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通框架下构建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体系的探讨
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航系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长航系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结合长航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航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当事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当事责任主体包括从事长航系统水运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试验检测等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管理是指长航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以及当事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上报、审核、发布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水运工程,是指长航局列入国家交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
包括航道整治、航标工程、水工码头、船舶建造、VTS工程、土建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建设项目。
第五条当事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第六条基本情况信息主要包括当事责任主体的名称、资质、工商注册情况、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状况、经营状况、设备状况、信用等级、科技进步情况等。
第七条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是指:(一)当事责任主体在实施具体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合同,重信守诺,在维护市场秩序中起到良好作用的记录信息。
(二)受到设区市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第八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指:(一)当事责任主体在实施具体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在工期、质量、安全、环境和市场秩序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二)符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第九条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交通强国战略下水运安全挑战与展望

交通强国战略下水运安全挑战与展望
严新平;张金奋;吴兵
【期刊名称】《长江技术经济》
【年(卷),期】2018(000)003
【摘要】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将交通强国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而交通安全问题是实现交通强国的前提和保障.本文以水路运输的安全性为研究对象,全面分析新技术变革条件下水路运输系统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进而从建立水路交通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技术体系两个方面提出应对挑战的总体思路,为交通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页数】5页(P39-43)
【作者】严新平;张金奋;吴兵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63;武汉理工大学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63;武汉理工大学智能交通系统研究中心,国家水运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6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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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全力以赴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最新)

心得体会:全力以赴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最新)今年2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春节后第一个全省性大会——交通强省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省委书记娄勤俭描绘了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要求全省上下认识要再深化、力度要再加大、工作要再创新、责任要再落实;吴政隆省长要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推进交通强省建设,以钉钉子精神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通强省建设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局已开。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只争朝夕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以赴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奋力开启交通强省建设新征程。
一、以世界级城市群尺度,更高标准谋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对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性机遇,以世界级城市群尺度,在更高起点上以更高标准谋划综合交通发展。
一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统筹建设两群三网。
着眼于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以及世界一流的轨道网、公路网、航道网,积极推进交通网络互联互通、重大枢纽合理分工、运输服务便利共享。
深刻认识打造通州湾新出海口的重大战略意义,抓紧完善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以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通过竣工验收为契机,系统谋划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
按照巩固(南京)禄口、提升(无锡)硕放、规划苏(州)(南)通的思路,统筹规划环沪机场发展,推动组建本土航空公司。
继续打造徐州国际陆港、连云港海港、淮安空港互为支撑的苏北交通枢纽体系。
积极推动综合交通网络主骨架由高速公路向轨道交通转变,以规划层面的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市郊铁路、城市轨道“四网”融合,引领形成“四铁”层次分明、有效衔接的轨道网络,加快建成“轨道上的X”,推动城市群形成集约紧凑、疏密有致的空间格局。
二是凸显综合立体特征,强化多层面的统筹。
基于E-DEA模型的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江海直达运输适应性分析

