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学教案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学教案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学教案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案

编写:荣县双庆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二O一三年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教案设计

二、教案范例

(一) 组织教学:师生问好,点名

(二) 新课导人

(三) 新课讲授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讲解】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提出的总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讲解】

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

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005年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重视,提出了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讲解】

(1)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统帅和灵魂。

(2)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3) “综合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我国煤矿在“综合治理”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例如:①齐抓共管;②坚持三并重;③搞好三全管理;④抵制“三违”。

三、煤矿从业人员如何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讲解】

(1)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执行劳动纪律。(3)

(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 学习煤矿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讲解】

(1) 劳动合同保障权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煤矿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协议。

(2) 危险因素知情权

(3) 安全管理参与权

从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的主人,有权参与安全管理。

(4) 违章指挥的拒绝权

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 安全问题检举权

从业人员对安全问题有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

(6) 紧急情况避险权

(7) 安全教育培训权

(8) 事故伤害赔偿权

五、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讲解】

(1) 煤矿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既是权利,更是义务。

(2) 煤矿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 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煤矿从业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教案设计

二、教案范例

(一) 组织教学:师生问好,点名

(二) 提问考评:

①如何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②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有哪些

(三) 导人

(四) 新课讲授

第二节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用.

【讲解】

(1) 具体体现了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

(2) 是煤矿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一切行为的准则,使煤矿生产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3) 用来加强煤矿职工的法制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教育人们吸取教训,鼓励职工自觉遵纪守法,以达到最大限度地防治煤矿各种灾害的目的。

(4) 有利于保护煤矿职工安全监督的民主权利,更好地发动群众,用群众管理的方法搞好安全生产。

二、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

【讲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从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历经21年。

该法共七章97条。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律,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共八章50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矿山事故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坚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宗旨,从实际出发,做到劳动部门监督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结合、国家监督和民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级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立法目的: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性法律,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和第三章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中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主要内容共八章81条,主要包括:总则、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煤炭经营、煤矿矿区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立法目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背景:

①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

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需要。

③改变和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客观需要。

它的颁布实施是煤矿安全监察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内容共有五条,主要包括:总则、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煤矿安全监察内容、罚则和附则。50章.

立法目的: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健康发展。

5.《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该法于2005年8月31日经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9月3日起施行。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 瓦斯超限作业的。

(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4)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 超层越界开采的。

(8)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 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的。

(11) 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 新建煤矿边建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过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6.《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它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以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文件的形式,于2006年10月27日下发的。

该意见明确了各企业和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培训考核、聘用及学时的要求。

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煤矿培训教案机电安全知识

煤矿培训教案机电安全 知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第一节煤矿供电系统安全管理一、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级管理,以方便在不同情况下分别对待。 (1)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应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持续供电。 (2)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二)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年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3)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煤矿队组安全知识培训教案参考文本

煤矿队组安全知识培训教 案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队组安全知识培训教案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 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 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 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 点制度。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 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 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1)井上、井下对照图; (2)采掘工程平面图; (3)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

《煤矿工人安全五十条》培训教案

《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 培训教案 单位:综掘队 授课:雷振廷 审核:翟文 日期:2007年10月5日 《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培训教案教案编写人:罗会强审核人:翟文 教学时间:2007年10月5日—10月31日 教学地点:名外委会议室 教学内容:《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中内容 参加人员:我队外委培训员工 主讲人:雷振廷教学方法:讲授实施方法:利用班前会第一课时:入井须知 第二课时:安全乘车与行走 第三课时:灾害预防 第四课时:灾害预防 第五课时:紧急避灾 第六课时: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教学目的: 1、让职工掌握矿井中各种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2、提高职工安全理论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水平. 3、使职工明白作为一名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懂得如何用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授课内容: 第一章节:入井须知 0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0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0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带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0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0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0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授课内容: 第二章节:安全乘车与行走 0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0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0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煤矿安全员培训考试试题及其答案

