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药师法》草案对执业药师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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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选择题(共 10 题,每题 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 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 )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 )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 )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 )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 )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 )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 )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

药师法草案已拟定!执业药师非相关专业不能报考,药师须执业五年才能开店?!

药师法草案已拟定!执业药师非相关专业不能报考,药师须执业五年才能开店?!
1.
第一章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助理执业药师执业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含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在社会药店中执业,向患者提供药学技术服务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此法。
第一章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计划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师执业有关的监督工作
这两条信息分别包括了:执业药师受药师法制约,除了药监局的监督之外还由卫计委统一管理。
制定新的考试办法,执业药师考试出的题型、考察内容是否会有很大变动?未来不是学药学或中药学不能报考执业药师?本科以下的学历只能先报考助理药师,一年后合格才可报考执业药师?!对于执业药师考试资格愈发严格,学历的提升必须是一块很大的影响!
4.
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专科毕业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品物流管理、药品调配等药学专业操作型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实践期满一年合格的,可以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9.
第四十七条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集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药师执业资格,并予以注册,发给药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资格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8.
第二十九条
具有高等院校药学专业背景的药师,可从事西药处方的调剂工作。具有高等院校药学院也北京的药师经培训合格,可以从事中成药处方的调剂工作。具有高等院校中药学相关专业背景的药师、可从事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调剂工作。
西药师终于能审中成药了,今后西药师与中药师能共同发挥充分作用,为大健康事业做贡献。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3.05•【文号】国药监人〔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管理权责,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制度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二、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3月5日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作用,保障和促进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2021年6月18日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加强执业药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题答案: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选择题(共10 题,每题10 分)1 . (单选题)新版《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A .安全有效、全程管控、社会共治B .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C .安全有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D .风险管理、安全有效、社会共治2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A .安全性、有效性负责B .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负责C .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负责D .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3 . (单选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A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D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4 . (单选题)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A .监测、识别和评估B .监测、评估和控制C .监测、识别、评估和处置D .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5 . (单选题)《药品管理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A .中药和化学药品等B .中药、化学药的原料和制剂等C .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D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6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劣药()A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B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C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D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7 . (单选题)下列那种情形为假药()A .变质的药品B .被污染的药品C .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D .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8 . (单选题)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9 . (单选题)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A .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B .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C .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D .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10 . (单选题)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A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B .价款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赔偿金C .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五倍的赔偿金D .价款十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赔偿金。

药师法草案最新解读:三大亮点 四大改变

药师法草案最新解读:三大亮点 四大改变
四、职业地位:药师地位提升,国家将设立药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具体日期待定。
此外,《药师法》征求意见稿对药店的准入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根据
征求意见稿第21条规定,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机
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此
举无疑会对个体药店带来较大影响。
▍对照国际药师立法
▍执业药师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行业准入:国家实行药师执业注册制度,药师包括药师和助理药
师。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
二、报考条件:药师考试的学历要求将提升至本科学历,新增的助理药
师,其学历要求是大专或中专学历。
三、薪酬待遇: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
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药师法》实施后,药师的薪酬可能会有所提高。
收费的相关政策,而我国多数社会零售药店依然停留在传统的依靠药品加成的
商业模式,未能体现药师为患者实施药学服务的技术价值。
有鉴于此,征求意见稿规定,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
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药事服务收
费项目与收费标准,首次对药师的执业属性和价值回报作出规定。
根据国家体制不同,药师法分为两大类:
1、单一制国家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药师法,如日本、法国等。
2、联邦制国家除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药师法外,各联邦(州)也拥有自己
颁布的药师法,如美国、德国等。
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执业药师(候选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要求:资历、
资格考试、职责、继续教育、注册管理。
tips:感谢大家的阅读,本文由我司收集整编。仅供参阅!

2023执业药师法规学霸笔记

2023执业药师法规学霸笔记

2023执业药师法规学霸笔记一、前言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药师作为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规范药师行业的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各国纷纷颁布了执业药师法规,其中包括我国。

二、执业药师法规的重要性1. 规范行业管理执业药师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规范药师的从业行为,明确其在医疗团队中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2.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执业药师法规的实施,可有效监管药师的药品配送和药物管理行为,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

3.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规范的执业药师法规,有利于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 2023执业药师法规的主要内容1. 执业资格要求根据《执业药师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执业经验,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药师从业行为规范药师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医疗伦理,保持职业操守,不得违法从事医疗行为,不得擅自更改医嘱或药品配方等。

3. 药物管理规定规范药师的药品配送和管理行为,要求药师对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追溯,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4. 药师在医疗团队中的角色和职责明确药师在医疗团队中的作用和职责,包括参与临床会诊、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和执行等。

