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例子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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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常见陷阱与避免方法

合同条款的常见陷阱与避免方法

合同条款的常见陷阱与避免方法在合同交易中,合同条款是双方权责关系的重要依据。

然而,由于合同法律知识的复杂性和合同条款的繁杂性,常常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陷阱。

本文将探讨合同条款中的常见陷阱并提供避免方法,旨在帮助各方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合同。

读者在阅读本文时,应结合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理解与适应。

【一、模棱两可的使用词汇】在合同条款中,使用词汇模棱两可是一个常见的陷阱。

这些不确定的词汇可能给不法分子提供漏洞,导致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为避免此类风险,合同起草方应尽可能精确地选择合同中的词汇。

同时,可以通过定义术语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来进一步确保合同条款的明晰性。

【二、免除责任的不平等条款】一些合同条款在平等的基础上安排了不同的责任分配,这可能导致某一方在合同中承担过多的风险和责任。

在起草和签署合同时,各方应当谨慎对待这些免除责任的不平等条款,并尽量避免签订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合同。

【三、捆绑销售与附加费用】捆绑销售指的是将不同产品或服务捆绑在一起出售,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违反反垄断法律或限制竞争。

合同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中的捆绑销售内容,并确保条款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同时,附加费用也是合同过程中的一个常见陷阱。

一些商家或服务提供商可能会在合同中隐藏额外的费用,导致消费者或合同参与人不知不觉中支付了不必要的费用。

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详细审查合同条款中关于费用的规定,并要求对相关费用进行明确说明。

【四、违约责任的限制】违约责任是合同中一方对违约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一些合同条款可能存在限制违约责任的陷阱,导致一方在违约时无法获得合适的赔偿或救济。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认真检查和评估合同条款中的违约责任限制,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保护自身利益。

【五、隐私权和保密条款】在数字化时代,隐私权和保密条款变得特别重要。

很多合同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商业机密等敏感内容。

因此,合同当事人应对合同条款中的隐私权和保密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陷阱有哪些5篇

合同陷阱有哪些5篇

合同陷阱有哪些5篇第1篇示例: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交易或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有些合同可能存在陷阱,可能会对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1. 不清晰的条款一些合同中的条款可能表达含糊不清,导致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歧义。

这种情况下,就会有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确保所有的条款都十分清晰明确,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2. 长期合同有些合同可能会包含长期的合作条款,这可能对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尤其是在合作关系出现变化时,长期合同可能会变得不切实际。

在签订长期合同之前,双方需要认真考虑是否确实需要这样长期的合作关系。

3. 非法或不公平的条款有些合同中可能包含一些非法或不公平的条款,这可能会损害一方的利益。

一些合同中可能包含违法或不道德的条款,这种情况下,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避免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4. 隐性条款有些合同中可能存在隐性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对一方产生意外的影响。

一些合同中可能含有暗含的责任或限制,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特别留意隐性条款,确保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明确表达。

5. 不当修改有些合同可能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被修改,这可能对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在签订合同之后,任何修改都应该经过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以避免出现纠纷。

6. 不完整的约定有些合同可能存在不完整的约定,这可能导致后续的争议。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确保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清晰的约定,并在合同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合同陷阱可能存在于各种不同的情况下,而双方需要特别小心,确保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尽可能地审慎考虑,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寻求法律意见,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

第2篇示例:合同陷阱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被一方利用威胁、欺骗、误导等手段,使另一方在不明确的情况下签署合同,导致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对其产生影响的情况。

在商业领域,合同陷阱是一种常见的手段,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往往会利用许多隐形的条款来约束另一方,使其处于被动的地位。

这7种劳动合同陷阱,千万要注意!

这7种劳动合同陷阱,千万要注意!

