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南陵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南陵县职业教育中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南陵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中职资助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银行中职资助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学生办理银行中职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南陵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在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在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心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简短而又郑重地举行XX级国家助学金中职卡发放仪式,一起感受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对于我们每一位贫寒学子孔殷的关怀,一起期待和规划我们xx学校每一位同学优美的未来。 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是党和国家专门为我们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资助的一项国策,实施近5年来,它帮助成千上万的中职生学到一技之长、投身社会建设、实现人生梦想,解决了就业和脱贫问题,促进了社会进步调和,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温暖。 我们xx市xx学校持续多年是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校,学校自身也建立了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在这样一个调和的校园里,学生不会因为贫寒而辍学,只会因为励志而成才。 今天,在全国上下掀起学雷锋活动新高潮的时刻,我们举行中职卡发卡仪式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我们全体受助学生要学会感恩,学会报效国家、报效学校,学会帮助他人。希望全体领卡的学生今天开始就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认真投入专业学习和青年志愿者行动,做到吃水不忘挖井人,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今天我还有两个友情提示:一是要学会妥善保管中职卡。根据国家资助政策,严禁用现金发放、必须用中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因此,中职卡必须妥善保管,这是提取国家助学金的唯一方式。千万不要出现“钱来了,卡掉了”的“杯具”,也不要出现“卡还在,密码忘了”的“餐具”。建议大家在卡的背面写上名字,将卡号抄在笔记本里,将密码进行更改,详尽细节听从班主任讲解。二是要学会正确使用国家资助金。 不要用助学金进行高档化妆品等奢华消费和不康健的娱乐活动,一定要把钱用在学习生活上,做到吃饱穿暖,朴素大方。 同学们,今天我们领取了国家助学金中职卡,明天还会有15%的农困学生和10%的城困学生免学费,后天还会有更大范围的资助政策等着我们。三月的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助学金发放仪式讲话2篇

助学金发放仪式讲话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新的一年,新的气象,到处都充满着喜庆的气氛。今天,我们欢聚在这里,隆重举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在此我首先代表学校领导向亲临指导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崇高的敬意,向各位老师和同学们表示亲切问候,向本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表示热烈祝贺。 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是我国“xxx”期间,加大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帮助广大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国家将不断扩大受助面,不断提高资助水平。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在《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中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的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这项政策已从XX秋季开始全面实施。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家庭贫困生的关心和爱护。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会为大部分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帮助学生实现人生追求。 依照国家有关部委通知精神,我校以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态度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

第一,我校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晋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管理细则》,为尽快将这项利民的政策落到实处给予了组织上和制度上的保障。 第二,在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享受助学金的资格审查,我校共有2888名同学符合国家助学金享受条件,其中,一年级学生1555名,二年级学生1333名。对符合国家助学金享受条件的名单学生进行了公示。 第三本次资助的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每年以十个月计算,每月发放150元,每年从秋季入学开始,以银行卡形式将钱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第四,助学金非终身制。学校定期给予审核,因成绩不合格、中途退学,开除或其他违纪等原因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享受助学金的资格。 根据“国家助学金”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将从XX年开始,再从事业经费中提取总额的5%,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助学金发放制度》、《勤工俭学》等制度。 在向本次享受助学金的学生表示热烈祝贺的同时,我代表各位领导以及全校教职工对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希望受到国家救助的学生和家长能把党和国家的这份厚爱牢记心头,把我国的这项为民、惠民政策带给你们的亲戚、朋友、家乡,让更多的人了解职教,支持职教,让更多的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都能够来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掌握技能,脱贫致富,为我市经济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要求受到救助的学生能够不辜负党和国家的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第二章资助标准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三章预算下达 第八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九条每年9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根据测算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预算。 第十条每年5月31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在校学生人数,编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第十一条每年6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分配方案,并对中央财政应承担资金进行据实结算。 第十二条每年9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至相关高校。 第四章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第十四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报条件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凡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三)学术行为不端者; (四)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五)本年度休学者。 第三章奖学金评审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

员,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制订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和初步评审工作。 第四章奖学金评审原则与程序 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及其他学习成果进行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优秀研究生”奖同年度可兼评,但奖金不兼得。对本年度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下年度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其科研及其他学习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认定。 第十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各位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初审推荐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和审定,结果在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二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如研究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奖学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按要求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四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初步评审与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本年度所有荣誉参评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学院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学院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学院实施细则应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学年度助学金发放仪式活动方案

