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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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是指在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以保护
和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1. 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包括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标准。

2. 水环境保护标准:包括水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3. 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土壤质量评价和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标准。

4. 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包括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二、资源利用和节约标准
1. 资源利用效率标准:包括能源、水资源等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和管理
等方面的标准。

2. 节能降耗标准:包括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等方面的节能降耗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3. 循环经济标准:包括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三、环境管理标准
1.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标准。

2.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包括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等方面的标准。

3. 生态城市建设标准:包括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方面的生态城市建设标准。

以上是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该体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同时,该体系还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形成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一、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含县级市、区)建设指标(一)基本条件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4 年以上;国家和上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实施系列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2.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

所辖乡镇(涉农街道)全部获得国家级美丽乡镇命名。

辖区内国家级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0%以上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县级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总量控制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

矿产、森林、草原等主要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安全监管等达到相应考核要求。

严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生态红线。

4.环境质量(水、大气、噪声、土壤、海域)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

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解决,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区域环境应急关键能力显著增强,辖区中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

新建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

生态灾害得到有效防范,无重大森林、草原、基本农田、湿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海岸线等人为破坏事件发生,无跨界重大污染和危险废物向其他地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好转。

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并严格遵守。

严格执行规划(战略)环评制度。

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产业结构及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

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

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
一、环境保护
1.1 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清洁整洁,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化
学垃圾等有害物质。

1.2 施工现场应设立环保监测点,定期检测环境污染情况,确保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

二、资源节约
2.1 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资源的消耗,提倡使用节能材料和
设备。

2.2 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应按照分类处理,可回收的资源应进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的浪费。

三、生态保护
3.1 施工现场周围的生态系统应得到有效保护,不得破坏周围的湿地、森林、草地等生态
系统。

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

四、施工管理
4.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标准的实施。

4.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绿色文明意识,合理利用资源,保
护环境。

五、技术要求
5.1 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要求在选材、施工方法、设备使用等方面选用环保型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规定。

总之,绿色文明工程施工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绿色文明意识,共
同推动绿色文明工程的实施,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解读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解读

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解读强化顶层设计体现提档升级考虑区域差异——《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解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态⽂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地以市、县为重点全⾯推进⽣态⽂明建设,2016年1⽉28⽇,环境保护部正式印发《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以下简称《指标》),打造区域⽣态⽂明建设“升级版”。

《指标》从⽣态空间、⽣态经济、⽣态环境、⽣态⽣活、⽣态制度、⽣态⽂化六个⽅⾯,分别设置38项(⽰范县)和35项(⽰范市)建设指标,是衡量⼀个地区是否达到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标准的依据。

《指标》体现了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尤其是⼗⼋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五⼤理念。

《指标》编制过程中,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国家⽣态县、市建设指标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

《指标》以促进形成绿⾊发展⽅式和绿⾊⽣活⽅式、改善⽣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内容侧重于优化国⼟空间开发格局、全⾯促进资源节约、加⼤⾃然⽣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度、加强⽣态⽂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

《指标》体现了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态省建设以来,环境保护部⼤⼒推动,各地积极响应,⽣态⽰范建设已经成为各地改善区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态县、⽣态市、⽣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各地按照指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前全国已有福建、浙江、等16个省(区、市)正在开展⽣态省建设,超过1000多个市、县、区⼤⼒开展⽣态市县建设。

114个地区取得⽣态市县的阶段性成果、获得命名,涌现了⼀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

随着⽣态⽂明建设⽇益深⼊和各地⼯作的深⼊开展,原有指标体系与⽬前⼯作现状已不太适应,不能完全有效指导各地⼯作深⼊开展,迫切需要按照中央关于⽣态⽂明建设的最新要求进⾏提档升级。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规范(3篇)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规范(3篇)

第1篇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定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建设过程中,遵循绿色、低碳、环保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材料和管理方法,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工程项目。

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规范1. 设计阶段(1)优化设计,降低建筑能耗。

在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等因素,降低建筑能耗。

(2)采用绿色建筑材料。

优先选用环保、节能、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如新型墙体材料、节能门窗、保温材料等。

2. 施工阶段(1)施工组织管理。

建立健全绿色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监管。

(2)施工现场管理。

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噪声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3)节能降耗。

采用节能施工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4)节水减排。

加强施工现场水资源管理,推广节水设备,降低水资源浪费。

(5)节材减排。

合理选用材料,减少材料浪费,提高材料利用率。

3. 运营阶段(1)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实时掌握建筑能耗情况。

(2)加强建筑设备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3)推广绿色运营理念,提高建筑物的绿色性能。

三、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标准1. 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2. 绿色材料:采用环保、节能、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

3. 绿色施工技术: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绿色管理:建立健全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环保监管。

