具与作业区标志,并做到损坏或故障时能及时补充或更换。

作业标志和设施必须符合《GB5768-2009道路标志与标线标准》,作业装备可外购或自己生产,但不能擅自修改颜色、外观及尺寸。

第五条作业养护车辆、设备的准备用于养护维修作业车辆均要喷涂成规定的颜色、图案并保持表面清洁,作业车辆应配置作业标志灯(黄色闪光警灯)于车辆顶部或后方车辆明显可见处,作业时必须开启。

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还需悬挂移动作业标志。

第三章作业区布设规定第六条控制区的划分为确保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畅通,必须对车辆行驶速度、路线、方向采取强制性交通管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及《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布设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养护作业区设置警告区、上有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六个区域。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1。

- 2 -图1 封闭车道养护作业第七条养护施工安全设施摆放规定(一)交通标志布设原则(1)交通标志应放置在公路的右侧,也可根据交通的复杂情况安放在高速公路的左右两侧:安装在移动支撑上的标志可放置在道路内侧:标志也可安装在路障上,其与路障组成的联合体标志应具有防撞功能。

(2)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或线形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间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一般情况下其布设间距为15m(在上游过渡区起始处,锥形标间距可适当加密,间距不宜大于小型机动车宽度);在缓冲区与作业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当作业区靠近路肩或应急车道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置在应急车道上;当作业区靠近中央分隔带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在中央分隔带护栏的内侧。

在弯道,纵坡处以及桥梁结构物拆建施工路段进行路面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4)交通标志的设置除应符合GB5768-2009的规定外.还可以利用可变信息标志,动态显示前方养护作业信息。

(二)交通标志布设位置(1)在视线良好的位置及确保合理视距的位置设置,不宜在坡道或弯道处设置;(2)禁止通行标志宜设置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3)禁止驶入标志宜设置在驶入路段的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4)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5)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6)限制速度标志宜设置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起点;- 4 -(7)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宜设置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8)窄路标志宜设置在行驶路面变窄或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前的位置;(9)双向交通标志宜设置在由双向分离行驶、因某种原因出现临时性,永久不分离双向行驶路段或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以前的位置。

(10)施工标志宜设置在作业控制区的最前段;(11)车辆慢行标志宜设置在作业控制区内需要车辆减速慢行的路段;(12)车道封闭标志宜设置在封闭车道的上游位置;(13)改道标志直设置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的上游位置;(14)线形诱导标志宜设置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的上游位置;(15)车道合流标志宜设置在因一条车道封闭而要求车辆合流到另一条车道路段的上游位置;(16)养护作业控制区一般按整条车道布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标线20厘米。

第八条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的规定(一)临时养护维修作业:临时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采用单一限速控制,警告区长度宜取长、短期养护作业警告区长度的一半,但应配备交通引导人员,当布设移动式标志时,可不设上有过渡区。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2.图2 高等级公路临时养护作业(二)移动养护维修作业: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隔离设定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在开始路段设置指示标志或停放移动式标置车并设旗手指挥疏- 6 -导交通。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3。

图3 高等级公路机械移动养护作业(三)高等级公路使用小型机具实施养护作业时,可只封闭施工作业对应的车道。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4和图5.图4 高等级公路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 8 -图5 高等级公路封闭外侧车道养护作业(四)使用大型机具(如2米铣刨机、摊铺机、8吨以上压路机等)实施养护作业时,采用单幅封闭和改变交通流方向借道行驶。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6。

图6 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等级公路养护作业(五)普通干线公路双车道交替通行路段养护作业时,除布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宜配备交通引导员,也可布设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7。

- 10 -图7 普通干线公路交替通行的养护作业(七)普通干线公路全封闭路段养护作业,应采取分流措施和修筑临时交通便道。

修筑临时交通便道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控制区内应布设附设警示灯的路栏;临时修建的交通便道,宜施划临时标线、设置交通安全设置。

养护控制区示例见图8。

图8 普通干线公路便道双向通行的养护作业第九条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时要以标志车为掩体协同作业;尽量减少阻车,提醒交通车辆提前减速变道;相互人员沟通默契,专人指挥,大家协同。

- 12 -(一)高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标志摆放:先上游后下游先应急车道后先上游后下游、先应急车道后中央分隔带、先交通标志后安全隔离设施(如锥形交通路标、隔离墩等)的次序顺车流方向摆放。

摆放按如下流程操作:1.移动标志车尾部应悬挂醒目的减速慢行和改道行驶标志,尾随作业车辆行驶至距警告区上游50~100m 处;2.安全员携带红旗迅速下车进入中央分隔带,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3.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继续前进至警告区停车,标志摆放人员进入中央分隔带放置第一块标志;4.第一块标志放好后,安全员迅速移动至移动标志车处,随标志车行驶至第二块标志上游50~100m处下车,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同时,标志摆放人员放置第二块标志,依次类推,直至摆放好警告区内所有标志;5.警告区标志摆放完毕后,摆放人员应立即摆放隔离设施,并尾随作业车辆封闭过渡区、缓冲区和工作区,直至整个施工区域完全封闭;6.作业控制区封闭完成后,安全员迅速上移动标志车向右改道,驶出公路。

(二) 高等级公路养护作业人员撤除标志应按照先中央分隔带后应急车道、中央分隔带与第1车道交通标志或第1、2车道交通标志及安全隔离设施同步顺车流,应急车道与第2车道双向4车道或第3、4车道双向6车道、双向8车道的交通标志及安全隔离设施同步逆车流方向撤除。

中央分隔带交通标志与第1车道隔离设施或第1、2车道隔离设施的撤除宜同时进行,并按如下流程操作:1.移动标志车尾部应悬挂醒目的减速慢行和改道标志,尾随作业车辆行驶至距警告区上游50~100m处;2.安全员携带红旗迅速下车进入中央分隔带,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3.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继续前进至警告区停车,标志摆放人员进入中央分隔带撤除第一块标志;4.第一块标志撤除后,旗手迅速移动至移动标志车处,随标志车行驶至第二块标志上游50~100m处下车,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同时,标志摆放人员撤除第二块标志,依次类推,直至撤除警告所有标志作业车辆变道驶出高直至撤除警告区所有标志,作业车辆变道驶出高速公路。

移动标志车则停至缓冲区上游附近,安全员在移动标志车上游50m~100m处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5.在开始撤除中央分隔带警告区标志的同时,另一辆作业车辆应正常行驶至施工封闭区域末端,收好下游的标志,再缓慢倒回施工封闭区域内,逆车流方向收回隔离设施;6.隔离设施全部撤除后,作业车辆立即向前正常行驶,安全员迅速上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驶出公路。

(三)普通干线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 14 -除: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隔在作业区两端设定20-30米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从车流方向逆行起,确定警告区并在开始路段根据公路路况、车辆规定时速设置1-5个指示标志(应包括前方X米施工、限时速XX公里、右(左)道封闭等内容)在缓冲区开始端设置旗手指挥疏导交通,在作业区另一端设置缓冲区和50米的终止区,并摆放限速标志。

根据车流方向在旗手所处的公路另一侧摆放限速标志,在作业区中央的公路另一侧摆放车流方向标志,在终止区公路另一侧设置旗手指导交通,根据车流方向设置警告区并摆放指示和警示标志牌。

第十条本办法未涉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可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布设。

第四章交通恢复第十一条作业结束后应撤除场内设备,清除场内剩余材料及废料,使路面清洁,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交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