中学年度助学金发放仪式活动方案 Annual grant granting ceremony program for middle school st udent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中学年度助学金发放仪式活动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活动目的: 知恩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目前,国家的助学政策、社会各界的爱心奉献,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创造了和谐的生活家园,让我们在社会大家庭中能够幸福健康地成长。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利用本次助学金发放仪式把“感恩社会”作为教育的切入点,对全体学生全方位地实施“感恩社会”教育,引导学生珍惜现在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常思感恩之源,常怀感恩之心,常为感恩之行……从而能珍惜现在,努力学习,立志成才。 二、活动时间:xx年9月14日上午7:20 三、活动地点:校运动场 四、参加对象:xx二中全校师生。 五、活动过程:

1.主持:(1分钟) 2.校领导讲话:(3—5分钟) 3.宣读受资助学生名单(3分钟) 4.受助学生代表演讲:(3分钟) 5.助学金发放(由主席台校级领导颁发,每组7人分四组发放。)(1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7:20前,各年段班级组织好本班学生统一穿校服到操场集中并维持会场秩序(由政教处负责)。 2.会场布置,演讲气氛营造(背景音乐),由团委学生会广播站负责。 3.照相(摄影):横幅及宣传报道由办公室负责。 横幅内容:“xx二中xx年度xx省关心下一代助学金、xx教育基金会助学金发放仪式” 4.发放金额:500元/生×27人=13500元,由团委陈老师负责用红包包好。 5.校领导讲话稿由团委落实负责。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 (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准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申请 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中附有《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其中有两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说明:该表提供给学校做参考。一般而言,是为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各种贫困新生助学金而准备的,也是为高校的“绿色通道”工作做准备。收到该表格,学校就可以进行登记、统计,对填写了这些表格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评审、认定、分类;入学后给予不同新生不同的助学金,并组织安排有关贫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对“准大学生”而言,提出“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可以细分为以下5步: 1、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了解相关政策和细则,明白其用途。 2、“准大学生”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和家庭信息。

3、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证明、盖章 4、将申请资料于报到前邮寄到学校 5、通过高校“绿色通道”报道,等待批复、等待签合同 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助学金发放仪式主持词结束语

助学金发放仪式主持词结束语 (篇一)助学金发放仪式主持词结束语 b:接下来有请王先红副书记、陈莲副书记为全镇的特困寄宿生和孤儿发放助学金。 a:他们是宣读全镇全镇的特困寄宿生和孤儿受助名单 b:重逢金秋爽,又是上学时。每年的这个季节,总有一些优秀的贫困学子,因学费徘 徊在校门外。 a:慷慨解囊,撒播爱心,总有许多仁人志士默默无闻倾心关爱,圆了孩子们求学梦。 b:我们感动,社会资助学子的主旋律;我们欣慰,受助孩子们的回报反哺。 a:感动常驻心间,感恩付出行动。下面有请中心学校吴校长代表南海教育向所有关爱 受助学生的单位和个人致答谢词。 a:汇聚每一份爱心,凝聚每一份力量,那些贫穷的孩子就不会再哭泣。 b:伸出关爱的双手,张开温暖的胸怀,让爱的接力代代传承。 a:20xx南海镇资助贫困学生捐赠活动《爱心助学成就梦想》就要和您说再见了,然而,我们的爱心助学行动远远没有结束。 b:我们期待着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用自己的真情和爱心,进行爱心接力,成就更多学 子的人生梦想。 ab:朋友们,再见。 (篇二)助学金发放仪式主持词结束语 下面请内蒙古宁城县xxx总校业务校长刘林同志,为烧锅地小学发放艺术教育先进学 校奖,大家欢迎了。 下面请大家用热烈掌声,欢迎总校业务校长张俊英同志,为xxx三中发放校园蔬菜基 地建设奖。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学生取得的优异成绩更是家长们细心呵护的结果,在 这个充满爱心和温馨的仪式上,我们邀请获奖同学的家长抒发一下自己的情怀,请xxx小 学获奖学生家长发言。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仪式上,我总校各年级前三名的同学都得到了德国xxx股份有限公 司的奖学金,可以说这是外国友人们的伟大博爱,也是同学们努力进取的结果,那么这些 获奖孩子们会有什么想法呢,请听来自xxx一中xxxx同学的获奖感言。