5. 社会效益:提高建筑物的环保性能,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总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规范旨在推动建筑行业绿色发展,提高建筑项目的环保性能。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积极实施绿色施工,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第2篇一、概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和方法,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示范项目。

为推动绿色施工的发展,提高建筑行业绿色施工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听起来好像很高大上的样子,其实就是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让我们的家园更加宜居。

那么,这个指标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文明。

而生态文明示范区,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项目,让我们的城市、乡村、企业等各个方面都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从而为我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那么,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具体是哪些呢?这里我们可以分成三个方面来了解:一、环境保护方面环境保护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确保我们的空气、水、土壤等各方面都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没有污染。

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采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方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我们还要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资源节约方面资源节约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推广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等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垃圾分类、废旧物品回收等方式,让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我们还可以通过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等方式,降低能源消耗。

这样一来,我们既能保护环境,又能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人居环境方面人居环境是我们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规划、住房建设等方面,充分考虑人们的居住需求,打造宜居环境。

我们还要关注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美好,让我们的家园更加宜居。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为我们共同的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中国,共创美好未来!。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各“水十条”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标的得满分。地表水考核断面部分月份水质不达标的,每月次扣0.3分,其中,水质反弹为劣V类的,每月次扣0.5分,扣完为止;“水十条”考核断面年均值达到年度目标的,该断面月度扣分按50%计算。“水十条”考核断面年均水质类别与年度目标相比,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升类和V类升为IV类的,每个断面加1分。该项总得分不超过20分。
县经信局
(商务局)
完成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年度目标任务(10分)
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43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06亩的年度任务。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县国土资源局
10
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任务(10分)
(3)年度PM2.5年均浓度高于29微克/立方米(低于等于35微克/立方米),并较上年度保持不变或下降的得满分;较上年度上升的,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扣10分。
(4)PM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扣80分。
县环保局
完成优良率天数比例年度目标(30分)
完成优良率天数比例到达(98.1%)。
县发改局
省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情况(5分)
完成xx省静脉产业示范城市(基地)申报工作得满分。
完成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年度目标任务(10分)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得5分;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得5分;出现一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扣0.5分,扣完为止。
75
总分75分,根据xx年度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有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折算,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0.2分

完整版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

完整版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

完整版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验收评价主要指标是评价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绿色施工标准,以及实施绿色施工所取得的成效。

以下是完整版的主要指标:1.绿色施工策划与管理:-绿色施工策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的普及和加强程度2.节能与节水性能:-建筑节能性能的达标情况-施工用水和建筑用水的节约情况-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和回收利用情况3.材料与资源应用:-绿色建筑材料的选择和应用-建筑物构件和构造的绿色设计和应用情况-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4.室内环境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的合格性和舒适性-室内噪音和振动的控制情况-室内光环境的设计和良好性5.施工工程环境质量:-现场施工噪声和粉尘的控制情况-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和清理情况-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控制情况6.建设工艺和技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节能工艺和技术应用情况-建筑构件加工和组装的绿色化程度-施工工艺和技术对环境的影响和治理措施的效果7.使用阶段性能:-建筑物节能性能的实际运行情况-使用阶段能源消耗、水耗和废弃物排放的监测情况-建筑物使用者对绿色施工的满意度和感知度8.绿色施工技术创新及示范效果:-对绿色施工技术进行的创新研究和示范推广效果-技术创新和示范工程对建筑行业的推动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9.社会经济效益:-绿色施工工程对就业、环保等方面的社会经济效益-绿色施工工程带动的产业升级和发展情况-绿色施工工程在当地社区和居民中的影响和认可程度以上是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的主要指标,综合评价这些指标可以对工程项目的绿色施工水平进行评价,并为进一步推动绿色施工做出指导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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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标准(一)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工程1.海岸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针对大连南部、旅顺沿岸、金石滩、城山头等滨海景区海岸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保障太平角海积阶地、旅顺小黑石海蚀地貌、老铁山象鼻山、老虎尾连岛坝、小平岛玉皇顶海蚀崖、骆驼石等96处典型地质遗迹的原生性和金石滩、傅家庄、棒槌岛、塔河湾、驼山、沙山湾、星海湾等83处沙滩浴场的完整性。

修复金州杏树屯沙咀-潟湖、仙浴湾沙质海岸、旅顺大黑石沙质海岸典型生态系统。

2.海岛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程实施保护和开发海岛资源工程。

对蛇岛、海王九岛、四坨子-老偏岛、三山岛等海岛生态系统开展保护性建设工程。

维持无居民海岛(礁)及水下礁盘原生性。

修复长岛、庄河蛤蜊岛、长兴岛-西中岛-凤鸣岛和金州兔岛等海岛环流系统。

3.海湾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程实施复州湾、黑石礁湾、塔河湾、小窑湾、牧城湾、盐大澳、常江澳等海湾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工程,修复大潮口湾、双岛湾、普兰店湾等海湾生态系统,改善大连湾、普兰店湾等海湾环境质量,保持海湾形态,完善海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程实施重点河口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建立资源普查、动态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物种、种群、营养循环、分解者和净初级生产力的监测,维持浮渡河河口、庄河河口、复州河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修复碧流河口、英纳河口、青云河口等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建设瓦房店三台湿地、庄河河口湿地、碧流河湿地等湿地生态系统。