这7种劳动合同陷阱,千万要注意!不少人拿到劳动合同的那刻,可能连合同内容都没看清,就挥着笔杆子“签签签”,觉得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

可是,有些合同中的内容一旦不注意,可能就陷入招聘陷阱,对自己未来的工作生活产生巨大影响。

1、口头合同这类合约通常由朋友、亲戚、熟人了解至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允诺,碍于情面或真的麻烦,没正式宣布的书面合约文件,没盖章普遍认可。

一旦出现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考。

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定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分直观,基本要素残缺不全,没必要的细节约束。

例如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和偿付等犯罪行为的追责条款。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约的内容往往显著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就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制订,只特别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牵涉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询务工者意。

这类合约往往内容模糊不清,误用所谓的解释权。

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建议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就可以下班。

当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归还抵押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5、双面合约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

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6、“落魄”合约一些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7、“命运”合约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

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

劳动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

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

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

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交往的日益频繁,合同成为人们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方式。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中存在许多常见的陷阱和风险,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损失。

本文将就合同中的常见陷阱和风险进行论述,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参考,进一步增强合同签订的风险意识和合同处理的能力。

一、合同解释陷阱1. 合同术语的多义性合同中的术语往往存在多种解释,因此当事人在合同起草时必须对术语的含义达成一致。

同时,为避免歧义,应尽量避免模糊不清的措辞,合同中的术语要明确具体,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准确的理解。

2. 合同解释规则的选择合同解释的规则多种多样,比如普通民事合同按照普通常识解释、特殊法律约定的合同按照特殊法律规定解释等。

当事人应该仔细考虑并明确约定合同解释的规则,以避免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因解释规则的不清晰而产生纠纷。

二、合同格式陷阱1. 合同条款的排版问题合同条款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排版整洁美观对于合同的正式性和法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在撰写合同时应该注意合理安排段落,适当增加标题和分号等,以增强合同条款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2. 合同文本的字体和字号合同的字体和字号也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字体过小或过大可能导致合同难以阅读或产生理解上的困扰。

因此,当事人在合同签署前应该审查合同文本的字体和字号,确保其符合合同执行的需要。

三、合同缔约陷阱1. 合同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缔约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真实意思表示存在问题。

因此,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应该慎重考虑并确保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以免因虚假意思表示而引发的争议。

2. 合同的签订方式和程序合同签订方式和程序的问题也可能引发争议。

当事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签署的惯例程序,确保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四、合同内容陷阱1. 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合理性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合理性对于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当前,合同违法行为几乎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一大公害,合同欺诈案件逐年增多,而且其行骗手段更加隐蔽、智能,作案手法也不断翻新。

每日商报18创富收集了当前我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常见合同陷阱,让广大读者看看骗子们是如何利用合同招摇撞骗的,并挑选部分来电读者的案例请律师点评、出招。

常见的七类合同陷阱(一)钓鱼合同。

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者先给付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

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那种“空手套白狼”的骗术,即利用合同骗取全部货物或贷款的情形已不多见。

许多骗子用定金、少量预付款或货物为诱饵,来达到行骗目的。

(二)以假乱真。

行骗人主要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账号、甚至假身份证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造谎言,瞒天过海。

一般说来,这些人往往通过装得很阔很有来头,或一掷千金毫不吝惜,或言称与某某领导人有某某关系,一旦与之签约履约,便逃不脱上当受骗的厄运。

(三)合演双簧。

行骗人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如“诚寻加工面袋、木包箱铸件”等子虚乌有的广告信息,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与闻之而来的当事人订立信息中介合同,借机收取所谓的信息费、立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再让签约当事人持中介合同到另一个事先已串通好的外地合伙行骗人那里订立虚假加工承揽合同,并借机收取质保金、履保金、材料款等费用,接着将样品图纸交给对方当事人制做样品,并约定,样品不合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相互矛盾,存有缺陷,当事人根本不可能做出合格样品来,当然,签约时受害人不知道也不留意这一点,这样,骗子通过相互勾结,两地串通,一唱一和,共同上演合同欺诈的双簧戏。

(四)偷梁换柱。

又可分为明偷与暗偷两种形式。

暗偷即通常所说的“调包”,行骗人利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标的物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口头约定,故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

