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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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鹤山西江大堤长廊规划方案## 引言鹤山市位于广东省中部,西江贯穿全境。

为了更好地保护西江河堤,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休闲环境,鹤山市决定规划建设鹤山西江大堤长廊。

本规划方案将详细介绍鹤山西江大堤长廊的设计理念、布局规划、功能设置以及建设过程。

## 设计理念鹤山西江大堤长廊的设计理念是“生态、文化、休闲、宜居”。

我们致力于保护西江生态环境,弘扬鹤山本土文化,提供多样化的休闲娱乐活动,同时满足居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

## 布局规划鹤山西江大堤长廊的总长约10公里,从市区北部起点至南部终点。

整个长廊划分为4个区域,分别是文化展示区、生态保护区、休闲娱乐区和居民宜居区。

### 文化展示区文化展示区位于鹤山市中心,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广场、文化艺术馆和文化遗址公园。

历史文化广场是一个开放的广场,将展示鹤山的历史文化,举办各种文化演出和活动。

文化艺术馆将陈列鹤山的传统艺术作品,如瓷器、绘画和木雕等。

文化遗址公园将保护和展示古代建筑物遗址,让居民了解鹤山的历史。

### 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位于大堤长廊的北部,主要包括湿地公园和观鸟区。

湿地公园利用自然湿地,创造了一个生态保护的环境,供居民观赏和学习。

观鸟区提供给鸟类爱好者观察各类鸟类的机会,并设置了专业的观鸟设施。

### 休闲娱乐区休闲娱乐区位于大堤长廊的中部,主要包括运动健身区、儿童游乐区和游船观光区。

运动健身区提供室外健身器材和露天运动场,满足居民锻炼身体的需求。

儿童游乐区设有各种安全而刺激的游乐设施,为家庭提供了一个放松和娱乐的场所。

游船观光区则提供划船和游船观光服务,让居民欣赏美丽的西江风景。

### 居民宜居区居民宜居区位于大堤长廊的南部,主要包括休闲广场和公共服务设施。

休闲广场是一个集休闲、娱乐和社交为一体的公共空间,提供绿地、座椅和小型活动场所。

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公共厕所、自行车停放点以及休息亭等。

## 功能设置鹤山西江大堤长廊将设有多种功能设置,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鹤山公园规划设计

鹤山公园规划设计

鹤山公园规划设计[转贴图]现状概况鹤山公园位于鹤山城区中心组团和谷埠组团之间,由鹤山大道、人民东路、东湖西路(暂定名)和沙坪河围合。

规划用地南北方向长约1100米,东西方向宽约800米,总面积约58.4公顷。

现状用地以鱼塘为主,有部分农田,沿路有一些临时建筑。

龟山位于公园的西边,海拔高度42米,站在山顶眺望视野宽阔。

山顶制高点是一最佳的观景场所,往西为今后建设的新城市中心,向东则为自然开敞的东湖。

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为7~9米,河堤标高8米左右,现状鱼塘水面标高1.5—2米左右,整个鹤山公园现状呈平底锅状。

二、设计依据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三、规划定位鹤山公园定位为城市公园,强调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与功能。

(1)市民休闲场所:作为鹤山市未来城市中心地段的公园,主要为本市居民提供一个康体休闲和户外绿色空间。

(2)自然生态景观:强调自然的生态群落和自然景观是最佳的休闲环境,营造亚热带植被景观和丰富多样的景观类型(包括山地、林地、沼泽、疏林等)。

(3)城市形象美化:将自然状态的城市绿色廊道转变为积极开发利用,具有生态功能的城市中心景观区。

(4)地域文化的升华:将鹤山的历史、地域、文化展现于鹤山公园,使鹤山公园成为地方标志性景观区。

四、设计意念当我们项目组成员审视鹤山的历史和新城规划时,这一主题就慢慢地从我们的脑海中浮现并愈析愈明……新城之“鹤”——鹤翼翩翩临风起,林水幽幽伴城出新规划的公园和东西两片城域,就如同一只临风起舞的仙鹤。

对于全城,一翼为城东片谷埠组团,一翼为城西片中心组团;而对于公园,一翼则是滨湖带,一翼则是生态带;滨湖带代表着新城的兴起,而生态带则蓄意着城市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共融……鹤山随着新城的规划建设愈加欣欣向荣,公园伴着新城的建设越来越美。