煤矿安全员培训考试试题及其答案 在煤矿工作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安全问题,对于煤矿安全员的培训 就更加重要了。下文是煤矿安全员培训考试试题,欢迎阅读! 煤矿安全员培训考试试题11、什么是安全检查? 答案:安全检查又称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突出性的、专业性的或季节性的检查监督活动。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环境条件、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施设备、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工作、作业操作行为,以及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职工思想等方面。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是我国工人阶级在党的领导下,从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党和群众路线在劳动保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是依靠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安全生产管理,揭发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有关措施。 2、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案: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环境条件,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施设备,企业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工作,作业操作行为,以及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职工思想等方面。安全检查的内容全国通常用的是"六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制度、查管理。 3、现代安全管理常用的方法有哪些?

答案:现代安全管理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管理方法;2、安全法规制度管理法;3、措施计划管理法;4、安全目标管理法;5、代明循环管理法;6、统计分析管理法;7、控制图管理法;8、系统工程管理法;9、思考性管理方法;10、安全信息管理法;11、危险性预先分析法。 煤矿安全员培训考试试题21、安全检查员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答案:1、依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状况。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3、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情况。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6、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7、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8、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爆性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9、对矿井通风、防尘、防火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10、对矿井防水、排水设施的安全性能以及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什么? 答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单位的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负起的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

某煤矿安全培训教案

培训教案 本月课程名称:6月份全员培训 本月课题内容:本工种必知必会与岗位责任制 教学目的及要求:为切实提高区队职工综合素质,掌握煤矿更多专业知识,利用安全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身素质,思想水平不断的提高,提高学员的实操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区队综合素质队伍,做到人人学,人人会的目的。 教学重点:在于提高职工的专业知识技能,强化职工实操能力,注重采煤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注重工作中的安全防护,确保自身的安全,增强区队职工的安全意识。 教学难点:如何改善不识字人员的思想素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教学方法:授课教学、视频教学、实操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课、2011年56号文件精神与河南煤化企业文化 第二课、掘进工必知必会必禁 第三课、掘进工两述法及岗位 第四课、老工人传授专业技能及救护队讲述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第五课、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六课、老工人讲述自己身边发生的未遂事故

第七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新规定与实操基地实操 第八课、掘进工必知必会必禁知识 第九课、工作面质量标准化 课程名称:56号文件与河南煤化企业文化5月23日夏玉刚本次课题:企业文件精神 教学目的及要求: 为切实提高区队职工综合素质,掌握煤矿更多专业知识,利用安全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身素质,思想水平不断的提高,提高学员的实操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区队综合素质队伍,做到人人学,人人会的目的。 教学重点:在于提高职工对企业所发文件进行学习,了解河南煤化的发展动向。 教学难点:如何改善不识字人员在学习的思想素质,提高他们了解文化知识的方法。 教学方法:授课教学、视频教学 教学内容: 一、56号文 二、企业文化 1、2011年河南煤化的奋斗目标是“816210 ”,其含义是煤炭产量8000万吨、营业收入1600亿元、利税200亿元,利润100亿元、安全实现零死亡。 2、2011年焦煤的奋斗目标是“22420 ”,其含义是煤炭产量突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 教案简易版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简易 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节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 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 书。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 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0小时。考 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下井。 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有关安全法规、煤 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

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矿井概况以及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因为老工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力和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是青年工人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好老师。在没有得到老工人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同时,还必须虚心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和意见,并按他们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去改进工作,确保安全。 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公司 煤矿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2017年8月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煤矿培训教案(机电安全知识)

第一节煤矿供电系统安全管理 一、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级管理,以方便在不同情况下分别对待。 (1)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应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持续供电。 (2)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二)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年全部负荷。年产60000t 以下(不含60000t )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 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3)10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5)对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

