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目的。

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

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

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

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

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

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临床的用药需求,规范药品管理,保证科室备用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各病区、麻醉科、手术室、注射室及其他存放有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的所有临床(医技)科室。

2. 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处方补充,保证备用药品在该科室保持规定的库存数量。

3. 根据诊疗需要,建立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与数量清单,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作为各部门的备用基数。

4. 需新增的备用的品种与数量,由临床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

5. 备用基数药品的领取及增补由病区药房负责,相关科室凭申请审批单向药房领取。

新增加的品种与数量纳入该部门的备用基数。

6. 临床患者治疗需要应首先使用其备用的药品,并根据使用情况以医嘱或处方的方式及时从药房配取,及时更新或补充备用数量,避免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

7. 药学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科室备用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抢救药品、高危药品等)的质量与数量以及管理措施与贮存条件,指导护士在领药、贮存、调配、给药过程中的规范操作。

8. 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报损,并申请及时领取补充。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区内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

3. 责任与权限3.1 主治医师负责病区内基数药品的审批和监督使用。

3.2 药剂科负责基数药品的进货和配送工作,并进行库存管理。

3.3 护士长负责病区药品的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登记。

4. 基数药品的定义与分类4.1 基数药品是指在临床、科研和教学中常用的、经济效益高、临床疗效确切的药品。

4.2 基数药品按照临床用途和药物类型进行分类,包括抗生素、止痛药、抗高血压药等。

5. 基数药品的申请和审批5.1 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提出基数药品的申请。

5.2 药剂科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病区的库存情况进行调配。

5.3 审批通过的基数药品,药剂科负责进行申请和调配记录。

6. 基数药品的配送与管理6.1 药剂科按照病区的需求,定期将基数药品送至病区,并与护士长进行确认。

6.2 护士长负责将基数药品妥善存放,并进行每日库存检查。

6.3 基数药品的存储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7. 基数药品的使用与记录7.1 护士长根据医嘱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使用基数药品。

7.2 使用基数药品时,护士长应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包括基数药品的名称、数量、批号、使用日期等信息。

7.3 使用基数药品后,护士长应及时将剩余的药品归还给药剂科,并将归还情况进行登记。

8. 基数药品的退回与报废8.1 已过期或变质的基数药品,护士长应及时将其报废,并填写报废记录。

8.2 基数药品的退回:护士长在使用完基数药品后,如有剩余,应及时归还给药剂科,并进行登记。

9. 库存管理与报表统计9.1 药剂科根据病区的需求和基数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库存管理。

9.2 药剂科每月对基数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编制报表。

9.3 护士长每月对病区内基数药品进行盘点,与报表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病区备用基数药品是指病区常用的、且需求较大的基本药物。

为了保证病区基数药品的供应充足,合理使用和避免浪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库存量与临床需求相适应,确保用药安全和患者治疗顺利进行。

2.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避免过期药品使用。

3.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库存药品。

三、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办法1. 确定备用基数药品品种和数量。

根据病区的临床需求和历史用药情况,确定备用基数药品的品种和数量。

2. 药品进货与采购。

病区药品管理员负责备用基数药品的采购和进货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准时性。

3. 药品接收与验收。

药品管理员在接收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

4. 药品入库与摆放。

药品管理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摆放,保持整洁、干燥、通风的环境。

5. 药品库存盘点。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记录在册,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 药品使用与发放。

医生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向药品管理员申请使用基数药品。

药品管理员按照申请单发放药品,并做好记录。

7. 药品报损与丢失。

如出现药品破损、变质、丢失等情况,药品管理员应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8. 药品过期与处理。

药品管理员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过期药品,应及时予以处理,严禁使用。

九、违规处理对违反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监督与检查医院药品监督机构将定期对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病区和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本制度,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以上是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技科室管理制度(3篇)

医技科室管理制度(3篇)

医技科室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技科室的运作、提高医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技工作的有效进行和病患的安全。

医技科室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明确医技科室的组织结构,确定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标准,确保科室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定医技科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各项医技检查和治疗的具体步骤、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材料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等,以确保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3. 质量管理和质控措施:建立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评价和质量监控等,通过质控措施提高医技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4. 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医技科室的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规范,做好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稳定性。

5. 培训和考核机制:建立医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确保医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6. 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制定医技科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消防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同时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技工作中的意外事故和不良事件。

7. 文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医技科室的文书管理,包括患者病历的书写和管理,医技报告的编写和归档等,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

8. 患者权益保护:制定医技科室的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包括保障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和投诉权等,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改善医技服务质量。

以上是医技科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医技科室管理制度(2)一、本院医技科室由放射科、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组成,设医技科大组长一名,负责医技科室的医疗、质控督查工作。

二、医技各科室建立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质控标准规范操作。

三、医技科室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各室仪器必须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定期对仪器保养维修,并做好仪器运行监控记录。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基数药品管理制度1. 引言基数药品是指需长期使用、广泛适应范围、药品规格固定、供应商较稳定的一类药品,用于满足医疗机构患者的基本临床需求。