校领导在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上的讲话

汤道河小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今天,我们聚在这里,隆重举行汤道河小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发放仪式。在此我首先代表学校和老师向亲临本次大会的家长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依照上级通知,我们以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度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对贫困生资格认定实事求是,严格审查把关,组织上报和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代表学校以及全校教职工对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第一,希望受到学校资助的同学能把学校和老师的这份厚爱牢记心头。希望这次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倍加珍惜国家和社会对你们的关心,倍加珍惜学校对你们的关爱,铭记老师们的愿望和父母的嘱托,抛弃后顾之忧,刻苦学习,奋力拼搏,勤俭节约,珍惜资助到手的每一分钱。把这笔钱用在关键之处,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 第二,希望受到学校资助的学生做一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人。家贫不自卑,人穷志不短,树立远大理想,将经济上的困难作为激励自己艰苦奋斗、发奋学习的动力。我认为:家庭生活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志气、没有勇气,可怕的是没有摆脱贫困的决心、毅力和能力。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改变贫穷面貌和改变家乡状况的决心和社会责任感,可怕的是没有积极的人生态度。 第三,希望受到学校资助的学生常怀感恩之心。这是人格升华一种基

本要求。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要敞开自己的心路历程,拓展自己的感恩格局。常怀感恩之心,你将赢得更为广阔的成长空间,有了这种情怀,你将赢得心灵的净化、良好品德的养成、人生价值的体现和社会的尊重。 古今中外,有大成就者,大多出身贫寒、生活坎坷。所以,请同学们知道这样一个哲理:困难、磨难其实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因为——梅花香自苦寒来。同学们,你们要挺直坚强的脊梁,用乐观、积极的心态,顽强拼搏的精神对付暂时的困难。希望受助的同学们,一定要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珍惜今天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发奋读书,刻苦学习各门功课,打好基础知识,立志成才,将来更好地回报社会。 最后,祝家长朋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三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三亚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助学方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 [2007]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金额标准 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2档:第1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3500元;第2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500元。 三、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无超出自己消费能力购买高档名贵学习和生活用品现象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无旷

课、旷操、迟到和院纪处分(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年级学生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鼓励重复申报); 7.同等条件下,按资助等级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1)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家庭收入微薄,又无其它经济来源; (2)父母双双下岗,又无其它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4)家中兄弟姐妹同时上学,经济难以承受; (5)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突遭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 (6)个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及亲友无力支付其学习、生活及医疗费用; (7)在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甚至困难情况下,努力缴清或缴纳部分学杂费。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困学生,班长、支书要认真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为激励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1号)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精神,结合我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旷课行为,上学年所学课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补考纪录; 5、通过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当年被确定为学院资助对象; 6、若学生获得学校级以上(不含学校级)表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部是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归口职能部门,明确为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纪委、院学生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家奖(助)学金复审机构。各校区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初审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申请、评审过程中政策咨询、异议申诉、宣传解答工作,与学校学生工作部对口,公布联系人电话。 3、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二级学院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二级学院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进行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征求主要任课教师意见,提出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步名单并报二级学院领导。 5、二级学院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应慎重地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审核确认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并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并上传电子文档。 6、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

助学金发放仪式致辞

助学金发放仪式致辞 善举创造和谐,爱心传承美德。爱心助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助学金发放仪式致辞稿,仅供参考。 助学金发放仪式致辞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上午好! 今天参加由沙地村委会大学新生助学金发放仪式,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和荣幸。做为一名公民,以自己的绵薄之力为学子们奉献爱心,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责任。 金秋八月是收获的季节。在这个硕果累累的日子里,作为一个过来人,我愿意以一个兄长的身份跟你们说几句话。我想说的是: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无论你们将来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请记住你们拥有着怎样的背景。这样的背景,一方面是给予了你们生命、抚育你们成长的父亲母亲,另一方面是时刻关注你们成长、经常在你们身边的老师及关心你们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

也许你们现在正憧憬着美好的大学生活,也许懵懂的你们还期望着在大学里度过一段把自己、也把别人感动得一塌糊涂的青葱岁月。但无论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请相信,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始终在关注着你们的成长,时刻都在你们的身边。不管你们身处校园还是将来走上社会,我永远都是你们可以信赖的朋友。我更希望你们能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优良传统继承下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奉献你们的爱心,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让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能够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也欢迎你们积极与我联系和交流。 各位同学,即将来临的大学生活是你们人生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我祝贺你们,为你们所取得的成绩感到鼓舞与振奋。但请相信,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强手如林的大学校园里,你们不但要继续刻苦学习,更重要的是要逐渐学会与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校友相处,在生活中培养自己的高尚情操,在矛盾冲突中学会妥协、试着理解别人的想法、进而成为一个具有完整人格的“社会人”。这样的过程是漫长的,有时候甚至会充满蜕变的痛苦。大学中努力学习知识、陶冶情操、塑造人格,遂达“诚意正心”之效果。到那个时候,你们会发现,这才是你们所更加走不出的背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 谢谢大家! 助学金发放仪式致辞二: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范文】国家奖学金颁发仪式讲话稿