煤矿安全监管员培训知识

1、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职工办理何种保险? 答: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3、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指的是什么人? 答:煤矿企业负责人是指: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人)、矿长、副矿长,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4、根据446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如何处罚? 答: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5、《安全生产法》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于何时审议通过,何时执行? 答:《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2年11月1起执行。 6、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8、行政执法主体“三个要素”是什么? 答:一是组织要素。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而非个人和非法组织;二是职权要素。必须依法取得特定的行政执法职权;三是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在客观上具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各种条件,包括具备相应资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合法的、稳定的行政经费来源,装备设施和办公场所等等。 9、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是什么? 答:核心问题是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职权内容规范合理、执法行为不超越法定权限。 10、安全生产管理“三并重”原则是什么?

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培训教案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培训教案a I时'间H 卜/ / 1 / 8

2、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回入同一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 中。 3、自然通风 在各种自然因素作用下使风流沿巷道流动的现象称自然通风。 4、煤尘堆积 是指井下巷道煤尘堆积厚度在2mm以上,长度超过5米的积尘。 5、呼吸性粉尘 粒度小于5 微米的矿尘能随呼吸进入人的肺部并沉积,这部分粉尘称为呼吸性粉尘。 6、火灾三要素 火灾三要素:是指热源、可燃物和空气,三者缺一不可,是引起火灾的三个必备条件。 7、排放瓦斯“三原则” (1)、撤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2)、断电: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 (3)、限量:瓦斯排放必须有限量措施,严禁一风吹。 8、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开采突出危险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四位一体”的综合措施。 9、煤与瓦斯突出 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在很短的时间内(几秒钟到几分钟),突然从煤(岩)

层中以极快的速度向巷道和采掘空间喷出大量的煤(岩)和瓦斯,并伴随着强烈的声响和强大的机械效应的动力现象,叫煤与瓦斯突出。 10、矿井通风 向井下连续输送新鲜空气,供给人员呼吸,稀释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改善井下气候条件的作业。 11、突出煤层 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二、通风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1、矿井通风方式 中央式、对角式、混合式。 2、矿井通风方法 抽出式、压入式。 3、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 压入式、抽出式和混合式三种。 4、矿井常用的通风设施 风门、风桥、密闭、挡风墙、测风站等。 5、防止煤尘传导爆炸的措施 撒布岩粉、岩粉棚、水棚、自动式隔爆棚、水幕等。 6、矿内空气的主要成分及其所占的体积百分比 矿内空气的主要成分是: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课程授课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课程授课教案 备课日期:2015年1月第页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总论 煤矿是咼危行业,而煤炭行业是我国能源行业的支 三、讲授新课分钟 柱产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至U 21世纪中叶 我国煤炭在能源中所占比例仍在50%以上。 第一节、煤矿安全形势及对策 一、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我国现有600余个国有重点煤矿、2600余个国有地方煤矿、20000余个乡镇和个体煤矿。我国正规化采煤有百余 年历史,2014年产量已经超过了38.7亿吨。 煤矿是高危行业。煤矿大多属地下开采,煤炭生产以矿井生 产为主,露天煤矿仅有70 座,矿井产量占总产量的96。7%井下作业受到潮湿、黑 暗、空间小、地质构造复杂的影响,生产环节较多,技术要 求较高。同时,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破碎的威胁。 其中,国有重点高瓦斯矿井占总矿井的25 %瓦斯事故 不断。防治瓦斯爆炸,已经是安全生产的突出任务,也上煤 矿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形势 三、对策 煤矿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点,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就是一项治本之策。 1、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2、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统揽全 局。 3、抓好整顿关闭。要及时公示名单,依靠社会全面监 督。

课 程要占 八、、 (二)《矿山安全法》 (三)《煤炭法》 (四)、《职业病防治法》 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世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职业病防治法》 (五)、《刑法》(节录) 1、立法目的及任务 2、主要内容及公共安全条款修改如:刑法原第134条规定 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刑法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 (六)、《行政处罚法》 自1 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七)《劳动法》 《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立法目的。 2、主要内容。 (八)《矿产资源法》 (九)《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煤矿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学案

