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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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结账时,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是我们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必须关注的两个内容,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内容却有很大区别,很多同志由于存在理解上错误,不加区分地加以运用,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单位的会计信息。

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单位账目中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把握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理清资金的使用去向,准确的反映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状况。

一、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概念《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也视为结余资金。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后,当年剩余的资金。

按照资金的性质不同,结转和结余分为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

从概念上看,行政与事业单位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定义基本相同。

财政性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只是科目名称不尽一致。

非财政性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单位有所却别,事业单位非财政性结余资金可以进行分配,提取专用基金,分配后转入事业基金。

行政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结转和结余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二、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具体区别(一)概念不同:结余资金是指结算后当年剩余的资金,是在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而造成的当年的剩余资金,一般指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在当期未使用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或基本支出的结余,也就是指在结算的时间段里,由于工作目标尚未达到而暂时没有使用完的资金,也可以说是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的情况说明

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的情况说明

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的情况说明资金结转是会计处理,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将余额或使用转入相关账户,留以后年度使用或上交。

资金结余是期末账户余额(结余资金),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是会计处理结果,是财政收支的执行结果。

事业单位结转结余的分录(一)期末账务处理: 1.基本支出的账务处理:(1)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2)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的账务处理:(1)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2)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二)年末账务处理: 1.“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基本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一般都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所以无需进行额外的账务处理。

2.“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余额是财政补助收入中的项目支出补助收支形成的,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处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应转入财政补助结余,需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规定上缴或注销额度。

(1)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财政补助结余(2)按规定需要上缴或核销结余资金的借:财政补助结余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3)按规定上缴或核销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结转结余1年以内的资金率怎么算“资金结余”有几种情况:1)事业单位,资金结余是财政拨款或专项拨款使用后,未使用完的部分,通常叫资金结余。

2)企业单位,资金结余是指某项目或工程,预算与实际差额,也可称为结余3)会计账簿,货币资金,收入支出,有的人也称其为资金结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3篇)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3篇)

第1篇一、引言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结余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反映了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进行详细解析,包括其定义、核算方法、管理要求等方面。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的定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事业单位收入与支出相抵后剩余的金额。

结余分为两种:一种是累计结余,即从事业单位成立之日起,历年结余累计的结果;另一种是本年结余,即本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的核算方法1. 收入核算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在核算收入时,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不得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按月或按季度进行核算。

(2)事业收入:根据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进行核算。

(3)经营收入:根据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投资收益等,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

(4)其他收入:包括捐赠、利息收入等,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

2. 支出核算事业单位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在核算支出时,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不得虚列支出。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按实际发放数额进行核算。

(2)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进行核算。

(3)固定资产购建支出:按实际购建成本进行核算。

3. 结余核算结余核算分为累计结余和本年结余两种。

(1)累计结余:根据累计收入和累计支出,按下列公式计算:累计结余 = 累计收入 - 累计支出(2)本年结余:根据本年收入和本年支出,按下列公式计算:本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余的管理要求1. 加强预算管理,确保收入与支出相匹配。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结余资金是指同各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下文是最新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最新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中央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结转结余资金是指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第四条中央部门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中央部门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

第五条中央部门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8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第六条中央部门统计结转结余资金~应以单位会计账表相关数字为基础~并保持一致。

第七条中央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应扣除以下两项资金:一是已支付的预付账款;二是已用于购买存货~因存货未领用等原因尚未列支出的账面资金。

第八条预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收回资金~或出售存货收回资金的~收回的资金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管理.第二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管理第九条中央部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结转资金。

第十条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用于基本支出。

第十一条编制年度预算时~中央部门应充分预计和反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并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以后年度基本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财政部在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时一并批复部门上年底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情况。

部门预算中批复的基本支出结转资金数与部门决算批复数据不一致的~以部门决算数据为准.第十三条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因增人增编需增加基本支出的~应首先通过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

绉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转结余科目的核算

绉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转结余科目的核算

绉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转结余科目的核算作者:顾亚芳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19期摘要: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在2012年颁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于结转以及结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大了事业单位的核算难度。

新规则将原本的结余分成两个部分,会计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理解规则中的核算方式,需要在实际活动中不断吸收和消化。

文中简单介绍了事业单位结转与结余的内容,重点分析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具体的核算方式。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转结余科目核算内容一、事业单位结转结余的主要内容(一)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简单地说就是事业单位需要严格管理结转和结余的方式来处理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

为了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事业单位会采用财政结转结余的方式来管理剩余的资金,为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准备资金。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资金应该除开当年的预算资金,这样才能准确保证资金的数量。

(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财政补助之外的资金剩余,和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一样,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管理剩余的资金。

事业单位的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上级部门的补助、事业收入、附属部门上缴的资金等,除开事业单位的正常支出和其他支出就是非财政补助的结转结余。

(三)经营结余经营结余就是指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经营结余了解自身的发展状况。

一旦经营结余出现负数,表示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存在很大的问题,需要调整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转结余科目的核算(一)事业单位结转科目的核算1、结转科目设置的重要意义首先是很好地区分了财政资金与非财政资金的差异,可以避免为了满足财政管理的要求而损害职工的个人利益;其次是区分了基本支出结转与项目支出结转两者的概念,实现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最后是细化事业单位的资金支出管理,在满足基本支出结转的基础上不损害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基本支出结转的条件下进行项目支出资金的核算管理,避免各种不同项目资金出现挪用基本支出资金的情况。

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

二、定义与分类1. 结转资金:指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已批准支出预算但未支出的资金。