新城如鹤,临风展翅,遨翔天际……五、总体设计1. 空间布局根据总体构思及立地现状,全园共分六个景区:1、健寿延年——龟山景区;2、碧湖云天——东湖景区;3、临湖漫步——滨湖西岸景区;4、城域水恋——滨湖东生态景区;5、鹤舞飞翔——北入口广场景区;6、城市看台——南入口广场景区。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鹤府复〔2019〕12号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鹤府复〔2019〕12号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

正文:
---------------------------------------------------------------------------------------------------------------------------------------------------- 关于同意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雅瑶镇政府:
报来《关于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雅府〔2019〕1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雅瑶镇圩(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2018年12月7日第六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你镇认真组织实施。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结束——。

鹤山碧桂园项目规划方案

鹤山碧桂园项目规划方案

鹤山碧桂园项目规划方案项目背景鹤山市是广东省江门市所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南端,面积1,94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43万人。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由于地域、自然、人文等因素,鹤山市被认为是江门市发展最为优越的区域之一。

项目概述鹤山碧桂园项目位于鹤山市谷城镇七星岩景区内,总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项目由8栋高层住宅楼、4栋洋房、1栋别墅式公寓和1栋商业综合体组成,总户数为1519户,其中高层住宅楼的户型主要为两房和三房,洋房、别墅式公寓的户型主要为四房和五房。

规划设计总体布局鹤山碧桂园项目以自然和人文景观为依托,结合现代化建筑技术,打造一个同时具有山林水韵和城市便利的宜居社区。

整个项目采用分块式布局,通过错落有致的建筑群体和丰富多彩的公共区域,将居民生活和自然环境无缝融合,打造以人为本的社区。

建筑设计本项目的建筑设计采用简洁大气、优雅典雅的风格,结合风景优美的自然环境,创造出一种返璞归真的居住环境。

建筑外立面以浅色为主,搭配深色的窗框和白色的栏杆,营造出一种整体轻盈明快的效果。

在室内装修设计上,注重空间的舒适感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建筑的内在价值。

公共设施本项目的公共设施丰富多彩,包括配套的运动场地、绿化带、游泳池、健身房、会议室、儿童乐园和休闲娱乐区等。

公共设施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兴趣爱好,为居民打造一个舒适、便利、温馨的居住环境。

停车场鹤山碧桂园项目的停车场总共提供1100个车位,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方便快捷地为居民提供停车服务。

技术指标绿地率鹤山碧桂园项目的总绿地率达到30%,其中包括园林景观和休闲广场。

绿化率本项目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力求将社区打造成一片绿水青山。

容积率鹤山碧桂园项目的容积率为1.25,充分利用地上空间,满足居民的舒适需求。

竣工计划鹤山碧桂园项目计划在2023年底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022鹤山市鹤城镇发展规划

2022鹤山市鹤城镇发展规划

2022鹤山市鹤城镇发展规划一、总则(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

其中近期2018-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鹤山市鹤城镇的全部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59.13平方公里。

二、城市规模2020年,鹤城镇常住人口约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14.56平方公里以内。

2035年,鹤城镇常住人口2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8万人,城镇建设用地约25.69平方公里。

三、城市性质城市性质:鹤山市发展新能源汽车、专用车、物流机械、汽车零部件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小城镇。

四、发展目标与战略(一)发展目标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为契机,加快中欧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共和、址山等周边城镇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城镇承载能力,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成为鹤山市重要的产业集聚区、配套生活服务区和生态休闲旅游区。

(二)发展战略根据鹤城现有发展特征,结合区域格局变化,以发展目标为导向,规划提出“打造平台,引领产业集聚升级”、“完善配套,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交通对接,融入区域发展”、“山水入城,维护生态安全”四大发展策略。