签订时应该提防哪些陷阱

签订时应该提防哪些陷阱

签订时应该提防哪些陷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无论是租房合同、劳动合同、买卖合同,还是合作协议等等,签订的过程都需要格外谨慎,因为其中可能隐藏着各种陷阱,如果不加以提防,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下面就来详细说一说签订时应该提防的一些常见陷阱。

一、条款模糊不清这是签订合同时最常见的陷阱之一。

有些合同中的条款表述含糊,用词模棱两可,容易产生多种解释。

比如,在一份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维修责任”的描述可能是“在合理范围内由双方协商承担”,但什么是“合理范围”并没有明确界定。

这就可能导致在房屋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双方产生争议,互相推诿责任。

再比如,在一份销售合同中,对于产品的质量标准描述为“符合行业标准”,但具体的行业标准是什么却没有指明。

这可能会让购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不符合自己的预期,却难以依据合同来维权。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对于模糊不清的表述,要及时与对方沟通,要求明确具体的含义和责任范围。

二、重要条款缺失有些合同可能会故意遗漏一些重要的条款,比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保密条款等。

违约责任的缺失会让一方在违约时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增加了违约的风险。

例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卖方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那么当卖方延迟交货时,买方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争议解决方式的缺失会让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难以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如果选择仲裁,具体的仲裁机构是哪家?如果选择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这些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保密条款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合同尤为重要。

如果没有这一条款,一方可能会随意泄露相关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三、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比如,在一些消费合同中,可能会有“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赠品不保修”“包间最低消费”等条款。

避免合同陷阱的方法

避免合同陷阱的方法

避免合同陷阱的方法1. 嘿,可得好好看清合同的每一个字啊!就像下棋一样,得步步为营。

比如你买个房子,合同里写着“赠送面积”,这可别想当然觉得是全部都送,要仔细看清楚到底是送多少,不然到时候可就傻眼啦!2. 一定要找个靠谱的律师帮忙看看合同呀!这就好比你去探险找个经验丰富的向导,能帮你规避很多危险呢。

比如说你要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找个懂行的律师帮你把关合同,说不定就能发现一些你没注意到的猫腻。

3. 别被那些花里胡哨的条款迷惑了双眼啊!就像走在迷雾中,得保持清醒。

举个例子,有的合同里写着各种优惠条件,但背后可能藏着附加条件,你不仔细看,就容易掉进陷阱里哦。

4. 对合同里模糊不清的表述,一定要追问清楚呀!这就像是遇到一个含糊其辞的人,你得让他把话说明白。

比如签租房合同的时候,对于“家电维修谁负责”这种模棱两可的表述,可别轻易放过,必须问个清楚明白。

5. 要多个心眼,注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啊!这就像是路上的大坑,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

像什么“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之类的,可得小心再小心。

6. 自己也要多学习一些合同知识呀!不然怎么能发现问题呢?这就好像你要去打仗,总得先熟悉下武器吧。

比如知道一些常见的合同陷阱类型,就能在看合同的时候提高警惕啦。

7. 跟对方谈判合同的时候,可别轻易妥协啊!你得坚守住自己的底线。

好比拔河比赛,稍一松劲就输了。

例如对方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你要是轻易答应了,那不就亏大了嘛!8. 记得把重要的口头承诺也写进合同里呀!光口头说可不行呢,这就好像风一样,一吹就没了。

比如卖家口头答应的售后服务,不落实到合同上,到时候不认账你怎么办?9. 不管怎样,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呀!不能被对方带着走。

就像在海上航行,得掌好舵。

所以,碰到合同可长点心吧,按照我说的这些方法去做,准能避免很多合同陷阱!。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为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有哪些1、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主要表现为:订⽴合同的⼀⽅没有提供法⼈资格证明;合同⼀⽅提供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为副本或复印件,是伪造的证明;合同⼀⽅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实有资⾦,并没有实际履⾏能⼒;合同⼀⽅在订⽴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我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形,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受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对代理⼈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了解。

