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访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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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制度产后访视制度是指在产妇出院后一段时间内,医疗机构会派遣医务人员上门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新生儿的身体状况及心理状态,并提供相关健康指导和服务。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掌握和预防产后并发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产后访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及时发现并处理产后并发症。

在产后的一段时间内,产妇的身体会出现一系列变化,如果没有及时的评估和照顾,可能会导致许多健康问题。

而新生儿也需要得到良好的护理,特别是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周,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检查和护理,可能会出现一些潜在的健康问题。

通过产后访视制度,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对产妇和新生儿的身体状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和服务,以保障他们的健康。

此外,产后访视制度还可以帮助产妇和新生儿建立稳定的生活节奏和情感联系。

产妇在生完孩子后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新的角色和身份,而新生儿也需要适应外界的环境和节奏。

通过定期的访视,医务人员可以对产妇和新生儿的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和指导,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建立稳定的生活节奏和情感联系。

此外,产后访视制度还可以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多种便利服务。

在访视过程中,医务人员可以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相关的健康咨询和指导,如哺乳喂养、产后康复、新生儿照护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医务人员还可以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如疫苗接种、体格检查和筛查等,以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然而,目前我国的产后访视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访视的频率和内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不同省市之间的实施差异较大,有些地方的产后访视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另一方面,由于访视的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有些产妇和新生儿可能无法及时接受访视服务,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进一步完善产后访视制度,需要在政策和管理上进行统一规范。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访视频率和内容的标准,确保每个产妇和新生儿能够得到相应的访视服务。

产妇产后访视

产妇产后访视

产妇产后访视内容一、访视时间:产妇出院后3天、产后14天、产后28天。

二、访视次数及要求:至少3次。

要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访视,并要求及时将访视情况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的管理登记中,高危产妇及体弱儿或有异常者增加访视次数,并进行专案管理。

三、访视内容:通过《孕产妇保健手册》了解产前、产时、产后母婴情况,了解产妇产后一般情况、睡眠、饮食、精神及大小便、心里状态等。

四、检查重点及简单处理:1、测体温:产后前3~4天体温可有轻度增高,如腋温超过38℃度以防产褥感染,应给予抗生素抗感染治疗并查血常规;2、量血压:产后血压过低应警惕产后出血及慢性失血过多等情况;3、检查乳房: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头有无皲裂,乳房分泌量,乳管是否通畅等。

乳房红肿、硬结、不通畅或乳胀时均可用湿热敷及按摩,用吸奶器吸出乳汁,或用芒硝和冰片外敷;乳头皲裂时,可涂抗生素软膏,喂奶时洗净。

若乳汁不足,应鼓励产妇树立信心,多喝鸡汤、鱼汤,多吃猪脚等,还可采用中药催乳。

4、子宫复旧:检查宫底高度、质地、有无压痛等,正常情况下,胎盘娩出后宫底平脐,第一天可上升1~2cm,以后每天下降1~2cm,产后10天左右子宫降入盆腔,耻骨联合上扪不到宫底;3、伤口:查看会阴或腹部伤口,查看伤口周围有无红肿、硬结及分泌物;顺产后大部分的会阴伤口一定会形成疤痕,但疤痕通常不大。

有些产妇产后觉得伤口隐隐作痛,这时不妨泡泡热水或做些会阴的收缩运动,可以促进恢复。

剖宫产妇女若在产后2星期到1个月间,发现剖宫产伤口已感染或化脓,可将线拿掉,以控制伤口的发炎,裂开则须行二期缝合。

4、恶露:恶露可分为血性恶露(血鲜红,可持续一周)、浆液性恶露(色淡红似浆液,可持续一周)、白色恶露(粘稠、色泽较白,可持续2~3周)三种。

从生产日算起,绝大多数会在产后6星期完全消失。

妇女在产后4~6周,若仍有恶露出现,就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况:①是否有胎盘残留的可能? ②是否有胎膜残留?③是否子宫恢复不良?④是否有感染现象?若仍无法止血,则使用一些药物止血或修补内膜。

产后访视活动方案

产后访视活动方案

产后访视活动方案一、背景介绍产后访视活动是指产妇在分娩后定期接受医护人员的探视和询问,以保证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促进母婴健康。

产后访视是监督产后身体恢复和早期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健康问题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产后访视活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产后访视活动方案制定1. 目的产后访视活动的目的在于检查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产后护理指导,促进产妇和新生儿的康复和健康发展。

2. 参与人员产后访视活动的参与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家庭成员。

医生和护士负责进行健康检查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访视活动,家庭成员提供产妇和新生儿的护理和支持。

3. 频率和时间安排产后访视活动应在产妇出院后的第3天、第7天、第30天和第42天进行,以确保对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4. 活动内容产后访视活动的内容包括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检查、产后护理指导、母乳喂养指导、产后心理健康评估等内容,确保产妇及新生儿的全面健康。