五、城镇体系规划(一)功能组织结构统筹生态廊道保护、产业区块建设、区域交通对接、城镇发展布局,构筑“两心两轴三组团”的功能组织结构。

两心:即鹤城镇东西两端的综合服务中心,镇区服务中心以居住、教育、医疗、文化、休闲等功能为主;东部服务中心以产业服务为主,兼顾东部新城市发展区生活服务功能。

两轴:包括沿325国道发展轴、沿270省道发展轴。

三组团:在本镇内部形成鹤城镇区组团、鹤城北部工业组团、鹤城南部工业组团。

(二)镇村规模等级结构规划至2035年,形成10万人以上城镇组团1个。

(三)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分为两大类:新市镇和新农村。

其中,新农村分为工业配套村、城镇型社区、农业特色村和旅游特色村四类。

鹤山市商住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鹤山市商住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鹤山市商住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业与住宅用地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制定,明确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0〕55号)、《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270号)和《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商业与住宅用地的出让和开发中涉及容积率制定和调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的法定依据。

规划条件的确定和调整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控规不详或与控规不一致的,须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机构审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规定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建设;如需增加容积率的,必须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修改规划条件。

第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出让的商业与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按如下方法确定:(一)土地出让时,市城乡规划部门出具了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的,或土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条件的,按原定值执行。

(二)土地出让时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但取得土地使用证后经市城乡规划部门补发过规划条件或在规划意见书中明确过规划设计条件的,按补发的规划条件执行。

如多次出具规划条件的,按末次规划条件执行。

(三)土地出让时及之后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后经批准规划行政许可的(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图),按批准的规划指标执行,曾多次批准的,按末次规划指标执行。

(四)既有规划条件,又有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指标的,如两者容积率不同的,容积率按高值执行。

(五)既未明确规划设计条件,也无经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容积率按《鹤山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图》相应范围认定:1.属Ⅰ、Ⅱ级范围的,容积率确定为≤1.8;2.属Ⅲ、Ⅳ级范围的,容积率确定为≤1.5。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25•【字号】鹤府〔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市有关单位:《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十五届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鹤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5日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升级产业结构,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引进项目质量,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江府〔2013〕16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府办〔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镇(街)或鹤山工业城需要新增面积5亩及以上工业用地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准入评审管理。

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作为个案处理。

第三条成立鹤山市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准入评审管理。

评审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商、国土资源等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

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准入评审内容和标准第四条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准入评审采用综合得分评价方法,总分为100分,由准入基准评分和加减分项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得分相加即为项目综合得分。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案公示1. 总则 (1)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3. 方案构思 (2)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5)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7)6. 道路交通规戈U (9)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0)8. 附表1 规划土地使用一览表 (16)9. 附表2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7)1•总则1.1为了适应鹤山市东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东部城区开发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为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东部城区景观、环境、生态质量良好,并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与建筑、环境设计,特制定本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本文本对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层数、容积率及相关指标、配套设施项目及景观设计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1.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 (2002年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 )》。

1.5 规划原则:需求原则:根据鹤山市发展需要,高标准打造新的商业中心,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济原则:根据土地经济价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用地进行优化组合。

便捷原则:理顺道路交通网络,创造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可操作原则:在准确把握现状的基础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1.6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文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7 凡因建设需要编制本规划区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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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东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草案公示1. 总则 (1)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3. 方案构思 (2)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5)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7)6. 道路交通规戈U (9)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0)8. 附表1 规划土地使用一览表 (16)9. 附表2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7)1•总则1.1为了适应鹤山市东部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指导东部城区开发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为保证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确保东部城区景观、环境、生态质量良好,并指导下一步详细规划与建筑、环境设计,特制定本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3本文本对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层数、容积率及相关指标、配套设施项目及景观设计等有关要求进行控制。

1.4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93) (2002年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范》、《鹤山市城区总体规划(1999-2020 )》。

1.5 规划原则:需求原则:根据鹤山市发展需要,高标准打造新的商业中心,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经济原则:根据土地经济价值的杠杆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对用地进行优化组合。

便捷原则:理顺道路交通网络,创造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

可操作原则:在准确把握现状的基础上,以相对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

1.6本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划文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1.7 凡因建设需要编制本规划区详细规划的,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1.8本规划由鹤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鹤山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解释权属于鹤山市规划管理部门。

1.9如有重大调整修订本规划,须按省市规定规划修订程序执行。

1.10规划范围:位于目前城区的东部,北与沙坪河、坡山相望,西与文华南路、规划鹤山公园为邻,南与规划广珠铁路、大雁山麓为界,东到人民东路、大雁山,规划区面积19.14平方公里。