对于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员单位订⽴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所开⽴介绍信的真实性对⾮法定代表⼈的⾼级管理⼈员,如副总经理、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标的物为法律禁⽌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限制、禁⽌买卖的规定,盲⽬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导致合同的⽆效。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借⼝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在发⽣多交货是不予通知;在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对合同进⾏恶意履⾏的情况⾮常复杂,但在订⽴合同时如能进⾏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减少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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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合同陷阱五个真实案例四个要点教你如何防范合同欺诈
其行骗手段更加隐蔽、智能,作案手法也不断翻新。

每日商报18创富收集了当前我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常见合同陷阱,让广大读者看看骗子们是如何利用合同招摇撞骗的,并挑选部分来电读者的案例请律师点评、出招。

(一)钓鱼合同。

行骗人往往利用合同先向对方预付定金或少量预付款,取得对方信任后,骗取全部货物,或者先给付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

随着企业合同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那种“空手套白狼”的骗术,即利用合同骗取全部货物或贷款的情形已不多见。

许多骗子用定金、少量预付款或货物为诱饵,来达到行骗目的。

(二)以假乱真。

行骗人主要用假公章、执照、证明、汇票,账号、甚至假身份证等为幌子,虚构背景编造谎言,瞒天过海。

一般说来,这些人往往通过装得很阔很有来头,或一掷千金毫不吝惜,或言称与某某领导人有某某关系,一旦与之签约履约,便逃不脱上当受骗的厄运。

(三)合演双簧。

行骗人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如“诚寻加工面袋、木包箱铸件”等子虚乌有的广告信息,然后以中介人的身份与闻之而来的当事人订立信息中介合同,借机收取所谓的信息费、立项费、中介服务费等,然后再让签约当事人持中介合同到另一个事先已串通好的外地合伙行骗人那里订立虚假加工承揽合同,并借机收取质保金、履保金、材料款等费用,接着将样品图纸交给对方当事人制做样品,并约定,样品不合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由于图纸设计本身相互矛盾,存有缺陷,当事人根本不可能做出合格样品来,当然,签约时受害人不知道也不留意这一点,这样,骗子通过相互勾结,两地串通,一唱一和,共同上演合同欺诈的双簧戏。

(四)偷梁换柱。

又可分为明偷与暗偷两种形式。

暗偷即通常所说的“调包”,行骗人利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标的物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口头约定,故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

明偷主要先通过签订代销、联销等货物销售合同,但售完货后却不付货款,而从其他地方购进一些质次价高的假冒伪劣产品,借以达到顶账或赖账的目的。

(五)隔山卖磨。

此类骗术主要特点是虚构标的,即合同标的物根本不存在。

行骗人往往把别人的货说成自己的,编造事实,无中生有诱人上当,也有的以部分商品为诱饵,多家签约,一女多嫁。

如在房屋预售合同中以“卖楼花”的方式诈骗钱财;再如银行借款合同中,行骗人往往以自己财产作重复抵押,分别向几家银行多头贷款,套取数倍于自身的银行资产。

而在商品买卖中,骗子往往买通仓库保管人员、厂矿企业值班人员、公证人员等,待客户询问调查时,按事先准备好的词语加以搪塞隐瞒,骗取对方信任后诈骗钱财。

(六)改头换面。

这是骗子惯用的伎俩,一旦将货物或货款骗到手,行骗人立即变更地址、隶属关系、企业字号等。

充分利用其坐商(有固定铺面来经商的)所占的“天时地利”优势,与讨债人周旋,展开游击战,任你钱花完,腿跑断,就是避而不见,通过这种办法将债权人拖垮而达到行骗目的。

(七)金蝉脱壳。

行骗人得手后,便将骗得的钱财作为股份注册成新公司,摇身一变成为新的股东,而在原单位留下破烂不堪的门面来应付上门索债的人,有的将原企业注销,远走他乡,另起“炉灶”。

