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是保障环境安全和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制定了一系列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些规章制度的内容。
一、废弃物分类管理1.1 分类标准: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物和其他废弃物三类。
1.2 分类收集:学校实验室设立相应的分类垃圾桶,有害废弃物、可回收物和其他废弃物分别投放到不同的垃圾桶中。
1.3 分类处理:有害废弃物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其他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理后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废弃物存储管理2.1 存储容器:学校实验室配备符合规定的废弃物存储容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渗漏等特点。
2.2 标识标牌:存储容器上应贴有明确的标识标牌,标明废弃物的种类、性质和存放日期等信息。
2.3 存储位置:废弃物存储容器应放置在指定的存储区域,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等。
三、废弃物运输管理3.1 运输工具: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封闭、防渗漏的专用运输工具。
3.2 运输标识:运输工具应粘贴废弃物运输标识,标明废弃物的种类和运输日期等信息。
3.3 运输记录:每次废弃物运输都应有相应的运输记录,包括废弃物的数量、种类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四、废弃物处理管理4.1 有害废弃物处理:有害废弃物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法规和安全标准。
4.2 可回收物处理:可回收物应进行分类回收,经过处理后再进行再利用或销售。
4.3 其他废弃物处理:其他废弃物应经过妥善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废弃物监管与培训5.1 监管措施: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应建立监管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5.2 培训教育:学校应定期组织废弃物管理培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废弃物管理意识和技能。
5.3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校园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废弃物管理氛围。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实验室环境和人身安全,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所有废弃物的收集、分装、储存、转运、处理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废弃物是指实验室中使用过的、被抛弃的、不再使用的有害物质、瓶装物、实验设备、废液体等物品。
第二章废弃物收集与分装第四条实验室废弃物在收集前应根据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废弃物的分类包括:化学废物、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第六条废弃物的收集和分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废弃物的收集和分装工作由实验室安全管理员负责,他们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八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选择材质坚固、不泄漏、耐腐蚀的容器,并标注清晰的废弃物种类和危险程度。
第九条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密封。
第十条废弃物的分装应根据种类进行,禁止混装处理。
第三章废弃物储存第十一条实验室废弃物的储存应在专门的存储区域进行。
第十二条废弃物的存储区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废弃物的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废弃物容器的完整性,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十四条废弃物存储区域应建立明确的标识,标识应包括废弃物种类、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五条废弃物存储区域应定期清理,防止杂物积累。
第四章废弃物转运与处理第十六条废弃物的转运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废弃物转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废弃物的处理应根据废弃物种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第十九条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废弃物溅泼、泄漏等情况的发生。
第二十条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全程监控,确保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规定。
第五章废弃物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管理档案,记录废弃物的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废弃物管理档案应保存至少五年的时间。
第二十三条废弃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其废弃物管理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
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4篇)

实验室废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废物的管理和处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人员健康,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验室废物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固体、废气及其他废物。
第三条实验室废物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废物管理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废液的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废液应分类收集,分为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和一般废液。
第六条有机废液应集中存放于有机废液集中桶中,无机废液应集中存放于无机废液集中桶中,一般废液应集中存放于一般废液集中桶中。
第七条废液集中桶应密闭且标明废物名称、日期和以及管理单位等内容。
第八条废液集中桶应定期进行清理、清洗和消毒。
第九条废液集中桶中的废液应及时转运至专门的废液处理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实验室废液严禁倾倒入下水道、化粪池、河流等环境中,严禁直接排放。
第三章废固体的管理第十一条实验室废固体应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废固体、有害废固体和一般废固体。
第十二条可回收废固体应集中存放于可回收物桶中,有害废固体应集中存放于有害废物桶中,一般废固体应集中存放于一般废物桶中。
第十三条废固体桶应密闭且标明废物名称、日期和以及管理单位等内容。
第十四条可回收废固体应进行分类、清洗、压实后进行回收利用或送往回收站。
第十五条有害废固体应定期进行封存,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和处理。
第十六条一般废固体应定期进行封存,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和处理。
第四章废气的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废气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通风设备,实验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开启通风设备,并保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实验室废气可采用吸附过滤、化学吸收、燃烧和除臭等方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应设置在离室外的安全距离,且符合相应标准。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废气排放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清洁。