2.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2.1. 发展目标将鹤山市东部城区建设成为多功能充满活力的山水园林式的生态城市新区。

2.2. 功能定位鹤山市的以居住、文化、商业、旅游度假、会议、体育、教育等产业为主体的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生态型城市综合新区。

从形象上讲,它是山水园林的生态城市新区;从职能上讲,它可承担新行政、文化、商业娱乐、居住、旅游休闲、体育、教育等多种职能。

2.3. 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根据道路界限、自然界线、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要求,采用“编制区代码- 地块代码+细分地块代码”三级编码方式。

2.4. 依据鹤山市在市区内的编制代码,以规划过境公路、文华路、鹤山大道、人民路为界分为A、B、C、D、E、F五个区。

“ A、B、C、D、E、F”分别作为各区的代码。

地块代码和地块细分代码则分别以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编号次序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号。

如A01即表示A区01号地块,A0101则表示01地块中的01号地块。

A区:从A01至A18共18个地块。

B区:从B01至B17共17个地块。

C区:从C01至C14共14个地块。

D区:从D01至D08共8个地块。

E区:从E01至E3共3个地块。

F区:从F01至F06共6个地块。

3.方案构思3.1. 规划理念“青山楔入,蓝脉环绕,绿斑镶嵌,环格路网,有机生长。

”“青山楔入”,指充分利用大雁山森林公园良好的自然生态景观,规划将大雁山引入东部城区,一方面通过开辟新路及大雁山西南入口以拉近大雁山与目前城区距离,另一方面在B区规划大雁山的延伸区,居住及公建依山而建,与大雁山融为一体,而且通过环状的绿脉与大雁山相连,使大雁山与城区绿地系统联成一个整体。

“蓝脉环绕”,对目前的鱼塘、河涌进行梳理,形成环状河流与湖面,沿环状水系两侧规划公共绿地,形成环城绿带,成为东部城区的生态框架。

“绿斑镶嵌”,指斑块状的公园(包括体育公园)结合山体、鱼塘,均匀地布置在东部城区。

“环格路网,有机生长”,东部城区路网以一条环状道路(谷埠路+环山路)与网状主干道路(鹤山大道、雁池路、325过境路),形成环网状道路系统,道路顺应土地权属边界及自然山水要素有机生长,具备较大的弹性。

3.2. 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廊两轴四心五区”的规划结构。

一廊:指贯穿南北的生态绿廊,把沙坪河、鹤山公园、鱼塘、大雁山联成一个整体,起到改善东部城区的生态环境及城市景观的作用。

两轴:指鹤山大道发展轴及文华路发展轴,沿城市轴线规划行政、文化、商业、体育等市、区城市中心,这些中心既是城市空间增长点,又是城市景观节点。

四心:指新城市中心(行政、文化、商业中心)、体育中心、商业物流中心、北部行政商业副中心,并由两轴——鹤山大道发展轴及文华路发展轴连接成一个整体。

五区:指新城市中心片区、水乡特色片区、文体居住综合片区、大雁山会议度假片区、大雁山高尚居住及商业物流综合片区3.3. 功能分区及布局3.3.1. 新城市中心片区该区总用地约310.99公顷,通过一条南北向主轴线和东西次轴来组织整个中心区布局,由北往南分别为行政中心、城市广场、文化中心(包括文化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清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广播电视中心)、商业广场、商业购物中心、会展中心等。

行政中心坐朝南,前有金水相绕,左右有山体环抱,景观极佳,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与广场山体结合布局,体现其开放性及人性化的特点。

文华路东侧农村可按新的村庄整理规划指引进行改造规划,增加配套设施,改善环境。

商业中心南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3.3.2. 大雁山及会议度假片区该区总用地约303.18公顷,主要项目包括会议、度假、主题公园、水上活动、大雁延伸区(包括大雁山南入口及商业配套)等内容。

会议度假区:依大雁山而建,面向人工开挖的湖面,建筑形式以低层、坡屋顶为主,包括星级宾馆、会议中心、度假村及餐饮娱乐等内容,主要面向广州佛山举办的各类机关企业会议、培训、团体度假及个人旅游度假。