5.海洋防灾减灾工程建立高效合理的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和务实一流的预报服务平台,建成重点海域小尺度、多要素、多用途的预报业务体系。

重点包括:(1)风暴潮防范工程建设防潮工程。

包括提高重点堤段的防洪抗潮标准;加强对沿海地带海防林资源的保护,扩大海防林的种植面积;风暴潮灾害立体监测系统;建立海洋灾害数据库等等。

(2)海水入侵防治工程建设蓄水工程,层层拦蓄地表水和雨洪径流,增加地下回灌补给量;实施跨流域引水,推广海水利用工程;已形成海水入侵的区域实施人工补源,以淡压咸工程。

(3)海冰防范工程建设海冰监视监测系统,建立相关预测模型,评价海冰对不同海洋开发活动的影响,开展海冰灾害的预警预报,保障海岸工程建设安全。

(4)赤潮防治工程重点卡号在海域直排口的污染防治工程,控制陆域入海污染物种类和污染量,控制氮、磷和其他有机物的排放量,合理安排养殖密度,避免海区的富营养化。

建立赤潮防治和监测监视系统,对赤潮海区进行跟踪监测,开展赤潮灾害预警预报。

(5)海岸侵蚀防治实施星海公园等海滩人工喂养工程和侵蚀岸段海岸防护工程。

建立海岸侵蚀灾害长期监测系统。

(6)地质滑塌防治建立完善的观测预测平台和=与评价体系,加强对灾害多发区和易发区监视监测。

上述投资共10.51亿元。

6.生态林建设及水土保持工程结合生态安全体系中生态廊道的建设,重点抓好海防林建设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生态河建设工程、矿山(坑)植被恢复工程、荒山造林补植工程、干杂果经济林建设工程、丹大高速沿线绿化工程、哈大铁路沿线绿化工程、村屯和园区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生态林建设:海防林建设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生态河建设工程、矿山(坑)植被恢复工程、干杂果经济林建设工程、荒山造林补植工程。

自然保护区:遇岩礁拟申报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城子坦湿地拟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复州湾湿地拟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瓦房店市三台乡拟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拟建设步云山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目:金州湾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黑脸琵鹭湿地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土地整治、防风固沙、泥石流防治等工程。

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开展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实行农林一体,完善农村生态防护林网建设,保护耕地,涵养水土。

建设弃渣、尾矿的堆放须配套拦渣、护坡工程,防止风吹雨蚀流失。

(二)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示范工程1.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根据水资源配置方案,2020年的中水回用量将分别达到4.3亿m3,海水淡化量分别达到1.1亿m3,海水直接利用折淡水量分别达到2.0亿m3,因此非常规水源的水量分别达到7.4亿m3,占城镇用水总量的比例分别达到38.0%,是大连市的最重要水源之一。

(1)中水回用重点工程建立完善的排水管网及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抓好工业废水的预处理,严格控制进水水质。

完善中水回用管网的配套建设,协调好整个城市的水资源,做到分质供水,各尽其用,使中水回用发挥最大的效益。

进一步加大市政投入,并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建设。

2015年以前,建设中水回用工程33座,新增中水回用规模54.23万m3/日,总的中水回用能力达到94.73万m3/日;规划建设污水配套排水管网1492km,中水回用配套管网496km。

重点建设甘井子区的夏家河污水处理厂、营城子污水处理厂、泉水污水处理厂二厂和大连湾污水处理厂,旅顺口区的小孤山污水处理厂,金州新区的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保税区的大孤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二十里堡东部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的岭东污水处理厂,普兰店湾新区的太平污水处理厂,庄河市的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主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西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西中岛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交流岛污水处理厂一期,花园口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等工程及其相应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并在各县市区逐步建设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及其中水回用工程。

2020年以前,建设中水回用工程37座,新增中水回用规模40.25万m3/日,总中水回用能力达到134.98万m3/日;建设污水配套排水管网1210km,中水回用配套管网356km。

重点建设甘井子区的夏家河污水处理二厂,金州新区的小窑湾污水处理厂三期,保税区中心污水处理厂,高新园区的小平岛污水处理厂(续建),庄河市城东区污水处理厂(续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西中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长兴岛临港工业交流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花园口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二厂等工程及其相应的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并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建设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及其中水回用工程。