基于E-DEA模型的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江海直达运输适应性分析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集装箱运输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江干线作为中国重要的内河运输通道,其集装箱运输港口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由于长江干线航道的狭窄、水深不足等问题,长江干线的集装箱运输一直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江海直达运输方面。
本文将基于E-DEA模型,对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的江海直达运输适应性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帮助港口更好地适应江海直达运输的需求。
一、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的江海直达运输概况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主要包括上海港、南通港、武汉港等,在长江干线航道上扮演着重要的作用。
江海直达运输是指集装箱直接从长江干线港口运往海港,或者从海港运往长江干线港口,以实现长江干线和海运的衔接。
江海直达运输对于提高长江干线港口的运输效率、降低货物运输成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的江海直达运输面临着一些挑战。
长江干线航道的水深和宽度相对较小,难以容纳大型集装箱船舶的直达运输。
目前长江干线港口的装卸设施、堆场等设施相对滞后,无法满足江海直达运输的需求。
长江干线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环节较多,导致运输效率较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二、E-DEA模型在江海直达运输适应性分析中的应用E-DEA模型是一种用于评价多个输入和多个输出的效率的方法,它能够帮助我们确定影响效率的因素,并提出改进建议。
在长江干线集装箱港口的江海直达运输适应性分析中,E-DEA模型可以帮助我们确定长江干线港口的运输效率,找出不同港口之间的差距,并提出改进措施。
我们需要确定长江干线港口的输入和输出指标。
输入指标可以包括船舶吞吐量、装卸速度、设施设备完善程度等;输出指标可以包括运输效率、运输成本、货物损耗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测算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不同港口的江海直达运输适应性。
接下来,我们可以利用E-DEA模型计算不同港口的效率得分。
通过对得分的比较,我们可以找出效率较低的港口,确定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长江水运协调机制经验总结与思考

时邀 请 国家 有关部 门负责人参 加 。第 1 和第 2次会议
分别 出 台了《 十一 五” “ 期长 江黄金水 道建设 总体推进 方案 》和 《 于合力 推进长 江黄金水 道建设 的若 干意 关 见》 为长江 黄金水道 的建设进 一步 明确 了方 向。 ,
14 利 用无 形 的竞 争压 力 。 推长 江 黄金 水道 . 助
其 他省市好 的经验做 法 。如 江苏省 、 湖北省 在协调机 水运发 展 已进人 国家战 略。下一步 , 应进一 步发挥协 制 建立后 , 率先 出台 了本省 加快水运业 发展 的若于 意 调机制 的作 用 , 点做好 以下几个方 面的工作 。 重
水道对沿江 经济社 会的贡献研究 等方面积极组织 或协 发 展 环 境 。
调 , 得 了明显效果 。 取
2 长 江 水运 协 调 机 制 发展 的 思 考
13 相 互 学 习加 强 合作 。 进 区域 统 筹协 调 发 展 . 促
长江黄金水道 “ 十一五” 的建设期快要结束 , 十 期 “ () 1各省市充 分发挥协调机制平 台作用 , 不断学 习 二五” 期将是其新 一轮快速发展 的机遇期 , 长江等 内河
动 。近 几年 , 安徽 皖江 、 江苏沿江 、 湖北沿 江等经 济带
协调机 制建立层次较高 。 协调机制的具体实现形 的发展充分说 明了水运与经济融合能够极大地优 化沿 式是成立长 江水运 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领导 江产业布局 。
小组 )下设 办公室 。 , 领导小组组长 由交通运输部部长
出建立长江水运协调机 制的构想 ;0 6年协调机制正 作 , 20 确保协调机 制的具体执行 。 式建立 。2 1 00年是 “ 十一五” 期的最后一年 , 总结长江
在长江干线流域建设航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构想

(中交 水 运 规 划 设 计 院有 限公 司 ,北 京 10 0 0 0 7)
摘 要 :在 研 究 长 江 航 运 物 流 及 其 所 面 临 问题 的基 础 上 ,提 出在 长 江 干 线 流 域 建 设 航 运 物 流 公 共 信 息 平 台的 构 想 ,分 别 壳逻 辑 结 构 设 计 、功 能 结 构 设 计 、数 据 结 构 设 计 等 方 面展 开 论 述 , 并 结 合 长 江 航 运 物 流 的特 点 ,提 出与 之 相 适 应 的 平
即 “ 占地 少 、成 本 低 、能 耗 小 、污 染 轻 、运 能
预计 2 2 年 长 江 沿 线 区 域 内全 社 会 库 存 总 00
rp t o wa d t e c n e to o sr c i g t o itc ub i T plto m o r ns r n t n te Ri e u s f r r h o c p fc n tu tn he l g si sp lc I af r f rta po ti he Ya g z v r ba i ,whih i x o nd d r s e tv l r m he s se ’ o i tucu e d sg ,f nci n lsr c u e d sg sn c s e p u e e p ci e y fo t y tm Sl gc sr t r e i n u to a tu t r e in, t t tucur e i n. nsd rn he c r c e itc fl g sis frta p r ft n te Rie , hi a e a a sr t e d sg Co i e i g t ha a t rsi s o o itc r ns o to he Ya g z v r t s p p r o )e hei e n t eplto m o sr c in a d d v l p n . s st d ao h a f r c n tu to n e eo me t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上运输
【发文字号】厅水字[2011]232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1.10.26
【实施日期】2011.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厅水字〔201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信用体系建设是保证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从源头上根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
我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并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着力推进。
为加快推进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和省级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系统)建设,我部于2011年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交水发﹝2011﹞17号)。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了省级系统建