煤矿采掘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节煤田地质 一、煤是如何形成的? 煤是古代植物遗体堆积在湖泊、海湾、浅海的地方,经过复杂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化学作用转化而成的一种具有可燃性能的沉积岩。在显微镜下可以发现煤中有植物细胞组成的孢子花粉等,在煤层中还可以发现植物化石,所有这些都可以证明煤是由植物遗体堆积而成的。 科学家们在地质考察研究中发现,在地球上曾经有过气候潮湿,植物茂盛的时代。如按地质年代来说,晚古生代的石碳纪、二迭纪(距今约有3亿年)中生代的侏罗纪(距今约1.3亿—1.8亿年)等,当时大量繁生的植物在封闭的湖泊、沼泽或海湾堆积下来,并迅速被泥沙覆盖,经过亿万年以后,植物变成了煤,泥沙变成了沙石。由于有节奏的地壳运动和反覆堆积,在同一地区往往有很多煤层,每个煤层都被岩石分开。 煤的形成:泥炭化阶段→煤化阶段→变质阶段(泥炭→褐煤→烟煤→无烟煤) 二、煤的埋藏特征 1、煤的结构:简单结构和复杂结构(含夹石层) 2、煤层厚度:薄煤层<1.3m、中厚煤层1.3-3.5m、厚煤层>3.5m(在生产工作中习惯上将厚度在6m以上的煤层称为特厚) 3、煤层倾角:煤层倾角是指倾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根据煤层倾角大小将煤层分为以下四类近水平煤层:<10度、缓倾斜煤层:10-20度、倾斜煤层:20-45度、急倾斜煤层:>45度 三、煤层顶底板

位于煤层上面的岩层称为顶板;位于煤层下面的岩层称为底板。 煤层顶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近至远又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基本顶三种; 煤层底板按照其与煤层距离自近至远又可分为直接底和基本底两种。 四、地质构造 单斜构造,褶皱构造(背斜、向斜),断裂构造(正断层、逆断层、平移断层) 第二节矿井开拓方式:立井、斜井、平硐、综合 第三节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一、矿井通风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十分钟内开动。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十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应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二、矿井提升运输系统:人员;煤炭;设备;材料;矸石。 三、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必须有双回路电源。 除一般供电系统外,矿井还必须对一些特殊用电地点实行双回路供电或专线供电,如主要通风机、主要排水泵、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井下变配电硐室等。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四、防排水系统

【精品】煤矿三级安全培训(全员培训)练习题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试卷 一.填空题(每空1.5分,共30分)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违反煤矿管理制度的处罚形式有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刑事处罚;3。中厚煤层的厚度是1.3- 3.5米; 4.顶板可分为伪顶、直接顶和老顶; 5。在横穿大巷或通过巷道口等处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6。“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7.加强通风是防止有害气体危害的最根本措施; 8。“一通三防"的“一通”是指通风,“三防”是指防瓦斯、防尘和防火; 9。下井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及自救器; 二.判断题(正确在括号内打√,错打×;每题1分,共30分)

1.(√)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是职工应尽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职工的义务; 3.(√)《煤矿安全规程》是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方面最权威的一部基本规程; 4。(√)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 5.(√)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得越级检举、控告; 7.(×)入井检身是侵犯人权; 8.(√)生产性粉尘是鄂尔多斯地区煤矿的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9。(√)浮煤堆积的地方、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等易发生煤炭 自然发火; 10.(√)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是煤矿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之一; 11。(×)瓦斯超限不严重,可边治理,边生产; 12.(√)当顶板冒落来不及撤至安全地点时,应及时背靠煤壁站立,但要注意煤壁片帮伤人; 13.(√)接近可能积水的老巷、老空区、导水陷落柱等时,易发生透水事故; 14.(√)爆破工携带炸药时,要用专车分装运送,其他人不得与其混坐; 15.(×)横穿胶带输送机时,要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输送机没有开动时,可在其下面钻过去,但不得从胶带上面跨过;