国家奖学金颁发仪式讲话稿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表彰XX年获国家奖助学金和李劳牛奖学金的同学。本次奖助学金颁发仪式不仅是一种物质奖励、一种精神激励、一项荣誉,是国家和学校对青年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更是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习、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一次总结和推动。因此,我首先代表校党委、校行政和全校师生,向今天受到表彰和资助的同学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付出辛勤汗水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母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李劳牛校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多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十分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学问题,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可以讲,目前我们国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的资助体系是古今中外历史上,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国家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殷切期望,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各类优秀人才的高度重视。也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无比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在党和国家政策的引领下,我校也推出了包括学校奖学金、困难学生

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岗位等一系列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这些政策实施以来,在上级部门和校内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大批优秀学生被推荐出来,受到了奖励和资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热情。 XX年,我校为XXX名同学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共计金额XXXX.21万元,学生贷款覆盖率为XX.6%。为404名同学办理了生源地信用贷款回执,为114名同学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为34名同学办理了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 XX年,我校评审通过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53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XXX人,获得国家助学金XXXX人,发放国家奖助学金XXXX.4万元;评审通过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XXXX人,发放XXX.07万元;评审企业奖学金514人,发放企业奖学金72万元;同时发放各项困难补助XXX余万元,受助人数达XXXX余人。为610名新生办理了学费缓交手续,缓缴学费XXX余万元;为44名学生办理了学费减免手续,共减免学费20多万元。设置校级勤工助学岗位700余个,本年度参与勤工助学学生XXXXX余人次,发放勤工助学酬金XXXX.7万元。 与此同时,面对学生的困难,企业和社会也伸出了援助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完整版)

方案编号:YT-FS-5573-74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完整版) Develop Detailed Rules Based On Expected Needs And Issues. And Make A Written Plan For The Links To Be Carried Out T 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完 整版) 备注:该方案书文本主要根据预期的需求和问题为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步骤。并对将要进行的环节进行书面的计划,以对每个步骤详细分析,确保方案的顺利执行。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关于xx 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资助面按上级文件规定为上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确定,低保户学生,每学生1250元,其他类型的贫困生每学生600元,按学期发放),特订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成立学校助学管理机构:

组长:林xx 副组长:吴xx 成员:白xx、各班主任。 二、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资格认定、流程和名额: 1、学校在教工会上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全校高中部宣传发动,然后由学生自行申请; 2、贫困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生所在村委审核盖公章; 3、学校助学管理机构和学校行政共同审核全校各级各班上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确定受政府资助学生; 4、总名额131名(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所分配名额):高一级:34人;高二级:44人;高三级:53人。 三、公示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各班公示,师生代表签名; 2、学校公示栏公示。

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修订版)

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具体申请条件细则: 一、优先考虑项: 国家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的同学,凭当地政府的有效证件可以优先考虑国家助学金。 二、直接取消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同 学,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 2.在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料上弄虚作假的同学,直接取消国家助 学金评选资格。 3.使用奢饰品、进行高档消费的同学,直接取消国家助学金评 选资格。 三、政策加分项: 1.家庭类型为:孤儿、单亲、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 等类型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 2.有直系亲属患国家规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的同学,凭有效

证件或证明,加2分;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受到地震、泥石流、洪水, 等意外灾害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2分; 四、硬性加分项: 1.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班级寝室长的同学, 加1分; 2.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班级班干部的同学, 加1分;(1、2条不重复加分) 3.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与班级搬书等集体服务 事项的同学,加1分/次; 4.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代表电信学院参与学校 各项集体比赛活动的同学(学校运动会、朗诵比赛、“技能文 化节参与者见证书加分”),凭有效证书或证明,每参加一项, 加1分; 5.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参加学校或者社会志愿 者活动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加1分; 6.201 7.9月--201 8.8月期间,获得“优秀寝室”荣誉的寝室,评 荣誉证书,各成员加1分。 7.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因见义勇或好人好事等, 为被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同学,凭有效证件或证明, 加3分; 8.自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大一上、下两学期,每学期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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