(2)海水直接利用重点项目在环绕黄、渤两海,北起瓦房店市浮渡河口,东至庄河市南尖镇,沿岸电力、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要大力推广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原水,在临海生活区逐步推广城镇大生活直接利用海水。

其中,渤海沿岸的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含交流岛)、松木岛化工工业园区、复州湾镇、海湾工业园区、旅顺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沿岸的大连湾北岸、大孤山半岛及庄河市黑岛镇等作为海水直接利用的重点区域。

2015年以前,重点建设大化集团大孤山热电厂、大化集团松木岛化工园区热电厂碱厂、红沿河核电站(一期)、庄河电厂(一期)、大连华能电厂海水脱硫等企业海水直接利用项目。

在中心区域的泉水、寺儿沟、老虎滩、石槽、大连湾、海茂以及长海县等临海生活区建设生活用海水系统,进行城镇大生活海水直接利用试点。

2020年以前,重点建设红沿河核电站(二期)、庄河电厂(二期)、大连华能电厂(三期)等企业海水直接利用项目。

在临海生活区推广建立生活海水系统,逐步推进城镇大生活直接利用海水项目。

(3)海水淡化重点项目新建的电力、石化、化工等高耗水企业,要求配套建设海水淡化水作为供水水源工程。

根据大连市黄、渤海不同海水水质,结合电厂新建或改扩建及温海水排放项目,以瓦房店红沿河循环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园区、松木岛化工产业园区、大孤山石化产业园区、花园口新材料产业基地、庄河循环经济区、瓦房店太平湾化工园区作为海水淡化的重点发展区域,新增工业用水主要采用海水淡化水,新增电力、石化项目全部采用海水淡化水。

2015年以前,新建、改、扩建瓦房店红沿河核电循环经济区(一期)、松木岛化工园区、长兴岛石化、西中岛石化、大连华能电厂(一期)等海水淡化项目。

2020年以前,建设完成瓦房店红沿河核电循环经济区(二期)、大连华能电厂(二期)、庄河电厂(二期)等海水淡化项目。

2.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1)水源区点源污染源关闭措施2015年前,关闭主要饮用水水源区—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转角水库、朱家隈子水库、刘大水库、松树水库上游流域的所有点源污染源;2020年前,关闭其他饮用水水源区的所有点源污染源。

(2)水源区的面源污染治理及地下水保护工程建设村屯生活污水与垃圾进行处理与利用工程;建设防治突发性直接污染库区水体工程。

对碧流河水库、大伙房水库、洼子店水库等主要供水水源,建设应急供水的工程。

主要包括超采区水井封闭、雨水回灌工程、点源与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等。

到2017年完成压缩现状年地下水超采的1.5亿m3水量的目标。

(3)水质实时监测平台建设建设水质监测设备及其信息管理网络平台。

对所有地表水水源区、重要水井进行水质实时监测。

3.农业节水工程实施农业节水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大连市典型灌区——庄河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灌区桥、涵、闸建筑物改造和渠系配套、干支渠渠道防渗衬砌,实施用水计量监控。

同时,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加快其他小型水库灌区及小型水源工程的节水灌溉工程改造建设,增加节水灌溉面积。

重点抓好普兰店、瓦房店等灌区的配套和高效节水改造,重点发展喷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以及管灌和渠道结合灌溉技术。

到2020年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70,亩均灌溉水量降低到241m3/亩。

4.防洪(潮)排涝减灾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河道疏浚、河口整治、堤防加固工程,完成主城区内河道堤防的达标建设工程。

全面提升河道行洪能力。

实施防风暴潮、山洪灾害防治、城市排涝等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完成朱隈水库及刘炉水库、杨树沟水库等14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建设,建设防洪、生态、河口湿地整治相结合的河道治理工程。

完成碧流河、复州河、英那河入海口的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庄河小寺河、湖里河,瓦房店苇套河、大魏河,普兰店清水河、大沙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完成全市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避险系统,提升全域防洪能力。

建设排水管网工程。

完成主城区新规划排水小区(三道沟排水区、大连湾排水区、夏家河排水区和小平岛排水区等)及普兰店湾新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等新区的排水工程建设。

5.水资源总量保障工程(1)“十二五”重点工程:水源工程主要包括鞍子河水库扩建、松树水库增容工程、新建半拉山水库、新建夹河水库。

供水工程主要包括大伙房输水入连南段二期工程,英那河水库至碧流河水库的连通工程,普兰店市的普湾新区供水工程、鞍子河水库至普市净水厂供水工程,瓦房店市的瓦房店供水工程和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庄河市的庄河东支向阳引水工程、半拉山水库~庄河供水工程、引英~庄河供水工程,长海县的广鹿岛跨海引水工程,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二期供水工程和花园口经济区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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