基数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基数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2. 采购管理2.1 采购流程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目录,编制基数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采购: 1. 制定采购需求计划; 2. 将采购需求报告提交医疗机构的药剂科;3. 药剂科根据需求计划进行药品采购; 4. 药品采购完成后,进行验收和入库; 5.药剂科负责对采购金额进行核算和结算。

2.2 供应商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供应商信息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优先考虑以下因素: - 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 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度; - 供应商的经营能力; - 供应商的价格和供货能力。

3. 配送管理医疗机构在采购到基数药品后,应进行配送管理,确保药品能够按时、按量、按质配送到各个科室。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 药品配送应由专门的药剂科人员进行;- 配送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配送准确无误; - 配送记录应详细记录每一次的配送情况,包括配送时间、配送人员等信息; - 配送中如发现药品包装破损、过期或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药品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在使用基数药品时,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数药品使用审批制度,明确基数药品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基数药品的使用监管,确保合理使用; - 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数药品使用记录,包括药品的使用日期、患者姓名、使用途径、剂量等信息; -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基数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优化药品的使用方案。

5. 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基数药品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库存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 药剂科应定期进行基数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药剂科应根据库存情况提出药品的采购计划,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 药剂科应定期清理库存过期、破损或变质的药品,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 药品库存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

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辅助科室3.定义:备用药品是指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4.内容:4.1 急救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填写《备用药品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备用药品一览表(见附件2、3、4),报护理部审核后交药学部审批,最后由医务科复核审批,方可配置。

审批表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4.2 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减品种、数量的,仍需填写《备用药品审批表》并附备用药品一览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护理部审核后交药学部审批,最后由医务科复核审批,方可变动。

审批表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4.3 病房和科室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4.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4.5 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总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

每周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学部处理,药品有效期管理按照《琼海市人民药品效期管理制度》执行。

对非近效期,同品规不同批次的备用药品,在效期较近的药品上采取粘贴绿色醒目标识的方法区分。

4.6 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凡急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专用抽屉位置存放,保持一定基数,每日交接班、清点、检查(见附件5),抢救车固定地点存放,保证随时准确取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手术室补充注射用麻醉药品时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同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4.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5.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6.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药品监督部门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二)一、特殊药品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司经营的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的采购、保管、供应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二、二类精神药品、及麻黄素、咖啡因原料药的采购、验收、保管、养护、销售、出库运输、报损、安全全过程管理,除遵循一般药品经营管理外,还须遵循以下规定:(1)审批:麻黄素、咖啡因原料药的采购,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核签字、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是医院抢救急、危重患者必备药品。

我院临床科室备用的急救药品目录和基数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统一拟定,各临床科室按要求统一配置和备用。

为进一步加强各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药品,保障临床用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我院护理部制定和执行的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基础上,各临床医技科室根据需要适当增补少数备用药品,填写《新增急救备用药品审批表》构成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各临床医技科室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新增审批急救备用药品备齐所需急救药品。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对照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目录基数表及《新增备用药品审批表》,到药剂科领取或补齐本科室备用的急救药品。

三、急救备用药品要有专车(急救车)存放。

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定位存放(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

四、各急救药品备用科室的急救药品还应要做到全院统一位置,统一存放顺序(即:定点、定位、定序、定量)。

五、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急救备用药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被涂改者不得使用,并及时造册登记做报废处理;每个月配合药剂科药品质量监控人员完成对本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全面质量管理督查工作。

六、实行急救备用药品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逐班交接,指定专人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应记录并签名,做到账物相符,质量合格,随时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七、为突出急救和方便的原则,日常抢救病人、夜班及节假日抢救为重病人如需用药时,值班医师应首选考虑储备的急救药品,用后及时清点,凭处方或医嘱单补够基数药品,以备后用。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医技)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临床的用药需求,规范药品管理,保证科室备用药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各病区、麻醉科、手术室、注射室及其他存放有备用药品(包括抢救车)的所有临床(医技)科室。

2.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处方补充,保证备用药品在该科室保持规定的库存数量。

3.根据诊疗需要,建立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与数量清单,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作为各部门的备用基数。

4.需新增的备用的品种与数量,由临床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

5.备用基数药品的领取及增补由病区药房负责,相关科室凭申请审批单向药房领取。

新增加的品种与数量纳入该部门的备用基数。

6.临床患者治疗需要应首先使用其备用的药品,并根据使用情况以医嘱或处方的方式及时从药房配取,及时更新或补充备用数量,避免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

7.药学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科室备用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急抢救药品、高危药品等)的质量与数量以及管理措施与贮存条件,指导护士在领药、贮存、调配、给药过程中的规范操作。

8.过期失效药品必须及时报损,并申请及时领取补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