三、产后访视活动实施1. 活动流程1)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前通知家庭成员和医护人员,确定访视时间和地点;2)医生和护士依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3)医生和护士根据检查结果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指导;4)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

2. 资源保障为确保产后访视活动的顺利开展,需要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包括医疗器械、药品和资料的准备、医护人员的培训和配备等。

3. 数据录入与分析对产后访视活动的数据进行规范、及时的录入和分析,为改进活动效果和提高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水平提供依据。

四、总结与展望产后访视活动是保障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规范地制定和实施产后访视活动方案,可以提高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的整体水平,促进母婴健康发展。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活动方案,提高活动的覆盖率和质量,以更好地服务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

产后访视工作一、产后访视人员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按照其规定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2、入户访视时应佩带携带产后访视专用包。

3、按程序、按要求对母亲和婴儿做好产后2次家庭访视,并掌握孕产妇动态情况。

二、产后访视对象、时间及程序1、产后访视对象:居住在本市母亲与新生儿。

2、产后访视时间:第一次家庭访视:产后7天或出院3天内;第二次家庭访视:产后14天;第30天产妇及婴儿回分娩医院或地段(社区)进行第三次访视。

有特殊情况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或转医院诊治。

产后42天回医院检查。

3、产后访视程序:①核对:医院访视人员每天应对产妇分娩日期、地址和联系电话。

②转出转入:将产妇按住址分类,通过电话或网络转给责任单位;接受转入的产妇。

③按时到产家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2次家庭访视,有异常情况应酌情增访或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④督促母婴产后30天回分娩医院或地段注射第二针乙肝疫苗及体检;督促产妇产后42天回分娩医院检查,并将婴儿转至儿童保健系统。

⑤访视人员每访视母婴1次,应收回1张产后访视卡,禁止访视1次收2张卡。

三、产后访视内容及要求1、产后访视要求:先洗手,后检查;先小儿,后成人。

采用“看、问、听、查、指导”等方法对产妇、婴儿及生活环境给予指导。

2、访视内容:①看:《孕产妇保健手册》所记载的孕期、产时的第一手资料,有无高危情况,现为产后多少天;休养环境是否整洁、安静、舒适、温度是否在24-26℃,空气是否流通,尤其是热天空调房,与外界温差不宜超过7℃;产妇和婴儿的被褥是否合适,特别是婴儿被褥的保暖性能是否良好;婴儿一般情况,精神状态、吸吮能力等;产妇的一般情况、精神面貌、情绪状态是否良好,有无贫血面容。

②问:生活起居、饮食、睡眠、大小便及一般情况,并按访视卡内容询问产妇及婴儿有关内容,以及上次访视后、本次访视前有无异常情况或疾病发生等。

③听:产妇及家属提出的有关问题并给予解答。

④查:按访视卡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检查:婴儿体温、体重测量(14天访时,应注意新生儿是否恢复出生体重;满月访时,应注意新生儿增重是否超过600克)、面容是否红润,黄疸有无消褪、有无湿疹、脐带有无出血、有无分泌物渗出、有无红臀,大、小便是否正常,母乳喂养的体位、含接姿势是否正确等等;产妇体温、血压测量、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头有无裂伤、乳汁量的多少、子宫底高度是否正常,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情况,有无红肿及分泌物,恶露的颜色、量是否正常、有无异常臭味。

产后访视管理制度

产后访视管理制度

产后访视管理制度一、产后访视的重要性产后访视是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健康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检查产妇产后恢复情况,提供产后保健指导,对产后并发症及新生儿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

二、产后访视的对象范围及时点1. 产妇范围:指生产后42天内产生婴儿的好孕妇女。

2. 新生儿范围:指7天~42天内出生的婴儿。

3. 产后访视时间安排:产妇在分娩出院后7天内进行产后访视;新生儿在出生后3天内进行新生儿访视。

三、产后访视的内容1. 对产妇进行产后恢复情况的询问及体格检查,包括乳房情况、子宫复旧情况、会阴伤口情况等。

2. 对产妇进行心理健康及家庭状况的评估。

3. 对产妇进行产后保健指导,包括饮食调理、体力活动、产后性生活等。

4. 对新生儿进行生长发育情况的评估,包括喂养情况、大小便情况、睡眠情况等。

5. 接种情况及预防接种指导。

6. 对产后并发症的评估,包括产后出血、产褥感染、血栓栓塞等问题的筛查。

7. 对一些高危母婴进行特殊问题的询问和评估,如新生儿黄疸、产后抑郁症、产后血压异常等。

四、产后访视的管理流程1. 制定产后访视计划,明确访视的时点、频率及内容。

2. 提前通知产妇,并约定访视时间。

3. 产后访视护士应接受专业的培训,熟悉访视流程及内容。

4. 根据访视内容准备好相应的访视工具,如问卷、体格检查工具等。

5. 安排好访视空间,确保产妇及新生儿有良好的接待环境。

6. 访视护士在访视前要对访视对象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7. 访视护士在访视时要对产妇及新生儿所提供的信息进行记录并进行评估。