第五章其他废物的管理第二十二条其他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设备、废纸张、一次性实验用品等。
大学实验室(中心)废弃物处理规定

实验室(中心)废弃物处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室(中心)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及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属的实验室(中心)、校内实习基地等能够在实验中产生废弃物的单位。
全校实验室(中心)废弃物处置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产生废弃物的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做好本单位废弃物的收集、存贮、移交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废弃物,是指教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教学实验室(中心)废弃物主要有:1. 有毒气体:主要是指实验用的压缩的有毒气体,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挥发气体等。
2.化学性废弃物:主要指报废的实验用药品、化学试剂、实验产生的废液、废渣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等。
3.感染性废弃物:指废弃的感染性培养物、菌株及相关生物制品等。
4.有毒有害的动物废弃物:指做实验时,有毒有害药品浸过的鱼、虾、蟹等动物器官、肢体等。
5.无毒无害的动物废弃物:指实验过程中未添加任何药品的动物肢体、器官等。
—1 —6.电子废弃物:指可能向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电子元器件、废电池、小型废旧电子产品等。
7、放射性废弃物:任何含有放射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废弃物。
第四条收集和处理程序1、对有毒有害气体,要采取措施力争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再利用通风设施排入大气。
对于有异味的集体实验项目,实验室内要安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对化学性废液和废渣,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
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
学院根据贮存情况通知教务处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专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感染性废物或生物性废物,应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由所在学院安排专人分类收集进行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处理、安全操作以及培训和宣传。
一、废弃物分类1.1 实验室废弃物分类的目的实验室废弃物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和回收利用,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废弃物应按照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和危险性等进行分类。
1.2 废弃物分类的具体要求根据实验室废弃物的特点,应将其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和一般废弃物三类。
有害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储存和处理,可回收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储存,一般废弃物则需进行适当的包装和储存。
1.3 废弃物分类的管理措施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废弃物分类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分类储存区域、标志标识和分类储存容器等。
同时,还需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废弃物分类意识。
二、储存和处理2.1 废弃物储存的要求废弃物储存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符合标准的储存容器、定期检查废弃物储存区域的情况以及遵守储存容器的容量限制等。
2.2 废弃物处理的原则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对于有害废弃物,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化学处理、物理处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2.3 废弃物处理的流程学校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处理流程,包括废弃物收集、暂存、运输和最终处理等环节。
同时,还需制定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可追溯和监控。
三、安全操作3.1 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往往与实验室操作密切相关,因此安全操作是减少废弃物产生的关键。
安全操作包括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合理使用实验试剂以及遵守操作规程等。
3.2 安全操作的培训与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还需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操作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高校实验室“三废”的管理和处理方法探讨

高校实验室“三废”的管理和处理方法探讨高校实验室的“三废”,即废弃试剂、废弃试验器材和废弃实验废液,是实验室管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合理、环保地管理和处理这些废弃物质,既是高校实验室责任意识的体现,也是保护环境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探讨高校实验室“三废”的管理和处理方法。
要做好废弃试剂的管理和处理。
高校实验室常常会产生大量的废弃试剂,包括过期的试剂、含有有毒物质的试剂以及使用过的试剂等。
对于过期的试剂,应及时进行整理和清理,分类存放,以便后续的废物处理。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试剂,可以进行试剂共享,供其他实验室使用,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对于不可再利用的试剂,应采取正确的废物处理方式,如稀释后排放或委托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要合理处理废弃试验器材。
实验室中常常会有一些过期、损坏或不再使用的试验器材,这些器材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理。
对于可以修复的器材,可以委托专门维修单位进行修复,以便后续继续使用。
对于无法修复的器材,应进行分类处理。
部分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可以进行再利用,剩余部分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废弃物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对于废弃实验废液的管理和处理,更应加强环保意识。
废弃实验废液常常含有有机物质、重金属、酸碱等有害物质,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废液处理设施,对废液进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防止废液流入下水道。
对于可以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的废液,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流程,如中和、沉淀、过滤等操作,使其转化为无害物质并进行再利用。
对于无法处理和回收利用的废液,应委托专门的废液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伤害。