《安全教育》之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节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0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下井。 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有关安全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矿井概况以及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因为老工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力和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是青年工人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好老师。在没有得到老工人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同时,还必须虚心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和意见,并按他们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去改进工作,确保安全。 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在井下行走、乘车、工作时,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因为在井下吸烟、点火等,能引起矿井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所以在井下绝对禁止吸烟。 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防止产生静电)、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着的机器缠咬而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工作地点有淋水或使用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必要时还应穿好雨衣,防止淋湿着凉及患病。每一入井人员必须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规 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危险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要坚持“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培训 《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哪些? 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行政领导岗位安全责任制; 2、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 1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五、矿山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相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利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即: 1、入矿教育。 2、井口教育 3、岗位教育 七、煤矿的“一通三防”是什么? “一通”是指矿井通风; “三防”是指瓦斯防治,矿尘防治,矿井火源防治。 八、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权利 1、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31 / 2

煤矿安全员培训试题

煤矿安全员培训试题1、安全培训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安全培训的目的就是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 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 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 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要求 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安全培训的意义在于:1、通过安全技术 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知识水平; 3、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4、促进技术知识 的更新。 2、简述安全检查的目的及任务? 答案:安全检查的目的有: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 制度,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安全检 查的任务有以下四点:1、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向职工讲解安 全生产知识,要求他们规范地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三大 规程"(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摸索煤矿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安全工作,制定措施,为煤矿安全生 产服务。3、检查企业、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劳 动保护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情况。4、检查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 人岗位责任制以及防止事故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煤矿安全检查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卫士",肩负着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资源和财产以及促进煤炭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煤炭工业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原则,责任心强。2、从事煤炭工业生产技术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职业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 4、安全检查员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答案:1、依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矿安全生产状况。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3、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令其整改、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5、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6、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7、对不安全的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8、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爆性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9、对矿井通风、防尘、防火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10、对矿井防水、排水设施的安全性能以及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煤矿安全员培训试题(新版)

煤矿安全员培训试题(新版) Without safety as a guarantee, it may be vanished in an instant! So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is a subject that everyone must pay attention to.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87

煤矿安全员培训试题(新版) 1、安全培训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安全培训的目的就是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操作技术要求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安全培训的意义在于:1、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知识水平; 3、通过安全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4、促进技术知识的更新。 2、简述安全检查的目的及任务? 答案:安全检查的目的有: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实现。安全检

查的任务有以下四点:1、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向职工讲解安全生产知识,要求他们规范地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三大规程"(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摸索煤矿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安全工作,制定措施,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3、检查企业、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情况。4、检查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岗位责任制以及防止事故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煤矿安全检查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卫士",肩负着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保护资源和财产以及促进煤炭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煤炭工业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原则,责任心强。2、从事煤炭工业生产技术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职业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 4、安全检查员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煤矿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教案(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67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教案(正式版)

煤矿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教 案(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 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 措施控制尘、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 2、煤矿企业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 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 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小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理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小于3个。 第二章健康监护 1、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标准版)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理论、安全检查方法以及煤矿重大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具体组织、检查和落实能力,以及现场隐患排查和各类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培训对象 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分为A、B两类。 A类包括: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B类包括:各类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队、井)等负责人。 三、培训要求 1、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培

矿井爆破安全与光爆知识培训教案

矿井爆破安全与光爆知识培训教案 授课单位:通风科 授课人:

矿井爆破安全与光爆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矿井爆破安全知识 一、一般要求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2、第三百三十一条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二)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三)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五)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3、第三百四十一条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4、第三百四十二条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

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四)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二、爆破材料选用 5、第三百二十条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二)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三)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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