五、产后访视的质量控制1. 强化对护士的技能培训,提高访视护士的专业水平及对产后访视的重视。

2. 建立产后访视的质量评估机制,对访视的内容、流程及结果进行评价。

3. 定期开展产后访视的知识培训及交流,促进相关知识的更新与分享。

4.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产后访视进行规范化管理,推广先进理念及技术,不断提高产后访视的质量。

产后访视制度讲解

产后访视制度讲解

产后访视制度讲解第一篇:产后访视制度讲解产后访视制度一、访视时间及次数一般两次。

如母婴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初访:产妇出院后3—7天内。

如果产妇住院≥7天,由产科填写第一次访视记录,保健科在产后14天内做初访。

第二次访视:分娩后28—30天。

二、产后访视要求(一)着装要求:每次须穿产后访视服装、戴胸牌。

要求干净整齐,仪表大方。

如果访视了传染病家必须换洗衣服。

(二)行为举止要求:文明礼貌,端庄大方,动作轻巧、准确,工作态度严谨、认真。

工作时不宜化浓装,不留长指甲。

进门后必须先洗手再看产妇及婴儿。

(三)访视基本内容1、了解产褥期妇女的生理和心理变化、特点2、识别和处理母亲和新生儿存在的问题3、为夫妇提供避孕方法的信息、咨询和服务4、为母亲和新生儿提供健康促进计划,包括鼓励母乳喂养、计划免疫、母子保健指导等。

5、为产妇及家属提供咨询电话号码。

6、对妊娠合并性病的产妇及新生儿加强随访。

7、做产后访视记录(含所需时间)。

三、产后代访制度1、孕妇在早孕建册时,保健科医生要向孕妇宣传产后保健、新生儿期及婴幼儿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求,并了解其产后休养所在地,对非本地段休养者发给代访信,并叮嘱其分娩出院后立即将代访卡交到产后休养居住地保健科,以获得访视。

2、各保健科在接到代访信后两天内,必须入户按常规进行访视,将结果填写在《档案》上,并填写代访信各项内容,结案后由受保健者将回执返回户口所在地保健科。

3、收到代访信回执后要登入围产保健登记册和儿童花名册中。

4.将代访信回执贴在《档案》上,保存10年。

第二篇:产后家庭访视制度产后家庭访视制度一、根据产后访视要求,定期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认真填写产妇及婴儿访视记录表。

二、接收保健手册后于一周之内进行第一次访视,一周后及分娩后第二十八天分别再访视一次。

三、访视内容:产妇:观察体温、血压、乳腺、子宫复旧、会阴、恶露、大便等情况是否正常。

新生儿:观察体温、体重、喂养、吃奶、口腔、皮肤、脐部、大便等有无异常变化。

产后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制度
1、产科应对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2、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3、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

4、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5、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体温、体重、肚脐观察、黄疸测试及全身各部位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

6、产后访视时应对产妇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为产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7、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和婴儿情况。

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制度

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制度
1.积极开展产后访视工作,对辖区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产妇,在出院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2.产后访视实行预约制度,访视人员应注意有关工作礼仪。

3.访视内容应包括:详细询问母乳喂养情况、指导按需喂养;询问产后饮食、恶露、切口情况;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带是否脱落等情况,给予有关指导、医疗护理等措施。

4.履行告知义务,嘱产妇在产后42天到我院进行健康检查及新生儿满月查体,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异常产妇及新生儿可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我院负责录入电脑系统,做好随访、督促、结案工作,严格做好孕产妇及儿童的系统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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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访视制度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产后访视制度
一、访视时间及次数
一般两次。

如母婴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初访:产妇出院后3—7天内。

如果产妇住院≥7天,由产科填写第一次访视记录,保健科在产后14天内做初访。

第二次访视:分娩后28—30天。

二、产后访视要求
(一)着装要求:每次须穿产后访视服装、戴胸牌。

要求干净整齐,仪表大方。

如果访视了传染病家必须换洗衣服。

(二)行为举止要求:文明礼貌,端庄大方,动作轻巧、准确,工作态度严谨、认真。

工作时不宜化浓装,不留长指甲。

进门后必须先洗手再看产妇及婴儿。

(三)访视基本内容
1、了解产褥期妇女的生理和心理变化、特点
2、识别和处理母亲和新生儿存在的问题
3、为夫妇提供避孕方法的信息、咨询和服务
4、为母亲和新生儿提供健康促进计划,包括鼓励母乳喂养、计划免疫、母子保健指导等。

5、为产妇及家属提供咨询电话号码。

6、对妊娠合并性病的产妇及新生儿加强随访。

7、做产后访视记录(含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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