2. 结余资金:指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形成的资金。

3. 结转和结余资金分为以下两类:(1)可结转资金:指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因项目进度、采购周期等原因,确需跨年度执行的资金。

(2)不可结转资金:指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因政策调整、项目取消等原因,不再执行的资金。

三、结转资金管理1. 预算单位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合理预计结转资金。

2. 预算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出结转资金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下一年度预算执行。

3. 结转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原批准的预算项目、用途和金额执行。

四、结余资金管理1. 预算单位应在年度终了后,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核实。

2. 结余资金原则上应全部上缴财政,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3. 预算单位确需留用部分结余资金的,应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用于下一年度同类项目支出。

五、监督检查1.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结转和结余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六、责任追究1. 预算单位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办法解释权归财政部门。

八、结转资金的审批与使用1. 预算单位在申请结转资金时,应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包括资金用途、预期效果、时间安排等。

研究论文:谈事业单位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

研究论文:谈事业单位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

研究论文:谈事业单位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103005 会计研究论文谈事业单位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的结转结余分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拨款方面的资金结转结余。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政补助结转资金,二是财政补助结余资金。

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当年支出预算已经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尚未执行,下年度需要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或由于收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

而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则是事业单位除了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事业单位必须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并加以确认、记录和报告。

在此,本文拟对事业单位结转结余和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谈一点粗浅之见,以期得到会计专家批评指正。

一、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会计处理如前所述,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拨款方面的资金结转结余。

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政补助结转资金,二是财政补助结余资金。

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不仅使用情况、管理方法不同,其会计处理也存在差别。

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应通过“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核算。

“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下设“基本支出”科目和“项目支出”科目。

期末,事业单位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和“事业支出”科目下的“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和“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数额分别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

【例1】年末,某事业单位对其收支科目进行分析得知:事业支出明细科目中“基本支出”发生额为300000元,“项目支出”发生额为200000元。

“财政补助收入”贷方发生额中“基本支出”发生额为300000元,“项目支出”发生额为250000元。

项目支出已经完成。

1.结转财政补助收入。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300000――项目支出 250000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300000――项目支出结转 2500002.结转财政补助支出。

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

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统筹安排、规范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定义和分类财政资金结转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财政资金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按照资金来源和用途,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分为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是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资金结转结余;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是指用于特定项目的资金结转结余。

三、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核算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进行单独核算,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和账簿,准确反映结转结余资金的来源、用途、金额等情况。

在年末结账时,单位应当对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将当年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准确核算,并按照规定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四、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使用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原则上用于弥补下一年度基本支出的资金缺口;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应当按照原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继续使用。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用途的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清理和统筹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单位的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进行清理。

对于连续两年及以上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对于无需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应当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清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对于应当收回的财政资金,单位应当及时上缴。

六、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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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概述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结账时,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是我们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必须关注的两个内容,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内容却有很大区别,很多同志由于存在理解上错误,不加区分地加以运用,往往不能正确反映单位的会计信息。

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单位账目中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区别与联系,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全面把握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理清资金的使用去向,准确的反映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的真实状况。

一、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概念《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也视为结余资金。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后,当年剩余的资金。

按照资金的性质不同,结转和结余分为财政补助结
转和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

从概念上看,行政与事业单位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定义基本相同。

财政性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行政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只是科目名称不尽一致。

非财政性资金的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单位有所却别,事业单位非财政性结余资金可以进行分配,提取专用基金,分配后转入事业基金。

行政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结转和结余会计处理基本相同。

二、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具体区别(一)概念不同:结余资金是指结算后当年剩余的资金,是在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而造成的当年的剩余资金,一般指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在当期未使用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或基本支出的结余,也就是指在结算的时间段里,由于工作目标尚未达到而暂时没有使用完的资金,也可以说是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具体可以分为基本支出结转和专项资金结转。

(二)结算结果不同:结转资金是一个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结算结果;结余资金是支出预算的一个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的结算结果。

(三)下一年度资金使用用途不同:结转资金是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用途,将转入下一年按照原用途的预算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可以不按照
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可以用于编制下年度的部门预算,统筹使用,或者按照存量资金的有关办法上缴国库。

(四)包含的内容不同: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余资金指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基本支出是没有结余资金的。

这一点是实务操作中必须注意的。

三、在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一)判断结算的结果是结转还是结余,关键是看结算的对象是什么类型,如果是已经完成的工作或者因故终止的工作,那么它就是结余。

如果是没有完成的专项资金,那么它就是结转。

(二)对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使用的规定要求:结转的资金,将转入下一年的预算,可以继续使用;结余的资金,一般是要收回国库,纳入预算编制,调整用途,重新安排使用。

(三)当年未支出的财政预算拨款按照性质划分为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

当年未支出的基本支出预算拨款全部为结转资金,基本支出没有结余资金。

(四)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剩余资金,需要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收回财政。

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收回统筹使用的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四、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一)规定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要实现单独管理无论从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角度看,还是从行政事业单位主要依靠财政预算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角度看,都需要单独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进行管理,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应当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和统计,并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基本支出结转资金管理、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管理原则上按原用途使用;确需改变用途应报经批准。

以规范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减少财政拨款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余资金全部于统筹用编制以后年度单位预算,但较结转资金使用灵活。

注意:未使用的机动经费视同结余资金;基建结余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体现各级各地管理规定不同的原则考虑到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中央与各地方的情况各异,《规则》在处理上采取了审慎的态度,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按照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做出具体规定。

有关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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