“玩的就是合同”,当前企业签约履约率低,合同信誉差,相互信任度低,与许多骗子“玩合同”是分不开的,那么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如何防止受骗呢?
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更多问题需要由合同的性质决定,不同类型的合同在侧重点上会有差异。

因此,对于大额的合同,请有关专业人士起草或者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大大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签合同前要打“预防针”
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也是保证合同条款能够得到履行的前提。

其中,所谓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就是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

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

托书。

要坚持“立字为据”的原则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因此以上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但最好在一份合同中表示清楚、完备,以免附件太多导致前后出现歧义。

如果需要在执行中分批签订合同,应在每次签订合同或形成新文件(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信件)后及时对照以前的文件,如发现有变化或文字表述有歧义,应及时提出达成一致、补签合同。

开始之前签订备忘录作为一个阶段的总结,及时明确合同内容。

对于时间紧迫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合同,避免出现纠纷。

如双方身处异地可考虑录音或传真固定证据。

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七项条款保证合同更有效。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定的麻烦,因此应结合合同的目的定得全面、清晰、准确。

如有些事情一时不能定下来,应约定协商的原则、办法、日期和协商不成的解决办法。

额难以确定或者无法确定而无法提出损害赔偿。

但如果当时的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也就是约定在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须支付某个具体数额的违约金,则将大大保障守约方的利益,也能更有效地督促双方执行合同约定条款。

合同文字内容须保持一致性
是代表本人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代表企业的还要加盖公章(不能用部门或财务章等代替,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带来举证上的麻烦)。

授权委托书上应记明授权范围、权限并有授权人的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应清晰可见,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字内容的一致性。

成原件丢失带来举证麻烦。

案例
1 王先生该问谁要欠款?
2005年3月,我朋友F打电话向我借2万元钱,说急用。

碍于情面,我答应了。

过了几天,朋友F的弟弟G上我家来拿这笔钱,说是替他哥哥来拿的,我答应了G把这笔钱拿走,但是在欠条上面写了他哥哥F的名字,下面注明是G代笔。

现在我该找谁拿钱?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
承担责任。


F授权给了他弟弟G可以拿这笔钱,如果确实是F
所借,那么王先生应当在一个月内让F对此笔借款予以追认,若F追认了他弟弟G的代理行为,则此时债务人是F;若他未作表示或者拒绝追认,则应当由他弟弟G承担这笔借款的责任。

2 朱先生不供货算违约吗?
购买我的皮衣,但是购买的价格连成本价的一半都不到,为此我亏了很多,我现在不想再给他们货了,他们却拿出合同来说我是同意了的,要告我违约,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成或者撤销合同。

但是相应的,也要提供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是趁人之危强迫的签订合同的证据。

3:发传真要货有合同效应吗?
5000件棉服。

我回传真答应3日内供货,第二天我们准备发货时,那家公司又来传真说不要了。

少自己的损失?
系,对方没有向你们服装厂发出要约进行撤回或者撤销,而且你们发出的承诺也已到达那家服装公司,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你们服装厂和那家服装公司虽然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但是实际上合同已经成立,你们可以要求该服装公司赔偿你们的损失。

4:对方口头约定又反悔该怎么办?
8月份,我和朋友H约定卖一批钢材,由于两人关系比较好,所以双方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合同一直没有签,等到9月份交付钢材的时候,H不愿买这批钢材了,因为当时没有签合同,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于时间紧迫或者其他原因达成的口头协议,应该在事后补签,以避免出现纠纷。

也可以避免一旦出现纠纷会引起举证上的困难。

5:广告与事实不符怎么办?
规划用地500亩,并用显眼的图纸标示了小区内大面积的绿化带,我便订了一套房子。

但没多久,开发商受到了工商部门的查处,原因是广告含有虚假成分。

原来,该楼盘实际用地只有200多亩,广告上大面积的绿化带其实大部分是政府规划中的农林地。

最后,我们100多名业主得到了2万—4万元不等的赔偿金。

楼盘开发的实际情况与广告内容不符,可视为违约,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部门查询。

如果事后发现广告与事实不符,可到工商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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