5. 处罚条款针对药师的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程序,以确保药师的从业行为合法合规。

四、 2023执业药师法规的落实与挑战1. 落实情况在全面推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对执业药师法规的落实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卫生部门加强了对执业药师的监管力度,并加强了相关执法工作。

2. 面临的挑战尽管我国对执业药师法规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挑战,如执法力度不足、药师教育和培训水平不高、监管手段不够严格等。

五、后记作为医疗卫生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执业药师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本文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分析和讨论,旨在探讨并评估该草案对药师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药师法的出台对规范药师行业、提升药师职业素养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药师法直接关乎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草案中明确了药师的基本职责和要求,如药师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才能取得执业资格,并要求药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样的规定能够确保药师们有足够的能力和素质来提供安全、合理、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从而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

其次,药师法草案的出台将促进药师行业的专业化发展。

草案明确了药师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要求,规定了药师的持续教育和培训要求。

这将激励药师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促进行业内的良性竞争和进步,从而提高整个药师行业的整体水平。

此外,药师法草案还提出了对不符合执业要求的药师的处罚措施,如撤销执业资格、责令停业整顿等。

这样的规定将有效地约束和规范药师行为,减少不合格药师对公众健康的危害,提高公众对药师行业的信任度。

然而,药师法草案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首先,草案对药师的执业范围和职责没有进行具体细化,这可能导致执行过程中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其次,草案中对药师的考核评价和绩效管理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这可能导致食药监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面临困扰。

因此,在最终的法律正式出台之前,建议药师法草案能够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

总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促进药师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对药师的资质审核、职业发展路径的规定和追责机制的建立,草案能够有效提升药师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药师法的正式实施将为我国药师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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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药师法》草案对执业药师有什么影响?
现如今医疗行业越来越被各行各业关注,医疗行业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民。

2020年6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有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函(国卫办医函〔2020〕484号),开始向医药单位征询建议。

《药师法》草案对执业药师考试及其就业会产生什么影响?
对执业药师考试的影响
第一,考试门槛即将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提到: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取得助理药师资格证书后,经学习取得高等学校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十二条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专科学历,或者有关学校药剂、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等职业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从事药学服务实践期满一年合格的,可以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分析:对比以前的报考条件,报考要求直接提至本科,而中专或者大专的学员无法直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需要先在药师的指导下实践一年才能参加助理药师的考试,取得助理药师资格证后进而再取得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你的毕业院校和专业必须在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发布的目录上才可以)才能参加师资格考试,这么一来,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将比原来大大增加。

此次也明确了以师承方式学习人员的考试要求:即该类人员可以先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取得助理药师执业资格后,从事中药学、民族药学服务工作满三年,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考试的内容与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考试形式和难度将会提高:
本草案附录部分提到:为加强我国医疗机构药师和执业药师的统一管理,采取“统一考试、分类注册、分类管理''的做法。

所谓“统一考试”意思就是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将采取全国统一的药师资格考试制度,就是大家的考试内容一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的考试是考不同的试卷;所谓“分类注册、分类管理”意思就是,药师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后,根据执业领域的不同,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师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监管,注册在社会药店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药师由药监部门进行监管。

那一方面为了应对我国药师“不好
用”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本科学历的普及,考试难度对比以前必定会水涨船高。

另外,如果有学员想考完执业药师之后想开办药店的需注意本条:“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当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


对执业药师就业的影响
第一,就业形势更多样化:
第十六条“药师经执业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药店,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药学服务工作。

变更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药师须经六个月以上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分析:以后执业药师的就业途径更多,如果觉得在药店不太适合,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转到医疗机构继续执业,不像从前那样,药店药师去了医院还是得从考最初级的资格开始。

第二,薪资福利和社会地位会逐步提高:
第三条提到,全社会应当尊重药师。

药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提到,药师向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的行为属于诊疗活动,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体现其劳动价值。

分析:医生在为病人看病时会用挂号费的产生,而无论是医院药师还是药店药师在审核处方是否合理,用药是否准确的时候并未有相应的报酬体现,那么根据第五条内容,将来,药师在进行药服务时也会有一定的待遇体现。

第九条提到,国家设立“药师节每年X月X日为“药师节”。

分析:从此条不难看出将来的药师也会像教师、医生、护士等职业一样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

综上,随着《药师法》进程的不断推进,执业药师的薪资待遇、社会地位以及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相应的责任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且近年来,国家对于执业药师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所以对于还没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学员,更要加快步伐,日夜兼程,争取在颁布之前取得小本本,尽早成为“国家的人”,跟着时代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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