高校实验室“三废”的管理和处理方法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废弃物分类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与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的合作,确保废弃物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通过全面、高效地管理和处理实验室的“三废”,不仅能够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能够在科研实践中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促进实验室可持续发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等。
二、管理职责(一)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等工作,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学校环境保护部门学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情况,协调处理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后勤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实验室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的必要设施和服务,确保废弃物能够及时、安全地转运和处置。
三、废弃物分类(一)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挥发性有机物、酸性气体、碱性气体等。
废气应通过通风橱、废气处理装置等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水实验室废水主要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水、生物废水等。
废水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收集,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学校污水处理系统。
(三)废渣实验室废渣主要包括固体废弃物、过期药品、实验残留物等。
废渣应按照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废物应按照学校的垃圾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废有机溶剂、含重金属的废物等。
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包装、标识、暂存和转运。
四、废弃物收集(一)分类收集实验室应按照废弃物的分类要求,分别设置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明废弃物的种类和性质。
废弃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泄漏和扩散。
危险废物的包装应采用专用容器,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抗压性。
(三)收集时间实验室应定期收集废弃物,一般危险废物每周收集一次,其他废弃物根据产生量适时收集。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一、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方式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分为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和电子废弃物三类。
对于化学废弃物,首先需要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性质将其分为可燃性废弃物、腐蚀性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而对于生物废弃物,则需要按照生物安全级别进行分类。
对于电子废弃物,需要专门设立回收箱,并委托专门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二、化学废弃物的处理1.可燃性废弃物的处理可燃性废弃物应进行火化或高温焚烧处理,以确保其安全无害。
火化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温度,防止产生有毒气体。
焚烧结束后,灰烬应经过特殊处理再进行处置。
2.腐蚀性废弃物的处理腐蚀性废弃物应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泄漏,避免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3.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尽量减少生成,并进行分类储存。
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置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以确保其安全处理。
处理后,应记录相关信息并进行彻底清理。
三、生物废弃物的处理1.低风险生物废弃物的处理低风险生物废弃物应先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包装密封,最后交由指定的处理单位进行焚烧。
2.中风险生物废弃物的处理中风险生物废弃物应在专门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消毒处理,然后进行高温焚烧或埋地处理。
3.高风险生物废弃物的处理高风险生物废弃物应在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高温高压消毒处理,然后进行专门焚烧或高温蒸煮处理。
四、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对于废弃的电子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回收箱,并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处理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并对设备进行拆解、破碎、清洗等处理,以便更好地回收利用。
五、废弃物的储存与运输实验室废弃物应储存在封闭、防漏、耐腐蚀的容器中,并进行明确的分类标识,以便识别处理方式。
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废弃物泄漏,并确保废弃物的安全运输。
六、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责任及监督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评估废弃物处理单位的资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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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
校通字﹝2017﹞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三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点的设置建议和管理。
(二)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等。
(三)与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办理相关处置手续。
(五)监督检查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
第四条各单位是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须根据本单位废弃物特点,制订相关废弃物安全管理细则和危险废弃物泄漏的应急预案。
第五条各实验室须执行学校和各单位的具体规定,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一)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等的各类人员须经过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相关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要求。
(二)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三)要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填写的废弃物“校内转移单”须留存备查。
第六条各单位、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管理实验室废弃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弃置废弃物。
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废弃物的回收与暂存
第七条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所产生危险废弃物类别、特性配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收集容器或装置。