主题公园式郊野休闲活动区:临近佛开高速公路,利用原来的丘陵并开挖人工湖面形成山水环境,开发游泳、冲浪、划船等水上项目及以参与性为主题的游乐公园。

大雁山南入口配套商业区:主要指大雁山南入口商业街,包括旅游商品店一条街、餐饮娱乐店等设施。

大雁山延伸区一一低山森林景观区,该区总用地176.02公顷,延伸、扩大大雁山的规模,迎合回归自然的市场趋势,增设高尚会员制运动区(如高尔夫练习场,滑翔运动、网球会等)、拓展运动、健身休闲、徙步旅游、露天烧烤、森林露营等内容。

拓展运动基地属时尚运动,目的在于培养青年人战胜自我,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主要面向各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大中学校的学生、社会青年等客源,通过野战、场地训练、个人项目、团队项目、野外求生、管理创新等来提高参与者的素质。

森林营地:规划建议选择适当林中空地开辟为野外露营地,提供相应设备设施租赁服务烧烤场:规划为露营地餐饮配套设施,以烧烤为主,可以在服务人员协助下开展自助式野外烧烤,提高参与性。

森林浴:在森林中可开展多种娱乐消遣活动,如散步、对奕、打牌、捉迷藏、闲聊、品茶、小憩、倾听蝉鸣叫和松涛泉音及做健身操、漫步、跑步等,在森林活动中,人不知不觉接受大自然的保健。

3.3.3. 大雁山高尚居住及商业物流综合片区占地约514.20公顷。

位于大雁山南麓,分为山水别墅区和低多层公寓区,定位上属于鹤山城郊住宅和珠三角度假村而不是豪华别墅,它相当于鹤山市区的公寓的消费,目标是吸引大量购买人群。

山水别墅以2 —3层为主,户均建筑250平方米,依山面建,面向人工河湖,它巧妙地因借自然地形或顺应山势,轻吻水面,或隐匿于密林中,在向阳、通风、防潮等方面都有效的应对。

低多层公寓区以4-5屋为主、局部六层,小区布局规划以保证每户均好性为前提,每个住户都能享受到自然和人工的安全、舒适与便利,充分享受到日照、采光、通风、大雁山景观、居室户型、道路交通及生活服务设施。

站前物流区:主要依托广珠西线铁路站,发展批发商业及物流业(货物中转区)。

3.3.4. 水乡特色片区占地约108.72公顷。

主要指F区,目前以水乡为主,已经建成了城市广场、供电公司、沙坪政政府、边检站等建筑,规划以二类居住为主,局部保留鱼塘及村庄开发成公园,以体现昔日桑基鱼塘的特色。

3.3.5. 文体、居住综合区占地约302.13公顷。

总体规划在谷埠规划了体育公园,依托体育公园及纪元中学,鹤山大道规划商业及娱乐设施,包括康体运动、酒店、文化、娱乐等功能,共同形成该区的文体娱乐中心区,其服务不仅限于东部城区,还可以服务整个鹤山市区,这样依托体育、教育、娱乐设施带动周边居住用地开发。

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4.1. 本次建设用地性质分类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分类,分至中类。

在本规划区共有R1、R2、R4、C1、C2、C3、C4、C5、S3、U1、w1、G1、G2、E1 十四类。

4.2. 本规划确定的主导用地性质不得轻易改变。

土地使用具有兼容性,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可作适当调整。

地块土地使用性质改变后,该地块控制指标应相应调整。

4.3. 各地块土地使用界线,用地规模一般不得变更,如有变更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若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一地块,则所开发土地内各项指标均应符合其所在之大地块的规定。

②若开发建设面积较大,需将若干地块合并进行,则在满足不影响整体交通系统和内部各地块的指标不影响外部相邻地块日照间距、不改变退缩红线距离的基础上,可进行适当调整,但其总容量不应变动。

44 因特殊原因,在实施过程中允许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要求。

4.5. A03、A09、A10、A12、A14、A16、A17、B17、C05、C07、D01、D02、D04、D05、D06、D08、F01、F02、F05、F06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

兼容小学、幼儿园、居委会、文化站及开闭所、模块局、垃圾站、派出所、工商所、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4.6. A18、B01、B02、B06、B09、B11、B15、C09地块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

兼容小学、幼儿园、居委会、文化站及开闭所、模块局、垃圾站、派出所、工商所、停车场等设施用地。

4.7. C04、D07、E01、E03、F03地块原为农村居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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