设,目前已有20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系统,并实现与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级系统)的互联;有10个省(区、市)制定了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部级系统共收集了来自各省级系统上报。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河南、陕西省航务(运)管理局,江苏省运输管理局,山东、浙江、湖北、安徽省、重庆市港航管理局,上海航务管理处,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各有关船公司:为倡导长江航运企业诚信经营,打造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品牌,长江航务管理局于2005年制定了《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05年试运行以来,对规范长江航运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经营管理长效机制,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长江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我局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长航运[2005]178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江航运市场,营造良好运输经营环境,有效推进长江船公司、船舶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不断提高长江航运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江船公司、船舶诚信评价(以下简称“诚信评价”)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并授权中国船东协会长江分会具体实施。
第三条诚信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长江水系省际运输的船公司与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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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编码:10.13646/ki.42-1395/u.2018.10.002信用交通框架下构建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体系的探讨刘海嵩,李慧摘 要:“信用中国”“信用交通”战略部署后,交通运输部连续出台多部信用管理办法,长江航运如何适用文件,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总要求,成为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主要探讨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体系定位与管理边界,水运市场、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的类别、标准及管理职责,以及长江干线客运、危险品货物运输公司、船舶、船员信用等级评定与信用应用有关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推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为长江经济带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关键词:长江水运;信用体系;联合惩戒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8)10-011-03(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14)信用作为法律规范运行的重要基础,新时期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诚信建设,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要求。
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成为“信用中国”顶层设计性文件,规划了全国一体化的信用政务服务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2015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交通运输行业政务诚信、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价格、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8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2020年底前,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拟建成“1+5+32”行业信用管理框架系统,即1个交通运输部信用管理综合平台,5个部属专业信用系统,32个省级系统或平台。
2015年“放管服”改革后,长江干线取消船舶签证管理,船方谎报、瞒报、超载、污染物超标排放、超越航区、消防等违规行为有所增加。
普货运输许可、普货船舶营运证核发权进一步下放省市,大量散货船长期航行于长江干线,游离省市运政部门辖区,船舶资质过期失效、超越许可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而干线海事、公安管理部门限于职权范围,对此类违规经营行为无法有效处置,市场资质管理“谁许可,谁监管”规则难以落实,加强长江干线水运信用管理迫在眉睫。
2017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办水〔2017〕128号)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登录部级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良好行为信息、失信行为信息。
《公路水路行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交办安监〔2017〕193号)明确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组织长江干线省际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只从事航运业务)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
《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海政法〔2017〕202号)明确直属海事局与省级地方海事局的海事信用信息管理规则。
三个规范性文件均适用长江干线信用管理,分别对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等级评定、奖惩措施提出差异性要求,长江航运业务管理关系纵横交错,长江干线水运信用管理呈现系统性、复杂性,有关几个问题值得探讨。
1 “1+5+32”信用交通框架之下的定位问题长江干线水运信用管理首要问题是如何融入“信用交通”平台,《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将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体系中海事信用信息、运政信用信息划归为部属专业信用系统,而《公路水路行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长江干线省际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安全信用类别单列,明确由长航局负责组织实施,视同32个省级信用系统。
本文赞同将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体系单列,地位等同于省级信用体系,改“1+5+32”为“1+5+33”,主要考虑:一是长江干线信用信息综合性强,独具特点,理论上自成体系。
根据法规授权,交通运输部实施省际客船运输、省际危险品船运输的经营许可,长江干线由长航局具体实施,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长江海事局负责干线船舶安全监管与污染防治,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负责三峡水利枢纽通航管理,长江航运公安局负责干线治安刑事、船舶消防管理。