容器不能有破损、损坏或其它可能引起废弃物泄漏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须进行分类收集,禁止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废弃物混装、固液混装,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严禁将实验室废液直接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将实验室固态废弃物随意丢弃。
第九条收集容器或装置应在醒目位置粘贴相应废弃物标签,详细标明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与特性、产生废弃物的单位、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十条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加强安全防护,及时运送到学校指定的废弃物回收点。
第十一条特种实验室废弃物(例如剧毒化学品、危险性气体钢瓶等)应妥善保存于实验室,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相关处置单位上门回收。
第四章废弃物的转移
第十二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联系环境保护、安监、公安等行政部门办理废弃物转移备案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转移及处理废弃物。
第十三条各实验室在转移废弃物到学校指定的回收点或转移给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的上门直接收取废弃物的单位时,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办理转移手续。
第五章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第十四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一)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确认其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方能直接排入大气;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必须有实验废气的吸收或处理装置,使有害气体被吸收后再通过通风橱排出。
(二)实验中产生的酸、碱废液必须经中和处理并达到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严禁将未经处理的酸、碱废液直接倒入水池排入下水道。
(三)未处理的废酸、废碱溶液,实验中产生的有害、有毒废液应分类收集于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中,禁止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废液混装在同一收集容器内。
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收集容器中的废液不应超过容器最大容量的80%。
(四)实验室所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固态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的化学品和化学废物;原瓶存放的液态化学品;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废弃玻璃器皿;一次性手套、滴管等,应收集在安全牢固的包装材料(如纸箱、编织袋等)内,确保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实验用麻醉品和管制类药品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麻醉品、管制类药品等必须保持原标签完好、清晰,由原器皿盛装暂存,集中上报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相关单位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掩埋或倒入收集容器内。
第十六条废弃剧毒品应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学校联系相关单位统一上门回收处理。
(一)不同种类的剧毒废液,应分别暂存在单独的容器中并做详细记录,不能将几种剧毒废液混装在一个容器中。
(二)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必须保持原标签完好、清晰,由原器皿盛装暂存。
剧毒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及空瓶等,应单独收集存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一)带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具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容器内封闭保存,并防止泄漏或沾污,存放地点应有效屏蔽防止外照射;放射性废物的存放应与其他废弃物分开,不可将任何放射性废物投入非放射性垃圾桶或下水道。
(二)放射性废物的存储要防止丢失,包装完整且易于存取,包装上须标明放射性废物的核素名称、活度、其它有害成分以及使用者和日期。
应经常对存放点进行检查和检测,防止泄露事故的发生。
(三)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应报送校辐射防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实验动物尸体的处理
(一)动物实验后,不得将动物的尸体或器官随意丢弃或焚烧,必须存放在单位或学校指定的动物尸体回收冰柜内,统一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处理。
(二)凡产生动物尸体的实验室应做好相关记录,内容包括:单位、动物名称、数量及属性等。
第十九条生物实验废弃物的处理
(一)参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生物实验废弃物的管理,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感染性、病理性、
损伤性、药物性医疗废物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实验室内放置相应类别的废弃物收集器具。
(二)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的容器或者专用包装袋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规定。
(三)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灭活,然后转移至学校生物废弃物回收点。
(1)涉及感染性高危险废物(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应当经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灭菌灭活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的管理要求收集在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箱中。
(2)容易刺伤或割伤人体的损伤性废弃物(注射针头、手术刀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必须收集在利器盒中。
(3)实验中使用的过期、淘汰、变质的药品收集在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箱中。
(四)分类收集的医疗废弃物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将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严密封口,收集容器外贴标签,注明名称、主要成分和类别(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
(五)按规定的时间将无破损、无渗漏的医疗废弃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送达学校生物废弃物回收点,由学校统一处理。
第二十条其他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一)普通钢瓶拟报废时,应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由学校联系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二)实验室产生的针头、刀片、碎玻璃等容易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尖锐废弃物,应收集在利器盒中,参照医疗废弃物中“损伤性废弃物”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学校发布之日起施行。
已生效的校内其它相关办法或规定与本办法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