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体系,涉及长江干线海事安全、水运资质、过闸通航、治安消防以及干线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试验监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类的信用管理。
二是长江干线信用信息量多,属性复杂,适宜专门机关收集信息。
长江干线航行船舶包括海船、江海直达船、内河船,长航系统海事、公安、船闸管理部门可获取大量船舶、船员信用信息,这些信息覆盖部级、省级管辖范围,如果要求长江海事、公安、船闸管理部门登陆一个部级、多个省级信用平台,量大繁琐,不便实施。
适宜由专门机关收集,与省级数据分布式处理,根据船舶货种类型、船舶所属公司注册地、船员海事登记地分门C W T中国水运2018·1011别类与相应省级平台数据交换共享。
三是符合长江航运发展需要与行政管理改革方向。
多年来长航系统单位各自实施信用管理,信用信息不共享,信用奖惩措施不互认,无法通过信用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软管理手段。
干线信用体系单列符合《关于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五个统一”要求,体现长航局统筹协调地位,对提升长江经济带服务软实力具有现实意义。
2 长江干线信用管理边界问题信用管理分为信用信息管理与信用评级管理,主要目标是满足信用信息与评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总要求。
航运从业单位相对固定,船舶、船员、公司管理人员具有流动性,信用信息管理边界问题是“1+5+33”信用交通框架下,如何定位各系统信息收集责任,解决信息来源与共享。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体现了市场信用信息辖区管理原则,本文认为所有类别信用信息均应遵循辖区管理原则,各类行政主体在职权范围执法时,均可高效便捷获取职权内外的失信信息,实行信息辖区管理原则,更容易实现信用管理分工明确,保障信息全覆盖,质量责任可追溯,引发的超越职权问题可通过适当修正法律方式解决。
因而本文定义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信息,是指长航局及长江海事、公安、三峡通航等支持保障单位依法履职、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有关运政、海事、治安消防、过闸等领域的信用信息。
信用评级主要是信息收集后等级评定与应用管理活动,其管辖原则与信息管理有所区别。
长江各类船公司、船舶、船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船员培训服务机构、船舶管理公司等均按照法定规则,在相应运政、海事机关取得资质,注册登记而成立,水运信用评级管理必须首先遵守国家法制框架,适宜在各辖区内以职权为边界。
5个部属信用管理部门是33个省际辖区行业信息共享的主管机关,分别负责本部门注册登记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管理。
33个辖区负责本辖区注册登记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登记评定,通过部级平台共享获取交叉信用信息。
根据长航系统单位法定职责,确定长江干线水运信用等级管理范围:负责长江干线省际客运、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综合信用等级管理,负责取得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船公司、船员培训服务机构的等级管理,以及三峡过闸船公司、船舶信息等级管理。
3 信用信息类别与认定标准信用,能够履行跟人约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
行政领域而言,行政管理机关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授予相对人资格,相对人承担相应法律义务,例如企业提供申请信息真实,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等。
行业信用信息基于法律义务、法律后果而产生的法律事实或客观事实,具有一定外在表现形式与认定标准,长江干线水运信用信息类别与认定标准可划分为:一是事故责任类,船舶报港意味船舶自检合格,航行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人为因素在特定机器、环境出现了不良后果,海事公安行政安全检查不能排除企业主体责任,自检合格的承诺没有兑现,必须纳入信用管理。
该信用信息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认定标准。
二是违法处罚类,现行法规对公司资质、船舶适航、船员适证、配员充足、配载合格、设施完备正常等均有明确要求,如果执法人员发现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触犯了处罚条款,则反映相对人没有履行资质保持、适航适证等义务,同样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此类信用信息以行政处罚单、法院判决书为认定标准。
三是危险隐患类,虽然没有酿成事故或触发处罚条款,但置于危险状态,存在公共安全隐患或者威胁公共经营秩序、生态环境,量变可能引发质变,根据隐患数量与持续时长可认定为失信。
该类信息以缺陷整改通知书、行政调查处理意见为认定标准。
四是不履行书面承诺类,现实中行政机关为提高执法效果与效率,要求行政相对人作出报告、复查复核等承诺,大量行政相对人签字后不理会,或不签字也不落实整改意见等,如企业资质变化不报告,缺陷整改复核不申请,消防整改不落实或不理会,严重的均可定性为失信行为。
该类信用信息以整改承诺书、行政调查处理意见、处罚单为认定标准。
五是奖励荣誉类,一是取得行业法规鼓励性工作成果,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安全生产管理发明创造,节能环保先进荣誉等;二是没有直接法律义务关系,行政机关鼓励相对人配合的公共服务事务,如市场统计数据报送企业,协助主管机关履行国内水运管理条例规定市场监测分析的公共服务职责等。
认定依据:行政机关表彰文件、专利荣誉证明等。
六是民事违约类,船员信用评价为保障全面性,需采集船公司、管理公司对船员任职的评价信息。
而船员与船公司、船员培训服务机构约定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依法律、约定而产生权利与义务,一方当事人提供另一方信用信息,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商业信誉问题,采信、公开此类信息必须谨慎,适宜采用劳动纠纷仲裁、法院判决文书作为认定依据。
4 信用主体及责任关系干线水运信用主体主要包括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船舶与船员、船员培训服务机构,各类信用主体之间信用程度存在关联,船公司的良好、失信、严重失信行为与高级管理人员、所属船舶及高级船员的信用度密不可分。
公司船舶发生责任事故或违法被处罚时,该公司信用程度整体降低,承担信用责任,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事故船舶高级船员也承担相应信用责任。
公司承租光租船发生的责任事故或违法被处罚的,公司及其管理人员责任同上,出租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承担一定信用责任,而航次租赁船舶的信用责任由出租方完全承担。
从业资格人员的责任来源,一是公司责任事故或违法被处12C W T中国水运2018·10罚产生信用责任,按照直接、间接责任承担不同比例责任,二是岗位任职资质保持、个人违规被行政处罚的信用责任。
信用责任量化前提是建立信用评分规则,长江省际客运、危险品货物运输公司的综合信用,由公司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运输市场信用等级综合而成,公司安全生产信用等级应当考虑公司船舶运力规模差异,可参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各分类信用指标权重可由层次分析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